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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同时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南宁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风俗人情多样。风俗是一个地方约定俗成的习惯和礼节,南宁市的结婚习俗是多个民族相互交汇融合的产物,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南宁的结婚风俗有哪些吧?
1在结婚当天,新郎要去新娘的家里去迎娶新娘。这个在结婚前都是有规定的时间的,新郎要按照固定的时间也就是吉时去迎娶新娘。当然在新郎后面还要跟随许多的伴郎,帮助新郎能够顺利地迎娶到新娘。新郎到达女方的家门外以后,首先要燃放一挂鞭炮,借此来告知女方的父母,新郎已经在门外了。
2鞭炮燃放完之后,先由伴郎下来,拿出已经准备好的布条,挂在女方的门上面,在布袋的边角要放一些花生和大米,寓意吉祥如意。 接着会有一个小孩子托着茶水和毛巾在门外迎接新郎,新郎首先要给这个男孩子一个红包,接着要喝下茶水用毛巾擦擦脸。等到走到大门的时候,这时候要注意了,不能踩在门槛上进门,而要踏过门槛走路,不然会不吉利的。
3新郎进门以后并不是立即到新娘的闺房去,而是由接送新郎的人领到客厅去。客厅里会坐一些女方的亲戚,这时新郎的伴郎要向客人分发从婚车上带下来的喜糖和糕点,让大家都要沾沾喜气。女方这里会为新郎准备一大碗面条,象征着新娘和新郎婚后生活要长长久久的。
4新郎接过这碗面条之后,也要给做面条的人一个红包,但是新郎不能把面条吃完,一般是要留一点,这是给女方的父母“留面子”。 等到吃完面条之后,新郎还要和岳父岳母谈一会话,一般是表达自己会好好照顾新娘,会和新娘幸福的生活,一直到规定的吉时以后,新郎才能去新娘的闺房里迎接新娘。然后新郎的伴郎会拿出结婚戒指,新娘和新郎完成交换戒指,之后新郎带着新娘去拜别自己的祖先。
男女分行戏打球 广西壮乡,有的地方男女青年恋爱,至今还盛行一种抛绣球活动,壮语叫“飞沱”。这种互抛绣球择偶的风俗,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柳宗元曾有“男女分行戏打球”的诗句。在歌场上,壮族小伙与姑娘们自然分成一群一伍,彼此先对唱一阵山歌,然后拉开适当距离离。姑娘们便将各自用花布精心做成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子。小伙子眼疾手快,一手抓住朝自己抛来的绣球的飘带,又抛回给对方的姑娘。如果小伙子认为合意,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赠物,抛给自己倾心的姑娘。赠物越多,表示小伙子追求姑娘的心情越迫切。姑娘若是收下小伙子抛回绣球上的礼物。一对青年男女,通过多次歌场对歌,相互认识,加深了解,甚至私定终身。这样通过对歌抛绣球择定的对象,不用媒妁,也无需重聘,使壮族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更回富有诗情画意。
男出嫁女招郎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份,如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祗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
新娘过河“水手”背
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个高寒山区。这里崇山峻岭,林密路远,河道九曲十八弯,本来祗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挢。所以成亲时,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过河过挢都要请人来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虎背熊腰的未婚男青年,新娘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吹响。“水手”的两掌即刻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来,让蒙着面纱的新娘用膝盖顶着自己的脊背,双后扣稳自己的肩膀,身体往前倾去。“水手”即刻反手到后腰挽住新娘的小脚,妥当后,即起步入水过河(或过挢)。如象小孩摊开两腿时大人背着的姿势的禁忌的。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的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水手”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的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不管天气好坏都要撑开伞),表示护住喜气,不给失散。整个队伍过完河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挡住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此时火炮轰响,鞭炮齐鸣,乐队吹奏欢乐曲,岸上也挤满了观看热闹的群众。
不会对歌娶妻难
歌圩是广西壮族民间的一种传统的大型的歌节。每年秋春佳节,青年们都要穿上节日的盛装,在本地传统的歌圩日子里,选择唱歌的对手,寻觅心爱的情侣。照例,小伙子得先向姑娘唱歌邀请,要一直唱到姑娘满意,她这才答歌。笨嘴夯腮的小伙子,甚至有唱三、四个小时姑娘也不答腔的,祗好狼狈而逃,让位给更有歌才的青年。女方答腔后,双方便在各自同伴的簇拥下,按歌圩的程序唱初交歌,赞美歌,询问歌,盘歌,恋情歌。唱到情意绵绵,便唱起深交歌,赠礼歌,互相赠送礼品,这时情人便离开了同伴,双双踱入花间丛林。快分手时,两人又唱起嘱别歌,相约下次见面,这才依依不舍地分手。不少情侣就这样订下终身。然而,这个对歌程序中也有不少“险关”,尤其是盘歌,女问男答,内容包括远至三皇五帝,近至当今世界;上自日月星辰,下至山河百兽;举凡农事,季节花果等等,随编随唱,无所不包。其内容之广泛,其歌才之敏捷,常常使慕名而来的博古通今的专家们目瞪口呆,为之倾倒。
出嫁先唱陪楼歌
广西恭城县莲花乡九甲河源头一带的壮族瑶族地区,每逢姑娘出嫁,都有唱陪楼歌的习惯。姑娘出嫁的前几天,主家就邀约村寨里的姑娘和表姐表妹们,专给姑娘陪三至五天的闺楼。陪楼当中,大家除了帮助新娘做些针线活外,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唱“陪楼歌”了。一方面为新娘庆贺美满的婚姻,歌唱幸福的未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地热闹一番,主家也感到格外的荣幸。每当有唱“陪楼歌”音讯一传开,邻近村寨的后生们,鼓足干劲,半天干完一天活路,或者连夜干完第二天的活路,洗好脚,穿起新衣,戴起白帽,缠上白牛肚手巾,从四面八方爬山涉水往嫁女的村寨赶来。大家一到村边,三五成群地围在闺楼四周,放开喉咙,尽情高唱最美好的山歌。有时多达二、三十起,一两百人,闹得好象夏天夜里的蛙声,大家都争着要和陪楼姑娘对歌。
壮族实行氏族外婚,同家族的人不得通婚。许多地方不禁同姓为婚,但在广西西部,—些壮人视“同姓婚”为“爬灰”,社会予以禁止。在缔婚过程中,舅权的作用相当突出,一些地方舅舅的意见甚至起决定作用,社会流行“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地下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语。
壮族有雷公禁婚的习俗。相传,农历八月至新年二月,天上雷公关门睡大觉,天上地上太平,是吉利的季节,人们当选在这期间办婚事。而三月至七月,雷公出门行事,不时雷声轰隆,禁止人间办婚事。若有违者,就要受雷公处罚,婚事会办得不顺当,家庭将会欠美满,因此,为了忌讳,这期间一般不相亲,不订婚,不结婚。
广西马山县青年男女谈爱相亲,第一次见面忌杀鸡鸭款待,否则,十有九要谈崩。认为杀死鸡鸭不吉利,婚事也就自然难成。
以前普遍实行不落夫家习俗,个别地方视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同房为伤风败俗和不吉。在接亲、上门等仪式中,各地存在不同的风俗。有的必须于特定的时辰出门,亦于特定的时辰到达新郎家或新娘家(招赘婚)。入门之时普遍有过竹门或其避邪物件之仪式,意在挡住新人带来的鬼邪。
出嫁女忌摸香案面。出嫁女儿回娘家,不能伸手取放在祭坛上的东西。
壮族社会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有一些特殊的禁忌,其意是避免冲犯祖宗、招来鬼邪和保证妇幼平安。
妇女怀孕要部分忌口,如不吃狗肉和辣椒,怕引动胎气。家有孕妇,则不得修理房屋和工具,孕妇的床也不能移动,亦是怕胎儿不吉。
生子之家,多在门外插一些物品作标记,以防外人误入而带来不祥。有些地方插柚树叶或黄皮果树叶,有些地方挂黄布或红布做成的小包,有些地方则系一把青草或禾草。婴儿的胎盘不可胡乱丢弃,部分壮人将之用禾草包住,于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绑到树后有果实的大树的东面,形状如大人背小孩,象征子子孙孙人丁不断,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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