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姻状况证明开具:第一、户籍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加盖鲜章。第二、结婚证明由所在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另外,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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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张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档案使用);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
2、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4)登记;
(5)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进行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办理人要求提供婚姻登记证明。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民政局是不能开具婚姻证明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这就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婚姻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
二、在哪里开婚姻登记证明
户籍所在地辖区的居委会或者是社区办。
三、婚姻登记证明手续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需要根据上面的内容介绍来处理。虽然民政局不能办理婚姻证明,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进行办理,这也是具有一定效力的,大家需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办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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