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准生证吗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准生证吗,第1张

目前,我国已取消准生证政策,生育孩子需办理生育登记。没有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登记证是中国生育服务登记的证件。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有生育需求的新婚夫妇,到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时,登记员代为采集提交生育登记申请并将信息推送到卫生健康部门。

当事人可在登记人或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对象如下:

一、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二、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

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

一、符合政策一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符合政策二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孩的医学证明、二孩的产检本、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回街道计生办注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符合政策三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二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三孩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四、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前面小孩的出生证、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准备一式一份的复印件)

生育登记的办理流程各地有所不同,以深圳市为例,具体如下:

一、申办:登记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二、受理:办理机构负责核实登记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实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或居住地核实;

三、核实: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四、签发:核实结果为通过,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或到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办理结果。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结婚证是办理准生证必要证件,不然把孩子生下来了也报不上户口,所以建议先去把结婚证办了,再进行准生证的办理。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为了不让孩子出生后没有户口,也为了减少父母的麻烦,最好是办理结婚证之后再进行办理准生证,不过如果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适婚年龄的父母生育孩子的话,就需要具体咨询当地计生办了。

未婚生育,没有结婚证办不了准生证,如果、在孩子出生前先办理结婚证才能办理准生证。没有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入户口的话,需要先交纳罚款,然后计生办才能办理准生证。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一、准生证的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三、准生证有效期为多久?

准生证即为现在的生育服务证,可在双方任何一方办理,现多数地方已经废除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最长三年。具体各地期限不同,需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详细咨询。持证人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法律依据: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

第三条 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需要。办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一、结婚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1、结婚证不能在异地办理,只能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照片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即可取得结婚证。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是什么呢:

1、非婚生子随母落户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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