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麻烦吗?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麻烦吗?,第1张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不是很麻烦。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主观:

结婚证丢失 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 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补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 结婚登记 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补领结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结婚证被撕了可以补办且还有效。结婚证被撕了如果能够粘好的,粘好后只要不损害证件关键内容即可有效,不能粘好的当事人只要拿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和查档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可,补办后的新的结婚证具有和原来的结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结婚证补办流程:

1、进行检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的一些材料,然后进行确认是否符合补办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就可以受理

2、需要当事人亲自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没有错误之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视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之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是按指纹

4、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补办结婚证还是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民政局补办的。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手续要带全;确认属实并符合以下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当事人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并填写申请书《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携带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结婚证属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内容有误的,如日期、姓名等,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切记不可自己手动涂改,否则结婚证就作废了,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6)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3、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91471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30
下一篇2023-09-3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