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这是大多数人的顾虑,其实大可不必,提起离婚的先后顺序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否认,有些当事人会利用另一方急于离婚的心理,故意拖延,以期对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争取上作出让步,这是毫无法律根据的。实际上,夫妻双方不论谁先提起离婚,都不会影响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谁先提起离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决。实践中,离婚诉讼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上当事人争议颇多,理论上,先提起离婚的一方并不意味着吃亏,但是如果要想尽快得到离婚判决,又尽可能实现自己预期的目标,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法律层面讲,一般退还彩礼与结婚多久没有直接的联系。不管男方与女方结婚了多久,什么时候离婚,都不可以作为索要彩礼的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因为结婚半年就离婚的话,那么女方在离婚时候可以退换也可以不退换,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可要求返还的情况:(1)双方未领证:如果给彩礼之后,双方并没有领证的话,那么双方即不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这笔彩礼钱也就名不正言不顺了,所以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
(2)双方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双方领证时候但是没有同居生活,即便两个人已经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但是双方并没有尽到妻子和丈夫的责任,因此男方也有权要回彩礼钱。(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在结婚之前,因为给付女方想要的彩礼钱,最后导致了男方家里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也有权向女方讨回这笔彩礼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姓结婚离妃;(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夫妻结婚不到半年而离婚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先说个面谈案例吧。
小花婚前父母出钱给她买了房,现在结婚了,她想卖掉婚前房,和老公一起买学区房。但是她担心新房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万一未来离了婚,房子要分一半,父母的积蓄打了水漂,可是又担心这份协议会影响夫妻感情。
其实这也是很多朋友的想法,说得直白点,想保住财产,但又不想破坏夫妻感情。那我们大胆假设,这两个需求无法同时满足,你到底更在乎哪个,更想实现哪个呢?
如果你提出要跟老公签协议,那最坏的结果是他会生气,确实影响了感情,但还不至于会影响到要离婚。
如果不提协议,最坏的结果是,本来父母用养老钱买的房,离婚却跟对方一人一半。
两种最坏的结果,哪一个是你更加不能承受的?
如果签了协议,以后你可以安心过日子,不会东想西想有所顾虑,也对父母有交代。
如果不签协议,两个人至少能维持表面和谐,可以装作不知道或者忘了这件事,夫妻关系也不会受影响。这两种好处,你更想要哪种?
至于所谓的“影响感情”,有可能也是你自己的臆想,因为你也没有跟对方谈,不知道他在不在乎签这份协议?
那完全可以先和老公谈谈,毕竟会不会影响感情还真不一定。
再说一位客户小颜的故事。
她委托我写过两份财产协议,一份是和她的前男友,一份是她的现任老公。
前男友当时确实不高兴,但该签也签了,毕竟还是男女朋友,房子写在男友名下,而钱是小颜出的,他不得不签。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份协议大大保护了小颜,如果没签,小颜分手想争取房子,还得打大半年的官司。
小颜说,她要前男友签协议的过程也挺考验人,前男友当时急赤白脸的,说明他就想把钱卷跑。
后来小颜跟现任老公提出签协议,现公很容易就答应了,因为他没想过占小颜金钱上的便宜。
很多人会觉得跟配偶谈钱会伤感情,可是,谁又能真正视金钱如粪土?多少人嘴上不提,心里跟明镜似地,算了一遍又一遍。其实问题不是钱,也不是没钱,而是不敢谈钱!
婚姻不只需要爱情,好的经济模式也同样重要,“好好谈钱”是让两个人走得更好更远所必须的能力,而协议只是谈钱的方式之一,选对好的方式,经营好你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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