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一定要问对方的过去吗?

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一定要问对方的过去吗?,第1张

我认为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一定要问对方的过去,首先是因为要全面了解对方的人品,其次是有的人之前的行为会影响婚后的生活,然后是问清楚自己好早做决断,最后是结婚前两清,省的秋后算账。

1要全面了解对方的人品

结婚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人品啊,如果一个人人品不好的话根本就没办法往下过。如果在结婚前被别人的表象所迷惑,婚后就会被他真实的面目而吓到。我记得之前有个新闻就是说一个男的家暴现在的妻子,结果一查,之前的妻子也一直被家暴。如果这个女的在结婚之前能够全面了解这个男的就不会和他结婚,也就不会受到伤害了。所以我觉得周扬青做得很对,把小猪的恶行都暴露出来,让别人都擦亮眼睛看清楚,不要被他所蒙蔽,也是救了一些人。

2有的人之前的行为会影响婚后的生活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是老赖之类的,如果和这种人结婚的话会把自己也拖累进去,如果结婚的话肯定要帮他还债,自己的孩子也可能被他拖累,这就是很可怕的事情,所以结婚之前最好在专门的网站上查一下,或者去警察局问问这个人之前有没有什么违法活动。

3问清楚自己好早做决断

如果得知对方过去的经历是自己不能接受或者很难接受的话早知道还是早好的,早点知道可以早点认清自己,如果自己能接受就结婚,如果自己接受不了就早点远离这些祸害。

4结婚前两清,省的秋后算账

如果可以接受的话最好在结婚前就两清,谁也不介意谁,省的结婚之后再找事,这种事情如果在结婚之后发生真的很伤感情,一吵架就拿这些事说事婚姻是长久不了的。

当然要以结婚为前提。每一段恋爱都应该是严谨的。从开始的那一刻就要用心去经营,不管是在哪一个阶段发生,我们都应该往好的结局去走。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去面对爱情,遇到问题就逃避,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爱情是神圣的,不容亵玩。伤害了别人最终会伤害自己。

就我个人而言,谈一段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会不会太有压力的话,其实这全完全是看个人的,有些人谈恋爱就抱着结婚的目的去谈的,有些人就谈恋爱就是单纯的谈恋爱,如果要牵扯到结婚的一系列的话题,些许就没有在考虑的范围之内,每个人对谈恋爱的观点跟看法是不一样的。

如果谈一段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的话,这又涉及到两方面的,一方面是无心的人,一方是有心的人,无心的人会觉得这段恋爱不是所谓单纯的恋爱那么简单,些许对方不仅仅将个人的各方面的情况了解的非常清楚,还会了解自己家庭各方面的情况跟条件,这涉及的层次会比单纯的恋爱要深入的多,而且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的话,如果自己不能给予给你想要的,或者是如果对方家庭提出的条件无法实现,那么两人之间的这段恋情会有一种无形的压力,甚至觉得很乏力的感觉,毕竟最终是以结婚为前提,这会牵扯到很多现实的问题。

如果是有心的人,谈一段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是不会有压力的,会愿意在这段恋情中,跟你一起携手终生,彼此都会对方当作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哪怕如今的各方面情况再差,会导致不能办一场很像样的婚礼,哪怕家人干涉的再多,彼此也愿意为了一生的爱情不离不弃,不会为了很多现实的问题而击垮两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不会为了很多流言蜚语而导致这段爱情不忠诚。

说到这里,其实我们可以明白一个道理,谈一段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会不会有压力,这完全是看个人的,看你个人有没有想跟对方从恋爱中慢慢的走入婚姻殿堂那颗心,有心的人会将压力变成动力,无心的人哪怕没有压力,最终也不会跟你走入婚姻的殿堂。

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会谈恋爱,然后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在很多时候,人们说分手就分手,跟以往的交往不一样,在老一辈中,人们交往后那么肯定是会结婚的,但是现在的观念不同的,如果不合适就会选择分手,也不会过多的考虑后果,但是在女人的恋爱中,女人一般都是冲着结婚去的。一:女人是最感性的

女人是一个特别感性的生物,而且女人一旦爱了,那么就会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对方的手里,不会有所保留,但是男人就不一样,在他们的观念里面,工作永远都是比女人重要的,但是在女人的观念里面,家庭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胜过一切,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女人一旦付出了感情,那么肯定是想着走到最后的。

二:女人是最脆弱的

女人的内心是非常的脆弱,而且也经受不住失恋的打击,而且女人一旦恋爱的了,那么就会把对方当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管是谈恋爱还是结婚后,女人的重心永远会在男人的身上,所以说女人是这世上最脆弱的人,一旦爱了,那么就会把感情继续到底,不会中途的退出,这就是女人的伟大。

三:女人是最容易受伤的

很多人在谈恋爱的期间,如果不合适了就会选择分手,这是对女人最大的打击,女人既然选择了在一起,那么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如果作为一个男人,你没有打算跟女人结婚的话,那么最好不要招惹女人,因为女人的心是跟脆弱的,而且你不能给女人幸福的时候,也千万不要跟女人结婚,因为女人是这世上最可悲的生物。

既然两个人选择了在一起,那么就得互相的去尊重,互相的去珍惜,这样爱情才会甜蜜跟美满,毕竟两个人在一起是很不容易的,只要把对方当成自己最重要的人,那么我们的爱情就会更加的幸福。

对方说以结婚为目的交往是很正常的,毕竟年龄也不小了,也说明对方很认真对待这次交往,你本人应当想清楚,是否自己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如果对对方有好感,又不会刻意不想结婚,那么就去交往吧,认真对待这份感情,用真心换真心。

婚姻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前提和意义。以下是一些可能被认为是结婚前提的例子:

爱和情感:有些人认为,婚姻必须是基于真正的爱情和情感联系。他们相信只有彼此之间有深厚的感情,才能共同经历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并相互支持和照顾。

互相了解和尊重:有些人认为,婚姻必须是基于互相了解和尊重。他们认为只有真正了解对方的价值观、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才能共同构建一种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关系。

共同的未来规划:婚姻也被看作是一种承诺和契约,对于一些人来说,共同的未来规划是婚姻的前提。这包括共同的目标、价值观和生活计划。

社会和法律因素:在一些社会中,婚姻被视为一种社会和法律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可能会被视为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或者是一种法律义务。

总之,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因此结婚的前提也会因人而异。重要的是,婚姻应该是基于真正的爱情、互相了解和尊重、共同的未来规划以及社会和法律因素等多种因素的结合。还有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婚姻的前提包括以下几点:

稳定和安全感:婚姻被视为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可以为双方带来安全感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稳定和安全感是婚姻的前提。

子女和家庭:对于一些人来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子女和家庭的未来。因此,他们可能会认为,在结婚之前,需要考虑双方是否有共同的目标和计划,以确保婚姻可以为子女和家庭带来幸福和稳定。

经济和财务:婚姻被视为一种经济和财务的结合。对于一些人来说,在结婚之前,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计划,以确保婚姻可以为双方带来经济上的稳定和安全。

总之,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因此结婚的前提也会因人而异。重要的是,婚姻应该是基于真正的爱情、互相了解和尊重、共同的未来规划、稳定和安全感、子女和家庭、经济和财务等多种因素的结合。还有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婚姻的前提包括以下几点:

性格和价值观:有些人认为,双方的性格和价值观的匹配是婚姻的前提。他们认为,只有双方的性格和价值观相互匹配,才能共同应对生活中的挑战,并建立一种稳定和健康的关系。

沟通和妥协:婚姻被视为一种沟通和妥协的过程。对于一些人来说,在结婚之前,需要考虑双方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妥协能力,以确保双方可以共同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

自我成长和发展:婚姻也被视为一种自我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希望在婚姻中实现自我成长和发展,因此会在结婚之前考虑双方是否具有共同的目标和计划,以实现双方的自我成长和发展。

总之,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因此结婚的前提也会因人而异。重要的是,婚姻应该是基于真正的爱情、互相了解和尊重、共同的未来规划、稳定和安全感、子女和家庭、经济和财务、性格和价值观、沟通和妥协、自我成长和发展等多种因素的结合。

法律分析:结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按照这个条件的要求,男女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只一方自愿。结婚必须是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者其他什么人愿意。要求本人启愿,就排除了第三者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发生。结婚必须是当事人完全愿意,而不是半推半就,半自愿半包办代替。要求完全自愿,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勉强凑合结婚的情况发生。实行男女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是我国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定结婚的首要条件。(2)结婚必须男女方均达到结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以周岁计算,而不以虚岁计算,任何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不予登记结婚,达到了法定婚龄的男女推迟结婚的,尊重本人意愿,国家鼓励晚婚晚育。(3)结婚必须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这就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这里的无配偶,是指无有现存的夫妻关系。对于已经结过婚的人,或因离婚或因一方死亡其夫妻关系已经消除,就是无配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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