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或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据此,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的内容,结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13种法定情形,这包括:
1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见的是,将来因子女抚养权所引起的争夺会愈演愈烈。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抚养权本身,还在于财产上的多分,所以得重视与子女之间的感情培养及抚养权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2作为女性,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女性有天然的优势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男性而言,也并非无计可施。如果男性获得子女抚养权,或者掌握了女性婚姻过错行为的证据,也可以产生相抵的作用,从而令到法院平分财产。
3对方有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常见的是一方婚内有出轨行为,这是由于社会诱惑及自控能力所导致的。作为受害方,应在此问题上保持克制冷静,在考虑修复婚姻的同时,也要考虑尽快收集对方婚姻过错行为的证据,做到保护自己。
4婚后因抚育子女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家庭主妇,照顾孩子本身不易,还要背负没有为家庭赚钱的骂名,对于身心的影响是极大的。《民法典》肯定一方在家庭中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做好相关取证工作,即可得到一定的财产补偿,从而能实现财产多分的目的。
5婚后因照料老人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何证实自己在老人的照料方面付出较多,将成为多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
6一方因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报酬,负担更多义务的一方,将得到更多的财产补偿,这也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7一方隐藏财产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财产申报,如果对方不报或瞒报,在发现有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支持的。
8一方转移财产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较为常见的是一方在婚姻关系紧张时期转移财产。在进入诉讼流程前,除了要提前做好财产固定、诉前保全的工作外,还要待进入诉讼流程后,深入调查对方的资产情况,若发现有转移财产的相关事实,也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9一方变卖财产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常见在于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给悄然转售了。在这种情况下,既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按照出售款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10一方损毁财产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常见在于一方损毁房产的装修,车辆财物等等。若有证据,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11一方挥霍财产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常见于一方给小三赠送金钱、财物,购置房产等。若有证据,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12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对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常见于一些资产较大且复杂的案件,为了减少配偶可分配的共同财产,不惜伪造借条等。但按照目前婚姻案件的司法处理,一般对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处理。但若能证实是伪造的债务,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13双方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或夫妻财产协议书的,也根据约定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完全可以通过订立财产协议实现财产多分。
离婚分割财产没有时间限制。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结婚后不论时间多久,离婚时也无权主张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只能在离婚时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结婚之后不管多长时间,离婚的时候都是可以分财产的。具体而言,离婚时应该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一般婚前财产依然属于个人,婚后的共同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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