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在领完证之后需要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更改为“已婚”,是需要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的材料和手续。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并不会在户口本上填写和改变任何东西,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的改变需要当事人自己拿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由于婚姻登记处由民政局管理,而户籍材料的更变是有派出所管理,管理的部门不同,而且目前两者并没有联网,新人领证虽然要带上户口本,但是民政局不会在户口本上做任何变动,所以最好领取结婚证后到公安机关进行修改。如果两人需要单独立户口的话,可以去更新,如果不需要单独立户口,就不用去更新,并没有什么影响,也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不改也没什么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
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离婚的时候大家的心里面都是不好受的,结婚、离婚都需要用到户口本,户口本里面的婚姻状态也会因婚姻关系而发生改变。一些人结婚后又离婚了,在这时候就非常关心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态一栏的内容。下面了解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
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1法律分析:不可以。已婚的,户口本应当改成已婚。我国的户口登记,应当登记公民的真实状况的,当公民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就成立了。
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将公民的婚姻情况登记为已婚的,不改的话,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毕竟户口本是要记录公民的真实情况,公民不得隐瞒,登记机关也不得虚假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一、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要改为已婚的吗
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一定必须要改为已婚,但是建议改为已婚。
1、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麻烦的出现;
2、理论上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要改为已婚;
3、由于婚姻登记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二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派出所户籍科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未联网,最好领取结婚证后最好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
二、领完结婚证户口本会改变吗
领完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会有变化。需要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才会有改变。《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领了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更新么
领了结婚证户口本理论上需要进行户籍登记更新,但是没有硬性规定要去更新登记。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最好还是携带相关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更改。
领了结婚证后要更改户籍登记信息需要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一)居民有正当理由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二)凡到派出所提出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主要项目的,须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
(三)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2办理离婚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才能办理吗
现在没有要求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办理离婚所需要的程序以及手续的,而且如果是未婚的话还要改成已婚的,否则不予以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的,亲自当着工作人员签字按指印的。
户口本可以不改已婚吗3一、户口本婚姻状况有几种
1、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栏可以说是户口本上面的基础信息。我们知道婚姻状态有这些情况:已婚,未婚,再婚或者是丧偶等等,这4种也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律规定的婚姻状态。但是我们公民自己划分,在这几个状态中,还有初婚,再婚,复婚等等各种情况。
2、所以户口本它是根据法律上的几种婚姻状态来定的,所以婚姻状态栏只有未婚,已婚,离婚,丧偶这四种状态,而已婚就包含了复婚再婚等等情况。
3、在生活里面如果想要更改自己的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况,就比如离婚以后又重新结婚了,或者是跟前任复婚了,都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是离婚证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告知工作人员所需要办理的项目,如果查明确实是这个情况,就可以更改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态了。以上就是关于户口本婚姻状况有几种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户口本婚姻状况可以不改吗
1、如果我们的婚姻状况有了更改,就比如说离婚了或者是由单身变成已婚了,都是可以不用去更改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况的。
2、根据我国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身份证跟是户口本上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这些内容不一致,去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的人应该告知当事人,让他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有必要变更的信息,然后再去领结婚证。
3、而当事人所声明的自己的婚姻状况跟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那一栏内容不一致,民政局的人应该对当事人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根据他的书面声明,因此户口本不需要特地去做更改。
领完结婚证后,户口本上是不会有变化的。一般需要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后才会有改变。
会在本人后面标注婚姻状况:已婚。如果是女的,可能在她那一页加盖:户籍已注销方章,如果是男的,可能户口本上会加上女方的所有信息。
1、有没有变化,要看户口有没有随迁。
2、如果没有随迁,户口本就不会有变化,民政局是无法更改户口本内任何东西的。
3、如果随迁了,那么原来的户口本就作废了。新办的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一栏会显示已婚,与户主关系一栏会显示你与户主的关系。其他个人信息不变。
4、结婚和迁户口是没有必然联系的。领结婚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迁户口是在公安部门办理,只领结婚证户口是没有变化的。
5、领取结婚证时民政部门只是审核户口信息,不在户口本上做任何标注,因此户口本上没有任何变动。
办理结婚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办了结婚证后,要拿户口本去派出所改已婚。
办理过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后,应当主动前往公安部门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否则会给以后带来很多的不便。需要变更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为已婚的,可以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派出的分支机构,并不是特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由于公安派出所与群众生活关系最密切,故群众习惯上常作为公安派出所的简称。 公安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主观:
领取结婚证 后的户口本,女方户口本上不会有变化。 需要女方持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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