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二、近亲结婚的后果
按照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其婚姻也是存在婚姻无效的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权撤销该婚姻。近亲结婚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兄妹之间的结婚属于近亲结婚,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近亲结婚一经发现,该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刚刚搜了资料,在我国直系不允许结婚,1950年旁系5代以内不许结婚,1980年修改为旁系3代以内,虽然后来不管国内还是国外都有遗传学家证实只有直系亲属结婚后代畸形概率大一些,旁系后代畸形实际上出现概率不是很大,详细可以参考李嘉诚和表妹结婚,维多利亚女王和她表哥,爱因斯坦,贝多芬,牛顿,希特勒,达芬奇(后代近身结婚了,结果杯具了),说近了有迪拜王室等等,在外国相对来说多一些,有些国家甚至不限制近亲结婚。在我国一些偏远农村也存在近亲结婚的现象,只是法律上不承认而已,只要家里人都同意就行了。至于去领结婚证,民政局一般不会特意去查结婚双方亲属关系,都是靠各自父母长辈来监督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真心相爱(最好非直系),父母长辈又不反对的情况下,结婚去民政局领个结婚证啥的还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夫妻闹离婚跑去法院申诉离婚,民政局细查之下才发现是近亲结婚,但是之前领证却不知道的原因了。(个人觉得还是避免好,不管是为下一代还是为家人,这事说出去有的地方乡亲难免会在背后风言风语的。世界这么大,双方又不是找不到另一半,又何必辛苦维持这世人眼里畸形的爱情呢?不妨先远离彼此,等几年感觉还是爱情而不是畸形的亲情,那时候再在一起也不迟。若是真爱,也不在乎这几年时间。若不是,也好用这几年避免后悔一辈子,我觉得是值的)
肯定有变化阿,结婚前说话做事可以无所顾忌,结婚后兄弟姐妹间变得礼貌和生分了。
我们家有三兄妹,没结婚前我和我弟在家都是直呼我哥名字,吃东西抢着吃,有时闹不好还互忿互掐,但我们都乐在其中。兄弟姐妹之间即使产生矛盾,只要聚在一起立马就忘得九霄云外。没结婚之前,兄弟姐妹之间没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也没利益纠纷,所以得失不会太计较,大家过得无忧无虑的。
但结婚后,由于房贷车贷养娃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兄弟姐妹之间很少聚在一起,只有过年才聚,导致兄弟姐妹之间生分不少。还有就是兄弟多的家庭,一般结婚后不怎么亲了。特别遇到偏心的父母,搞不好兄弟反目成仇的也很多。而且结婚之后关系网也变得复杂起来,什么婆媳,姑嫂,妯娌等各种关系,稍有不慎,都会矛盾重重。这些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所以结婚后,兄弟姐妹之间不仅有变化,而且变化很大。
哥哥妹妹是不能结婚,一是违反婚姻法,也是不道徳的,他的危害后果是很严重的,很多遗传病都会发生,在不文明的古代亲哥兄妹也没有结婚的,更何况现在,大家己经都知道近亲结婚的危害,所以亲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表兄妹结婚犯法,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表兄妹如果已经结婚的,其也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一、表兄妹结婚犯法吗
表兄妹结婚犯法。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并不存在夫妻关系。因为不是合法的,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这里的表兄妹并不是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那么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没有其他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
二、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该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三、结婚的法定程序
结婚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提醒您,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我国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近亲中遗传基因有四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的相同,如果是近亲结婚,孩子就可能会出现呆傻或其它疾病。
为什么近亲结婚和遗传病的发生和延续有密切关系?这要从遗传学角度来解释。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精子和卵子传给后代,从而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兄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某些遗传性疾病,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且相会时,后代才明显发病。非近亲婚配时,两个相同致病基因互相遇合而引起发病的可能性较低,约为1/2500-1/250000。而近亲结婚的夫妇,由于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双方携带有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一般群体。以白化病为例,这种病的特征是皮肤、毛发全为白色。一般群体中携带这种致病基因的频率为1/50,如果非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50×1/50×1/4=1/10000,假如是表兄妹之间的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50×1/8×1/4=1/1600,要比非近亲结婚高6倍多。
据调查,患先天性遗传病的病人的父母近亲结婚率为375%,近亲婚配子女患病率为416%。目前已发现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有1232种。除白化病外,较常见的还有先天性聋哑、小头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亲结婚除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外,还可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等。一些遗传病患病危险性在近亲结婚和非近亲结婚的比例是:先天性鱼鳞症是627∶1;少年性黑朦性痴呆是366∶1;先天性全色盲是184∶1。先天性遗传病患儿的出生,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经济负担,而且还影响到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
除此之外,近亲婚配的风险还表现在后代婴儿死亡率增高,非近亲所生者死亡率为24‰,近亲所生者死亡率为81‰。还有人报道,近亲结婚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者达139%,而非近亲结婚仅为17%。这些差别是相当悬殊和不容忽视的。
有人也可能会提出,既然近亲结婚危害极大,为什么非近亲配偶生的孩子不一定个个健康聪明,而近亲配偶生出的孩子也不一定个个残缺痴呆?这种情况的确存在。这是由于近亲繁殖只是增加或改变隐性致病基因的分布和互相遇合而引起发病的机会,并不增加或改变致病基因的频率,因而出现“非绝对化”的现象,也就是说近亲繁殖产生不良后代的机率很高,但有时也能产生正常或优于正常的后代。
在这里我们诚恳劝告那些青梅竹马、坠入爱情之河的表兄妹们,切不可感情用事,抱着侥幸心理,去偷摘爱情的苦果,否则生出“养之不能,弃之不忍”的孩子,将会抱憾终生。
在我国一些偏僻的地区仍存在着近亲结婚的旧习俗,认为这是“亲上加亲,不断亲缘”。其实近亲结婚所带来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主要是增加了下一代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机会。有许多人可能携带某些遗传病的基因,而不表现出来,成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如果他和有相同血缘的、带有遗传病基因的近亲结合,那么他们的子代就会将父母隐性遗传病外显出来成为显性,临床上表现为疾病。所以遗传病的机会就增加了;如果他和非相同血缘的人结合(携带同一遗传病基因的机会很小),那么他们的子代得遗传病的机会就减少了。有人统计,近亲结婚后他们的下一代儿童死亡率比非近亲结婚的高出3倍,近亲结婚的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的后代高出150倍。即使已经成婚的,在考虑怀孕之前应该进行遗传咨询。出生后的孩子应加强随访,定期检查。如果第一个孩子生后患遗传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应去医院进行遗传咨询。如果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风险再生一个,至少可以说再生一个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远远比一般人群要高。曾遇到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连生三胎均为头小畸形,终日卧床不起,成为家庭的负担。避免近亲结婚,可以有效地控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同时也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人口质量的重要措施。现在已经制定了新的婚姻法,《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这一相关系数称为近婚系数 (inbreedingcoefficient,IF)。
表兄们结婚在现代优生遗传学上来说,表兄妹之间结婚容易造成隐性遗传病,在婚配后下一代的身上就出现显性遗传病而导致发病大大的上升。
因为表兄妹之间容易携带同类型的隐性遗传病,在自身的身体状况下因为是隐性遗传病而不发病,但在下一代身上可能夫妻之间携带有同行的隐性遗传基因,下代发病成为显性遗传病的机会,也是发病的机会明显升高,所以一般的三代之内禁止进行结婚。但最后是否结婚取决于两人的感情,还有是否养育孩子,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毕竟要冒着一定的风险。
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这样不好,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禁止近亲结婚
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双方有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传递(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
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人口形势和医疗水平,为了尽量减少近亲结婚造成的遗传缺陷,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注意事项
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
和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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