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

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同性恋不能结婚。我国法律只保护异性婚姻,不保护同性婚姻,也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您好,同性结婚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依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因此,我国结婚目前只允许一男一女,同性结婚是不允许的。

登记结婚一般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另外,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提示您,结婚登记必须满足法定年龄的要求,否则婚姻登记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双方成立跨国婚姻的,一般不需要改国籍。

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但中国法律不保护这一行为,我国法律强调结婚行为对象为男女双方,其中的男女是指生理上的男性和女性,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中国没有出台同性恋婚姻的法律,但结婚手续可以到国外办理,但是这种结婚证中国不承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同性恋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才可以办理结婚证,办理时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我、编译、收集、整理海外留学新闻:《香港一项调查称逾九成大学生接受同性恋》01月18日报道。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一直备受争议,有调查发现,受访的970多名性倾向属异性恋的大学生中,超过9成学生接受老师和同学是同性恋者,6成2人认为政府应就性倾向歧视立法,6成6人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负责调查的机构认为,大学生对同性恋者的接受程度颇高,期望特区政府10年内立法通过“同志婚姻”。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与香港小童群益会性向无限计划去年10月进行“大学生对同性恋看法”网上问卷调查,发现972名受访大学生中,7成人跟同性恋者有过接触,超过9成学生接受老师和同学是同性恋者。另外,超过8成受访大学生认为同性恋在不同处境,包括在中学、大学和宗教聚会中受到严重的歧视。

调查又同时访问受访者对保障同志人士平等机会的意见,结果显示,近9成人认为学校应教育学生尊重不同性倾向人士,6成2的受访学生认为特区政府应就性倾向歧视立法,6成6人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受访者当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是基督徒大学生,4成2人表示,支持性倾向歧视立法,较反对的2成6人多。另外,虽然有4成7基督徒大学生反对同性婚姻,但亦有多达3成2人表示支持。

负责调查的中大学生会常务干事指,调查结果反映大学生普遍接受同性恋。他透露,中大学生会将于今日成立附属委员会“性别关注组”,以处理校园内外性别相关议题,提升校园内对于性别议题的讨论气氛。他期望,可与校长沈祖尧会面,表达推动公义社会的声音,并希望新一届政府可于10年内立法通过“同志婚姻”。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表示,对调查的结果感到鼓舞,认为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较以前开放。他指出,香港自1993年开始讨论性倾向歧视立法,至今已近20年,已有足够的基础进行立法。

当香港富豪赵世曾豪掷五个亿为女儿招女性时,她的女儿赵式芝已经宣布与一名同性密友结婚。虽然这个当父亲的不同意,女儿已经成婚,在香港,同性恋不能够得到法律认可,在别的国家,就言正名顺了。父亲想干涉,也无力,婚姻原本自由,当父亲认为钱能解决的问题时,在这个时候,钱的作用也很无力。同性恋是一种身份认同障碍。如果没有生物性原因。那就是在生长环境中得来的。一个女孩子,如果爸爸在三岁左右,没有介入。女孩子对她的身份是不确定,不清晰的。当然,父亲在感情生活中尺度极大,几起几落的婚姻还有那么多的美女相伴,做女儿的从小目睹,这会让孩子感受到,这是一个多么没有安全感的父亲。女孩子找老公都以父亲为模版,在潜意识里都具有恋父情结,只是程度的深浅。这样一位父亲,对于一个女孩的心理是不安的,以后找到老公,如同父亲那样,怎能好好的爱自己,不如和同性恋爱更安全。这就有了赵式芝宣布和同性结婚的消息。父亲此刻的挽回是无力的,他并不知道女儿的潜意识,也不知道自己父亲的作用与榜样。当然,这一切只是推断,我们无法验证,赵式芝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同性恋,所以,父亲的做法和苦心可以理解,毕竟他愿意用五个亿去打造一个对她女儿有爱的人。不过,大亨好像忘记了,这个用金钱打造的爱,也会因为金钱而崩塌。本文由心动力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咨询师刘冬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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