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要求男方必须买房,这并不算无理的要求。那么,什么算是无理要求呢!你必须得娶我,也必须得买房,这才算无理要求呢。他有权力要求你买房,因为他想要一个有房子的婚姻,你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娶她,如果你认准了就娶她,而她必须要房的话,那你只能去置办房子,别跟人家商量着先不买房行不行,那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
当然了,现在作为女人确实挺难的,结婚跟你要房子,你说人家无理取闹;人家不跟你处了,你又骂人家拜金。你瞅瞅,男人们说的这些个话,哪有一句人话。咋着,就必须得嫁给一个一穷二白的你才算是真爱啊,真爱就是嫁给穷光蛋。婚后有房置地的人家都是为了钱呗!
有些个男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你家里穷那不怪你,如果你连婚都结不起的话,那就怪你了,你是没有房子,可是你去赚一个房子啊,你肯定又说赚一辈子也买不起一个房子啊!所以,女人为什么嫁给一个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的你呢!因为你穷你骄傲嘛?
还有一种现象,是我非常不理解的,就是儿女结婚要花父母的积蓄,父母攒了半辈子的钱都花在你身上了,那你置父母于何地。本来家里就困难,你没能力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就算了,你还夺了父母前半辈子的钱,让父母后半辈子依然享不着福,真是太没出息了。
那么,肯定有人说了,那穷人是不是不该结婚啊,因为中人要结婚肯定得花父母的钱啊,不然这婚根本结不起。其实我想说的是,你穷当然可以结婚,但是选一个愿意嫁给你的人,而不是一个为难你的人。你家穷,但是他还要房子要车,人家当然有这个权力,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你两过上好日子了,你父母怎么办。
房子车子是父母帮你攒下来的,媳妇也是父母帮你娶上的,那以后呢!你要是有了孩子呢!难道就这么一辈吃一辈的过下去了嘛!我觉得生活不该这样过。我理解女方要房子的心态,我理解不了的是男人怎么好意思拿父母的钱去买房子的。我觉得这种行为特别没出息,都说父母恩情大于天,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为父母着想。
前半辈子给你攒钱,后半辈子依然吃糠咽菜。然后你现在想把责任都推给女人,认为是他要房子所导至的,你没有没认真想过,是你没能力,没出息,没本事造成的呢!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个要求不过分。之所以这么说,有两个原因。首先,两口子过日子,目标都是一致的,为这个家而奋斗,一起还房贷是正常的。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
现在人结婚都希望能够让男方买房子,有的时候男方经济实力可能并不允许他能够买一套房子,如果说房子首付男方支付,结了婚之后一起还贷,其实这个要求也不过分。之所以说不过分,我们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去分析一下。
首先,两口子过日子,目标都是一致的,为这个家而奋斗,只要房子上有你的名字,一起还房贷是正常的。两个人结婚之后,其实就组成了一个小家,就是一个整体了,不能够再分得那么清楚了。这个房子肯定是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是你们两个一起还房贷的,在这种情况下,女孩子也并不吃亏,双方是平等的。我认为,两个人在一起不要斤斤计较,不要计较太多,应该是彼此心甘情愿付出。两个人的目标都是把日子过好,都是为了这个家而奋斗,所以一起还房贷你是理所应当的。
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在这件事上,男方已经先掏了一笔钱付了首付,可以说也表现出了他的诚意。作为女方,如果全部让男方去承担的话,他可能也承担不起,那么和他一起分担其实也是我们的诚意。如果你们是真爱的话,帮对方分担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不可能是被迫的,我们肯定也不希望另一半太累。
因此,我认为结婚之后,一起还房贷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首先说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这得有感情基础的不能说今天见面明天谈婚论嫁,后天结婚吧?即然已经开婚谈婚论嫁,那男女双方都已经互相有感情了互相了解不是一天半天,结婚买房这是男方的责任,男方出钱买房办婚礼,女方陪嫁买车,这种情况合理吗?
男方出钱买房办婚礼,女方陪嫁买车
男方买房,女方陪嫁车,合不合理,先理清什么叫嫁娶。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结婚年龄不结婚,不只男人会急,女人也急。有一句说的好,“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可现在呢,社会上不光光棍一大把,剩女也一大堆,男多女少男光棍多说的通,怎么还有剩女?其实这是社会病态的集中体现。
其实,结婚哪有什么合理不合理,只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你非要较真,那掰扯一下。男方买了房,这房子跟女方有关,写女方名字吗?大概率是不写的,也就是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半毛钱关系。从这个角度上看,男方买房是为自己而买,惠及不到女方。而男方要求女方买车是几个意思?车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划入共同财产,较真的话,男人是在占女方便宜。如果是女方个人财产,既然是个人财产,男方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女方呢?那是人家的自由,他没有理由要求。
这种情况合理吗?
女方有钱,陪一辆车也在情理之中,没有钱就不陪,也合适。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说明;俩人情投意合,你爱我爱,情意绵绵。男女双方都一样,可别因为;彩礼、陪车,闹矛盾,将俩人的婚事弄砸了。男方心里,也别不平衡,好像自己花钱多了,心里有点儿不舒服。结婚;是双方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你情我愿的事。只要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婚前没有的东西,通过俩人的努力,好好工作、辛苦挣钱,以后什么都会有的。
没有错,但是男方家境要是不好,家里又有楼房并装修好了的话(现在农村的楼房全装修的和城里的房子差不多了全是地板砖防盗门有的还不比城里差)就没必要了,要是家境好那无所谓咯,不过你不要因为要结婚了而给自己找个借口一次又一次的说要买房,这样是不好的!还有和男方父母沟通的时候态度要好,千万不要说过份的话,上一辈人是苦过来的,所以你要尊重他们,如果你要真喜欢你男朋友相信你能懂我说的话!
这要求,说真的,一点都不过分,这本来就是结婚必备的条件,如果连这都都办不到的话,那干脆就不要结婚了。
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应该有房才能够好好生活,况且婚后两个人一起承担房贷,不也挺好的吗?又不是说让男朋友自己一个人承担。就算是娶别的姑娘,别的姑娘说不定还会有其他的各种要求,只是想要一个房子而已,根本没有那么过分。
既然如此,就应该努力,好好奋斗,这样才能够买到心仪的房子,然后和心爱的女子一起住进去,去好好经营自己的爱巢。如果以后两个人有了自己的宝宝,等宝宝生下来也是需要有一定的空间的,宝宝的物品、玩具那么多,如果房子太小了,根本就不能好好住下去。因此,买房真的很有必要。
而且买房之后两个人一起承担房贷的话,这样可以让两个人的压力变大,然后督促两个人更加努力工作赚钱,这样才能够承担起这些房贷,要不然的话,两个人始终不会长大,始终觉得没有压力,无法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心智会特别不成熟。
女朋友能够跟自己一起承担房贷,说明她也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女人,也希望能够把生活过得很好。她足够爱你,所以愿意和你一起承担风雨,陪你一起吃苦。这样的女生真的没那么多了,应该好好珍惜,要不然后悔都来不及了。
如果你的男朋友不答应你这个条件的话,说明他对你并没有那么上心,要不然拼了命都会买下属于你们的房子,然后再一起奋斗。擦亮眼睛,看清楚眼前这个人,如果他是真心的话,他一定不会拒绝你。
这个挺过分的。
这事现在还能拿出来说?婚姻法改了亲,从你俩领取结婚证那天起,你俩所共同创造的东西都属于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即便加上你名字也是永远没有你份的,房子是贷款买的。
你俩结婚后所还的每一笔房贷都有你一半,即使离婚也有你一半,包括婚姻存在期间房子的增值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前首付是男方付的话,那一旦离婚,首付那一部分依然是男方的。
我想我还是在这方面比较有权威性的,因为刚离: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了8年的房贷,离婚找的律师,法院判离,其他都没异议,就是房子的问题,当初是1500/每平米,现在6500/每平米,律师出具的文件说明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八年还贷12万,夫妻双方各占六万,最重要的房产增值部分是以夫妻双方还贷部分来算比例的,前期六万还房贷,她只能以这六万来算房产增值的所占比例,也就10几万。
买房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男方全款。这怎么写名字都行。第二种男女方共同首付和装修,一起还房贷。房本两个名字,也没毛病。第三种,男方出首付装修,女方不管。婚后一起还房贷。这也是唯一有很大争论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写上女方的名字,那男方真的很大气。但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其实女方也没有吃什么亏。
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款的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这部分按揭的贷款钱,离婚可以分割;同时,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房子升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也就是说,男方付的首付,即使房子没有写女方的名字,女方婚后是否工作挣钱不重要,都会被认定为一起还房贷。
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部分一半的钱,同时可以分割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女方为什么要纠结是否要把名字加上去?其实,把名字加上去,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分割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钱。
都说现在女人现实,其实男人才是真现实。身边很多女孩找对象,都没有把钱放在第一位,而有些男人呢,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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