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会的作品鉴赏

喜福会的作品鉴赏,第1张

《喜福会》小说的主题思想:华裔女性面对美国种族歧视与美国主流文化的霸权话语,建立自信、走出自卑、实现心灵的回归。

自卑只是华裔女性在种族歧视下产生的表面失衡,而究其深处则是族裔身分的迷失。

处于夹缝状态的华裔女儿们最终在母亲们的鼓励下建立自信,走出自卑。

文本中,几位华裔女儿形象尽管有落入刻板印象窠臼之处,却是作者基于真实生活所独创的新华人形象,这种独创本身就是一种“反话语” 。

第一代华裔女性的记忆,有一半留在中国,她们在美国语言不通,很难融入美国社会,只能把“她们”自己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来实现自己的“美国梦”。

第二代华裔女性,她们出生在美国,接受了西方的思想文化教育又无法摆脱自己的华裔分化身份,生活在夹缝之中。

她们是具有华裔血统,却又出生在美国。

为了实现自己成为美国人的梦想,她们努力挣脱美国社会所普遍认为华裔的刻板形象,在作品中刻意塑造一些正面的华裔形象,但是同时又体现了中国文化,这其实正是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所引起的一系列冲突与矛盾的体现。

第一代女性的“美国梦”

《喜福会》中所描写的第一代华裔女性都经历过贫穷、战乱以及封建制度带来的种种痛苦,她们已年过中年,且语言不通,在唐人街从事着一些低体力劳动。

她们带着在战争中的伤害以及旧中国封建压迫的记忆来到美国,由于不懂英文,又面对不同的文化,使她们在白人主流社会无所适从,只有通过打麻将才能抒发自己压抑的情感。

身处美国社会,白人作为主流,她们被进一步边缘化,她们的声音也不被主流文化所接受,所以大多数的时间她们只能保持沉默。

好不容易从苦难的生活中逃离出来,那些在美国的母亲们对于自己的下一代给予了很大的希望,对于自己曾经所经历的痛苦经历,她们更愿意独自忍受,对女儿从来不提起在中国所经历的一切。

为了能够让女儿们更快地融入美国社会,她们虽然自己讲着蹩脚的英文,却鼓励女儿不讲汉语讲英文,希望她们日后能够出人头地,做真正的美国人。

然而,正是因为她们曾经的悲惨经历,使得她们对于女儿们寄予了太多的希望,给女儿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使她们变得很叛逆,与母亲们开始了一段长长的疏离期。

女儿们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

母亲们的梦想都寄托在女儿身上,而女儿们的疏远让她们的梦想遥不可及。

母亲们带着各自不同的过去到达美国,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为梦想打拼,让希望流传。

第二代女性的“美国梦”

第二代华裔女性出生在美国,她们受到过良好的西方教育,有着开放自由的思想,但由于生活在华裔家庭中,又难以摆脱其父母传统封建思想的束缚。

为了更好地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她们嫁给了白人,但由于文化差异很难获得美好的婚姻。

她们生活在中美文化的夹缝当中,和自己母亲也有着隔阂。

她们渴望在传统的中国文化和主流的西方文化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寻求建立多元文化融合的和谐社会。

作为第二代华裔女性,她们一方面不断听到母亲关于恢复传统文化的诉求,一方面又想在主流文化当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被边缘化。

她们处在双重文化的夹缝之中,她们的美国梦就是希望确定自己的美国身份。

美国文化是她们出生以来就接受的文化环境,而生活在中国家庭模式下的她们却认为中国文化是别人国家的文化。

《喜福会》中提到的“如果你展示一张脸,就必须牺牲另一张脸。”体现了华裔美国人的主体性分裂。

龚琳达虽一直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但是她回中国后中国人却认为她是外国人。

可悲的是,在美国人眼中,华裔美国人是他者,而在中国人眼中,她们也是他者,她们的身份在两种文化的双重边缘下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第二代华裔女性认为,她们的母亲很难适应美国社会,因为她们母亲的思维模式仍然是中国的。

对于母亲们的不满也体现在很多具体的事件中,她们反抗自己的母亲,其实也是在主动否定中国,想让自己变成纯正的美国人。

从《喜福会》中女儿的婚姻选择来看,她们都选择白人作为自己的丈夫,是对于成为真正美国人的梦想追寻所做的努力。

作为出生在美国的第二代华裔女性,谭恩美等当代华裔女作家们,接受过较高的教育,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但同时又有着与主流文化不同的族裔身份,这使她们感到迷惑和彷徨,她们是“夹在两个世界中间的女人”。

“对文化身份的困惑与追求是内在于华裔女作家文本的特质,是使她们的文本 的共同点。”她们与自己的母亲关系不和,希望能与传统落后的旧中国封建思想决裂,希望能够完全融入到白人主流社会中。

母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而女儿是西方文化的拥护者,母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代表着两种文化的碰撞。

女儿们在面对美国主流文化时,她们身上不可抹去的中国文化又时刻影响着她们,通过对母亲过去的了解,母女关系从冲突走向融合,代表着中西方文化的消解与融合,同时,也修复了和白人丈夫的关系,体现出作者渴望在中西方文化中寻求自我的整合,以树立自己理想的族裔文化身份。

虽然很艰难,但是在故事的结尾,母亲和女儿们还是通过互相的了解化解了矛盾,融洽的母女关系使得作为第一代华裔女性的母亲和第二代华裔女性的女儿的“美国梦”达成了统一,即在保持中国传统的同时,也能更快更好地融入美国社会,享受融洽的家庭及社会关系。

《喜福会》作品中的四位母亲——吴素云、许安梅、龚琳达、映映·圣克莱尔虽然曾经历过截然不同的往事,但都是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逃离了自己的祖国,心怀忐忑和模糊的憧憬,毅然踏上了全然陌生的国度,固执地要使她们自己在美国的土地上牢牢地扎下根来,期待着结出自己人生的美满果实。

她们的人生,在她们各自踏上美国的土地之后,已然殊途同归,一个个看上去个性迥异的母亲很轻易就彼此相认,成立了充满中国寓意的“喜福会”,为她们在异国冷漠无常的天空下,保留了一丝属于自己的温暖。

她们都是在美国扎了根的“中国式女人”。

四位母亲逐渐地学会在磨难中累积生存的智慧,最终得以坚强地走完自己的一生。

她们把美国未竟的事业和永远怀揣的梦想在轮回中交给了各自的女儿,连同她们用生命铸成的人生真谛一起,告诉女儿们无论怎样都要抓住那唯一的白羽毛。

从琳达和映映的不幸婚姻与生活遭遇中可以看出,女性虽然仍然处于从属地位的轮回中,成为男权社会的牺牲品,但却透露出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信息,她们已经具有了反抗意识,开始以自己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地位。

在中国传统文化体制下,女人是男人的附属,然而她们在旧中国遭人践踏的时候己经不像本土女性那样顺从,成为父权制文化可怜的牺牲品。

她们仍然有着母辈特有的坚忍,但这坚忍已被赋予了新的方向,即不再仅仅是消极的顺从忍耐,而是在逆境中不屈地寻找新的出路。

小说创作中的象征旨在展示隐匿在看得见的事物、现象背后看不见的思想,即展示事物背后的心灵隐秘和理念。

而意象是以可感性语词作为外壳的主客观的复合体。

在小说的三个构成部分即情节、人物塑造、背景中,意象常常是构成背景的一部分。

在同一作品中,一个意象如果反复出现,它就会不断地累积起自身的象征意义的分量。

麻将

在《喜福会》中,某些隐喻象征性质的意象反复出现很多次,虽然它们的隐喻性象征性不尽相同,但指向性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们像或明或暗的光束,同时聚焦于一个焦点即作品的深层意蕴。

在小说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象征意象就是麻将。

小说的标题“喜福会”是一个麻将会名称,最初由四位母亲之一吴素云在桂林发起成立。

当时正值日军大举进军侵略桂林。

在战争阴影笼罩之下,为了排遣内心的恐惧慌张以及烦恼不幸,吴素云和其他三位从沦陷区逃难的女性轮流做东,定期聚会,她们称之为“喜福会”。

她们一边打麻将,一边讲各种有趣的事,并且每次聚会上都竭尽所能的做上各种讨口彩的吃食,以此来获取欢悦,打发难捱的时光,又希望可以交到好运,表达她们对生的祈求和期盼。

1949年,当吴素云怀着对新生活的梦想踏上了美国旧金山之后,她没有料到新的环境遇到了新的挑战。

华人在美国历史上的卑微和失语使她从一开始便成了白人眼中的“他者”。

在这种境遇中,生存的本能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她们迫切需要知道自己是谁,而过去则成了她们了解自我、生存下去的唯一依赖,记忆成了找回过去的唯一途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素云和与她有着同样境遇的许家、龚家、圣家成立了第二个喜福会。

喜福会承袭了第一个麻将会轮流做东、定期聚会、大摆吃食的传统,而且还闲聊家常、商讨投资。

喜福会是吴素云们重建的一种过去的记忆,是一种对自己年轻时不屈记忆的提醒,给她们提供了一条与失落的过去紧紧联系的纽带,而那“过去”是她们再也不能回归的中国及中国传统文化。

她们几十年如一日地聚在一起打麻将,纵情吃喝,并且谈天说地——不厌其烦地、聊的总是关于中国的事情,直到那些故事几乎都快变成了神话。

对母亲们而言,喜福会是个非常重要的聚会,而对于她们的女儿们而言,她们只觉得困惑与不解。

吴精美在她小时侯就认为喜福会只是一个有着特殊仪式的神秘古怪的中国人的社团,就好象三K党的 ,或者是印第安人出征前的典礼。

喜福会中其他母亲的女儿们也从来没有关注过母亲们的聚会。

但是自从母亲去世后,吴精美听到了喜福会上阿姨们讲的她母亲的故事,最终理解了母亲,并且完成了母亲宿愿。

整个故事是从吴精妹开始坐在麻将桌的东边既她母亲的位置到她回到东方即中国结束,这标志着母女两人世界从不理解走向理解,从对抗走向和解,从分离走向继承,也是女儿走向回归的旅程。

由此可以看出喜福会不仅是母亲们过去记忆的延伸,精神的继续,而且还是连接母女两代、过去和现在、东方和西方的桥梁,也是确立自我身份的开始及其延续。

衣服

衣服的传统功能是为了遮盖御寒和舒适美观。

而在该小说中衣服却成了另一个重要的象征——文化身份的象征。

“在谭恩美的小说中衣服有两个主要的功能:一是表明文化的混杂和冲突碰撞,二是代表某种伪装的身份的隐藏、逃遁,或是表演。”吴素云在桂林时,为了躲避日军的侵袭,只身带着一对双胞胎逃往重庆去寻找丈夫。

在逃亡的路上,徒步走了几天,双肩背着两个婴儿,身上又拉痢疾,已经是疲乏和虚弱到了极点。

无奈之下,只好扔掉行李,到最后实在支撑不住了,把双胞胎女儿也扔在了路边。

待知道丈夫已去世之后,她觉得自己已失去了一切,已经一无所有了,“除了衣服和希望”。

可见对吴素云来说,衣服与希望等同。

1949年吴素云移民美国时,只带了一只破皮箱离开中国,皮箱里装的,是一满箱漂亮的丝绸衣服。

到了旧金山之后,那些亮晃晃的衣服却完全不适合她的新生活,只好被收了起来。

吴素云必须得穿上当地难民收容团体送给她的旧衣服,然而那些“衣服都是美国人的尺寸,穿在她身上晃荡晃荡的。”在她的眼中,丝绸衣服不仅是她追求美好生活的希望,更是她所紧紧固守的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系统上的自我认同、自我价值,即她的文化身份,而当她一踏入美国这个白人的世界里,马上就被套上了他们的那一套:“上教堂”,进“读经班”,“合唱练习”,就象那些美国人的衣服,尺寸大,根本不合身。

在美国的华裔母亲们的文化身份成了无根之木,既丧失了中国的基础,在美国又得不到承认,处于一种卑微失语的地位。

在失落中,为了在新的环境中保持与过去的联系,她们只好建立自己的聚会——喜福会,以此来保持自己的文化身份。

在聚会中,她们“都穿着有趣的硬邦邦的立领中国式衣衫,前胸绣着花卉,这样的衣服对真正的中国人来说,是太时髦了,而在美国的聚会上穿,又显得太古怪”,这表明在母亲们的身上,衣服已经显现出两种文化的混杂、冲突与碰撞。

顾映映从天使岛移民处出来时在美国照的第一次相,身上穿的是一件中国妇女传统的长及脚踝的旗袍,而上身套的是一件老式的西式外套,有垫肩的宽门襟式样,配着很大的同色纽扣。

顾映映这身古怪的装束,把东西方两种元素矛盾而又冲突的混杂在一起,“这种视觉上的冲突反映了顾映映自己思想中的冲突。

小说中有很多例子是角色的穿着表现着一种错误的身份。

许安梅在和她母亲一起赶往天津的途中,发现母亲从上到下换了一身外国女人的打扮,而随后她自己也被母亲从头到脚换上了一套大大的她从来没有穿过的洋装。

后来安梅到了母亲的那个男人即吴青的豪华的家之后,才知道吴青是靠外国人发的财,他十分洋派,喜欢洋货,所以她猜测母亲这样穿着打扮是为了讨吴青的欢心,其实只有也这样才能给安梅更多的保护和经济保障。

吃食

在中国文化中吃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在华裔女性文学中,吃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象。

这可能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

在中国,女人的传统角色就是为全家采购和准备每天的饭菜食物。

在《喜福会》中,随处可见谭恩美运用吃食这个意象,“食物这个意象在小说每个独立的叙述之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它连接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维系着家庭和两代人之间的关系,表现着共享——并提供着一种有助于在遗忘中重拾个人历史的语言代码。

食物使母亲与她们的女儿用平常的语言进行交流;食物对两代人来说是情感的家园。”

在小说的第一个故事中,作者就通过吃食把两代人之间和四个家庭之间建立了联系。

当吴精美准备代替去世的母亲成为喜福会的一员时,她想起了下一轮的聚会本来是由她的母亲做东的。

因为上一次的聚会上龚琳达阿姨做了一锅赤豆汤,而她的母亲吴素云,是喜福会的核心成员,所以吴精美打算下次要煮一锅黑芝麻羹给她们尝尝。

喜福会是大家在一起搓麻将、讨论股票投资的聚会,同时又是吃的盛宴。

在每次的聚会上,四家都要纵情吃喝。

在吴精美参加的这次喜福会上,有“大量的吃食”,馄饨、炒面、炒杂烩、烤猪,有各种不同馅的“手指”样的东西,还有些根本叫不上名字的“营养品”,大家一边吃着东西一边聊着有趣的事情和争论着各自的看法。

在小说的结尾处,精美回到中国时,她和她父亲、姑妈以及一大堆中国亲戚在一起吃的第一顿饭居然是汉堡包、法式油煎饼、苹果派和冰淇淋,地道的美式快餐。

一桌美式快餐在中国把大家都团聚在了一起。

吃食这个意象使母亲们找到一种能概述她们过去记忆的依托。

当龚琳达讲起她过去不幸的婚姻的时候,她的叙述中都穿插着不少关于吃食的记忆:她见到她被许配的丈夫是在一个吃红蛋的酒席也就是中国所谓的满月酒上;她作为童养媳进入洪家的第一天便开始站在小矮桌前帮着切菜准备饭菜;在婆家的每天她都在琢磨怎样做出好的菜肴来讨得婆婆和丈夫的欢心;在她和天余结婚后,每天早晨她都要炖一只童子鸡熬鸡汤给丈夫做早餐,晚上又要煮八珍汤给婆婆吃。

而顾映映关于童年时拜月亮娘娘的记忆也是充满着对各种食物的回忆。

在拜祭月亮娘娘的那天晚上所吃的食物她有着精确的记忆:一大篮粽子、苹果、石榴和生梨、腌菜、咸肉、月饼、炒杏仁、虾子等。

在对吃食的记忆中,夹杂着捕鱼、杀鸡、剖鱼等一些回忆。

尽管顾映映后来住在加利福尼亚,但是童年时在中国吃食的记忆已成为她整个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对许安梅来说,食物是联系她与外婆也就是“婆婆”之间伤痛的记忆之物。

安梅四岁时,被饭桌上的火锅汤烫伤了脖子,是婆婆整夜整夜地陪在她身边,不停地用冷水敷在她 辣的脖子上以减轻疼痛,使小安梅能安然入睡。

在婆婆临终之际,小安梅亲眼见到母亲从自己手臂上割下一片肉放入正在给外婆熬煮的汤药里,希望用这样古老的办法来医治临死的外婆。

在这里,母亲的肉已不仅仅是可供食用的药方,而是一种切肤之痛以及这痛苦所意味的价值。

吃食有着一种文化特殊性,区分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两代人,代表着一种文化。

薇弗莱为了让母亲同意她和里奇的婚事,决定带着里奇去她母亲家吃饭。

在中国人的习惯里,有什么大事通常是在饭桌上解决的。

而且在饭桌上有无数的讲究和礼数。

里奇不是中国人,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

在餐桌上,里奇的整个行为象是表演,糟透了,薇弗莱想“我解救不了他”。

里奇买了薇弗莱父母根本不喝的法国酒;他不会用筷子但偏要用,结果把一块沾着浓浓酱汁的茄子掉在了裤裆上;他拒绝尝绿色蔬菜;他没有称赞反而批评女主人也就是薇弗莱母亲所做的菜等等,他还照美国人的习惯直呼两位老人的名字。

饭后里奇却自我感觉一切很好,认为薇弗莱的父母和自己很合得来。

这个象征意象都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是维系两代人、家庭之间的纽带,是连接东方与西方两种文化的桥梁。

谭恩美从自身的经验出发,又以独特的文化经历和种族身份将东西方结合起来,使得《喜福会》成为中西合璧的优秀作品。

作品中母女之间矛盾的最终和解象征着东西方文化融合的必然趋向。

这正是美国华裔作家一直在探寻的和解之路,表达出新一代华裔能包容中美两种文化,取长补短,达到和谐统一的美好愿望。

《喜福会》作品中,使用了多种叙事手法,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采用了一个独特的手法——故事环。

整部作品共有四个大部分组成,而每一大部分由十六个独立的叙事情节构成。

从形式上,叙事情节个个独立,放在一起又是一个大故事的形成。

看似复杂的布局,清晰明确地表达了主人公之间复杂的关系,母女之间的关系描写十分感人。

《喜福会》作品中的故事环紧扣母女关系主题,表现出勃勃生机。

作家谭恩美在小说中将中国传统女性和她们的家庭置于一个大的文化背景下,将母女之间那种千丝万缕的关系描述得清清楚楚,带给读者新颖的阅读视角。

“四结构”章节布局与人物关系

作家谭恩美在写作中看重和谐与平衡,写作技巧独具一格,《喜福会》是一部划时代的反映文化矛盾冲突的小说。

谭恩美在写作技巧方面充分融合中国传统的章回小说和西方的“四季理论”,在整体构造上使用了故事环的文学体裁,以细腻的笔触将作品中女性内心的丰富世界展现出来,使得作品中四位母亲以及女儿们的形象异常鲜明。

与众不同的结构模式表达四个家庭中母女之间的关系,反映了中西方文化从不融洽到融洽的过程。

《喜福会》文本,在四个大章节中暗含着主人公母女之间所处的四个不同阶段。

第一章节是“千里鹅毛”,该部分内容主要讲述四位母亲的早年经历以及漂洋过海的背景。

“鹅毛”暗含着精神财富,代表了母亲留给女儿们的精神理念。

《喜福会》作品中出现很多女性形象,女作家谭恩美有意识地将吴精妹放置在比较明显的位置,成为女儿的人物代表形象。

在作品的第一章节和第四章节,吴精妹的出现都伴随着母亲的故事。

在《喜福会》第二和第三章节部分,主人公女儿讲述了两个关于自己的小片段, 其中以吴精妹为代表在故事环的每一部分各讲了一次。

正是吴精妹的这四个小故事贯穿整部小说,才使得整部作品有了一个明显的中心主题,所有的故事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通过四对母女之间关系的表现,作者将中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表达得非常清楚。

在作品的第三章节中,女儿们对于母亲的做法逐渐地理解和接受,对于母亲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母女之间关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最后的章节中,吴精妹由于对母亲的理解和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变成一个全新的吴精妹。

和双胞胎姐姐的相认更使得她终于对中国文化产生了不同以往的感情。

“四结构”模式中人物相互理解

小说《喜福会》中的主人公母女关系是推动整个“故事环”及环中各个故事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

在四结构中的第三个部分,女儿逐渐长大了,母亲和女儿之间的关系也有所改善。

母亲永远不会放弃女儿,女儿也会时刻想着了解母亲。

女儿长大之后总会回想起母亲深沉而又含蓄的母爱。

在遇到难题之时她们尝试着用母亲传授的知识和经验去解决,结果出乎意料的好。

她们曾经极度排斥的母亲所教授的知识在现实之中极为有效。

通过这些故事情节的描写,作者表达了更深层次的涵义:女儿和母亲永远都是同一的,女儿是母亲另一面的表达。

文本第四部分,从吴精妹代替逝世的母亲在“喜福会”麻将桌坐下开始,这个从东而始、以东而终的过程,预示着文化从隔阂、冲突到最终融合的必然性。

时光飞逝,女儿们在各自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经受了事业以及婚姻上的挫折之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地位,并变得成熟。

她们原本深深认同的观念也有所转变。

她们自小感受到的母亲的严厉其实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表现。

她们渐渐地醒悟过来,缓和了女儿们同母亲们之间的矛盾。

“起飞”代表着母女之间的融合与沟通障碍的化解。

主人公吴精妹在母亲去世后对过去的种种感到无比的内疚,后悔过去没有珍惜和认真倾听母亲的教诲。

吴精妹回到中国看望两个孪生姐姐。

当她站在自己母亲出生地的土地上,拥抱着孪生姐姐之时才真正地理解了母亲过去的话语和母亲对她未来的期望。

至此,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文化隔膜和冲突才真正地消失,两代人化解矛盾走向融合,最终得到心灵的回归。

先秦时期

中国服饰文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考古发现,大约两万年前,在现在北京周口店一带生活过的原始居民已经佩戴饰品。那里出土了白色的小石珠、黄绿色的砾石、兽牙、海蚶壳、鱼骨、刻出沟槽的骨管。这些物品都穿有精致的孔眼。孔眼里还残留着赤铁矿粉的痕迹。专家推断这是悬挂在身上的饰品。

当时的人们佩戴饰品,不只是为了美,更有趋吉避邪的目的。根据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国冠服制度初步设立于夏商时代,到周代已基本完善,春秋战国之交被纳入礼制。王室公卿为显示尊贵威严,在不同礼仪场合,顶冠既要冕弁有序,穿衣着裳也须采用不同形式、颜色和图案。

从此,服装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它代表个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使人人各守本分,不敢僭越。

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促使了汉族宽衣博带、长裙长袍服装的改革。赵武灵王为了军队的战斗力,冲破阻力,下令全国穿游牧民族的短衣长裤,学习骑射,终于使赵国强大起来。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服装改革,胡服从此流行。伴随胡服也传来了带钩。它是用于结束革带的,因为它比革带的扎结方式更为方便,因而很快就流行开来。

秦汉服饰

在秦始皇时代,建立了严格的衣冠服饰制度。这一时期,连体的宽袖深衣、袍服最为流行。在秦汉服饰的演变中,曲裾深衣被直裾檐榆所代替。裾也称“极”,指的是衣服后部的下摆,裾实为衣服的前襟,即大襟,因古代衣服的交领与襟相连,因而称极为裾。由于深衣的前襟多被接出一段,穿时必须绕至背后,这样就形成了“曲裾”。曲裾的采用,与内衣的演变有直接关系。

在深衣还没有出现之前,人们的下体多着有围裳,故裤子不会显露;深衣将衣裳连为一体以后,便给下摆的处理带来了问题:如果在两边开衩,必然会露出罩衣;如不开衩,又将影响行走,由于这个原因,便出现了曲裾相掩的方法。

汉代的朝服采用深衣制,基本样式是长袍,以衣料精粗和色彩差别来表示等级,红为上,青绿次之。袍服的样式基本采用交领,两襟上叠压,相交之下;袖身部分多制作得比较宽大,形成圆筒;袖口部分则明显收缩,方便活动。

魏晋南北朝服饰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服装史上又一个大转折的时期。由于大量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胡服成为社会上普遍常见的装束。普通平民百姓的服饰,受胡服的影响最大。他们将胡服中窄袖紧身、圆领、开衩等因素吸收到原有的服饰中。汉族贵族的服饰也在胡服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方法是将其长度加长,加大袖口和裤口,改左衽为右衽。但礼服仍然是传统的汉族礼服样式。当时出现的服装新款如:上穿齐膝大袖衣,下穿肥官裤的裤褶服;没有衣袖,只有两片衣襟,其一当胸,其一当背的柄裆;半袖衫,即短袖衫。魏明帝曾戴了绣花帽,穿了浅青色半袖衫接见臣下,被舆论斥之为“服妖”。

隋唐服饰

隋唐时期,中国从分裂到统一,从战乱到稳定,经济文化昌盛,服饰的发展无论从衣料还是样式,都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隋唐时期男子冠服特点主要是上层人物穿长袍,官员戴幞头,百姓穿短衫。直到五代,变化不大。天子、百官的官服用颜色来区分等级,用花纹表示官阶。

隋唐女装富有时装性,往往由宫廷妇女服装发展到民间,被纷纷效仿,又往往受西北民族影响而独树一帜。隋唐时期最时兴的女子衣着是襦裙,即短上衣加长裙,裙腰以绸带高系,几乎及腋下。贵妇内着大袖口裙衣,肩披帔风或翻领小袖。唐代襦衫的领形除交领、方领、圆领之外,还有各式各样的翻领,甚至还流行过一种袒领,即里面不穿内衣,袒胸脯于外。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思想的开放。

唐代裙子纹饰十分精美,裙衫的款式流行半露胸的窄袖小衫,或袒胸露臂的半臂衫,穿束到乳房以上的胸裙或高至乳房的高腰长裙,在裙腰的右侧系上拴着一条帔帛,帔帛的另一端从右肩绕过后背,搭着左臂下垂。

帔帛的披戴方式有数种变化。唐代妇女的发饰丰富多样,各有专名。女鞋通常是花鞋,多用锦绣织物、彩帛、皮革制成。

宋元服饰

宋代的服装,其服色、服式多延袭唐代,只是与传统的融合做得更好,更自然。

宋朝男装大体上沿袭了唐代特点,普通百姓多穿高领或圆领的长袍,做事的时候便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带上,衣服是黑白两种颜色。当时退休的官员、士大夫多穿一种叫做“直缀”的对襟长衫,袖子大大的,袖口、领口、衫角都镶有黑边,头上再戴一顶方桶形的帽子,叫“东坡巾”。宋代的女装是上身穿窄袖短衣,下身穿长裙,通常在上衣外面再穿一件对襟的长袖小褙子,很像今天的背心,褙子的领口和前襟,都绣着漂亮的花边。

元代服装以长袍为主。官员和士庶的日常服装多为窄袖长袍。此外,在元代大宴活动中,天子百官要着统一颜色的服装,称为质孙服。质孙服样式为上衣下裳相连,衣式较为紧窄,下裳部分较短,腰间作无数襞积,肩背间贯以大珠。官吏士庶日常闲居,一般多穿窄袖长袍。地位低下的侍从仆役,则在长袍的外面,再加罩一件短袖衫子。妇女也有如此习惯。袍服的形制除辽金时期通用者外,还有一种款式,通常以纻丝织棉为之,交领、窄袖,下长过膝,腰部以下形制宽大,并折有细裥,如裙子样式。另以彩丝捻成细丝,横缀于腰,既用做裳饰,又用作束腰,俗谓“腰线”。

此式不分贵贱,均可穿着,极为适合骑马。

明代服饰

明太祖朱元璋称帝后,为了恢复汉族的礼仪,先是禁胡服、胡语、胡姓,继而下诏:衣冠悉如唐朝。以袍衫为主要服饰,而官员则以“补服”

为常服,头戴乌纱帽,身穿圆领衫。

明代男子服装,一改辽金元时期紧身窄袖的基本样式,以宽博为尚。

士庶男子日常家居所穿便服,大体在宋元基础上演变而来,其中以直缀、道袍、曳、褶子、直身、阳明衣、程子衣等为多用。

明代民间妇女只准用紫色,不能用金绣;袍衫只能用紫绿、桃红及浅红,不得用大红、鸦青、**。明代的衣衫已出现纽扣的样式。在明代以前,妇女衫子样式一直宽松博大为主。到了明代,则出现了紧身之衫,衣身制作得非常狭窄,而袖也做得极小,穿时紧裹在身上。这种利用紧窄的样式和轻薄的衣料展现女子的妩媚身姿,已成为部分妇女的癖好。明末流行水田衣。它反其他服装的制作思路,用各色零碎布拼缀成衣。因整件服装上大小不等的衣料呈纵横交错之势,宛如水田,因此得名。明代妇女更为大胆的装束,是将贴身内衣外露。当时的贴身内衣,被称为“主腰”,其作用相当于抹胸。明代妇女的鞋式仍为凤头加绣或缀珠。宫人则穿绣有小金花的云样鞋,配上色彩鲜艳的衣裙,行动起来犹如水波荡漾。

清代及近现代服饰

清兵入关后,建立了清朝。清代的服装制度是中国历代最为繁杂的。

服饰既保留了满族的习俗,同时兼收并蓄汉族的服饰特征。最有代表性的是沿用明朝补服的特征。清代男子主要服饰有长袍、马褂和马甲。袍服最大特点是袖口形状如马蹄,因满族人喜骑射,把马蹄形演变在服装袖口上。

清代绅士男子所穿便服,除长袍、长褂外,还有小褂,通常采用对襟、窄袖,下长至膝。劳力农夫一般不着袍褂,而穿短袄、短衫。袍褂之后,加一件马甲,也是清代男子常用的装束。清代男子下体多穿裤,除长裤外,还有套裤。套裤也是一种胫衣(系给小腿保暖的护套)。清代时期的女衫,以宽博为主,衣长盖臂,袖宽过尺,衣领、衣襟及袖端多镶嵌有较窄的花边。乾隆年间流行大袖宽衫,花边比先前宽阔。到了咸丰、同治年间,衣身略有收小,袖口也有所收敛,但衣服的长度却明显增加,几欲及膝。

1840年后进入近代,西洋文化融合着中国本土文化,许多沿海大都市,尤其是上海这样的大都会,商业兴旺,洋货如羽纱、呢绒、洋绸、花布等充斥市场,使传统衣饰穿着有所变化。外国衣料因廉价大受欢迎,而费时费工、工艺考究的滚、镶、绣等传统手工艺逐渐衰落,西方缝纫流行起来。西服成了一些达官贵人的“休闲装”。值得一提的是脱胎于清代满族妇女服装的旗袍,在吸收了西洋服装样式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定性。

直到20世纪40年代,中国旗袍一直盛行。这期间款式几经变化,如领子的高低,袖子的长短,开衩的高低,使旗袍彻底改换了面貌,改变了中国妇女长期以来束胸驼背的旧貌,显示了女性曲线美。当时,旗袍几乎成了中国妇女的标准服装,学生、工人、达官太太,无不穿着。旗袍甚至成了交际场合和外交活动的礼服。后来,旗袍作为中华民族的国粹传到国外,为别国女子仿效。

部分少数民族服饰

特色彝族

服饰、 彝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彝族服饰种类丰富,色彩纷呈,风格独特,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服饰品种多达300多种。在1600多年前的东晋时期,彝族男子就头梳尖髻身披毡子,千百年来彝族服装仍保留着民族特点。男女身披擦尔瓦羊皮披毡。擦尔瓦白天当做衣服,晚上当做棉被,下雨当做雨披,四季均可用。它形如斗篷,用羊毛织成,长到膝盖之下,下端缀有毛穗子,往往为深黑色。

彝族男子多穿黑色窄袖且镶有花边的右开襟上衣,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头顶留着约三寸长的头发一绺,汉语叫做“天菩萨”,彝语称为“子尔”。外面裹以长达丈余的青或蓝、黑色包头,右前方扎成拇指粗的长锥形的“子尔”——汉语称“英雄髻”。男女都戴耳环,男子只戴左耳,女子双耳均戴,男子以无须为美,闲暇时会把胡须一一拔光,耳朵上戴有缀红丝线串起的黄或红色耳珠,女子以颈长为美。

妇女一般上身穿镶边或绣花的大襟右衽上衣,戴黑色包头、耳环,领口别有银排花。除小凉山和云南的彝族穿裙子外,其他地区的彝族妇女均穿长裤。许多支系的女子长裤脚上还绣着精致的花边。已婚妇女的衣襟袖口、领口也都绣有精美丰富的花边,特别是围腰上的刺绣更是光彩照人。

滇中、滇南的未婚女子多戴鲜艳的缀有红缨和珠料的鸡冠帽。鸡冠帽常用布壳剪成鸡冠形状,又以大小数十、数百乃至上千颗银泡镶绣而成。彝族少女15岁前,穿的是红白两色童裙,梳着独辫。满15岁,有的地方就要进行一种叫“沙拉洛”的仪式,意即“换裙子、梳双辫、扯耳线”,标志着该少女已经长大成人。15岁以后,要穿中段是黑色的青年姑娘的拖地长裙,单辫梳成双辫,戴上绣满彩花的头帕,把童年时穿耳的旧线扯下换上银光闪闪的耳坠。

藏族服饰

藏装,藏语叫“曲巴”。藏装品种繁多,可分为长袖高领衬衣,宽腰粗布衬裤,长袖皮袍、布袍,无袖袍,长坎肩、短坎肩,围裙,腰带,靴,帽等,但其基本特征是大襟、宽腰、长袖、无扣。藏装的特点是宽大、保暖、实用、一衣多用。

藏袍长过身高,左襟大,右襟小,无领。着装十分讲究,先穿上衬衣和衬裤,然后将袍底提至习惯高度(一般男至膝,女至脚面),再用腰带扎紧,前面要平整,后而折皱要有序。

腰带扎好后放下衣领,将提起的部分垂悬于腰部,形成一个宽大的囊袋,可以随身携物乃至放婴孩。穿好袍后一般要露出右臂,有的则将双袖横扎于腰际,裸露双臂,露出高领衬衣。接着再穿靴戴帽,佩戴各种饰物。

康巴服饰农区和牧区有所区别,重要反映在服装用料和头饰上。旧时农区主要以氆氇为衣料,也有用布或毛哗叽的;牧区普遍使用耐寒的绵羊或山羊皮,普遍为皮朝外毛在内的板皮袍。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康巴藏族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衣料质地都有了很大的变化,除劳作时穿习惯的氆氇袍外,平时一般都穿锦花袍、绸花袍、绣花缎袍、提花皮面袍等。另外,农牧区藏装均有镶边的习惯,一般镶上黑色平绒、毛呢或彩色氆氇,也有很多在衣襟、袖口、底边等处镶上水獭皮、虎、豹皮等动物皮毛。

藏帽的式样更多,主要有金花帽、皮帽、氆氇帽、毡帽等。毡帽是最古老的一种。它以白色毡为主要原料,帽顶尖高,帽沿很小,现代只是用红缎、金花缎等加以装饰,基本形状仍然是古老毡帽。牧区喜欢戴皮帽,是用上等的整张狐皮做成,年轻人戴着显得潇洒。金花帽是男女老少都喜欢戴的民族帽,用金花缎、金丝带做装饰,用毛毡和皮毛做面料,做出的帽子在阳光下金光闪闪,即精神又美观。

藏靴是藏族服饰的主要特征之一,分为松巴鞋和嘎洛鞋。从外观上看像舞台上古装戏里将相穿的靴一样,底高2厘米,腰高至小腿之上,鞋面用红绿相间的毛呢装饰,鞋腰上也有线条、花纹。

藏族的佩饰主要有用金、银、铜和珠宝、石器制成的头饰、耳饰、胸饰、腰饰和手饰。

头饰包括头戴的簪子、发卡、骨环、玉磐、发珠饰链,质地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耳饰,包括耳环和耳坠;胸饰包括项琏、珠饰、托架(远古金属圣物)、嘎乌等各类护身饰品;腰饰主件是一条丝绸腰带或牛皮腰带上面悬挂的火镰、腰包、藏刀、海贝、小铃等一大批精美饰品;手饰包括各类戒指和手镯,手镯有金、银、玉、海螺等。

满族服饰

满族服饰沿袭了先代女真人的传统,富有典型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旗袍是满族人的传统服饰,满语称“衣介”。普遍指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男女穿的衣袍,上下连为一体。

满族男子喜穿长袍马褂,戴圆顶帽,下穿套裤。男子的旗装是无领的或者是圆领,四面开衩,束带。袖口是箭袖或马蹄袖,平时挽起,冬季打猎或作战时放下,覆盖手背,用以御寒。四开衩,即袍下摆前后左右,开衩至膝。束腰有紧身保暖的作用,用腰带一束即可。腰带上挂有各种装饰物件,多见的是玉佩和香荷包等。满族旗袍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旗袍外面套件马甲。

女旗袍长到脚面,外罩坎肩。服装喜用各种色彩和图案的丝绸、花缎、罗纱或棉麻衣料制成。有的在旗袍上面绣成一组图案,在领口、袖头、衣襟都镶有不同颜色的花边,多至十几道花边,穿起来美观、匀称。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长袍逐渐被冷落而女旗袍由以前的宽腰身直筒式向紧身合体的曲线、流线型样式发展。现已发展成代表中国民族女性特色的服装。直至21世纪仍然在世界上广为流行。

满族男女都喜好挂佩饰。男子有火镰、耳勺、牙签、眼镜盒、扇带。

女子喜戴耳环、手镯、戒指、头簪、大绒花和鬓花等各种装饰品,还有香囊、荷包等。香囊、荷包用绸缎缝制,花色品种丰富,制作精美。

苗族服饰

苗族的服饰文化是苗族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苗族服饰是原始苗族人民的一种符号和象征,是一种规则和历史的延续,是一种无字的史书,是一种无声的语言。苗族妇女的服饰有百多种款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

苗族女子服装特别考究,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配一条红色的腰带,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优雅;或短不及膝,婀娜多姿。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着大襟短衣,下穿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副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小腿上是一条长2米的棉打腿布,另有两条1米的红色彩带。打腿时,先用绑腿布缠绕于小腿上,然后用彩带结成菱形将绑腿布束紧。彩带头的红色彩丝团垂飘于小腿之上,远看似一团火球,与上装搭配非常和谐。

苗族百褶裙,图案花纹色彩鲜艳,多刺绣、织锦、蜡染、挑花装饰。

衣裙颜色以红、蓝、黄、白、黑为主。服饰用料以居住地生产的原料为主,多以棉、麻、毛等经过家庭手工作坊精编细织制成。

苗族男子的服装则相对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颜色大多为蓝、黑色,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苗族妇女的头饰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般戴两种头巾帽:一种是盛装时戴的黑布尖顶帽,帽底下有垫头,垫头上绣有精美的花纹。深蓝色的绣着花边的尖顶头巾套在外边,帽后垂下一根红带垂至腿部。另一种是农闲、休息时戴的小花帽。年轻姑娘极少有戴装饰品的习惯,但是结婚后的妇女则戴装饰。妇女着盛装时必佩银饰,且花样繁多,有银插花、银牛角、银帽、银梳、银簪、项圈、耳环、披肩、压领、腰链、衣片、衣泡、银铃、手镯和戒指等。一个盛装的苗族妇女,全身银饰几乎重二三十斤。

苗族用银的观念一是审美,二是表示富有和避邪。

蒙古族服

饰蒙古族服饰以宽袍阔带著称,其色彩鲜艳浓郁,充分显示出蒙古人热情、彪悍、豪放的性格。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蒙古族的服饰似乎较简单,无非就是一件袍子,一双靴子而已。其实,蒙古族的服饰是特别复杂而绚丽多彩的。不仅各地样式不同,而且有年龄、婚否及盛装与常服差异。总的来说,蒙古族的服饰主要包括首饰、袍子、腰带、靴子四个部分。

蒙古袍是蒙古族人民为适应牧业生产和自然环境而创制的一种古老的传统服装。蒙古袍两袖长而宽大,下端左右不分衩,领子较高,大襟右钉扣。领口、袖口、衣边常用花边镶饰。男袍较肥大,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则比较紧身,以显示出女子身材的婀娜和健美,多为红色、绿色、紫色。

腰带是蒙古族服饰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遍多用棉布、绸缎制成,长三四米不等。色彩多与袍子的颜色相搭配。扎腰带既能防风抗寒,又能在骑马持缰时保持腰肋骨的垂直稳定,而且还是一种漂亮的装饰。男子扎腰带时,多把袍子往上提,束得很短,这样骑乘时既方便,又显得精悍利落。腰带上还要挂上“三不离身”的蒙古刀、火镰和烟荷包。女子则相反,扎腰带时要将袍子向下拉展,以显示出娇美的身材。

蒙古人爱穿靴子。蒙古靴分布靴和皮靴两种。布靴普遍用厚布或帆布制作,穿起来柔软、轻便。皮靴多用牛皮、马皮或驴皮制作,结实耐用,防水抗寒性能好。蒙古靴做工精细考究,靴帮、靴勒上多绣制或剪贴有精美的花纹图案。

妇女们平常一般多罩头巾。头巾有丈余长,颜色五彩缤纷。质料有布、麻、绸、绢等。姑娘们喜欢把头巾缠在头上,然后在右侧结一个小结,把头巾的穗头垂下来。已婚妇女们则用头巾包住头顶后,缠一圈,不留穗头。在庄重的场合还要戴上绣有丹风朝阳、二龙戏珠等花纹图案的帽子。帽顶上有红色穗子和闪光明亮的帽顶宝石。

首饰大体可分为头饰、项饰、胸饰、腰饰、手饰等五大类。头饰是蒙古族首饰中最绚丽的部分,主要有头巾、帽子、头带、头圈、辫钳、辫套、头钗、头簪、耳环、耳坠等。

壮族服饰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颁布在广西和云南、广东、贵族、湖南等地。壮族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所织的壮布和壮锦,均以图案精美和色彩艳丽著称,还有风格别致的“蜡染"也为人们所称道。

壮族的男女皆穿黎桶,服装样式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壮族男装多为破胸对襟的唐装,以当地土布制成,不穿长裤,上衣短领对襟,缝一排(六对至八对)布结纽扣,胸前缝小兜一对,腹部有两个大兜,下摆往里折为宽边,并于下沿左右两侧开对称裂口。穿肥大裤,短及膝下。有的缠绑腿,扎头巾。冬天穿鞋戴帽,夏天赤足免冠。节日或走亲戚穿云头布底鞋或双钩头鸭嘴鞋。劳动时穿草鞋。

壮族妇女的平常服饰是一身蓝黑,裤脚较宽,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上衣着藏青或深蓝色短领右衽偏襟上衣(有的在颈口、袖口、襟底均绣有彩色花边),分为对襟和偏襟两种,有无领和有领之分。上衣的长短有两个流派,大多数地区上衣是短及腰的,少数地区上衣长及膝。颜色多为着藏青或深蓝色。有一暗兜隐于腹前襟内,随襟边缝制数对布结纽扣。在边远山区,壮族妇女还穿着破胸对襟衣,无领,绣五色花纹。下穿宽肥黑裤(也有的于裤脚沿口镶二道异色彩条),腰扎围裙,裤脚膝盖处镶上蓝、红、绿色的丝织和棉织阑干。劳动时穿草鞋,并戴垫肩。在赶圩、歌场或节日时穿绣花鞋。

壮族妇女普遍喜好戴耳环、手镯和项圈。服装花色和佩戴的小饰品,各地稍有不同。

说到近代的红顶商人,盛宣怀是个不得不提的人物,创建了庞大的商业帝国,也有其深厚的官方背景,真的是亦官亦商。

盛宣怀,字杏荪,1844年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府的官宦世家。早年他曾辅佐父亲治理湖北(其父盛康曾任湖北布政使),当时汉口已是通商口岸,洋行林立,洋货齐聚,盛宣怀耳濡目染,事事研求,对于西方先进技术有着直观和真切的了解,并慨然以匡时济世为己任。

因其父与李鸿章有旧,凭着这层关系,被李鸿章招为幕僚,很快便升为知府,其后执掌过兵备道、海关道。洋务运动期间,协助李鸿章"官督商办"了一大批工商业,涉及金融、铁矿、铁路、电报、慈善、教育,被称为"中国近现代实业之父"由官而商,亦官亦商,最后成为正二品工部左侍郎、邮传部大臣,慈禧太后说他是"必不可少"之人,实打实的朝廷高官。

但在清朝历史上,盛宣怀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鲁迅先生说他是"卖国贼,官僚资本家,土豪劣绅",李鸿章却说他是"志在匡时,坚韧任事,才思敏瞻"。不过近代夏东元教授对他有个比较公允的评价,说盛宣怀是"非常之世,走非常之路,做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

那么,这个毁誉参半的非常之人到底有什么非常之处呢?翻开他的生平,我们会惊奇地发现他竟然创下了11项中国No1:

①1872年,创办中国第一个民用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今招商局集团,旗下拥有招商银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上市公司);

②1876年,创办中国第一个勘矿企业——湖北开采煤铁总局;

③1880年,创办中国第一个电信企业——天津电报局;

④1886年,创办中国第一个内河航运企业——山东内河小火轮公司;

⑤1895年,创办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北洋大学堂(今天津大学);

⑥1896年,修筑中国第一条铁路干线——京汉铁路;

⑦1896年,创办中国第一所高等师范——南洋公学(今上海交大);

⑧1897年,创办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

⑨1904年,创办万国红十字会(今中国红十字会);

⑩1908年,创办中国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

⑪1910年,创办中国第一座公共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品读君曰:

纵观盛宣怀的一生,他是一个争议颇多之人,即使在当时慈禧对他也是又爱又恨,一方面对他主导的"东南互保"恨之入骨,另一方面却又为他给朝廷带来大量财富而宠幸有加。他心怀实业救国之志,所做之事对推动中国工商业的现代化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他最终也没能挽救大清帝国覆灭的命运。

真真的是一个处非常之世,走非常之路,做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

PS:盛宣怀大事记

1844年,盛宣怀出生于清末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龙溪(今常州市钟楼区五星乡盛家湾村)。

1862年,盛宣怀与董氏结婚。其父盛康任湖北盐法道。

1866年,盛宣怀与二弟一起回武进县应童子试,双双入泮,补县学生。

1867年,祖父盛隆去世,盛康扶柩回籍。盛宣怀乡试落第。

1870年,入李鸿章幕,协助李鸿章办洋务。受到李的赏识,第二年就已升到知府的官级。

1876年,盛宣怀在湖北广济盘塘设立"开采湖北煤铁总局"。

1879年,署天津河间兵备道。

1884年,赴粤办理沙面事件,署天津海关道。

1885年,任招商局督办。

1886年,任山东登莱青兵备道道台兼东海关监督。

1887年,在烟台独资经营客货海运,开辟了烟台至旅顺的航线。

1891年,在烟台设立胶东第一广仁堂慈善机构。

1892年,任直隶津海关道兼直隶津海关监督。

1895年,奏设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于天津。

1896年,以四品京堂候补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接办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奏设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于上海。授太常寺少卿衔。

1897年,在上海外滩开办了中国通商银行,被补授大理寺少卿衔。

1901年,因保护东南地方有功,被赏加太子少保衔。

1902年,任正二品工部左侍郎。

1905年,盛宣怀在上海创设了中国红十字会。

1908年,任命为邮传部右侍郎。

1911年,升任邮传部大臣。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盛宣怀被革职移居大连,永不再用。盛逃亡日本神户。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盛宣怀受孙中山邀从日本回到上海,在上海租界中继续主持轮船招商局和汉冶萍公司。

1913年5月,盛宣怀又出任汉冶萍公司董事长。

1916年,盛宣怀在上海病逝,他遗嘱将其家产的一半,捐赠为慈善基金。

詹天佑七、八岁的时候,被送到私塾里读书,但是,他对那些《四书》、《五经》不感兴趣,而喜欢摆弄一些机械。他经常用一些捡来的小螺丝钉、小齿轮、旧发条做玩具,还用泥巴捏轮船、起重机,许多小伙伴都成天追着他一块玩。

在上学的路上,他经常站在工厂外面,观看里面的机器,运货车,琢磨来,琢磨去,常常忘记了上学。

有一天,他看着家中墙上的挂钟出了神。那挂钟为什么会嘀嗒嘀嗒走个不停呀?为什么会打点呀?想着想着,他就动手把挂钟拆开,想看个究竟。可是,再想按原样装起来的时候,怎么摆弄也装不好了,急得他满头大汗。父亲看见,虽然有些生气,还是领着他到县里的钟表店,让他仔细看工匠怎么拆装钟表。

1871年底,詹天佑11岁了,已经在私塾读了4年多了。父亲正在琢磨在他念完私塾以后,让他去做工挣钱。这时,同乡谭伯村匆匆从香港来到南海,说那里正在选拔幼童出洋留学。谭伯村也是一位商人,从小看到詹天佑聪明好学,非常喜欢他,也经常用钱财接济他们家。

谭伯村极力劝詹兴洪夫妇送孩子去参加留美考试,认为这关系孩子的前途。詹兴洪却担心儿子年小,出这样的远门很不放心,而且,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大好。谭伯村表示,经济上愿意资助,而且把自己的四女儿许配给天佑。这样才决定送詹天佑去香港参加留学考试。

扩展资料:

詹天佑故居共有两处,一为广州詹天佑出生地;二为詹天佑定居地湖北

广州詹天佑出生地故居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十二甫西街芽菜巷42号,古朴的青砖、木趟栊和满洲窗,是一座原汁原味的西关大屋。

湖北詹天佑故居建于1912年,是詹天佑任汉粤川铁路会办兼总工程师期间由他本人亲自设计监造。湖北省武汉市故居是一栋砖木结构的西式二层楼房。其向阳的东、南、西三面环以回廊,其中东立面回廊采用券柱式,南、西立面则为廊庑。

主入口为八字形石台阶,大门、走廊均居于正中,呈内走廊布局。在上下两层走廊的两侧各有三间大小不等的房间,楼上右前房为詹天佑的卧室。顶部为红瓦四面坡屋面,设有阁楼和老虎窗。楼前是种植葡萄和花草的庭院。现保存完好,辟有詹天佑故居陈列。

2001年06月25日,詹天佑故居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詹天佑

圣雄甘地简介

甘地,印度现代民族解放运动的著名领袖,现代民族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甘地主义的

创始人。

甘地的一生饱经忧患,历尽坎坷。他出生于英国殖民桎梏下的印度,成长在一个虔诚信

奉仁爱、不杀生、素食、苦行的印度教的家庭。他自幼腼腆、羞怯、循规蹈矩。13岁便依父

母之命与一同龄文盲女孩结婚。16岁丧父,第 1个孩子出生便夭折。从小学到中学,甘地一

直平庸无奇。少年时代虽受当时革新之风的感染,曾经尝试打破素食以强身健体、振兴民族

国家,终因摆脱不了从小所受的教育,半途而废。19岁时,不惜被开除种姓身份,远涉重洋,

赴伦敦求学。异域的文明曾令甘地产生过深刻的自卑而拜倒在它的脚下,宗教陈规的约束使

他在一个全新环境里无所适从。短时的迷惘与摸索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对西方文明的盲目模

仿,坚持了原有的宗教信仰并兼收并蓄其他宗教教义,接受了英国法制思想的教育,取得了

伦敦大学的律师资格。学成归国后,他开始在孟买从事律师业务,却历遭挫折。第一次替人

打官司就因临阵怯场而砸锅。半年后打道回府,在家乡拉奇科特靠兄长和亲友的资助维持律

师业务。律师业务的毫无起色及令人窒息的环境,使他倍感苦闷压抑。当有个来自南非印度

人的案子要他处理时,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前往南非的历程。

在南非这个种族歧视根深蒂固、无所不及的英国殖民地,甘地作为有色人种先后遭遇到

了一连串的歧视与侮辱。民族自尊心和同胞在此所受的苦难驱使他走上了领导南非印度人反

种族歧视的斗争,成为引人注目的人物。正是在南非这块充满种族歧视的土地上,甘地对他

曾经倾慕过的西方文明产生了否定,培养和锻炼了自己从事公众工作的能力,掌握了作一个

成功律师的秘诀,基本形成了他的宗教、人生观、社会政治观。他在南非领导的艰苦卓绝的

反种族歧视斗争,为南非印度人争取到了基本平等的权利,他从中也试验成功了一种有效的

武器——真理与非暴力学说及其实践。不过,在这种反歧视过程中,甘地对英帝国仍充满幻

想。

1915年,甘地回到印度。回国初年,他坐三等车游历印度各地,以深入了解他久别的祖

国。一年以后,他开始发表演讲,宣传自己的主张,从事非暴力斗争,试验并发展了非暴力

学说。他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战争予以支持,希望以此换取英国的开恩,给予印度自治。“一

战”后殖民当局的种种作为使甘地由一个英帝国的忠实追随者变成了不合作者。1919年3~4

月间,为抗议反动的“罗拉特法”,他发起全国性的非暴力抵抗运动,由于殖民当局的血腥

镇压和群众的暴力反抗,甘地一度宣布暂缓非暴力抵抗运动,试图与政府合作,但英国政府

继续在哈里发与旁遮普问题上倒行逆施,打破了甘地的幻想。在印度全民反英斗争高涨的形

势下,甘地的不合作思想趋于成熟,并率先在哈里发运动中发起群众性的抵制殖民政府的立

法机构、法院、学校、封号与洋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进而推广为全民反帝斗争形式。

1920年9月,国大党加尔各答特别会议和12月的那普尔年会正式通过了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

计划及甘地起草的党纲,使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争取“印度自治”成为国

大党的现实斗争目标;国大党也因此由一个少数上层分子主要依靠宪政手段从事活动的团体

变成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依靠群众性直接斗争进行全面反帝斗争的现代资产阶级政党。甘

地在国大党内的领导地位也因此确立。此后,不论甘地是否在国大党内任职,他始终是国大

党的“灵魂”,左右着印度民族解放运动发展的方向。1922年2月,因运动中出现暴力事件,

甘地宣布停止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挫伤了士气,引起国大党内的思想混乱。甘地也身

陷囹圄。出狱后甘地致力于重振民心士气。1929年12月31日,国大党拉合尔年会通过争取印

度独立的决议,并授权甘地领导新的不合作运动。1930年3月他率领78位志愿队员开始“

赵一曼

 

(中华民族抗日英雄)

赵一曼(1905年10月25日 [12]  -1936年8月2日), [1]  女,汉族, [2]  原名李坤泰,又名李一超,人称李姐。 [1]  四川省宜宾县白花镇人(今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 [3]  。中国***党员,抗日民族英雄,曾就读于莫斯科中山大学。赵一曼1935年担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二团政委,在与日寇的斗争中于1935年11月被捕,1936年8月就义。赵一曼留有诗篇《滨江述怀》,其故里宜宾有“赵一曼纪念馆”,相关**有《赵一曼》《我的母亲赵一曼》等。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人物生平

 播报

早年经历

赵一曼生前照片

1905年10月25日,赵一曼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县北部白杨嘴村(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一个封建地主家庭。 [12]  父亲李鸿绪,曾花钱捐了个“监生”的功名,后自学中医,为乡里看病。母亲兰明福,操持家务,共生六女二男,一曼排行为七。 [16] 1913年8岁,赵一曼入“私塾”学习,成绩良好。13岁时,父亲逝去,由大哥李席儒和大嫂周帮翰管家。

1924年大姐夫郑佑之(中共首届四川省委委员)介绍她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6年2月28日考入宜宾女子中学(现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读书时,被选为女中学生会常委兼交际股股长、宜宾妇联常委会主席。同年,宜宾特别支部成立时,她即由团员转为***员,同时担任宜宾妇联和学联党团书记。

学习共产主义

赵一曼

1926年5月,五卅运动一周年时,正是抵制洋货的高潮。赵一曼按照中共的指示组织党团员在学生中宣传,抵制英国煤油轮船靠拢宜宾码头,学生们遭到了武装镇压,由此引发了全城罢工、罢市、罢课。1926年11月,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学习。 [17] 

1927年9月,去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8年4月,赵一曼与湖南人陈达邦结婚。婚后不久怀孕。1928年冬奉命回国。11月,赵一曼回到上海。12月,被派到宜昌工作。1929年2月,在宜昌产下一子。取名“宁儿”。

1930年,赵一曼带孩子回到上海,抱孩子寄养在陈达邦大哥陈岳云家。

领导抗日活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调到东北,在沈阳工厂中领导工人斗争。

赵一曼雕像

1932年赵一曼任满洲总工会秘书,组织部长。

1933年,赵一曼任哈尔滨总工会代理书记。同年4月,参加领导了哈尔滨电车工人反日罢工斗争。

1934年春,赵一曼任中共珠河中心县委委员。1935年春,县委决定派赵一曼任铁北区区委书记, [19]  她发动群众,建立农民游击队,配合抗日部队作战。后兼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二团政治委员,率部活动于哈尔滨以东地区,给日伪以沉重的打击。群众亲切称她“瘦李”、“李姐”,而当地战士们则称她为“我们的女政委”。日伪报纸也惊叹这位“红枪白马”的妇女。

被捕牺牲

1935年11月,在与日军作战中,赵一曼为掩护部队腿部负伤后在昏迷中被俘。日军为了从赵一曼口中获取到有价值的情报,找了一名军医对其腿伤进行了简单治疗后,连夜对其进行了审讯。

在狱中,日本人动用酷刑,她没有吐露任何信息。赵一曼忍着伤痛怒斥日军侵略中国以来的各种的罪行。日军见赵一曼不肯屈服,使用马鞭狠戳其腿部伤口。身负重伤的赵一曼表现出了一个中国人保卫民族的决心,痛的几次昏了过去,仍坚贞不屈说:“我的目的,我的主义,我的信念,就是反满抗日。”没说出一字有关抗联的情况。

1935年12月13日,因赵一曼腿部伤势严重,生命垂危,日军为得到重要口供,将她送到哈尔滨市立医院进行监视治疗。赵一曼在住院期间,利用各种机会向看守她的警察董宪勋与女护士韩勇义进行反日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受到教育的两人决定帮助赵一曼逃离日军魔掌。

坚贞不屈的赵一曼

1936年6月28日,董宪勋与韩勇义将赵一曼背出医院送上了事先雇来的小汽车,经过辗转后,赵一曼到了阿城县境内的金家窝棚董宪勋的叔叔家中。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日军追上,再次落入日军的手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日本军警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等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

1936年8月1日,日军将她押往珠河。8月2日,日军将其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赵一曼牺牲之前,面对敌人的屠刀,她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万岁”的口号。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中央时,几个军警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警们猛一挥手,罪恶的子弹射进赵一曼的躯体,牺牲于珠河县(今黑龙江省尚志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1、定制白酒 :在婚宴当中,白酒向来是重头戏,而且白酒成为婚宴用酒的主流地位不会改变。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现在比较热火的定制酒更是如此,目前比较流行的定制酒品牌。

2、定制红酒: 除传统白酒以外,更加时尚健康的红酒也被越来越多的新人所接受。由于其“红红火火,吉祥如意”的寓意非常契合婚礼的主题,因此红酒在婚宴市场的地位不断上升。

3、饮料:饮料可乐,雪碧,鲜橙多,美年达等饮料可以任选两款,不过千万要记住,饮料是一定要有的。

4、交杯酒应该喝红酒,但不能直接饮用,因为红酒倒在杯子里是黑色的很不美观。可以加入一些雪碧把红酒的颜色调至透明的红色,这样非常漂亮,口感也很好。如果你们不能喝酒可以用可乐代替,但同样要注意颜色,可用雪碧和可乐1:1的调配效果最佳,也可直接使用每日C葡萄汁做交杯酒。

上期视频我讲了京江柳氏家族,是如何从一介草民摇身一变成为地方世家的 历史 ,以及在清朝末年,柳氏兄弟勾结外族挟洋自重,甘当洋人买办,与西方教会和侵略者沆瀣一气,打着慈善的幌子,开办大烟馆和育婴堂,残害国人大发国难财的故事。

有人说我不应该挖人家的祖坟翻旧账,其实呢这些都是 历史 上有记载的事情, 历史 本来就是留给后人评说的,所以不存在挖不挖的问题。况且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联想事件迟迟没有结论的情况下,多一个角度去梳理,也便于我们透过一些表象,抽丝剥茧看清问题本质。

所以今天我接着讲聊氏家族的下半部分。为大家讲一讲满门忠烈的柳氏家族,如何沦为“买办家族”的故事。

本文视频版在文章结尾

买办原本只是一个职业,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并没有贬义。它是指中国近代史上,帮助西方与中国进行双边贸易的中国商人。鸦片战争以前,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公航中就有大量买办,他们主要是为外商服务的人。

当时的买办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商船买办,专门为停泊在黄埔和澳门水域的外商船只采买物料和食品;另一类是商馆买办,主要在外商的商馆中,代外商管理总务和现金。但在那时,买办并不是随便就能当的,外商也不能任意雇用买办,只有那些既和清政府有关系,又和洋人走得比较近的人才能成为买办。

现今,人们之所以痛恨买办,也是因为买办群体随着西方殖民者侵略迅速扩大,买办的职能也从帮助洋人做事,沦落为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主要工具,甚至是帮凶。造成中国的巨额财富被掠夺,中国人民生活日益贫苦,而买办却随着洋行在中国的横征暴敛,聚敛起了大量的不义之财。正因为买办这个群体做过祸国殃民的事情,也深深伤害过我们的民族感情,所以现在国人再提起买办,都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上期视频提到的柳氏家族第十三代,柳家三兄弟正是清末买办阶层的典型代表。柳氏家族到柳老板这一代是第十七代,他的父亲柳谷书是第十六代。柳谷书与蒋秀珍结婚后生下了四名子女,老大叫柳传善,老二叫柳传新,老三叫柳传明,老四叫柳传阳,后来柳传善改名为柳老板,柳老板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柳林,女儿柳青。那么,为什么说今天的柳氏三代也是买办呢?

判断一个人是为国为民,还是出卖国家利益的买办,不仅要看它怎么说,更要看他怎么做。我们把一些人称作买办,是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为国家民族的富强与复兴,而只是不择手段地为了一己之私。比如,扼杀民族工业独立自主的创新能力;攫取权力与影响力,垄断市场;为自己与背后的国际资本谋利;搞双标的市场策略等等这些手段。

现代柳氏家族中最典型的买办例子就是柳老板。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急需树立起一面旗帜,恰好中科院计算所打造出了联想这一品牌,而柳传志因为家族背景的原因,幸运地被推出来扛这面大旗。为了支持他,下至计算所,上至中科院,后来在国家层面都极力支持,要钱出钱,要物出物,要人出人,要政策给政策,只要求他能带领联想发展起来。

这就好比战国商鞅的那个时代,只要有人愿意扛木头,就能得到远远超过付出的收益,而柳老板就是那个扛木头的人,联想就是那块要扛的木头。国家要的是一种示范效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让他带领更多的人跟着动起来、富起来,让联想引领中国的高 科技 发展。结果现在大家都看到了,柳老板富起来了,联想也富起来了,可国有资产却少了,国有股份也被神不知鬼不觉地装进了柳老板和少数人的腰包。本来只是让柳老板扛木头作个示范,结果他把木头扛到自己家里去了。

实事求是地说,当时的这种激励策略本身就带着时代局限性,让柳老板钻了空子也实属无奈。这些和买办也扯不上关系。让柳老板真正走上买办之路的标志是,抛弃了技工贸路线,赶走了创业元老倪光南院士,并选择了与资本为伍。

所谓“技工贸”,是以技术为本,走独立自主的技术研发之路。所谓“贸工技”是以国际贸易为主,也就是泊来主义,洋钉洋油洋布,在中国市场倾销洋货,也就是买办路线。柳老板扛的是中科院的大旗,代表的是国字头企业,吃的是政策的红利,最后竟然把联想搞成了外国商品的代理商,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可能有人会说,联想的电脑都是自己生产的,怎么还是买办呢?这其实就是柳老板的高明之处,为了不落下买办企业的口实,他把从国外进口的配件组装在一起,再加上一个联想每年投入百亿研发的精美外壳,再打上一个联想的logo,这个产品就摇身一变成为联想的产品了,可实际上只不过是英特尔、微软这些国外公司的代理人。并且这些产品同等配置在国外卖得比国内还便宜,同等价格在国外比国内配置还高。

柳老板的买办身份虽然隐蔽,但是买办的手段一样也不少,一直在偷偷扼杀民族工业的 科技 研发与产业化。如同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纺织业一样,柳老板一边帮国外公司向国内倾销芯片、软件、操作系统等产品,长期垄断市场,一边还极力阻止中国企业发展自己的芯片和软件。这也造成了新中国几十年积累的计算机技术,失去了产业化应用和持续创新的机会。

同样的逻辑,在5G标准之争时,柳老板显然不希望华为胜出。因为中国的民族企业壮大了,它还怎么做买办生意呢。买办的“价值”在于国际技术势差,在于权力变现的能力。技术来源国相较于倾销国的技术差距越大,其所能获得的利益空间就越大,与权力结合得越紧密,其收获越丰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倾销市场最理想的状态是技术归零,以组装进口散件的形式冠以“国产品牌”名头,再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销售,就是柳老板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手段之一。

柳老板买办的第二个手段就是国际化。借助“并购”国际企业的概念创新,化身国际企业,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而真正与国际接轨的并不是技术,而是天价年薪。再有就是借着国际化的名义,稀释国有股份直到失去控制权,再引狼入室,拉来国外资本控制国家高 科技 企业,进一步锁死研发与创新。同时还鼓吹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歪理邪说,而心里想的无非是怎么把国家和民族利益卖一个好价钱。这种为私利出卖国家未来的行为不是买办是什么?

有其父必有其女。柳老板的女儿柳青也是响当当的一位人物,她是滴滴的总裁,湖畔大学的成员。滴滴这个企业做的事情看似简单,其实相当于国家交通运输部,是民生中的民生,要害中的要害,掌握着中国几亿人的出行和个人数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企业,不顾有关部门的一再提醒,趁着百年大庆偷偷跑到美国上市,不但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还狠狠地恶心了国人一把。

如果不是事先串通,怎么可能仅仅只用了20天时间就完成了在美国上市的全部流程,创造了国内企业在美国上市通过的最短时间纪录。如果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什么在美国上市既不敲钟,也不搞庆祝仪式,甚至消息都不敢发一条?如果没有危害国家安全,为什么会被国家7部门联合上门调查,成为国内第一个触犯国家安全法的企业?

更重要的是,滴滴其实已经不是中国的滴滴,它已经被外国资本控制了,大股东是日本软银,二股东是美国优步,还有许多外国资本,企业高管中还有一位美国军官。而滴滴又与联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滴滴的话语权又掌握在柳老板和柳青手中,也就是说外国资本通过柳氏家族几乎垄断了中国的出行市场。滴滴偷偷跑去美国上市,卖点不是企业本身,而是海量的信息数据。

这种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不是买办是什么?

如果说柳青的屁股这么歪是受了柳老板的影响,那么,柳老板能成为人类高质量买办,也是得到了他父亲的真传。

柳谷书作为我国第二号律师提出了专利制度,在当时的国人知识产权的意识非常差,自身又没有可被保护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这个制度推出更多地是在保护国外的品牌。推出这个制度也就算了,但是柳谷书屁股却歪得厉害,只热衷于帮助国外的企业进行维权。

有人说柳老板还有个儿子柳林呢?关于柳林的信息网上几乎查不到,估计这也是柳老板的另一个高明之处,选择了隐藏实力,毕竟藏在暗处的人也更容易做一些事情,当然另一层意思就是保护。不过除去那几个不在大众面前露脸的柳氏家族,这一家子爷孙三代不全是买办吗?把他们称为买办家族不过分吧?

柳老板有个教父的名头,什么是教父?就是一个买办培养一群买办,告诉那些唯利是图的企业家,怎样做买办生意,怎样才能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的精神领袖,也是妄图把中国变成一个对内资本横行,对外奴颜媚骨的买办 社会 的带头大哥。

在买办资本家眼中,所谓国家民族,不过是资本的韭菜田。所以其孽生的企业在华尔街上市提供技术数据时毫无压力,在扼杀和打压民族 科技 企业时毫不手软,唯恐没有机会为主子尽孝,什么国家安全,什么民族大义,在这些人的眼里根本都不重要。在上述种种行径之下,侵吞国有资产,不同市场的价格双标,简直不值一提。

华夏民族是世界上最具创新精神、最富创新效率的民族,上下五千年,无数次的朝代更迭,无数仁人志士努力,开启了近现代文明的大门,即便经历了满清三百年的文明黑洞之后,也有冯如、侯德榜、詹天佑、茅以升这样的华夏英才不断涌现。

新中国的建立,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家国同构的价值同步,知识、技术、生产资料和人,被整合组织起来,在知识、技术与装备的叠加之下,神州大地沉睡的生产力也被唤醒了。新中国七十多年,无数革命先烈,无数共和国的建设者、守护者、劳动者所建立的伟大国家,所取得的劳动成果,其中很大一部分已被这些买办与利益集团所窃取,成为亿万国人身上背负的新大山。 科技 、人才永远是最具价值的生产力,如果这些不掌握在国家与劳动人民手中,而被买办集团窃取,神州大地被列强蹂躏的 历史 将再一次上演。

现今 社会 的企业家精神首先是民族精神,家国意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比如红顶商人胡雪岩资助左宗棠收复新疆;清末实业家张謇创办民族企业,实业报国;爱国实业家卢作孚、陈嘉庚毁家纾难,抗日救亡;民族 科技 带头人任正非30年如一日,潜心攀登现代通信技术高峰,抵御西方技术讹诈。

这些人虽然也是做企业的,但他们才有资格称为民族的企业家,才是真正的民族脊梁。而那些扯着民族企业家虎皮的买办商人,黄皮黑心吃里扒外,就是国家和民族的罪人,迟早会被人民和 历史 所唾弃,只配永远钉在 历史 的耻辱柱上用来警醒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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