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公示
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手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批准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决定后,将为申请人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
五、证件的换发和补发
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证件原件。
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重新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重新为申请人签发的“居留权证明书”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六、证件收费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0元
七、 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港澳亲属应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
1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到澳门定居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若果是06年12月31日前结婚,就可依以下手续办单程证了。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和电脑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每年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分数线。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面见询问申请人及其拟团聚的港澳亲属,依法为申请人审批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2 网上申请澳门夫妻团聚要多少天能批
一、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18周岁以下(含生日当天)的子女同行。
二、受理资料:
1、填写《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申请往香港的一份、往澳门的两份)。
3、提交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复印件香港的一份、澳门的两份。如港澳配偶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往澳门夫妻团聚的需二份)。如因遗失结婚证而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九四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结婚而没有办理结婚证明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婚姻关系或结婚时间确实无法认定的,可采用DNA检测,以其长子(女)出生时间的前一年作为结婚时间。
5、提交申请人所有子女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若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供身份证(回港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各一份。
6、在港澳定居的夫(妻)邀请信一封。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须与其港澳配偶一同前往受理前台接受面见。
2、携行子女的年龄计算办法以受理申请时为准, 携行子女人数不限。
加具意见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负责对申请人出具意见的单位分别为: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注意问题:1、提交材料规格要求与申请审批表规格大小一致,受理申请时要求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带来验核。
2、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资料页(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要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须与其港澳关系人一同前往受理前台接受询问。
4、DNA检验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安排检验,申请人自行去医院所作的DNA检验结果不予承
3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跟澳门人在2014年结婚的,申请去澳门家人团圆
登记之日起,每天01分,总分是1461分,4年多一点。
一、申请条件夫妻一方定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受理机关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申请人及澳门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五)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还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结婚公证。
(六)澳门关系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七)澳门关系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八)澳门关系人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九)未满十六周岁的偕行子女,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澳门定居的意见4偕行非婚生或与前配偶所生子女前往澳门定居的,须提交偕行子女由即将前往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5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十)属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2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 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3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 民政部门或者地区 (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十一)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可在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内填写):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4其他十六周岁以上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5十六周岁以下人员,免提交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十二)申请材料属于非中文表述的,应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十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四、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澳门身份证明局、澳门治安警察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及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4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澳门户口
1你们结婚后你可以去你办港澳通行证的地方申请探亲签注,这个探亲签注能让你能够多次往返澳门,每次最长在澳门停留3个月。
但不能在那工作,不能享受本地居民的福利,仅仅是能待在那。2你要得到澳门居民身份证前提是:注销内地的户口,并取得公安出入境机关发给你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就是俗称的“单程证”。
然后凭借“单程证”到澳门相当于移民局的机构申请“澳门居民非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可以在当地找工作,和除了不能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外几乎所有当地居民的权利。持有“非永久身份证”满七年后可申请“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就可以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了。
除此之外没有捷径。3积分应该是你和你老公结婚后,从你们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当地出入境登记那天开始算起:一般算法是,每过一天算01分,当达到一定的分数后,你就可以向你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单程证”了。
据我所知,和港澳居民结婚申请前往团聚的,一般都要一百多分的,也就是说,至少都要结婚3年才能排队等到。4这个和你成为澳门居民没有关系,只和你们结婚后去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等候的时间有关系。
5同上。6已经回答。
注意“单程证”---"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和平时大家去旅游用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通行证”可不是一回事啊。目前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的政策就是这样,一般都要等个3年到5年的,你耐心点吧。
记得结婚后尽快去你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申请团聚的手续,让他们开始计分哦,这个分他们是不会自动算的。祝你们婚姻幸福! ----------------------------------------------------------------------回答你的补充问题:结婚证你领一次就够了。
澳门和大陆的结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你怎么能领两次结婚证呢?因为你申请到澳门定居手续都是在大陆办的,我个人认为结婚证书最好还是在大陆领取吧。和港澳居民结婚双方要带哪些文件,你最好去咨询下你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较妥当。
领到结婚证后,你要去的地方不是管你户口的派出所,而是你家当地市(县)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具体要提交哪些文件,那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听起来是比较麻烦和复杂,不过如果你真想去澳门投靠你老公的话这是必须走的程序和等待啦。从你结婚拿到单程证(3到5年)成为澳门非永久居民,然后非永久居民转成永久居民(7年)怎么着都要十多年的。
5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澳门户口
1你们结婚后你可以去你办港澳通行证的地方申请探亲签注,这个探亲签注能让你能够多次往返澳门,每次最长在澳门停留3个月。但不能在那工作,不能享受本地居民的福利,仅仅是能待在那。
2你要得到澳门居民身份证前提是:注销内地的户口,并取得公安出入境机关发给你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就是俗称的“单程证”。然后凭借“单程证”到澳门相当于移民局的机构申请“澳门居民非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可以在当地找工作,和除了不能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外几乎所有当地居民的权利。持有“非永久身份证”满七年后可申请“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就可以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了。除此之外没有捷径。
3积分应该是你和你老公结婚后,从你们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当地出入境登记那天开始算起:一般算法是,每过一天算01分,当达到一定的分数后,你就可以向你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单程证”了。据我所知,和港澳居民结婚申请前往团聚的,一般都要一百多分的,也就是说,至少都要结婚3年才能排队等到。
4这个和你成为澳门居民没有关系,只和你们结婚后去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等候的时间有关系。
5同上。
6已经回答。注意“单程证”---"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和平时大家去旅游用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通行证”可不是一回事啊。
目前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的政策就是这样,一般都要等个3年到5年的,你耐心点吧。记得结婚后尽快去你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申请团聚的手续,让他们开始计分哦,这个分他们是不会自动算的。祝你们婚姻幸福!
----------------------------------------------------------------------
回答你的补充问题:
结婚证你领一次就够了。澳门和大陆的结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你怎么能领两次结婚证呢?
因为你申请到澳门定居手续都是在大陆办的,我个人认为结婚证书最好还是在大陆领取吧。和港澳居民结婚双方要带哪些文件,你最好去咨询下你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较妥当。
领到结婚证后,你要去的地方不是管你户口的派出所,而是你家当地市(县)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具体要提交哪些文件,那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听起来是比较麻烦和复杂,不过如果你真想去澳门投靠你老公的话这是必须走
的程序和等待啦。
从你结婚拿到单程证(3到5年)成为澳门非永久居民,然后非永久居民转成永久居民(7年)怎么着都要十多年的。
内地居民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澳门居民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有: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在大陆怎样办理结婚登记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还可以点击婚礼纪头像在知道首页查看更多的结婚相关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结婚相关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回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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