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婚礼在什么时间举行?

古人的婚礼在什么时间举行?,第1张

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1、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读古书时,常见古人对婚礼的描述,虽说自西周以降,古人婚礼基本形成定式,如《仪礼》中专有“士昏礼”,《礼记》也专辟“昏义”一章,但由于中国社会的变迁,加之不同民族的不断融合,民间婚俗的差异其实一直存在。

2、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就有这样的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卢,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妇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青布幔”云云固与汉人传统的婚屋不同,其仪式也与汉人传统大异其趣。

3、《礼记昏义》载亲迎之礼云:“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从《酉阳杂俎》的记载看,似乎北朝的婚礼中,交拜的仪式在女方家门外即告完成,其后的迎妇仪式,更多的是原始社会抢亲的遗迹。这一点从其后“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中可以得到印证。“拜阁”大概就是婚后婿携妇回门(回岳父母家)之义,此日,妇家亲朋杖打婿,义在泄愤。

4、《礼记》所载,婚姻之事,前已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诸环节,结婚日,子承父命往迎妇,妇之父(主人)筵几于庙(祖庙)以告祖并拜迎准婿于门外,婿执雁(如今日鸡)入,“执雁”,王船山先生说是“摄大夫之盛礼也”,可见隆重,至于“再拜奠雁”,表示婚约受之父母,当然不会如原始时代之抢婚。迎新妇出门上车后,准婿需先亲驾车并“御轮三周”,即让车轮转三圈。据王船山先生说,“轮三周”的距离约为五丈六尺四寸。然后男方先行回家在门外迎候,然后便是行合卺(剖瓠而各用其一)之礼。

5、由上引材料可知,至迟至北朝时,野蛮时代的婚俗,至少在仪式上仍存,以至于有时,“杖打婿至有大委顿者”,听之骇然。

到了唐代,“当迎妇,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三斤以塞窗,箭三只置户上。妇上车,婿骑而环车三匝。女嫁之明日,其家作黍霍。女将上车,以蔽膝覆面。妇入门,舅姑以下悉从便门出,更从门入,言当躏新妇迹。又妇入门,先拜猪霍枳及灶。娶妇。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又娶妇之家,弄新妇,腊月娶妇,不见姑。”(见《酉阳杂俎》)于北朝时又不同,与《礼记》所规也大有差异。

6、古礼婚姻成礼要复杂些,《礼记·曾子问》说:“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诸侯嫁女,亦有致女之礼,于三月之后,遣大夫操礼而往,见《公羊》成公九年。何《注》说:“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然则古代的婚礼,是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照礼意,还只算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由此可见,婚礼一直在变化。

其实,传说成书于西周的《仪礼》所载之“士昏礼”也还算不得太古老,在远古时,婚嫁简直就算不得喜事,这也是为什么直到后代一直将昏仪列阴礼的缘故。古时迎亲只能在夜里,车马服饰都必须是黑色。所以结婚的婚写作“昏”,必须在日头落下才可行礼。

7、昏时行礼,故谓之“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古人有“昏事不贺,人之序也”的说法,可见其来有自。到了周时,这种情况已有改变,“士昏礼”被列入“五礼”中的嘉礼,到了汉朝,皇帝竟要下诏书,禁止民间嫁娶备酒食相贺了。

8、到了唐代,“婚礼,纳采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九事皆有词: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予婚礼以许多美好的象征,皆表现与远古时代的意趣已完全不一样了。

扩展内容:

古代婚礼的礼仪顺序:

1、议婚:男家请媒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以雁作为礼物,叫做纳采。所派遣的执雁,向女家父母请问女子之名,叫做问名,这时女家要设酒进行款待。

2、纳吉:男家得知女子之名,即进行占卜,看婚姻是否吉利。获得吉兆,要告知女家,仍用雁作礼物,叫做纳吉。

3、订婚约:男家要送给女家束帛,鹿皮(两张)等礼物,叫做纳薇。最后,,男家再用雁向女家请问合婚日期,叫做请期。

4、迎亲:到了婚期,新郎亲往迎接新娘,乘黑漆的车,前面有人执烛前导,后面有两辆从车。到女家,新娘已打扮好,立在房中。新娘之父迎于门外,把新郎接进家中。这时男方仍有雁给女方,新郎行礼而出,新娘随行,她的父母不送出。新郎亲自驾车,请新娘上车,然后由专门的驾车人代替新郎赶车上路。新郎便乘上自己的车,先到自己家门外等候。

5、礼成:新娘到达,由新郎接进家门,设宴共食。宴后,新郎,新娘脱去礼服。新郎入室,亲手摘下新娘的缨饰,这时撤出室内的烛,婚礼遂告完成。

参考资料:

婚礼(人生仪礼之一)_

六礼_  

关于中国古代结婚时新娘头上蒙着红盖头的历史,由来已久。传说中女娲用两扇磨从山上向下滚到一起的方法说服哥哥伏羲与自己配为夫妻,然后摘来一片大树叶盖在脸上作遮羞之用,便完成了“婚礼”。

唐代杜佑的《通典》中有记载:“自东汉魏晋以来,时或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乃以纱縠蒙女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婚礼,六礼悉舍。”可见在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应急采取了简化的婚礼仪式,其中用来“蒙女首”的“纱縠”很有可能就是所谓的红盖头。

在南北朝时的齐代,盖头有为妇女避风寒的作用,而且仅仅盖住头顶。到唐朝初期,演变成了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用以遮羞。

据说唐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为了标新立异,有意突破旧俗,曾指令宫女以“透额罗”罩头,也就是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作为一种装饰。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嫁娶》中谈到:“先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五男二女花扇、花粉录、洗项、画彩钱果之类……(及娶归,两新人)并立堂前,遂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用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

”明确说明在宋代婚礼中已经出现盖头和挑盖头仪式。从后晋到元朝,盖头在民间流行,并成为婚礼中新娘不可缺少的喜庆装饰,而且为表示喜庆,多用红色盖头。

盖头的使用,主要有三种功能:

其一在于遮羞、遮丑。盖头能够遮挡住新娘的真正面容,待挑盖头时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同时结婚对新娘而言意义重大,生活上、心理上、生理上都将发生重大变化,所以盖头也有遮女性新婚之羞的作用。

其二是审美的需要。受文化和民族性格的影响,中国自古追求内敛、含蓄、温婉的女性美,用盖头遮住新娘的面庞,只露出美丽的身姿,“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景象自然是十分美的。

其三是辟邪的作用。史料有记载“新妇蒙以红锦,曰‘盖头’,避凶煞也”(《汇编·华北卷·深泽县志》),红色也是喜庆吉祥的颜色。

汉族传统婚姻习俗

求 婚 南宁汉族居民的男子长至十七八岁,家长就托媒妁为儿子筹谋婚事。其婚姻的条件首先重门当户对,即所谓“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其次重年龄相近(一般男大女1岁—3岁为宜);再次重才貌双全。经媒妁介绍,男女双方及其家庭认可同意,便行“合命”。如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由媒妁把女方的“白命”送还女家,换取“红命”(即用红纸书写其年庚八字),送到男家。男家接到女方的“红命”之后,等到7天后才答复女家。在这7天之内,如果男女两家都没有发生不幸之事,说明这桩婚事顺合天意人愿,可以订婚。

订 婚 经“合命”后,双方认为可定婚,就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俗称定庚)。郊区乡间的订婚礼仪是先由男女请村中知书识礼、会写文帖的人代写庚帖和礼帖,连同槟榔等礼物一起放置在帖盒里,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接到帖礼后,也写回帖给男家。其庚是在一张红纸在左边竖写男子的年庚八字,右边竖写女子的年庚八字,格式和字数要求两边相对称,而且字数一定要双数,以应“成双成对”之吉语。

送聘礼 订婚仪式过后,双方即确认为姻亲。接着就开始商议聘礼、嫁妆、结婚和迎亲日期等事项。

议聘礼 即男女双方商议聘礼种类和数额。男方择定婚期后,由媒人通知女家。在结婚日前一个月或20天左右,男方备办猪肉、羊肉、猪肚、猪肺、鸡、鱼、酒等礼物及庚谱红帖,其中写着:“催妆铺床”及迎亲日期,谱写“天长乾造某年某日健日”,搭以红绸一块,放莲子、花生、枣子,由媒人乘轿送往女家。女方接礼物后,即将年糕、粽子、糖片、绿豆、糯米、绿绸一块及名帖、启书、庚谱等作答,名曰送聘。是日,男女两家均各自设宴请亲朋,俗称“吃送日子酒”。送聘后距迎亲的前一二天,男家预备白面粉、红绳、面条等物,送往女家,名曰催妆。催妆后,男家即请两位好命人(即生有男孩女孩,夫妻双全的妇人)来安床,兼抱小孩在新床上互相嬉戏、撒尿、竞夺那撒下的红枣、花生、瓜子,取其“早生贵子”的谐音。

迎 娶 迎亲时,男家备生猪、生羊、海味、饼、糖果、鸡、酒、花烛等礼物及礼目帖(帖左边写所送礼物清单,右边写“迎鸾之敬”四字),放入食格(即长方形油红漆的大木盒,外有框架),用人抬上,再由头插万寿菊花及柏树叶的媒人,乘轿送还女家,名曰过礼。女家即将妆奁由媒人带回(妆奁无论多少,但锡香案占锡高灯为必有之物),至男家时,男方即请好命的妇人搬入新房陈设。至夕,举行坐花烛、上号(父母取新郎别字写上或刻上牌挂厅上)等礼节。迎娶仪式是结婚礼仪的高潮,既热闹又隆重,男家和女家都举行一系列的仪式。女方在新娘出嫁前夕,就约请结拜的十姐妹来陪伴新娘“唱家堂”,共诉依依惜别之情,或唱诉妇女的命运,祈祝新娘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姐妹们伴围坐在新娘两旁,轮流唱歌,两人为一对,依次轮流吟唱,直唱至桌台上的大花烛燃尽而罢。待到凌晨(旧时以鸡啼为准),新娘始开腔哭唱,有时姐妹们代唱,俗称“哭新娘”。新娘未上轿前,由一“扶新婆”(夫妻双全、有子有孙的老妇)把新娘从内房扶至正厅叩拜祖先、拜天地,另有一位老妇为新郎撒花,俗称“媒香”。当新娘叩拜祖先时,媒香即张开伞,把纸花和稻谷撒向新娘头上,表示新娘婚后象稻谷一样生育。新娘上花轿之前,须对父母痛哭,以表怀念其养育之恩和难舍之情。新娘坐的花轿未到男家大门,未经新郎揭开轿帘之时,新娘不能在途中贸然下轿。名望之家,还请有一位送嫁爷相送。迎亲队伍从新娘家返回时,新郎在前,新娘的花轿随后,其后依次为送嫁爷、媒人、媒香、伴郎、伴娘、送亲众姐妹、鼓乐队、抬嫁妆者,如陪嫁牛羊,则尾随最后。途中如遇有寺庙、祠堂,要绕道而行;途经村庄或圩镇时,要燃放鞭炮、奏鼓乐。一般中途不停留休息;如果路途遥远,须经媒人同意,才能歇息片刻,但新娘不出轿门。当新娘花轿到达男家门口时,新郎的结拜兄弟即燃放鞭炮,鼓乐齐鸣;扶新婆将草把(常用黄茅草,据说此草能驱邪气)点燃,向轿门绕三圈。然后掀开门帘,扶新娘出轿,随即打开布伞,并撒以谷米或钱(此习俗据说是以前周公与桃花姑姑斗法,因周公斗输了,当桃花姑姑出嫁时,周公弄法术放了一只大公鸡在她的花轿顶上,待她一出帘门,便把她叮死。岂知桃花姑姑早有防备,吩咐男方在她出轿时以布伞挡避,加以撒出谷物,引开公鸡去叮吃,桃花姑姑便安全无恙,周公的计谋没有得逞。),将披红纱、红绫蒙面的新娘扶至厅前与新郎并立,向天地、祖先、父母行跪拜礼,俗称拜堂。而后双双进入洞房,扶新婆即用针线把新娘和新郎的衣襟缝在一起,以示永结不离。然后,夫妻对拜,行合卺之礼。有的当新娘入大门之时,新郎站在高处,叉开双脚,使新娘从其胯下通过,名曰骑龙头马,或行交卺酒时,扶新婆事先把新郎的裤头带端浸水倒入酒杯中,让新郎将此酒给新娘饮下,认为这样做新娘今后才会贴贴伏伏地听丈夫的话。

婚后礼仪 婚后次日晨,新郎新娘由媒人引导至厅堂,先拜天地祖先,后拜亲属戚友,谓之“拜双朝”。然后,由新郎家的两个妹子,一人托茶,一人托烟、瓜子、糖果等,由媒人引导逐一介绍鞠躬(原为跪拜),其妹子端上甜茶(茶里加入白糖、红枣、桂元肉),由新郎新娘举杯敬上,受拜者饮完甜茶,即往盘中放入红封包或钱币,其钱归新娘所得。也有的献上红蛋,新娘则以靴袜等奉翁姑,翁姑答以金戒指,各亲友亦答以采仪。拜双朝嫁爷和送亲的众姐妹们,被尊为上宾。餐毕,由男家掌礼部的执事,预先问媒人关于亲家各老辈的姓名、称谓、人数等,依次写好回门帖,连同礼物,一起交给媒人带回交给女家执事登记;同时还带领新郎新娘及众姐妹们返回女家,俗称“回门”。媒人把拜门帖和礼物交给女家执事登记后,就拿着门帖去拜见新娘父母、叔伯母等。其礼物除了鸡、鸭、猪肉、饼、面制品外,还有三种礼银:一是奶母银,给岳母,以示感谢岳母养育新娘之恩;二是奉给梳妆、扶新、撒花、煮食、小姨、小舅、集嫁奁者等;三是把男家赏给新娘的封包钱呈送岳父母、岳叔伯等内亲过目。然后请房族内和内亲饮回门酒。酒毕,新郎新娘于当晚返回男家。岳父母也送封包、糖糕、粽粑、鸡等,还礼男家。南宁城厢则在婚后第三朝,男家备烧猪、全羊、猪肚、鸡、鱼、包、饼、面、茶叶等礼物,送新娘回娘家,俗称“三朝姑爷回门”。是日中午,新郎乘轿送新娘至女家礼拜,下午四五时女家设宴。宴前由主婚人引导新人至各席前行一鞠躬礼,名曰“定席”。宴毕,复行辞席礼。第四日,新郎复应女家之请赴宴,与女家亲友戚属见面,名曰“拜四朝”。在一桩婚事中,媒人从中介绍沟通,两家奔走辛劳,所以男家封一个封包,送给媒人作答谢;新娘还做一对新布鞋送给媒人,感谢她奔波磨鞋之劳。此外,在整个婚礼仪式中,有几种人所送的封包礼银不能收取:即媒人、送嫁爷、伴娘、伴郎、掌礼部的执事、代为奔走的请客者、厨师、扶新婆、媒香、轿夫、安床妇等,即使他们送礼封钱,须得退还,并在封包背上写“璧谢”二字,表示“还璧归赵”之意。

订婚和结婚是两码子事情,结婚不用多说了,大家都很重视,而订婚就不同,有些地方把订婚仪式举办的非常隆重,有些地方则是淡化甚至不订婚直接结婚。订婚和结婚有什么差别呢?一起来看看吧。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在法律上,已经订定了婚约,但是单方面未经对方同意而不愿去履行契约,即构成「婚约违反」,其后果是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分成下列两种:

1、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亦即可以请求金钱损害赔偿。

2、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如慰问金,其金额的衡量是依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况而定。

订婚礼俗:

1、贡礼官

俗称“押箱先生”,专门负责送礼行聘事宜。贡礼官必须控制人数(凑成双数)、车辆(六辆或十二辆)、聘金(双数且用红纸包装妥当)、六件礼。

2、家祭

出发前往女方家纳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仪式,这时将纳采所用之“盒仔饼”或大饼,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将前往某处女方家下聘,请示列祖列宗保佑这段姻椽美满幸福。

3、出发

行完家祭后,贡礼官负责将所有聘礼搬上车,新郎与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家。

4、红包

出发前贡礼官除了打理人数、车数、聘礼外,也得提醒新郎多准备红包。如:前来开新郎车门的舅爹、“压桌”、六名随去的亲人都需备有新娘见面礼、捧洗脸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礼。

5、订下终身后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礼中要有米香饼。

6、准备四色糖

四色糖是象征新人甜甜蜜蜜,白头到老的意思。

聘礼不仅代表男方报答女方家长的心意,感谢女方家含辛茹苦抚养即将过门的新嫁娘,同时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数都愿意添置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而且每件聘礼也都包含了讨吉利、增圆满的象征意义。

聘礼通常分简单的六件礼或讲究的十二件礼,聘礼的多寡依照个人的预算安排,同时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长请教,询问女方意见,做个两全其美的排场。

7、男婚女嫁正式登场

霹哩叭啦!鞭炮声响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当天要进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牵手到白头的戒指后才算礼成。

8、大礼过后,女方如何回礼

中国人一向讲究“礼尚往来”,在男方过大礼后,女方自然也要备回礼,可不能让男方空手而归。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坐喝,渭河北人叫“吃酒席”,渭河南人叫“过礼”,民间人贬之为“抄、抄、抄”,意谓“吃、吃、吃”,坐喝之礼仪非常隆重。这天,男家要杀猪、宰羊,备齐鸡、鸭、鱼、肉,请厨做菜,搭棚待客,房上架高音喇叭等搞得排排场场,以示富有。男方亲属应邀带礼品赴宴,女方通知族门、乡党、亲戚扶老携幼来坐吃媒席,以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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