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以前是很多的,一天两妻,本来第一妻子死了,丈夫死了,和第一任妻子合葬,是天经地义的,人家是结发妻,结发妻合葬要开山的,仪式很多,很庄严。
第二个妻子是死了丈夫的,按理说叫搭伙过日子。没什么太多感情,各有利益。如果有结婚证,又有儿女,那么死后,可以合葬,但是一般的都是,可以由他儿女弄走,与他丈夫合葬。因为他们并不是离婚。
如果没结婚证,就不能合葬,或者由现任丈夫子女说了算。
这种三人合葬是结发妻与大夫并排。左为男右为女。在女人的西北方向埋第二个妻子。
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女方百年之后愿意跟谁合葬就跟谁合葬,法律不管这些什么合葬的事情。当事人可以自己立遗嘱或者交给子女等后人决定。有多名子女的,子女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总而言之,就是你们家的事情,自己商量。女方要是愿意跟谁合葬,就在去世之前留下遗言告诉子女,或者立遗嘱,在遗嘱上面写清楚自己想要合葬的意愿,或者自己葬一块墓地也无不可。再说,既然是改嫁,人家二婚的丈夫是不是有子女,人家子女说不定还有自己的想法,这也不是你想跟谁“百年之后合于一坟”就行的事情。比如女方想跟二婚后夫合葬,但是子女为了祭拜方便,可能自行决定把父母合葬,这女方也无法控制自己身后事的。
说到提问最后那句“婚姻法怎么定论”,这个话实在太奇葩了。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婚姻法怎么定论”,婚姻法也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好,都是只管活人,不管死人,更不管什么分葬还是合葬——再怎么不懂法律也不能想到婚姻法啊!想到当地《地方殡葬条例》即便说这个人法盲,可也算脑子正常;但是如果说能想到婚姻法的,这个脑回路可真是不要太清奇了。再者说,退一万步讲,《婚姻法》2021年就废除了,现在是《民法典》,哪有什么《婚姻法》,这是一点点最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啊。
民间风俗:他死后应该三人都葬在一起,在打坟墓时应该留够三人的位置,他死后和前妻先葬于一起,等百年后,后妻再进坟,排列位置东大西小,也就是所说的东宫西宫一样,他的东面是前妻,西面是后妻哦!
1、风水——这要看寡妇在何处有根、有苗(有子),改嫁后另有根、苗,再与前夫合葬,对改嫁后的子女不利。只要入葬前无矛盾,今后定平安,好坏应验全在入葬前的兆头。
2、最好不合葬不就行了,没改嫁的都有不合葬的,入土为安,让死者安息吧。
3、当然是后夫了,已经与后夫结婚了那就是后夫的人了,所以由后夫安葬了。
呵呵,婚姻法不规定死后和谁合葬~~随便女的意愿了,前提是对方接受。
不管你结婚了几次,婚姻都不是同时的吧,要不就是重婚罪了。
既然如此,那么一般情况下最后一次婚姻,一般去世后都进入男方家的祖坟吧。
难不成,去世后和前夫合葬吗?
并且,好像没有合葬一说吧,人死为大,入土为安,难道还要挖坟再合葬吗
就算是前夫病故了, 如果你不改嫁,当然可以,既然改嫁了,就不再是前夫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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