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领证的有:泰国、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丹麦、芬兰、英国、瑞典、瑞士等国家。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权。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同性恋人士的结婚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
性取向和性愉悦有关,但不等同于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可能会发生同性性行为,一个同性恋者也可能会发生异性性行为,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例如:一个异性恋者在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中,有较低几率会将同性幻想成异性发泄性欲;一个同性恋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外界压力而和异性结婚,并被迫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但这并不代表他/她们的性取向发生了转变或对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产生了爱情,也不代表人们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身上获得性愉悦。相反,当人们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时,会异常的痛苦、恶心或性愉悦不足。仅依靠性行为判断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区分性取向、性愉悦和性行为是很重要的。
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英国 2004 没有说明同意同性婚姻 改用的是“民事伴侣” 虽然含糊的一点但已经算是承认了 因为就此同性恋人之间的法律利益就将得到承认和保障
瑞士 2007
比利时应该是2001年622 而且该国同性恋人不能领养小孩
瑞典 1995实施 可以领养小孩
荷兰应该是1998年通过的 2001年生效的是领养孩子的法案标志着同性恋婚姻彻底得到法律支持 现在荷兰的同性婚姻已经和异性恋无差了
德国 有同性伴侣财产继承权 但没有相关社会福利和保险
丹麦 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法国 不承认婚姻关系 但有“同居伴侣”一说的新型家庭关系 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注意 就婚姻上还是不合法
挪威 2009年生效 而且现在已经规定婚礼可以在教堂举行 可以领养孩子或者人工受孕
美国的康涅狄格州、爱荷华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以及华盛顿特区。这些地区也都承认同性婚姻 但是由于法律不甚完善加上国内反对人士积极向最高法院申诉,也挺烦的
西班牙 2005
克罗地亚 查不到是哪一年通过的了
1989年,丹麦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同年十月起生效,从而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现在,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众议院以158比133票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律草案,承认同性夫妇拥有同传统意义上夫妇一样的法定权利,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使得众多难以走上红地毯的同性恋人欢呼不已。
尽管遭到保守派和宗教人士的反对,该法案还是获得通过。各方对此项法案一直争论不断,在28日的投票中,部分马丁政府的自由党议员投了反对票,一位内阁部长还因此辞职,但是支持者依然大有人在,最后终于获得通过。时任加拿大总理马丁赞扬了当天的投票,称其为“争取人权的必要一步”。
此前,加拿大已经有7个省给予了同性恋者合法婚姻地位。据加拿大官方统计数据,全国现有大约34万对同性夫妻。自从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次允许同性恋者结婚以来,数百外国同性恋者跑到加拿大来登记结婚。
在美国,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是目前唯一允许同性结婚的州,佛蒙特州和康涅狄格州则允许同性之间“公民结合”,即给予同性伴侣一切平等权益,但是不给予婚姻名义。加利福尼亚州是继马萨诸塞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州,2008年5月,美国加州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推翻了同性恋结婚禁令。当地时间6月16日下午5时起,同性婚姻法生效,数十对男女同性恋伴侣涌到加州举行婚礼,旧金山市长纽瑟姆还替一对共同生活了50多年,现年80多岁的女同性恋人证婚。
2010 年6月27日,冰岛颁布相关法律,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伴侣、女作家乔尼娜莱奥斯多提尔正式走入婚姻殿堂。此前她们已组成“民事伴侣”,她们是新法生效后冰岛首对结婚的同性恋伴侣,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也是目前全世界首个公开承认同性恋身份的国家***。此前,冰岛同性恋者享有多项与异性夫妻一样的法律权利,但法律并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只将他们的关系称为“民事伴侣”关系。
阿根廷是传统天主教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在阿根廷朝野引发激烈争论,尤其遭到教会的强烈反对,在民众中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数量也大致相当。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首先获得阿根廷众议院批准,阿根廷参议院经过激烈辩论,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了法案。
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随后颁布这部法案,标志着拉美地区首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在法案正式颁布前,阿根廷也有多对同性伴侣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由于当时同性婚姻尚未被承认合法,因此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德国议会于2009年12月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2010年8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今后,德国同性恋者将享有与异性恋夫妇同样的权利。法律规定德国的同性恋者将和异性恋夫妇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租户权以及健康保险政策。与德国人结婚的外籍同性恋者也将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然而,德国政府并没有在纳税、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方面使同性恋情侣获得与异性恋夫妇一样的权力。根据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60%的德国人赞成这项新法案,认为同性恋婚姻应该与异性恋婚姻享有平等的地位。但同时也有一些州表示,他们将在执行这项法律时故意不合作,以表示他们的不满。就此,一些同性恋权力团体表示,就算这项法律仅延迟一天执行,他们也要把州政府告上法庭。
2009年4月1日,瑞典议会以261票同意,22 票反对,66票弃权或缺席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此次通过的法案废除了1987年对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结合的规定。2009年5月1日起,瑞典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如今根据新法,瑞典同性恋人可以由“伴侣”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也允许个别牧师自己决定是否为同性恋伴侣主持婚礼。新法案实施之前,瑞典的同性恋人仅可以对他们的“伴侣”关系申请民事注册,新法案的通过则使得瑞典的婚姻登记不再有性别要求。
根据新法,之前已经注册过的同性恋人可以继续他们的“伴侣”关系或者选择结婚。瑞典路德宗教会则已表示对此法律的支持。自2007年开始,瑞典74%的教会有为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祝福,但并不对同性“婚姻”祝福。有调查显示,瑞典大部分人赞同同性婚姻。
至于中国法律上没有说不允许也没说允许只是有道德上的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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