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双方父母赡养问题

新婚姻法对双方父母赡养问题,第1张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民法典》中,关于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赡养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那么我国关于赡养有哪些规定呢

一、对赡养的规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不履行赡养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对赡养的全部规定,从上文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对老人和孩子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直接规定了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是每个子女或父母的义务。

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伦理、文化和法律等多个方面。一般情况下,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或者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时,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包括食物、住所、医疗、教育等方面。因此,如果学生在上学期间没有工作能力,父母应该承担赡养费的责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因家庭条件、文化背景、个人情况等各种因素而异。有些家庭可能认为,子女在上学期间不需要赡养费,而是应该将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习上;而有些家庭则认为,赡养费是必须提供的,不管子女是否有工作能力。因此,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家庭文化背景来考虑……。

如果家庭观念和文化传统认为应该为子女提供赡养费,那么父母应该尽力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如果家庭观念和文化传统认为不需要提供赡养费,那么学生也应该尊重家庭观念,并尽力为自己提供生活和教育支持。无论哪种情况,沟通和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家庭成员应该互相尊重和理解,共同协商,达成共识。

法律分析: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孩子结婚了就消除了,而且赡养义务男女平等,也不会因为是女儿赡养义务就减免。不论婚姻状况如何孩子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子女要给父母赡养费,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其中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等。赡养义务并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上,还有精神上、生活上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主观:

您好!关于“关于 赡养老人 的 宪法 法规 ”的回复如下: 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的需要的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我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从家庭 赡养 与服务、 收养 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和法律责任这几个主要方面对老年人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l)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在 家庭关系 中,赡养人对老年人主要有如下义务: ①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 医疗费用 和护理。 ③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④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畜生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 离婚 、 再婚 和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⑥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 继承 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2)在社会关系中,各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负有如下义务: ①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济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 扶养 人或者其赡养人或扶养人无赡养能力和 抚养 能力的老人。对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病老人,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提倡社会救助。 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农村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或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和抚养能力的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的五保供养。 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没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老年生活用品,适应老年人的需要。 (3)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中,行为人损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①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家庭成员 盗窃 、诈骗、 抢劫 、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每个人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婿和岳父母有着非常深厚的关系,需要由女婿赡养岳父母。这种关系不仅体现在家庭的亲情关系之上,也体现在传统男尊女卑的价值观之上。尤其是让女婿买一些东西或者支付一些费用,来赡养岳父母,实际上是一种男尊女卑价值观的体现。

但是有些学者认为,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理念相比,传统的男尊女卑价值观已经不再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他们宣称,女婿不应该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让女婿赡养岳父母会让这种传统的价值观变得落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这是很多新一代人的坚定观点。

无论如何,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所以它不会违反当今的社会价值观,因此法律也不强制要求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有的话,它只是对儿子有义务照顾父母的规定,而不是对女婿有赡养义务的规定,因此它不会完全把女婿放在比较弱势的地位。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一方面我们应该尊重传统价值观,同时也要接受现代社会的新发展。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儿子对父母有责任,包括对父母有承担责任、照料他们和尊重他们的要求;另一方面,这些责任也包括女性,尤其是女婿。虽然法律不知女婿有赡养义务,但是在传统的文化和行为准则中,女婿和岳父母之间仍然有着深厚的情感,当他们之间有一定的经济差距时,婿婆仍然应该负担一定的照顾工作。

总之,女婿对岳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多个方面,如法律、传统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理念。必须考虑到每个方面的利弊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只要女婿尊重岳父母,负责任地和他们处理,甚至无论是否有赡养义务,只要他做到了应尽的责任,那么岳父母就会对他们的女婿相当满意。

法律分析: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如果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有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没有法定义务,从尊重老人和关爱老人(特别是再婚父母没有其它子女可依托的情况下)角度考虑,应当从道义上给予必要的扶养或扶助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属于。赡养父母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共同债务范畴里。一方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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