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究竟去哪开?

未婚证明究竟去哪开?,第1张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10月1日实施后,结婚登记无需出具单位、街道婚姻证明,只要双方宣誓承诺即可。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婚姻状况证明都不需要。日前,记者在温岭市采访时就碰到这样的事。

买房未婚证明无处开

卢女士今年38岁,是温岭某职高的教师。离异后一直独身,今年3月,在温岭城区订了一套商品房。9月21日,卢女士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公证处要其提供镇(街道)出具的未婚证明。卢女士就到她的户口所在地太平街道办事处去开具未婚证明。但太平街道的经办人却告诉她,这里已不再开未婚证明了,很多人都曾来过,但都被拒绝了。至于到何处去开,经办人却又没有个说法。无独有偶,当地之江中学的王先生在办理房屋贷款银行按揭时也碰到类似情况。

街道、民政、公证各有说法

当地街道认为,现在未婚证明已不再由街道开具,那么,结婚登记是民政部门的事,婚姻状况自然也应当由民政部门来出具。民政部门则答复,婚姻登记可以是男方户口地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如果当地人嫁外地,如远在新疆,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他们的婚姻状况?而公证处却不一样,他们是收费公证,则有义务审核。温岭市公证处章明志说,房产公证根据公证程序有关细则规定,需乡镇(街道)以上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虽然,街道和有些乡镇已不再办理了,但公证处却不能违规操作,再说公证部门也没有调查权,无法核实当事人婚姻状况。杭州市公证处有关同志介绍,办理按揭是一种抵押行为,其产权必须明晰。因此,他们要求当事人必须持有婚姻状况证明。目前,该公证处还未碰到像卢女士这样的情况。

不开证明是不想惹麻烦

在购房时,开具未婚证明,以此来确定其所购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当地房管部门认为,这是充分考虑了购房当事人利益所采取的一项措施。10月1日前,这本来不成为问题。但此后,新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做法,当事人不再需要出具未婚证明。然而不论是买房、买车,还是在银行办理各类按揭业务仍然需要未婚证明,为何有关部门却不愿意“为民办事”?温岭市民政局民政科科长林宗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玄机”,开具未婚证明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却又没有经济利益,谁愿意揽?林宗法说,当地曾因一起婚姻状况审查不严,导致出具未婚证明一方吃了一场负连带责任的官司。说白了,少惹麻烦。据悉,当地房产部门最后用婚姻声明公证的形式,为卢女士解决了一时之需。不过有关人士还是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协调好此事。此外,记者在杭州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银行在办理按揭时也意识到了“未婚证明”存在的问题。据建行咨询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如果一个人申请按揭时提供了单身证明,可实际上他已结婚,需要按揭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有可能给银行信贷带来巨大风险。而由街道或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实际是让街道或单位承担了审核任务,为银行贷款降低风险。

法律主观:

没有结婚证开证明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等。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遗失或毁损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证明是对当事人的一个婚姻状况的书面说明,对于尚未结婚的也可以叫作单身情况证明,这一证明是在登记婚姻办结婚证或者买房的时候要用到的证件之一,要是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呢对于这个婚姻状况证明又是怎么开具的,一起来看看吧。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一

对于想结婚的新人来说,办理结婚证时缺少婚姻登记证明的话,也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且求全当事人是这个户口所在辖区的居民,同时还要提供一些材料,像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等。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二

无婚姻登记证明要申请的话是要本人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民政局去做申请,填写申请书,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去申请,但是代理人要提供经过公证后的当事人授权申请书和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三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查阅婚姻登记系统中也就是内部电脑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查询结果符合当事人的申请信息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四

对于当事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是不予出具证明的,只能申请未达到法定婚龄公证书,对于当事人死亡的,还要提供与亲属的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的材料。

无婚姻登记证明 要申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已婚、未婚、离异、丧偶等这些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吧:

1、婚姻状态证明的开具要在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也可以到上一级的民政局去办理,办理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

2、户口本需要两张复印件,户主的那页和当事人自己的那页,而且户主那页的复印件要拿去当地的户籍处盖两个章;

3、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要复印好的,并且还要签字,申请现场还要写一份书面申请,这样才算办好婚姻状态证明。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的问题介绍,对于在结婚这种人生大事上总是要办理清楚才行,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婚姻关系证明书也是比较麻烦的,希望我分享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办结婚证需要一下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兹有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 )系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之子,未婚。住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盖章)。需要开未婚证明的,应当向村委会申请。未婚证明由证明人书写自己的名字,接着书写需要证明未婚人的名字,性别,姓名,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地址,以及在当日之前都未结过婚。最后写上证明日期,加上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的印章。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衍生问题:

结婚条件是什么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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