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前妻是李红。
余秋雨的前妻李红1979年和余秋雨结婚,1984年诞下女儿,1992年7月和余秋雨离婚。
余秋雨,1946年8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县,中国著名当代文化学者,理论家、文化史学家、作家、散文家。
1966年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1980年陆续出版了《戏剧理论史稿》《中国戏剧文化史述》《戏剧审美心理学》。
1985年成为中国大陆最年轻的文科教授。1986年被授予上海十大学术精英。1987年被授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称号。
余秋雨以擅写历史文化散文著称,他的散文集《文化苦旅》在出版后广受欢迎。此外,他还著有《山居笔记》《霜冷长河》《千年一叹》等散文作品。
扩展资料:
余秋雨现任妻子马兰,一代黄梅戏表演艺术家, 是迄今国内囊括舞台剧、电视剧全部最高奖项的唯一人;荣获美国林肯艺术中心、纽约市文化局、美华协会联合颁发的“亚洲最佳艺术家终身成就奖”。
马兰主要的舞台剧演出,大多由余秋雨亲自编剧。夫妻俩目前主要居住在上海。
参考资料:
自从1992年出版《文化苦旅》开始,余秋雨就成了中国文坛的一个现象级人物,他后来的每一部散文集,比如《千年一叹》、《行者无疆》等等,都会成为市场追捧的畅销书。
能够把枯燥的散文写成大众喜闻乐见的读物,近几十年来,恐怕只有余秋雨有这个能耐了。单从这一点来看,他就应该在中国当代文坛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余秋雨的文学成就无可争辩,但说到他的私生活,却是争议颇多。因为他在第一段婚姻里有过出轨行为,他的现任妻子、著名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马兰,更是被人直指为“小三”。
余秋雨的第一段婚姻:外地男攀上本地女
余秋雨是浙江余姚人,出生于1946年8月23日,现年75岁。他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叫李红,第二任妻子则是上面提到的黄梅戏大家马兰。
李红虽然没有马兰这么出名,却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只可惜生不逢时。
1951年出生的李红比余秋雨小5岁,两人差一点成了校友,也因此结缘。余秋雨的本科是在上海戏剧学院读的,毕业后便留在学校工作。
1974年,余秋雨负责上戏的招生,刚好遇见了报考上戏的应届考生李红。余秋雨当时年近30,在那个年代,已经属于“大龄剩男”了,李红刚满23岁,也到了婚嫁的年纪。
不过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并未擦出什么火花,如果李红不是因为家庭成分而未能被上戏录取的话,这段婚姻或许就不会存在了。对于李红来说,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倒也真是一言难尽。
李红被上戏刷下后,余秋雨非常同情她,经常找她聊天、开导她。23岁的李红年轻漂亮,渐渐地,余秋雨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便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几次接触下来,李红发现余秋雨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也喜欢上了他,二人感情进展顺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现实的问题摆上了台面。李红是上海本地人,余秋雨却是外地来的穷小子,李红的父母看不上他,强迫女儿跟他分手。但李红扛住了家里的压力,并在3年后嫁给了余秋雨。
结婚的时候,余秋雨的事业还没有起色,也买不起上海的房子,李红对此一概不在乎,小夫妻俩挤在不能做饭的格子间里生活,平时吃饭都在各自食堂,完全不像新婚夫妇该有的样子。
1984年,李红为余秋雨诞下了一个女儿,这也是余秋雨迄今为止唯一的孩子。女儿出生后,余秋雨才迎来了第一个事业高峰,短短几年内,他从普通教师晋升为副院长,尔后又晋升为院长。
与此同时,妻子李红的事业却停滞不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风险,原因是她工作的单位效益年年变差,李红担心再这么下去会丢掉工作,便开始另谋出路。
1989年的一天,有位从深圳回上海探亲的朋友告诉李红,说深圳发展得不错,工资是上海的好几倍,还邀请李红跟她一起去打工。
李红正在为工作上的事情感到焦虑,听说有这样的好事,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但余秋雨知道后,却极力反对妻子南下,他的想法很简单:一是去深圳未必能拿到想象中的高工资;二是妻子走了,5岁的女儿就只能交给外公外婆照顾了,这对孩子的成长不太好。
余秋雨的反对没有让李红改变主意,一心想在事业上有所发展的她,最终将女儿送到了父母家,然后便跟着朋友南下去了深圳。
去深圳的路上,李红应该是高兴的,内心肯定也充满了希望,但仅仅三年后,当她回首当初的这个选择时,恐怕就会以后悔居多了。
中宫空虚,李红南下给了马兰机会
去深圳打工时,李红跟余秋雨结婚已有10年,女儿也5岁多了。都说夫妻间会有“七年之痒”,李红跟余秋雨当时的婚姻状态,也的确可以用“不尽如人意”来形容。
结婚多年的他们早已失去了当初热恋时的激情,事业上的分道扬镳也让二人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
更让李红想不到的是,早在她去深圳之前,余秋雨就已经认识了一个叫马兰的女子,正是这个人,在几年后破坏了她的婚姻,夺去了她的丈夫,让她的女儿无法继续享受一个完整的家庭。
1986年,40岁的余秋雨见到了24岁的马兰,别看她年纪小,若论名气,当时的她可远在余秋雨之上。
马兰出生于1962年,13岁就开始系统性地学习黄梅戏,18岁从安徽黄梅戏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第二年,19岁的她赴港演出黄梅戏的经典曲目《女驸马》,收获观众的一致好评,由此打出了名气。
1982年,杨洁导演邀请她出演《西游记》里唐僧的母亲殷温娇。当时很多人都以演《西游记》为荣,马兰却是个例外,因为她根本不必靠演《西游记》出名,而是单靠唱黄梅戏就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
1984年,22岁的马兰还登上了春晚舞台。两年后,她才第一次见到余秋雨,当时的余秋雨只是上海戏剧学院的副院长,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却没有后来那么高的知名度,更没有在文坛崭露头角。
通过上面的梳理就不难发现,余秋雨和马兰相识时,并非大家想象的成功男士面对普通女子,二人可谓实力相当,比余秋雨年轻16岁的马兰还可以说是“略胜一筹”。
所以他们后来相爱,不能简单地以世俗眼光去看待,更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马兰高攀了余秋雨。
余秋雨跟马兰相识到李红南下深圳,中间有3年的时间,这3年两人是否发展出亲密关系,外界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红在深圳打工期间,余秋雨已经背着她跟马兰成了一对恋人。
1992年,突然从深圳回来的李红在丈夫的书桌上意外发现了一封写给马兰的信。大作家就是大作家,这封信里没有提到一处“爱情”,却充斥着浓郁的爱意,任谁都能看出写信人和收信人关系非同一般。
李红当即傻了眼,原来自己不在上海时,余秋雨已经有了别人。后来她发现余秋雨的外遇对象居然就是大红大紫的黄梅戏演员马兰,内心就更加绝望了。
无论是姿色、事业,社会地位又或者名气,李红都知道自己没法跟马兰比,她唯一的筹码,就是8岁的女儿。
可惜的是,当李红苦苦哀求余秋雨看在女儿的面上不要离婚时,余秋雨却拒绝了。这或许不奇怪,因为自从离婚后,余秋雨就极少提及女儿,哪怕后来写书出了名,外界对他的女儿也是知之甚少。
意志坚定的余秋雨让李红死了心,也就是在那一年,两人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没过多久,余秋雨就把马兰娶进了门。
有人说,正是李红去深圳打工给了马兰机会,如果她留在上海,余秋雨未必会移情别恋。
这种观点也许是对的,却也未必,因为余秋雨和马兰更像是精神伴侣,而非普通的肉欲之恋,纵然李红留在余秋雨身边,把丈夫看得严严实实,恐怕也未必能够阻止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晚年的余秋雨:仍对前妻李红抱有歉意
多年以后,在谈及第一段婚姻时,已经成名的大作家余秋雨亲口承认,他仍对前妻李红抱有深深的歉意,但同时也强调,他对马兰的爱始终没有改变。
从1992年算起,余秋雨和马兰也已经结婚快30年了,早就过了不知多少个“七年之痒”。
这么多年来,他们并未生下儿女,却始终深爱着对方,互相看着对方一天天老去,这也许就是“经历了时间考验的爱情”吧。
记得有一年,武侠名家金庸先生曾被一个北京年轻人调侃,对方说“浙江人不会写文章”,对此金庸作出反驳:就算我不会写文章,浙江人里还有鲁迅和余秋雨。
鲁迅是金庸的前辈,而且是公认的大作家,金庸把他抬出来给浙江人充门面是很自然的事。
可余秋雨却只是金庸的后辈,金庸把他跟鲁迅并列提及,并甘愿屈居其下,就足以说明他对余秋雨文笔的赏识了。连金庸先生都如此高看余秋雨,可见他的过人之处。
婚内出轨,是余秋雨永远也抹不掉的人生污痕,但不管怎样,他对中国文坛的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究竟是他的作品更重要,还是私德更重要,想必是见仁见智的了。而且余秋雨和马兰并非世俗常见的成功男士出轨普通女子,所以他的出轨,恐怕也不应该简单地用世俗眼光去看待了。
但不管怎么说,整个事件中,最可怜的就是李红了。想当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外地穷小子”余秋雨,没有怨言地跟着他住环境恶劣的格子间,还为他生下女儿,结果却被丈夫这般对待,命运于她,简直是太不公平了。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而每当遇到不顺心的困难时,我们更应该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对待,迎难而上,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而央视著名女主持人李红,就正好给我们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榜样。
海峡两岸主持人
李红是吉林人,因为小时候对收音机里播音主持人特别关注,她从小就憧憬着成为一名主持人,能够在电视机前面播报新闻,为人们带来全国各地的最新消息。
为了实现这个这个梦想,李红发奋图强,努力学习,想要考进理想学府,然而命运弄人,李红最终与理想学府失之交臂,但是李红没有放弃,她报名了吉林大学的中文系,学习汉语文学和口头表达,积累下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在毕业之后她报修了中国传媒大学的主持人进修班,并展现了自己优秀的能力,以优越的成绩成为了一名专业的主持人。
因为李红的毕业成绩非常优秀,所以李红顺利进入吉林省地方电视台担任晚间新闻节目的主持人,同时凭借过硬的主持功底和落落大方的主持风格赢得了观众的喜爱。
李红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同时也虚心向各大前辈请教,所以李红成长很快,并受到了台里领导的青睐,推荐她到中央电视台。
李红青云直上,顺利进入央视,一来就是主持《海峡两岸》,负责传递大陆与台湾的新闻,架构起海峡两岸的沟通的桥梁,这个任务有多重要可想而知,但是李红却完全能够胜任这个工作,完成得非常出色。
通过《海峡两岸》这个节目,李红逐渐被全国人民所熟知,事业蒸蒸日上,而在此时,李红的爱情也悄悄来临。
丈夫和公公相继入狱
在好友的牵桥搭线下,李红认识了某集团老总富二代吴志阳,两人可以说得上是一见钟情,互相都有好感,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就走到了一起,并且领证结婚了。
婚后的两人生活还算融洽,吴志阳对李红有求必应,李红也逐渐把重心转移到家庭当中,却没想到,外表老实憨厚的吴志阳在一次醉酒后居然狼性大发,尾随一家合作公司的美女总裁回家,并企图强行侵犯该美女总裁,被美女总裁告上了法庭。
吴志阳这头刚被判处强奸罪成立,那头的吴志阳弟弟又因为醉酒驾驶而锒铛入狱,两个儿子接连被捕使得公公吴瑞林失了方寸,居然捏造文书实施诈骗,结果当然也是被正义的人民警察给逮捕归案了。
一连串的坏事全都堆到了李红面前,就在众人都猜测李红会不会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李红却默默地承担起了家庭重担,一个人把家里的大小事宜处理得井井有条,也原谅了丈夫的一时鬼迷心窍,并说自己愿意等丈夫重新改过。
李红深知要经营一段婚姻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吴志阳有过行差踏错,但是他现在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了,相信他已经知道悔过了,所以李红愿意等他回来。
结语
丈夫和公公相继入狱,李红依旧活的自立自强。现在,李红依然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的主持人工作,对外界的流言蜚语置若罔闻,李红坦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而她选择面对一切的困境,不管是婚姻困境还是家庭困境,她都有能力去面对去解决。
不得不说,这样硬气的李红真是我们的榜样,不愧是央视的主持人,就让我们祝福李红在往后的岁月里能够等到圆满的结局吧!
一个人出名了,其浑身所有特点都会被放大。 而当身上的所有特点被放大的时候,其人也就经不起仔细观摩了。
当今许多流量明星爆出来的丑闻一茬接一茬,基本上他们都是先被斥责,而后再被忘记。 不过,在众人的心中,文人的所谓的“丑事”就被记得清楚了许多。
文学作品本就与人的思想挂钩,因而读者对作者的要求也就会高很多。不说徐志摩的花心,以及郭沫若屡次抛弃妻子的行为,单鲁迅没有和朱安离婚,就成了许多人诋毁他的理由。
不过,近代史尚且还有浓厚的封建残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包办婚姻要承担很大一部分错误。 但发生在新中国以后的文人丑闻,就很难让人为其寻一个正当的理由了,比如我们熟悉的作家余秋雨。
近代 社会 是近代青年们文化喷涌的时期,即使饱受诟病的郭沫若、徐志摩等人,在近代文化史上也占据着一席之地,但新中国成立以后,忙着建设的国家,要想再出一个如同民国时期的文人,实在是太难。
因此 ,1992年余秋雨发表的《文化苦旅》,直接让整个文学界的脉搏跳动都明显了起来。
在 余光中口中,余秋雨的散文能与朱自清、钱钟书并列,在金庸的口中,他又能与鲁迅平起平坐。 名声大噪的余秋雨,就此跻身于文学界的顶流人物,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
然而,在余秋雨《文化苦旅》这一书出版之前,却藏着一段负心汉般的过往, 正如他前妻李红所说,余秋雨是文学才子,但在感情上却是十足的“伪君子”。
挣脱包办婚姻的枷锁之后,爱情的开端应该是最美好的模样。余秋雨与李红的初次相识,似乎也是如此。
1974年,经过下放、到农场干活等事情之后,余秋雨已经在上海戏剧学院文学社问稳住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并参与编写与鲁迅相关的教材。
也正是这一年,二十四岁的李红想要报考上海戏剧学院。 在此前,她就以业余演员的身份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的剧组当中,因着本身对戏剧的爱好,又加上有一定经验,因此李红对此信心满满。
结果,李红成功打败了对手, 却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被上海戏剧学院拒之门外 。李红报考戏剧学院的愿望失败了,却因此遇上了当时负责招生的余秋雨。
余秋雨看着面前这个年轻、漂亮而又有活力的少女,只一眼便沉沦。
时年二十八岁的余秋雨,利用自己儒雅的文人气息以及优秀的文笔,成功通过写信的方式追到了李红。
但是,余秋雨在李红父母眼中,不过是一个穷小子,因此李红便于余秋雨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恋爱长跑。
1979年,余秋雨同李红结婚, 结婚那年,他们的新房是租的,睡觉用的床是房东的 ,但即使如此,李红仍无怨无悔。
艰苦的日子里,没钱让二人的夫妻生活显得更加惨淡。曾经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红, 开始为了家计而操劳。 租的房子厨房太小,她便带着饭盒回到娘家,在父母家吃完饭之后就将饭菜带回来给余秋雨。
余秋雨为了家庭的生活能够好过一点,晚上回家只能不停地读书撰稿,家里的一切杂物都包揽在了李红身上。
当李红将家里收拾得妥帖的时候,余秋雨也逐渐有了名气。1983年他的《戏剧理论史稿》出版,1984年该作品获奖;1 985年,余秋雨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文科正教授,第二年便升任为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
工作上的成功,使得家庭也逐渐看到希望,1984年,两人诞下爱情的结晶,似乎一切都在好转。
但没多久,余秋雨就因为编写的文章出问题而辞职,之后不久又被查出肝癌。善于留在家中写作的余秋雨,自然没有其他自食其力的本事。
而李红当时不过是纺织厂的一个女红,根本无法维持艰难的家庭生活。 思索之下,李红选择了去深圳厂里打工,将每月赚的 钱寄给余秋雨。
然而,操劳的李红并未因为长久的陪伴而让余秋雨更为爱他,反而因为离开余秋雨让他有了更为放肆的理由。
1992年,回到家中的李红在书桌上翻到了一封余秋雨写给马兰的情书,浓烈的 情感 ,如同余秋雨当初追自己一般。
十四年的付出,李红并不想就分开,因此还打算用女儿作为留住余秋雨的手段。但当李红看到那封信的时候,余秋雨就选择了毫不回头。
几个月后,李红与余秋雨离婚。 而之后,余秋雨得到了不仅是另一个漂亮且有名气的黄梅戏演员马兰,还有发表的《文化苦旅》给自己带来的另一次飞升。
1986年,当余秋雨还在上海戏剧学院工作的时候,马兰恰好调到省级的黄梅戏剧院,其工作上与余秋雨多有联系。
也正是那年,朋友送给了马兰一本余秋雨所写的《艺术创造工程》,就这样,余秋雨的名字闯入了马兰的视野,并因为工作关系,对余秋雨那样的文人逐渐倾心。
而马兰当时才24岁,正值青春美貌的时刻,她浑身散发的朝气蓬勃的力量以及戏剧演员的独特气质,使得余秋雨也颇为欣赏。
更何况,与李红相比,马兰实在是太过优秀。 她是潜力无穷的黄梅戏演员,同时也是唐僧母亲的扮演者,更是在与余秋雨相识之后成为国家一级演员,而后又凭着《严凤英》一剧获得飞天奖的最佳女主角。
这样璀璨而又耀眼的女子,早已夺去了余秋雨的所有目光。
于是,李红去深圳打工的日子,成了余秋雨最快乐的时光。他约马兰去看剧,给马兰写情书,两人交往日益密切,直到最后余秋雨彻底将李红抛诸脑后。
1992年,余秋雨与李红离婚;离婚同年,他与马兰结婚,并以《文化苦旅》所赢得的名声作陪。
然而,那个支撑着余秋雨写出《文化苦旅》的人,就这样悄然离场。
离开余秋雨之后,李红重新回到深圳,为了生活下去,体验着人生百态。最终在李红的不懈努力之下,她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并让自己在深圳为自己和女儿买了一个家。
苦难的婚姻让李红看清了一个男人的本性,也让这个瘦弱的女子,凭着自己的能力开辟出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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