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什么,怎么谈,这些问题一定要说清楚

谈什么,怎么谈,这些问题一定要说清楚,第1张

谈什么,怎么谈,这些问题一定要说清楚。

一、常见问题。

1、第一次见面该由谁提出

一般是由男方提出,当然也是私下两人决定好要见面之后,再由男方父母正式提出见面。

2、第一次见面的主要任务

两人决定结婚后,就可以安排双方父母见面了,见面除了认识彼此,主要还是要商讨结婚事宜。

3、见面地点应该怎么选恰当

如果两个人同城,可以定在当地长辈比较认可的餐饮酒店。如果两人是异地,一般都是男方父母来女方城市拜访女方父母,可以定在女方这边知名或口碑较好的餐饮酒店。

4、见面需要哪些人参加要带亲戚吗

一般不建议带亲戚,虽然说气氛可能会好,但是双方也会拘束建议双方父母和子女见面就好,最多带上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5、见面时如何称呼好

双方父母第一次见面一般不改口。小辈可以称呼对方父母:叔叔阿姨。双方父母之间可以称呼:XX爸爸和XX妈妈,按地方习惯来。如果两方比较熟的话,也可以直接叫亲家亲母。

6、父母第一次见面要给红包吗

如果这也是子女第一次见对方父母,或之前见面没给过红包,那父母可以给对方子女准备见面礼红包。如果之前给过,这次就可不给。

7、需要送礼吗送什么好

子女应该给双方父母准备礼物,这是基本礼节。

8、双方父母第一次见面聊什么话题

①聊家常,认识和熟悉彼此。

②聊此彩礼,嫁妆和相关习俗。

③聊婚礼筹备。

④聊房车和小两口未来生活。

9、吃完饭由谁结账

如果是同城,一般由男方结账。如果是男方父母去女方那边,一般是由女方结账。当然为了避免尴尬和矛盾,晚辈可以直接把账结了,别让父母结账。

二、如何愉快度过

1、见面时,子女要做足准备。

向自己的父母介绍对方父母的基本情况比如:职业、脾气秉性爱好禁忌等,防止聊天踩需。多在父母面前夸奖对方父母,让父母对对方家庭有好印象,聊天也会比较愉快。

2、多多拜访,问候对方父母。

让对方父母认可你,喜欢你,这样见面时也会对你的父母比较友好,不管谈什么也会比较顺利。见面时,子女要先主动介绍自己的父母。建议父母从唠家常开场,如果自己父母比较健谈可以让他们自己开启话题,如果双方不健谈,可以由子女开启话题。

3、怎么聊天不尴尬

太细节的问题不必谈,谈的越细越容易有意见,所以双方父母见面只谈大方向就好,婚礼细节问题私下讨论就好。

4、父母可聊的话题(可提前和父母沟通)。

①异地可聊当地景点、特色、美食等。

②近日身体状况、养身秘诀、生活小窍门。

③各自职业、工作大况、过去工作经历等。

④平时爱好、厨艺美食、旅游分享。

⑤自己孩子小时候的趣事,夸夸对方的孩子。

5、提醒父母不说的话。

①不要过度吹嘘自家的情况。

②不要过度抬高或偏袒自己的孩子。

③不要过度贬低自己的子女。

④不要贬低、批评对方的子女。

三、怎么聊彩礼恰当

1、务必提前商量一致。

想要见面愉快,就不要在真在饭桌上讨论这些事宜,可以事先就把父母和自己的想法跟对方沟通好,待两家商量一致后,再安排会面,见面时再把事情确认一下就好。

2、见面时最好男方先开口。

这类问题最好是由男方主动开口说,因为女方说这些总归是不好的,而且最好等聊会家常后再说。

3、提醒父母这些话不说

①临时变卦、改口,会很没诚意,也会僵场。

②态度强硬、不可商量,这是谈崩的前奏。

③给下马威、威胁恐吓,必定会惹怒对方。

4、太细节的问题不必谈。

谈的越细越容易引发争执,所以父母见面只谈大方向就好,婚礼细节问题私下再说,那么父母可以沟通的问题有:

①彩礼多少嫁妆多少两地婚俗习惯。

②需不需要订婚,大致流程是什么

③婚期时间、婚礼在哪里办、办几场

④婚礼大致预算、想办什么规模,钱怎么出

⑤房车谁买,钱谁出,名字怎么写

⑥在哪里买房,将来在哪里生活

见局势不对,子女要及时调停。

5、万一父母出现分歧,子女一定要及时调停,可以说:

①爸妈、叔叔阿姨我们先吃饭吧,菜要凉了。

②这些我们等会或回家再聊,不急于这一时。

总之子女不要明显帮着自己或对方父母,更不要表。达自己观点任何分歧都私下沟通商量。

四、礼物清单。

仅供参考:

酒:茅台、五粮液、梦之蓝、国窑、红酒。

烟:中华、苏烟、玉溪、黄鹤楼。

茶叶:普洱、铁观音、龙井、金骏眉。

水果:车厘子、金猕猴桃。

保健食品:西洋参、燕窝、钙片、蛋白粉、膳食纤维、阿胶枣鱼油、蜂蜜。

保健用品:足浴盆、按摩器、乳胶枕、血压计、养生壶、电动牙刷。

食品礼盒:坚果礼盒、糕点礼盒、腊味礼盒、杂粮礼盒、藕粉麦片等早餐礼盒。

生活用品: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破壁机、豆浆机、电动剃须刀、洗碗机。

服装家纺:丝巾、保暖衣、羊绒围巾、羽绒服。

珠宝首饰:玉镯、珍珠项链、珍珠耳环。

护肤美妆:护肤品套装、香水、护手霜。

小型家庭婚礼怎么办

有些人觉得结婚就该大操大办,轰轰烈烈最为难忘;而有些人则觉得只要双方都在,不兴师动众反而更加温馨。那么一场小而精致的婚礼该怎么设计呢

一、私人婚礼现场策划方案

1风格要明确

在举办之前确定主题是非常关键的,这个工作涉及到后期现场怎么布置,物品如何选购,所以建议大家事先确定自己想要的风格和定位,然后根据这个意向和目标准备物品。

2场地要温馨

这种小型的婚礼一般都会选择相对温馨的场地举办,所以场地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建议选择室外的绿地草坪,或者是安静的公园,让室外的野生植物给你做背景,使婚礼看起来更加别致有新意。

3布置要简单

这种婚礼一般都会省去传统婚礼需要应用到的大型装饰品,所以现场的布置不要太浮夸能简则简,保证背景的干净纯粹。

4色彩要素雅

如果把现场装饰的大红大紫未免会落入俗套,看起来非常的杂乱无章。所以装扮的时候尽量选择一些暖色系,避免大红大紫这类的亮色系,会给人一定的视觉压力。

5设备要完备

布置的时候应该遵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原则不可省去必要的结婚用品。在现场布置的时候,要对现场的音响等配套设备检查充分。

6地点要便利

挑选举办地点的时候建议大家选择一些交通相对便利,场地相对折中的位置。这样不仅方便新人的行动,也方便来宾的到场。

二、现场装饰物品推荐

1花朵、树枝

应用一些编织起来的鲜花和树枝可以让现场看起来更加唯美梦幻,也更贴近于私人婚礼的主题。花朵建议选择一些寓意较好的玫瑰或者百合,树枝则不要选择过于粗壮尖锐的,这些小物件都可以不经意间烘托现场的气氛。

2捕梦网

相信看过韩剧的女孩子对这个物品都不陌生,在婚礼现场也同样适用。可以在私人婚礼上悬挂一些各色的捕梦网,代表着非常浪漫的寓意。

3合影区

一般被邀请到私人婚礼上的都是新人们非常亲近的人,所以准备一个有特色的拍照区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可以帮助烘托现场的气氛,还可以为新人创造出更多样回忆。

私人婚礼最重要的就是浪漫和温馨,所以希望以上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制造一段终身难忘的浪漫回忆。

法律分析

结婚权利是宪法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是病人还是残疾人,必然有结婚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古代一直遵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据《周礼》记载,在周王朝政府就设有管理婚姻事务的官员,职务叫媒氏。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为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书写颁发结婚证书(古时称婚书)。

古代婚书分为两种,即:官方婚书和民间婚书。民间婚书是指缔结婚姻没有到政府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只是男女双方通过中间媒人私下签署的婚约(也叫私约)。基本各个朝代的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缔结婚姻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可是各朝政府对待私约的态度也不竟相同。有的明令禁止,不予承认。有的则视为有效证件。事实上,民间私约在各朝社会就没有停歇,一直盛行不衰。

能,两个人能结婚,但是要有条件,简单的说,首先在中国,只支持异性婚姻,再有必须满足法定年龄,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双方自愿原则,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满足基本条件就可以的!那还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双方任何一个人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不存在特殊疾病等。

不算事实婚姻。想结束的话,如果起诉,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要处理好孩子的关系。

——我国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的无效或撤销未做明文规定,2001年婚姻法修订以后,强化了程序上的实质审查登记要件,即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认双方的夫妻关系。但同时新修订的婚姻法又增加了补登记制度,为那些共同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了一个补救的机会和措施,使双方能够更好的得到法律的保护。

——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祝你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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