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的相处中,夫妻之间比较忌讳的三件事,做得多了,婚姻容易散。
01不要在另一半面前说自己的感情史
斐斐有一个十分爱她的丈夫,当初办婚礼的时候,丈夫甚至不考虑预算,只要斐斐想要的,他都会努力给。
斐斐是一个外在条件比较出众的女人,当初上大学的时候,身边的追求者就不少,在嫁给现任丈夫之前,还有过几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原本以往的事情,在你成家结婚那一刻就让它永远尘封,可是婚后的斐斐,觉得丈夫爱他,一定不会介意这些事情,便将自己的感情史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男人都是占有欲强烈的动物,丈夫知道后,常常因为这些事情和她争吵。夫妻之间比较忌讳这件事,做得多了,婚姻容易散,不要在另一半面前说自己的感情史,你心里知道就行了,别傻傻的一直提起,对你的婚姻有不利的影响。
02不要在另一半面前说对方父母的不是
婆媳之间的矛盾是家家户户难念的一本经,一个小家的建立,就意味着和对方父母相处是难以避免的。
有的女人婚后的生活还算顺风顺水,公婆比较善解人意,但这种情况都是少数的,更多的是产生矛盾之后不知该怎样去化解。于是只能跑到老公面前诉说自己的心酸和苦楚,抱怨他的父母哪里哪里不好,哪里哪里刻薄。
最后,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破坏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儿女都是想要孝敬长辈的,你那样说他父母的不是,他心里难免会不舒服。
夫妻之间比较忌讳的这件事,做得多了,婚姻容易散,不要在另一半面前说对方父母的不是,有问题,尽量想着怎样去解决,不要图一时嘴快。
03不是时常对另一半进行挖苦,打击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这样的场景:
妻子想要买条漂亮的裙子,旁边的丈夫顺势来一句“你那么胖,买了也穿不下。”于是因为这句话,妻子怄气好几天;
男人想要去开个店铺经营一点小生意,他身边的女人说道,“就你那头脑,哪里有做生意的料,还是老老实实打工吧。”男人半天没作声。小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眼里看到的只有丈夫的缺点,不管丈夫想要干什么,她总能找到各种理由去阻拦他,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个男人做什么赔什么,不断对他进行挖苦。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不仅我国如此,中东地区的国家也如此,圣经上就不断地提到聘礼,这也是神所许可的。(创29:15-30;34:13-17;撒上18:20-29;何2:19-20)
天主教中所有神职人员都是不能结婚的。新教中的牧师才能结婚。你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我来解释一下。牧师这个词,专指新教中的传教士,自20世纪,在新教中女性也开始可以担任牧师职务,他们都是可以结婚的。这个规定是自新教之父 马丁路德 开始的,他在改革后与修女 保拉 结了婚。天主教中的神职人员自始只能由男性担任,因为,据本人的理解,耶稣当时也有女信徒跟随,但在最后的晚餐上,耶稣交托十二使徒传教重任时,并没有也把这任务交给他的女信徒们。但在天主教中女性信徒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许多种方式来实现她的信仰,信仰程度与传教与否是没有关系的。天主教中的神职人员的等级从小到大为:神父,主教,大主教,枢机主教(红衣主教),教皇。主教是一个教区的首长;大主教是数个教区组成的教省的首长;枢机主教的位置仅次于教皇,他们协助教皇管理事务。教皇只能从这些枢机主教中选举产生。目前全世界共有枢机主教193位,他们必须都是由教皇亲自任命的。
拉丁礼天主教的神父终身不可结婚,而东正教的白衣神父可以在晋铎前结婚,但主教只能在独身者中挑选。教徒们认为神父是教会内有神权的人,是他们灵魂上的父亲,可以代表天主“赦他们的罪”。
神父的职权是管理本堂所辖区教务,进行宗教活动。有付“圣洗”、听“告解”、傅“终傅”、成“圣体”、祝福“婚配”之权,如受主教委托亦可“坚振”,但无授予“神品”之权。
起源
神父称谓起源于初代教会时期。当时诺斯替等异端肆虐,严重地干扰了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加上罗马帝国险恶的社会环境。教会要在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就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带领信徒渡过难关。
于是有些德高望重、信仰坚固的人就成为教会的负责人,他们牧养信徒、管理教会,从而形成了专门从事事奉的主教、神父(都为司铎品)。这个制度被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派继承,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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