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开始普遍,这个时代是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消息传播的速度也快,想必大家也从各个渠道听说有关2021年结婚要彩礼犯法这一说法,我想很多准备结婚的男性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心里都暗自欢喜可以少一笔支出,但这个说法靠谱吗,我们一起来一探究竟。 2021 年结婚要彩礼犯法吗
2021年要彩礼犯法吗?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法律没有禁止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愿给予女方的一定数目金钱作为彩礼是允许的。婚姻是自由的,自愿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法律都是不禁止的。所以适当的收取彩礼是可以的。
结婚彩礼介绍
对于“彩礼”一词,大家都不陌生,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果彩礼由一方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由女方家庭持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每个地方的传统习俗不一样,有的是提亲当天给,有的是定亲当天给,还有的是婚礼前一天给。彩礼作为一种习俗,流传至今。 2021 年彩礼多少合适
彩礼多少钱没有明确的规定,都是跟据不同地方的风俗,和自身的经济实力来决定的。在衡量自己的彩礼钱的时候,要围绕当地的彩礼风俗进行考量。一般来说,只要不和当地风俗相差太多,都是很合乎礼仪的。可以向自己当地的已婚亲友们,咨询一下彩礼准备事宜。除了风俗以外,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其实是我们的自身经济条件。彩礼终究只是我们表达诚意的一种方式,不能在这方面过于攀比,将原本美好的彩礼礼仪,变成了金钱上的较量,失去了彩礼的本意,因此彩礼方面还需男女双方沟通具体来准备。
2021年彩礼政策是假的,改革条例中有一条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只有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就此,有人称2021年是不能要彩礼了,彩礼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是错误的理解,因为索要财物和适当彩礼根本不是一回事。
彩礼国家确实是禁止天价彩礼,但是适当的彩礼国家是允许的,毕竟是中国古老的传统风俗,所以想废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彩礼属于双方当事人结婚的你情我愿的事情,不违法,只是国家希望大家不要铺张浪费,养成攀比低俗的彩礼风气,适当彩礼是人世常情。
扩展资料:
在新时代,莫让“彩礼”成为爱情不能承受之重,一方面需要政府发力,加强宣传和引导,积极引导百姓摒弃陈规陋习;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歪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主动改变观念、自觉树婚恋新风,让索要天价“彩礼”者成为“过街的老鼠”。
另一方面父母们应该分清主次,要知道儿女的幸福才应该是最大的目的和追求,莫因贪图一时的利益而毁掉了子女的幸福。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天价彩礼”损人也损己,金钱并不足以衡量真正的感情,切莫忘记婚姻的初衷。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民法典实施后,彩礼到底还能不能收?
作为一个男生来说,我的态度很坚决,我认为坚决不应该要彩礼,有一首歌这么唱,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呵呵,主要是我买不起。
其实从丈母娘这个角度来说,要彩礼要得有理有据,毕竟辛辛苦苦把这么一个掌上明珠拉扯大,耗费的人力物力的,一朵鲜花培养成了,结果被一个叫女婿的人一把给摘走,对女方来说,确实有点不公平,但是话说回来,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情侣之间有爱情在,这是结婚的结婚的初衷也是基础,不能因为彩礼钱不够就棒打鸳鸯。
相比之下我比较幸运,我结婚的时候手里就2万块钱,老丈人还给我添了不少钱,我的岳父对我说,只要你们小两口未来的日子过得好比什么都强,我希望的是你们幸福,而不是卖女儿一样的换取彩礼,这样的老丈人,得不到女婿的尊重,这我是知道的。
你看我的老丈人多明事理,将来我不对他女儿好,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老丈人。
咱得换一角度看一看男方这边,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二十四五岁结婚,哪来的积蓄啊?假如说父亲是工薪阶层,家里没点底子上哪去弄这几十万的彩礼?
就算是砸锅卖铁借外债,将来的负担谁来还,不还是小两口难受,总不能榨干了老人的骨头以后不管他们吧。
所以我认为,爱情本来是纯洁干净神圣的东西,不要拿着功利和世俗的眼光去往里面掺杂一些充满铜臭的东西,我还是那句话,钱没了可以再挣,但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要我说,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固然,婚嫁彩礼作为一个陈规陋习,随着攀比之风是水涨船高,令婆婆家苦不堪言,在这样的背景下,下限令大有急刹车的必要和合理性,然而,就是这个彩礼才给婆婆家来了个下马威,娘家言下之意就是让你看在钱的份儿上,知道心疼并且珍惜下自己的女儿呗!但是这样的举动往往都是收效甚微!婆家可认为娶来的媳妇儿是买的马,任婆家欺来任婆家打!往往彩礼不仅仅痛失约束力,反而成了话把子!根本就与爱无关!真成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辩证关系!因此大大需要提升双方对婚姻与家庭和谐的认识和思想意识等等素质,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是真的!!!
全体***共青团员,广大国家公务员带头吧!这些人办喜事收红包,嫁女儿要彩礼,儿子结婚买房买车的话一律开除党籍公职,制订民法通典的领导,您请带头做到。
要管的话,先管管房价吧。
首先纠正一点,题主所说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限制结婚天价彩礼的描述和实际是有出入的,容易引起误导,在此纠正一下。
正确理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仔细品读这条规定,你要注意规定所要表述的真正含义或者说重点,重点在于最后一句“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
如果双方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那么给不给彩礼,或者给多少彩礼,理论上都不违反相关的规定。
实际上这条规定有点像针对那种“骗婚”的行为而制定的,比如说双方商议要结婚,女方索要一定数额的彩礼,而此数额明显超过男方的承受能力,但是为了可以结婚,男方东拼西凑凑齐了彩礼。
但是婚后不久,女方提出离婚,且不愿返还彩礼,这就触犯了民法典对于“彩礼”的相关规定,法院也相对会支持男方的退彩礼之诉求。
说白了就是女方不能借着婚姻的由头,“变相”的索取财物,特别是索取远超男方经济能力之外的高额彩礼。实际上也非常好理解,如果诚心奔着结婚去的,彩礼多少不会成为障碍,如果不是奔着过日子去的,彩礼必定会成为双方之间的阻碍。
高额彩礼已成一个 社会 问题彩礼自古有之,并且延续了几千年,必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如今彩礼却被写进法律之内,足见彩礼已经成为一个 社会 问题,需要立法来加以管束。
近些年人们的收入有了大幅提高,随着而来的还有结婚彩礼的大幅提高,并且彩礼提高的幅度和速度甚至远超收入提高的幅度和速度,这就造成许多青年因为彩礼无法结婚,甚至因此发生一些刑事案件。
这样一种现象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降低了。
男方对于女方高额彩礼的要求,表现出一种不信任,普遍认为女方有“敲诈”之嫌,想借此为娘家多捞点。女方则普遍认为,彩礼要低了显得掉身价,或者抱有一种给自己买个“保险”的想法。
的确,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的离婚率很高,女方怕自己有一天也会面临离婚,所以想在结婚前收个“保障”,将来也好有备无患。实际上男方不愿多出彩礼也是一样的担心,也怕自己最后人财两空。
很明显,这就是相互不信任的直接表现,并且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爱情作为基础的婚姻才是最好的保障归根结底,彩礼只是婚姻成立之初的一种“契约”,也可以看做是双方第一次实打实的相互“表白”,用真金白银来表达对接下来婚姻的忠诚。
不过婚姻是一辈子的事,维系婚姻的关键因素始终离不开爱情,并以此为基础。那些白头偕老共度一生的典范夫妇,都是因为深爱着对方,并且将爱进行到底。
过日子需要物质基础,爱情条件也必不可少,缺少了爱情的婚姻,实际上就是简单的搭伙过日子,这样的话,跟谁过有什么区别吗?
我一直认为门当户对非常重要,并且是维持婚姻长久的基础条件之一。
男人要了解自己的实力,要看清女方的人品,她是奔自己来的还是奔彩礼来的。
女人同样要了解自己的实力,自己究竟“值”多少彩礼,对面那个男人是奔自己来的,还是仅仅为了结婚而结婚。
高额彩礼可以买回一式两份的“结婚证”,未必可以买到长久的幸福。
低价彩礼同样也可以买回“结婚证”,未必就不能长久幸福。
对于结婚彩礼,我们的口号就是:不求最高,只求最合适。
不用控制要彩礼,男人不娶老婆,女人就没地方要彩礼,女人要彩礼越多,男人越不娶老婆,看谁能熬过谁。
光棍多,剩女也不少。光棍难,剩女愁,光棍苦,剩女烦,光棍没有家,剩女家没有。光棍喝大酒,剩女酒喝够。白天假笑脸,夜晚犯思念。男女那个不思春,彩礼彩礼坑死人。
要彩礼,要彩礼,一个要字卖了人。要的是卖价,讲的是买卖。不是卖人是卖啥?争的礼不是礼,有粉谁不愿意涂脸上,抹到屁股上那有人知道啊!赠送的是礼,表的是心意。瓜子不炒在人心吗!不管彩礼多与少,只要人性好。
民法典,典法人,交易场合没外人。你不说,他不说,手指一抓定个价。马市交易都在行,彩礼要的法不知,这与买卖有何异?
十分合理,我们国家还不是富裕国家,普罗大众更不是钱袋饱满,而嫁娶动不动就要十万八万,甚至二三十万,真的是一娶穷全家,这也为日后家庭的不稳定埋下祸根。于男方来说,这老婆是我用钱买回来的;于女方来说,我家人收了人家的大钱,过来后腰子难挺直,事事要看婆婆脸色。这样的婚姻根本就与爱无关,只是买卖关系。
不合理,愿打愿挨的事情,管的还真宽
不过这个 社会 是不允许男人吃亏的,舆论走向也是男人来定,所以真出台了政策,而且政策也是男人来定的,女人不倒贴男人就吃亏了,所以明年出台这个我也不奇怪
总之就是被人骂,我也实话实说,我可能愚昧,封建,自私自利 一个女儿我也不愿要 就酱紫
限制天价彩礼,初衷是好的!但是,从限制的角度上讲,是不是就相当于国家政府给出一个价位呢?咱们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均衡的,就是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都不一样,不要说不同地域就是同地域不同家庭对天价概念的定位都是不同的,所以,所谓拒绝天价彩礼,我觉得只要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就好。另外,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彩礼以及嫁妆,都是传统民俗礼法,过彩礼要的不仅仅是钱物,也是对双方家庭的一种尊重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福,更是对传统的一种传承,所以国家制法限制天价彩礼也是对彩礼的一种认可!具体何为天价,那就看每个个体的经济实力了。
不要彩礼,国家包分配新娘房子车子陪嫁不?
彩礼可以不出,但媳妇你也别娶,民间婚丧嫁娶不是靠制度约束的,政府一直提倡不要大操大办,可有谁照办了呢,尤其天价彩礼,我们县已高达20万左右,你出不起彩礼,有人出的起,因此年轻小伙都去打工挣钱,目的就是靠自已的劳动娶个媳妇,天价彩礼不但制止不住,反而会越来越高。
《民法典》的产生使人振奋,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更贴近人民生活。也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中,关于彩礼的问题更是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想用彩礼的方式赚钱的父母恐怕是要失望了,结婚不是卖女儿,彩礼再也不会阻挡爱情的结合了。
很多年轻人都是彩礼的负担,谈婚论嫁的男生基本上都是25岁左右,从学校刚毕业不久,在社会上积累的经验不够,存款不够,面对几十万的彩礼的确承担不起,还有很多人因为天价彩礼无法支付而错过了自己的爱情。
关于彩礼的说法很多,很多人认为“父母的恩惠大于天。”众所周知,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想要感恩,但彩礼的出现也让很多父母成了“孩子身上的吸血鬼”,甚至部分父母还把女儿当作谋财的工具。
有一部分家长在谈婚论嫁时,提出只有对方付了几十万彩礼后才能娶女儿,给人一种交易的感觉,如果没有彩礼,这个买卖就不可能成功。
而且更令人感到无语的是,收来的天价彩礼并非为女儿当嫁妆,而是为自己的儿子娶媳妇用的。
真让人感到莫名其妙,难道这就是要以女儿的婚姻成就儿子的人生吗有的家长更是丧尽天良,拿着高额彩礼装自己的口袋就算了,有什么事还要女儿回来,如果走不开还会被指指点点,女儿也有自己的小家庭,这更是让女儿左右为难!
对男方来说,彩礼是一种很大的压力,在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彩礼需要父母的帮助,在她们携手步入婚姻时,父母应是祝福而不是给她们带来压力。
与乱收彩礼行为相比,《民法典》也有新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就是说,在《民法典》实施后,就不能再接受彩礼了,想以女儿为谋财工具的家长怕是要失望了再也不能肆意妄为地收彩礼,走进婚姻的成本也更低。
当然,如果是男方要给的话,自然也是可以给彩礼的,那么结婚后彩礼归谁呢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只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一方或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而且《民法典》更是归集了全部民法规章,其中有许多新的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例如:当您的小孩沉迷网络,肆意打赏主播时,有权把这笔打赏的钱要回;离婚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果是冲动离婚,可以在30天内收回;而对于性骚扰,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女性,并且在民法典中增加了对男性的保护;现在继承遗产的人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而侄子外甥是可以继承的。
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也作了修改,如有必要,出手打人,必要时出手打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人,打他也是一种正当防卫;即使是小孩之间的打斗,如果你是劝架一方,遇到了非常危险的情况,也可以将其打倒。
《民法典》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的影响将贯穿中国人的一生。除了婚姻方面,还包括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内容,事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所虑所求,是一本社会的百科全书。
在如今法治社会,懂法才不会吃亏。不是为了成为法律专家,只是为了可以避免踩坑,哪怕踩坑了,也有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其哭泣求人,不如靠着自己。
这部《民法典》中的内容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管是结婚生子,还是邻里纠纷,亦或者签订合同吗,开设公司,借钱还钱等等,都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条款。
最新版的《民法典》实施之后,我们只通过这一部法典就可以了解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权益。一部《民法典》在手,我们就能轻松应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民法典》,只有及时掌握其中的内容,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才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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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彩礼实际上就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财产赠与行为,受赠者一般是女方、或者是女方的家长。
法律仅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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