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公与儿媳属于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公公与儿媳是因为夫妻产生婚姻关系而产生法律关系,属于姻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顽皮的太阳公公,写作思路:开头,介绍太阳公公是如何升起的,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主体段落,描述太阳公公的顽皮行为,例如在夏天把火球晒得特别大,让人们感到炎热;或者在冬天躲在云层后面,不给人们带来温暖的阳光。结尾,总结太阳公公的存在对我们的重要性,感谢他给人们带来的光明和温暖。下面分享3篇范文,供您参考。
篇一:顽皮的太阳公公
太阳公公每天都充满活力地升起来,照亮大地和人们的生活。他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能源之一,但有时候他也会变得非常顽皮。
早上,当太阳公公从东方冉冉升起时,他的阳光洒在大地上,将一切都染上了金黄的色彩。太阳公公强烈的阳光照在人们的脸上,让他们感到温暖和舒适。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在阳光下尽情享受着美好的一天。
然而,有时太阳公公也会调皮捣蛋。比如在炎炎夏日,当人们期待乘凉时,太阳公公却把他的火球晒得特别大,仿佛要把大地烤熟。人们只能找遮阴的地方,或者撑起伞遮挡那灼热的阳光。尽管太阳公公这么顽皮,但他的阳光仍然给人们带来了愉悦和快乐。
在冬天,太阳公公也不放过机会捉弄人们。有时,天气特别寒冷,人们都穿上厚厚的衣物抵御寒冷。而太阳公公却躲在云层后面,不愿给人们温暖的阳光。这时,我们会觉得天地一片灰暗,心情也会受到影响。但是当太阳公公终于露出笑脸时,那温暖的阳光会立刻驱散寒冷,让人们感到温暖和舒适。
尽管太阳公公有时候会调皮捣蛋,但他的存在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没有太阳公公的光芒,大地将会一片黑暗,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我们也无法享受四季的美好。所以,无论太阳公公是顽皮还是温柔,我们都需要感谢他带给我们的光明和温暖。
篇二:太阳公公的顽皮游戏
太阳公公是大自然中最活泼、最顽皮的存在之一。每天,他都会冉冉升起,照亮大地,给人们带来温暖和活力。然而,太阳公公有时也会玩一些顽皮的游戏。
有一天,太阳公公升起得非常早,他看到地上有一滩污水,于是他决定和那滩污水做个游戏。太阳公公发出炫目的阳光,照在污水上,希望它们能被蒸发掉,变成清澈的水汽。可是污水仿佛并不想那么容易被打败,它们顽强地抵抗着太阳公公的攻击,不肯消散。于是,太阳公公调整了自己的策略,用他最柔和的阳光轻轻地照在污水上,希望能感化它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那滩污水终于改变了自己,变成了澄澈清新的水汽,飘散在空气中。
太阳公公还喜欢和雨点玩游戏。当太阳公公在天空中照耀时,忽然阴云密布,大家都以为要下雨了,可是太阳公公却和雨点玩起了躲猫猫。他躲在云层后面,用他的阳光把自己藏起来,不让雨点找到他。雨点们就像小精灵一样,纷纷从云层中落下,试图找到太阳公公的踪迹。可是太阳公公却总是能快速地在云层间穿梭,不让雨点们轻易找到他。他们玩得不亦乐乎,给人们带来了欢笑和喜悦。
无论太阳公公怎样玩耍,他的目的都是为了给大家带来快乐和温暖。他的顽皮游戏让人们感受到夏日的热情和冬日的温暖。太阳公公的存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我们享受到大自然的神奇和魅力。
篇三:太阳公公的调皮
太阳公公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家伙。每天早晨,当他冉冉升起时,他总喜欢用他明亮的阳光唤醒大地上的一切生物。他的阳光洒向窗户,穿过窗帘投射在人们的眼睛上,将他们唤醒。他甚至还会在身旁的墙上画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让人们一早起来就感到温暖和愉快。
太阳公公最调皮的时刻是在炎热的夏天。他会故意把他的火球晒得特别大,宛如一颗火球从天而降。当人们期待乘凉时,太阳公公却像个顽皮的小淘气,毫不留情地将他的热量倾泻在大地上。人们只能四处寻找遮阴的地方,或者撑起伞、戴上帽子来遮挡那灼热的阳光。尽管如此,太阳公公的热量还是让人们感到无处可逃。
太阳公公还喜欢和云彩玩躲猫猫的游戏。他躲在云朵后面,使得他的阳光变得柔和而温暖。但是,每当你试图看清他的脸庞时,他却迅速地藏了起来。他在云层中上下穿梭,让人们追着他奔跑。有时,他甚至会用他的阳光穿透云层,形成美丽的光束,给人们带来神秘和令人惊叹的景象。
尽管太阳公公经常调皮捣蛋,但他的存在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好处。他的光芒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明亮,温暖而有活力。他是一位顽皮的太阳公公,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惊喜。让我们一起感谢太阳公公,因为有了他,我们才能拥有美好的每一天。
只有一名本村农业户口的陈家,分得的拆迁款,显然要比同村大部分村民少。思前想后,陈家做了一个决定。2012年七八月间,儿子陈小春和妻子赖晓熙办了离婚手续。同年9月17日,陈廉功也与老伴离婚。
原本是公媳转眼结夫妻
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是一个上百年都没什么大变化的古老村庄,去年7月却因公布了土地征用公告,村民户口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60岁的陈廉功一家五口,却只有他和儿媳是农业户口,儿媳还不是本村人。只有一名本村农业户口的陈家,分得的拆迁款,显然要比同村大部分村民少。思前想后,陈家做了一个决定。2012年七八月间,儿子陈小春和妻子赖晓熙办了离婚手续。同年9月17日,陈廉功也与老伴离婚。
2012年9月21日,陈廉功和赖晓熙,也就是原先的公公和儿媳妇,登记结婚。赖晓熙8岁的女儿陈潇潇,则由赖晓熙监护。“再婚”当天,陈廉功向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要以“夫妻投靠”的名义,办理赖晓熙和陈潇潇的户籍迁移,将二人户口迁入上王村。
工作人员告诉他,要迁户口,还须取得村委会的同意。陈廉功于是要求村委会出证明,但村委会认为陈廉功、赖晓熙结婚目的特殊,拒绝了他的要求。
公媳突然变夫妻,陈家人的行为在上王村引起了不小震动,在村民看来,这是典型的假结婚。有村民说,在登记结婚后,陈廉功和赖晓熙都是和原来的配偶居住在一起。
村民说,赖晓熙母女的户口如果跟着陈廉功迁进上王村,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村里上千村民都盯着呢。”村支书周永跃说,陈家一旦迁入两个农业户口,粗略估算,拆迁安置费就要多分100多万元,而且每年还有分红。这个口子一开,整个村子就乱套了。
事情也确如周永跃所料,陈廉功向高新区公安分局申请迁户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大家都死盯着陈家的风吹草动。到公安分局反映情况的村民也络绎不绝。
户口不给迁公媳联手告公安
村里不肯开证明,公安机关没法落实赖晓熙和陈潇潇的户口。几次协商无果后,2013年1月4日,陈廉功和赖晓熙、陈潇潇聘请律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把高新区公安分局起诉到江东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高新区公安分局不作为违法。
原告方认为,他们申请户籍迁移符合法律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理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他们迟迟不给迁,属于行政不作为。
高新区公安分局辩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3条第五款及《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1大条第三小点的规定,农村户籍登记需要村集体协助办理,村集体应为户籍迁移开具证明。但陈廉功等3人在申请户籍迁移时,未出具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86条的规定,他们依法告知了3人需要补充材料,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高新区公安分局同时表示,陈廉功和赖晓熙的婚姻并不真实,两人利用假结婚的方式达到迁移赖晓熙和陈潇潇户籍的目的,这与婚姻的初衷完全相悖,是难以为社会大众接受的行为。如果这种情况下准许他们户籍迁移,就是默许和纵容这种行为,与法律宗旨不符,也是对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共利益的损害。庭上,高新区公安分局还出示了一份此前对陈廉功做的调查笔录,从笔录看,陈廉功本人也承认,自己和原儿媳结婚另有原因。
法院判决公安“不给迁”不违法
3月21日是法院宣判的日子,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新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在收到陈廉功方的申请后做了口头答复,要求其提供上王村村委会的同意户籍迁移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3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及参考《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一条“关于登记范围”第三点即“为群众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开具证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86条的规定,被告工作人员已对原告进行了口头答复,并告知其应取得村民委员会证明,程序上并无不当,并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原告起诉要求确认被告行政不作为违法无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诉讼费50元由陈廉功方承担。
法官表示,虚构婚姻事实以获取金钱利益的行为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如若任其发展,则很有可能使得传统道德逐步沦丧。如本案原告陈廉功与赖晓熙原是公公与儿媳的关系,却在利益驱动下,分别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而因其不属于禁止婚姻登记或婚姻无效的情形,民政部门给其颁发了结婚登记证。虽然其领到了合法的结婚登记证书,但该行为出于非法目的,同时事实上仍保留着与原配偶的“事实婚姻”,应当说,原告的该种行为是对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践踏。陈廉功和赖晓熙结婚虽然看起来符合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但却可能构成诈骗罪从而被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婚姻事实从而骗取拆迁补偿安置款等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本案也告诫那些试图假借虚构婚姻登记事实骗取拆迁款的人,歪脑筋不要动,小便宜莫要贪,否则不但便宜没有捞到,还有可能进牢房。
更多房产资讯 请关注 东莞 >>>
找好房,享优惠,组团购,看新闻!扫描 东莞 官方微信二维码发现更多精彩!
从前,村子里有两个公公。一个左脸长了一颗瘤,为人善良,孩子们都喜欢和他一起玩,大家都叫他“好公公”。另一个右脸长了一颗瘤,心肠恶毒,还很贪财,大家都非常讨厌他,叫他“坏公公”。
一天,好公公去森林里给孩子们采蘑菇,突然下起了雨,好公公只好在一个树洞里躲雨。好公公在树洞里睡着了,醒来时,雨已经停了,好公公听到一阵美妙的音乐,就情不自禁地跳起舞来,跳出了树洞,完全没发现是一群妖怪在举行舞会。妖怪们都陶醉在好公公优雅的舞蹈中。跳完一曲,一个妖怪走上前,给好公公一袋金币,把他的瘤摘了下来,并邀请他下次再来表演。好公公谢过妖怪,回到村子里把金币全都分给了村民,村民都很感谢他。
坏公公听说了这件事,他去求好公公把下次去跳舞的机会让给他,因为他也想得到金币。好公公说:“那就让你去吧。”坏公公很高兴,心想:我也能得到一大袋金币了!
晚上,坏公公拿着一个大麻袋出发前往森林,因为他想得到更多的金币。妖怪见到坏公公,让他跳舞。结果坏公公像毛虫一般的舞姿把妖怪气坏了,妖怪把从好公公脸上摘下来的瘤贴到坏公公脸上,这下,坏公公有两个瘤了。坏公公灰溜溜地逃回了村子。
好公公看坏公公垂头丧气的样子,对他说:“做人要善良,像你这样别人只会讨厌你。”听完好公公的话,坏公公顿时明白了: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坏公公对全村人说自己从今天开始要改过自新,友善待人。说完,两颗瘤就“啪”的一声掉了。
从此,村民们发现坏公公变了,变得为人友善,孩子们也接纳了坏公公。
公公妖怪金币友善
我的公公小学作文1
我的公公已经年过六十五,但是他身体好着哩!
他每天早上都会去跑步,跑到建春门时会停下来做早操,天天如此,是他的身体非常的健壮。她在建春门做操时还会做俯卧撑。不是我夸他,俯卧撑一次做一百三十二个真是一点都不含糊。也正因为如此,他和另外一个老爷爷较上了真……
这天早上,我和他一起去的跑步。到了哪儿,我们看见有一群人围在一起,像是在看热闹。我们也走过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人家在比做俯卧撑。正当他们一个做到了一百个,一个做到了九十九个时,秒表停了。公公说:“才做一百个,我都可以做到一百三十多个。”那人说:“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有种的就来比比。”公公说:“比就比,谁拍谁啊?”于是 公公VS陌生人老头 的比赛开始了。可是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公公以一百三十八个的成绩输给了哪个陌生的老头。公公不服气,于是挑了个良辰吉日,再比,那个陌生老头也答应了,大家都各自散伙。
大战在即,公公为了赢得这场比赛,可是下尽了不少的功夫。每时每刻,寸步不离房间的训练,我心中也暗暗的为公公加油。
决战之日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公公来到建春门上,对方早已准备好,只等我们一来就可以开比。公公和那个陌生老头先做了个热身运动,让后开始了。开始之后,公公先是沉住气慢慢的来,过一段时间之后开始加速,哪个陌生老头也是寸步不让,紧追公公其后。他们两个较量的是不相上下,最后公公以多出一个的微弱优势赢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旁观的人掌声雷动,都纷纷为公公喝彩。
这就是我的公公,他是一个运动健将。
我的公公小学作文2“给我倒洗脚水!”我向妈妈发号施令。“唷,王子摆架子了!”朱公公真是幽默,说句话就弄得我怪不好意思了。
朱公公到底是何许人也?说来话长,他是我爸爸的老同乡,老朋友。你看一下子就占用了两个“老”字,之所以我称他公公是大有原因的。如果想知道,就请听我细细道来吧!朱公公的妈妈是我爸爸的爷爷的妹妹。这样算来,他长我两辈,他理所当然可以做我的公公了,可是,我从来没喊过他“公公”。
我爸爸说我的嘴是金口,从来不叫人。是呀,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但你可不要以为我是个不懂礼貌的孩子。在路上遇到熟人,我会对他们甜甜的微笑,有客人到我家,不用妈妈吩咐,我就会把茶沏好,端到他们面前,爷爷最注重叫人,几次教我见了朱公公要亲热地叫“朱公公好”。可是我无论如何地叫不出口,因为,我还有点不服气,他与爸爸小一岁呢!哎呀!朱公公来了!我急忙给他沏茶拿瓜子。朱公公说:“只要程猛叫我一声老朱同志就心满意足了”客人们要走了,我甜甜的叫他们下次来玩。
我特别贪玩,每天上学,别人走三十分钟到学校了,我骑车要五十分钟。有一次我正在骑车走忽然有人说:“怎么,有毛毛虫在挠你的脚吗?”我惭愧极了,每当听到有人在谈话,我就好像听到朱公公在笑我。
过年时家里来了客人,朱公公她来了,全家在吃午饭了。朱公公拍拍哥哥的肩膀:“我说好孩子唉,你保证去过那样的宴会。你怎么不把我带去好开个眼界?吃独食!”他又郑重地对哥哥说:“你不是在学木匠活吗?那你试着做这样一张桌子,我也不逼你带我到宴会上去了。”说着说着,朱公公又露出了滑稽的笑容,我点点把口里的鱼汤喷到妈妈脸上。
多叫人尊敬又喜欢的朱公公!
我的公公小学作文3我的公公十分关心我。他的眼睛大小有点不同,很节约,去外面散步时经常拿着一把绿色、红花图的竹叠扇。
二年级的暑假,我经常在公公婆婆家写作业。有一次,公公发现我写作业时,桌子太高,写字也很不方便。于是,公公决定利用双休日给我做“木坐垫”。
周六,公公在阳台上开工了。公公拿起几块木板“叮叮咚咚”地做了起来。公公先用半个木盒子钉上钉子,再用小木块钉啊钉啊……凉爽的上午过去了,炎热的下午已来到。公公依然还在做。那时,天气特别热。操场上没有一个人,天上也没有一片云彩。可公公不怕,他顶着烈日,汗水滴嗒滴嗒地流着,心时只想着我。
两天后,“木坐垫”终于完成了。我也可以把学写得更漂亮了。这一都要感谢我的公公。
公公真关心我。
表兄妹能否结婚及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表兄妹能否结婚及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哪些人禁止结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3、公公与儿媳可以结婚吗
答: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没有对属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公公与儿媳等关系的公民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的相关规定。在以自由平等为基本原则的《婚姻法》中,也没有明确地禁止这种关系的公民结婚的民事行为,但也没有明确地肯定,因此,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双方系自愿结婚在当地又不会引起什么骚乱,则公公和儿媳可以结婚。
4、养父与养女结婚,法律是否允许
答:《最高人民法院对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问题意见的复函》中对此类问题明确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本年1月12日法总字第97 号来函收悉。关于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的问题,根据保护养子女利益的原则,我们同意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不准他们结婚。并请注意了解一下男方的历史、职业、阶级成分和男女双方情况,看女方与养父结婚是否出于自愿,如男方有威逼利诱等犯罪行为即须考虑予以适当的处罚,同时为照顾女方情绪也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说服教育,对她的生活作适当安置,不使发生意外。
附: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请答复养父女间结婚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抚顺市吴中输年50岁,在吴凤兰7岁时收为养女,吴凤兰今年20岁,双方发生男女关系已生一小孩,现在请求结婚是否可以,请答复。我院的意见:一、养父女不是血亲关系,如确系双方自愿可以结婚。二、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该条第一项规定的亲父母子女间相互关系的规定,故不能结婚。并根据人民群众现在的觉悟程度,允许结婚,恐有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养父和养女或养母和养子不能结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应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是法律制定的一个标准。触动了公序良俗底线的行为,是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的。
5、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6、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吗
答: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我国实行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只要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在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事由下,就可以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正在监狱服刑的劳教人员,其依法享有的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是不能被剥夺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