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西安高新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达到法定年龄的、有结婚意向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在结婚之前很多人都会做好婚前体检,这个并不是强制的,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婚前体检包括全身检查以及生殖检查、还有辅助检查,婚前做好检查,以免日后产生什么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1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了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测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2,换庚谱
媒人提亲后,若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没有相冲,便互相交换两家的庚谱,作为订亲的最初凭据。
3,过文定
为过大礼之前奏,通常在婚礼前一个月举行。男家择定良辰吉日,携备三牲酒礼至女家,正式奉上聘书。
4,过大礼
订亲之最隆重仪式,约在婚前十五至二十天进行。男家择定良辰吉日,携带礼金和多种礼品送到女家。
5,安床
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新人于结婚当晚进房为止。
结婚当晚,新人进新房后可让小孩在床上食喜果,称为;压床;,取其百子千孙之意。
新郎的同辈兄弟可以闹新房,古时认为;新人不闹不发,越闹越发;,并能为新人避凶,婚后如意吉祥。
法律主观:
二婚也就是再婚,再婚 办理结婚登记 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离婚证这一点与一般结婚不同。其他证件是带户口薄、身份证,到 婚姻登记处 ,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交一点工本费。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领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 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若实际婚姻情况与户口本记载不一致的,还需带上相关证件,如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等);3、大两寸的近期免冠合影彩照3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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