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婚姻法》没有关于“不同辈分的男女能否结婚”的内容,所以不用担心。
但是,不同辈分可能涉及亲属问题,这里有规定“三代内亲属不得结婚”,那也就意味着不同辈分的非三代内亲属是可以结婚的。
所以,只要符合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无婚姻法建议不得结婚的疾病,非三代内亲属,你们就可以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去双方之一的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有真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你们显然不是这种情况。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这样算来,你们不属于“禁止”的范围了,不过血缘关系还是比较近。
能不能结婚要看有没有出五服
民俗我就帮你找了点资料
五服为兄弟姐妹、父辈(包括姑姨叔伯等有血亲的)、祖父辈(也包括姑祖叔爷姨祖有血亲的)、曾祖、高祖五辈,在高祖旁支的另五个福帮称为五福,五福之内的兄弟姐妹应该拜一个祖宗的。
五服本来是指亲人之间的丧服,一般是上5代,下5代,(都包括自己),是表明与自己关系远近的一种标志。说出了五服就不在穿孝了,其实就是指出了5代,也就是只5辈人。跟你在同一辈上的人,如果不是同一个高祖,就算是出了五服了。(从己身往上是父亲、祖父、曾祖、高祖)。
但婚姻法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重婚的;(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这样看来,没出五服按我国法律来说三代以外的旁系也能结婚,但按传统风俗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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