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找军人当然好
你若选择了军人做老公,他必将为你付出一切,因为离开部队的他,只有你是值得他付出的
不需要理由,就是喜欢,这是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
军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对情专一、责任感强、有正义感、值得依靠、啥都能干、素质优良,好菇凉们,值得拥有哦
我愿意为她披上婚纱,他就愿意一辈子为我站岗,既然选择了彼此,且爱且珍惜~我最爱的空军阿杜,等你……
找个兵哥哥多好啊,每次我说要给我老公买衣服,他都说你拿去花吧,给我买了我几年也穿不了两次,这不连衣服钱都省了~
我男神就是军人,我们快结婚了
我觉得部队的伙食挺好的,去看他的时候,喜欢去炊事班蹭饭
观点二:找军人好也不好
当兵的好是好,就是脾气有点让人受不了
感情上对他确实很放心,一天睁开眼忙到三更半夜,只不过太担心老公身体了
军人有时候也需要哄的,需要的关爱更多,安全感很重要
倒是想找了,可是好难啊,昨天和老师打电话,聊到给我介绍对象,让师公给我介绍一个,结果当了30年军嫂的老师,给我泼冷水了,说现在的,当兵的找对像可不像以前了……给我泼的有些懵
军人很好,就是自己的时间太少了
观点三:军人好不好,找了才知道
已经是军嫂的姐妹们,我想说一句,你们真幸运,也许会有很多个寂寞的夜晚,但是有些人这一生,都会是个无法靠近的梦
男朋友就是当兵的,在一起三年多,对我真的很好好,满满的都是他对我的宠爱
一身戎装,已承载了太多的责任和爱,我愿为你披上婚纱,守住一生一世
军人不容易,军嫂也不容易,相互理解,相互谅解,我相信只要你为我穿上婚纱,我愿意付出一生去守护你
我做好了和你过一辈子的打算,我也做好了你随时离开的准备,这大概就是最美好的爱情观,深情而不纠缠
如果你爱他,他也爱你,那就结婚吧,一切都不是问题
法律分析:1、确认民族和国籍
一旦有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出现,一定要争取到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同意。且,非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的同胞,是不能和中国军人结婚的。
2、确认工作性质及家庭社会情况
如果你的工作有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行为,并且自身曾经不遵守法律,或者直系亲属中有“关、管、杀及刑事犯罪分子”, 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3、确认身体状况
女方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和家庭遗传性精神病史。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呢?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2)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般来说当兵的结婚年龄是男军人结婚年龄为25岁,女军人结婚年龄为23周岁,虽然这是晚婚的年龄要求,但是很多地方的部队里面已经将这个作为硬性要求了。
一军人结婚的条件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3《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4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6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二军人结婚所持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三军人结婚的流程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四转业军人结婚属于军婚吗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兵期间可以结婚,但是部队里有些限制性规定,无形中提高了军人结婚的年龄。当兵的人结婚与普通人一般情况是一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部队一般提倡晚婚晚育。
不过还有以下规定
1、第4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第6条规定: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义务兵服役期间不得结婚,如果义务兵22岁当兵,到24岁想结婚,按规定就不可以了。这在无形中就提高了结婚年龄。其他情况也一样,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同样会造成结婚时间延后的问题。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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