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篇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篇,第1张

世间没有绝对的完美,但时间有美好的事物,它们不以高度的完美臻于世,人生亦如此,漫漫人生路,苦中作乐有何不可。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苦中作乐高一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1

清晨,一声急促的哨声把我从梦境中拽了出来,我揉着惺忪的眼睛走下了楼。新一天的训练又要开始了,距离回家还有4天。

做完了所谓的“快乐早操”,吃完了早餐,我便随大部队来到了老君山的太极广场。虽然骄阳似火,但那位于广场西部的巨型老子像,还有周围墙上的八卦图倒是有几分闲情雅致,我的心情似乎也跟着轻松了许多。

和昨天一样,又是队列练习,不过新增加了好几个新动作,比如:敬礼、半面转、蹲起、齐步走等。今天的训练应该说比昨天轻松了许多,听我室友说:“这里的日子是越来越好,第一天最苦了,看来他没有瞎说。

下午又开始了站军姿,烈日下挺直胸板站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今天并没有像昨天那样晕倒,正暗自满足时,教官突然对我说:“你叫杜敬心吗”“是的”我回答,教官又看看了她的手机,我一下子明白了,一定是爸爸妈妈发来了短信,这一刻,我猛地一下全身发热,眼泪又一次涌上了眼眶。

“哎,我发现每一天都是煎熬啊。有什么快乐的呀!哎,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嚼着嘴里的青菜,差点没把我噎死。哨声又响起了,我赶忙跑了出去。又看见了那位教官,真是有些反感。开始了晚上的活动——叠方块被。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原来我们去参观消防队官兵宿舍时,看见那些整齐绿色方块被,都说是机器做出来了,今天自己也可以做了,倒是也倒是说得出口,800元没白花,学会叠被子了。嗯,一定要认真学。看了一便示范之后,还是特别迷茫。现在教官要抽人检查了,我虽然在心里一遍又一遍重复:“不要选我,不要选我。”可教官还是选中了我。我蹑手蹑脚地走上台去,看了看教官那严厉的眼神,不仅咽下了一口吐沫。我小心翼翼的把被子叠上去,很多同学也看是帮我,最后竟然叠好了,还算可以吧。可是我在这里边感受到了莫大的快乐,这快乐足以盖过白天的泪水。

哈哈,赶紧睡吧,明天就好了,我不情愿的打了个哈欠,耳畔突然响起哨声,是该睡觉了。我刚躺到床上便睡着了。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2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消散不去。”人们常说曲终人散,又面临一年毕业季,流的泪,喝的酒,太多太多。相对而言,又无非是苦中作乐。

身在KTV,心却缭绕在另一个人身上,太多的心里话想要借着醉酒时的茫然在临别时倾诉与她,心“咚咚”的乱跳,脸在灯光的映射下红的异常,嘴却闭得更紧了。就是因为太熟了,所以才会觉得难以启齿,那是一种何等的柔弱,眼里看着她与别人玩乐,心里愤愤不平,明明生气却又装作是无所谓,总是将情感隐藏在心底,无动于衷,独酌一杯酒,苦中作乐,涩中沉思。

回想当初成为朋友时的那份简单与从容,如今只剩下一种暧昧却又如及若离的气氛环绕左右。毕业季,本应欢乐,却因心里想法太多只好苦中作乐,或许日子一天天在过,时间也一把把的再流,我们未曾疯狂的为自己拼搏一把,只是把目光短浅的放在另一个人身上。毕竟可能是牵挂太多,舍不得又放不下,只能遵循着退缩忍让原则在大路上漂泊。

夜的漆黑会让一个人沉静,身边仍旧是一大群同学,兴头正嗨,吵吵闹闹的,可眼中似乎只有那一处光源,从始至终,手里的酒一瓶接一瓶,心里的话越憋越多,眼角却一直盯着一处,终于盼到是一回眸,一转身,得到的仅仅只是一句帮我拿下东西,紧接着劈头而来的是一个包,打在了脸上,也打在了心上。一瞬间,失望如毒药一般遍布全身,喉咙有些窒息。多想站起来大声嘶吼,就当着她的面,当着所有人的面。可谁曾想话到嘴边却成了一句弱弱的好吧。内心犯贱似的反而觉着美滋滋的,脸估计早被酒染红了,之后依旧平淡,无人问津的坐在一处,独酌一杯,看别人狂嗨,自己苦中作乐。

苦中作乐,是心头上的苦,也是精神上的煎熬,乏味的面对生活,生活也如出一辙。感觉世界的光亮被蒙上了一层黑纱,自己在黑暗中挣扎,摆不脱也挣不掉,多么渴望可以有一双纤细的手能够拉我一把,无奈眼前只有一片苍茫。唯一值得一乐的是,那一道光芒依稀看得见,而且还驻留在身旁。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3

军训,大概一提到这两个字眼,大家都不会有什么好感吧,大家就只会想到了一个字--“苦”,而我觉得军训是苦,可是也能让人苦中作乐啊。

前一个星期,我就去军训了,现在我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军训生活吧。

记得出发的那天早上,我们这一个个还沾点小学生气息的初一新生,拉着、背着一个个沉甸甸的旅行包来到了青少年活动中心,一个个满脸的兴奋与新奇,呵呵,我的军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起床去开会了,待全体坐下来,军官就开始啰唆了,过了两个小时,同学们早已腰酸背痛,才开始介绍教官,同学们这才提起精神来,“一班,苏教官”我们英俊的教官走出来,向我们敬了个军礼,然后笔直地站在我们的前边。苏教官严肃地说:“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教官,每天早上6点起床,8点训练,好了,现在跟我去训练场吧。”啊这简直是雪上加霜嘛,刚刚坐得腰酸背痛,就要训练唉……此时,烈日当空,我们休息立正向后转,汗流浃背,体能消耗极快。第二天的重复让人更是痛苦,中间休息时,大家似乎已经虚脱了,一个个东倒西歪的,一动也不想动。“集合!”--这那是亲人解放军,简直就是法西斯。“教官啊教官,您让我们再休息一会吧!”“这是军队,没价讲,集合!”唉……

军训苦是苦,可休息时教官教我们唱军歌,也是挺快乐的,比如,《我们是一个兵》、《团结就是力量》、《一二一二》《打靶归来》……每当唱起歌都激荡起我的爱国情怀,让我们苦并乐着…… 早上,我们得早早地起床,训练时,立正稍稍动一下,你就得准备“领奖”--一个横踢屁屁。那时日光很烈,教官就好好给我们“享受”了日光浴……

几天一晃就过了,我们已经学会很多军姿。汇完操后,我们就带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活动中心了。再见了,中心,再见了,可敬的教官……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4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都需要通过学习来传承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好比是将一块璞玉打磨的过程,需要付出很多的艰辛和努力。我觉得读书,是一个苦中作乐的过程。

记得刚升入初中,我最头疼的就是数学了。因为自己的数学基础并不好,再加上那些抽象的概念定理,我就更觉得学数学是一门苦差事,因此,我的数学成绩一直都不理想,我总是硬着头皮,跟着老师的思路,学习解答数学习题。

在某一个周末,我在家里啃那道数学题,想了很久,一点思路都没有。我越来越不耐烦,就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候,表姐然走进我房间,看到我抓耳挠腮狼狈样,就温和地说要教我做数学题。她一边讲解,一边在草稿本上演算。开始我有点漫不经心,后来感觉豁然开朗了,思路一下子清晰起来。于是迫不及待地把剩余几道类型题做好,结果大吃一惊,竟然全部做对,当时的内心无比激动,这是我第一次做数学题有这种无以名状的成就感。接着,表姐谆谆教导我说:“做数学题的时候应该有耐心,不要一遇到困难就想着放弃,只要你找到解题的方法和规律,任何难题都将迎刃而解。”自此以后,我更加专注地去学数学,遇到难题也认真地研究,每当解决一道难题,心里都十分高兴。是啊,其实数学也并不是那么难,只要自己不放弃,坚持不懈,肯定能获得成功。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的感觉真的十分玄妙:在秋日的午后,静坐树下,几缕暖暖的阳光洒在书上,字里行间散发着淡淡的书香。这时的我尽情地神游于书海之中,驰骋在天地之间,想象就变成了脱缰的野马,在狂奔,在疾驰,被张海迪的坚毅与顽强所鼓舞,被简爱的勇敢、自强所折服,更为斯佳丽与白瑞德浪漫凄美的爱情潸然泪下。鲁迅先生曾陪伴我度过旧中国那段最黑暗的日月,余秋雨先生则引领我穿越历史去经历那段沧桑岁月……多少次,我与作者对话,与伟人对话,与那个时代对话。突然,这一切都消失了,仿佛流星转瞬即逝,那些书也不见了。我从睡梦中惊醒,真不知道,如果离开了书,我们还怎样维系原本就短暂而脆弱的生命。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固然苦,但读书能让人的思想由简单变得丰富,让喧嚣的人返璞归真。读书无悔!为了读书,甘愿消得人憔悴!

读书是一个奇妙的过程,可以使软弱的性格变得坚强;读书是一个神奇的过程,可以使无知的灵魂变得博学;读书是一个苦中作乐的过程,可以使迷茫的未来找到方向。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5

随着星期五傍晚放学铃声的响起,它在告诉我一周又过去了。每一周我们都过着基本相同的生活,两点一线的距离,路边风景,花花草草,建筑摆设早已司空见惯,没有新的经历可以体验,慢慢的又没有了开学时的新鲜感。而在学习上,比以前要难上几倍的功课堆积在我的眼前,每一科都不再那么通俗易懂。每天这个定律,那个定理弄得我头昏眼花,几次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我依旧不能放弃,因为苦中作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下面我就几科谈谈我的想法:

语文,这是一门很精彩也很深奥的科目,从开学到现在,基本上整节整节课都得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面对一首首很优美的诗,我不得不被诗人的才情所打动,不得不被诗人的智慧所打动。这正是我上高中之后的一大收获,我不知不觉地发现了诗歌的美,也不知不觉地开始爱上看诗。不过,可能是我还没有修炼到家吧,我却没办法写出好诗来。看来还得经过一段过程啊!

数学,正如老师所说,我确实是遇到强敌了,数学这个我以前的优势科目,难道真的要在中考的失利后,掉入万丈深渊。哦,不,不行!从不放弃一门科目,这是我的学习根本,即使再难懂,只要自己尽力了,也不会有遗憾。曾经的班主任告诉过我们,“拼搏的人生最美”。哼,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经历过那样苦的军训生活的我,还会向这点小困难低头

英语,这可是一个听了令许多人头痛的字眼,语法、词组、单词……一个个字都如何刀戳向我的心。虽然,在中考那回,我以一百一十几分的较高分挽救了我在语文和数学上的失败,可我心里很清楚,我的英语并不好。进入高中,英语更是有难了几倍。我知道我的弱点在哪儿,那便是语法与词汇量。语法真的是我的超级大弱点,它不仅让我在英语上受害,也让我在语文上受害匪浅,我不得不说,在英语上我还得痛下一番功夫才行啊!

化学:这可还真是正如老师所说,在初中,我的化学一直不错,原来对这门科目充满了信心,认为只要像以前一样,这门科目应该不成问题。可是,这才上几节课,我便已摸不着头脑,概念细略,无法理解,只有在周末再自己好好恶补一番,这样才能跟上老师的步伐呀!

就这四科,我便谈了这么多,这也充分体现出了我实际的高中生活与我预先想到的有多么的不一样,有苦,还不止一点点;也有乐,却很少。不过,我很喜欢这个苦中作乐的生活,一周过去了,我将迎来下周的生活,我又要重复这样的生活了。但是,有一点不一样了,我少了几分胆怯,却多了几分勇敢与自信,这三年,要成为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三年。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6

什么是乐乐的含义非常广泛,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或是得到想要的东西……但最大的乐,莫过于苦中作乐。

伟大的波兰科学家居里夫人一生献身于科学,在她致力于研究镭的日子里,可以说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时间。他们在院子里工作:下雨,雨水就滴在工作台上;下霜,人都会冻僵,而暖炉丝毫没有用处。每日,炼制时产生的有害气体不断刺激着他们的眼睛与喉咙。搬运容器,连续几小时搅拌溶液,使居里夫人十分疲惫。长时间的烟熏火燎,将她的工作服弄得满是尘污与酸渍,她从不抱怨反而很快乐,她从未因工作的劳累而痛苦,也从未因环境的简陋而悲观。她一心专注于镭,在苦中获得了快乐,在工作中获得属于自己的快乐,居里夫人没有为物质条件的苦而慨叹,而是将科学发现作为乐趣,将工作当成了自己的快乐。

作家路遥于1982年开始执笔《平凡的世界》,至1988年完稿,共用了6年时间。这6年里他为了准备资料深入农村,和农民们一起干活。为了查阅资料,他无数次的翻阅报纸和期刊,甚至将手指磨出了血。写作时每天睡两个小时,这已经是奢侈了。他累到吐血,医生要他停止工作,但他仍然继续写下去。因为路遥认为这是一种快乐,他乐此不疲,乐在其中。完稿那天,他如释重负地将笔扔出窗外。已经僵硬无法动弹的手指颤抖着,而脸上却绽放着笑容。路遥没有将写作当作痛苦,而是将其视作乐趣,乐在其中。

著名舞蹈家杨丽萍从小就承担了许多家务活儿和农活,有人问她苦不苦,她不但不说苦还很快乐。后来杨丽萍成为了一名舞蹈演员,她每日都刻苦训练至深夜,饭也是只是飘着几颗油星的水煮白菜。人们问她苦不苦,她说不苦啊,这是我喜欢做的事,怎么能说苦呢杨丽萍在公演前,每日专心训练,只睡一两个小时,人们又问她苦不苦,她说这是我的作品,看着自己的作品公演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怎么会觉得苦呢。杨丽萍之所以不觉得苦,是因为她善于从苦中寻找快乐,做自己喜欢的事,苦也是快乐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为之努力,为之奋斗,品尝着它的苦,享受它带给我们的幸福,苦中作乐是人生一大幸事!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

生活如百味瓶,蓄满五味杂尘,亦有苦亦有乐。那一次爬庐山的经历,让我真正感受到苦乐共存的滋味。

到了庐山脚下,我便惊愕于它的高耸:连绵的山峦环绕着游客们,远远望着登山的人们,仿佛是紧贴在山峰上的近乎垂直的长梯,一直通到雾霭深处,不可见。我开始有些担心:“这么高的山,这么长的山路,得要走多久啊”

此时刚好为午后,天气晴朗得很,但浓浓的山雾却如穹顶一般遮蔽了天际。我不敢犹豫,立即涉足出发。

很快便到了山间,茂密的树丛将羊肠小径映得若有若无;灰白的石阶与山中特有的墨绿邂逅,隐约透露出和谐之美;林间欢愉的鸟鸣欢迎着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让我不觉精神一振,不觉加快了脚步。约莫两个时辰,我们到了半山腰。往悬崖下望去,一道深邃不可见底的山涧映入眼帘,白色缠绵的雾笼罩于其中,看着附近就是万丈深渊,使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会失足掉下去吧!我的腿已渐渐酸软起来,只顾呼哧哧喘着粗气,艰难而无力地迈下一个台阶,连沿途的风景都顾不上了。勉强啜了一口水,扶着栏杆向前“摸索”着,此刻,周围人们围得水泄不通,我一步只能踏出平时的一半远,就像一只蚂蚁,在无尽的路途上缓慢前行,我终感受到了爬山之苦,又被蜂拥的人群挤在里面,不耐烦得想放弃爬山,可还未见到壮观的瀑布,我只能咬牙坚持下来。

“爬山”果真并非想象中容易,越高处,气温越低,空气越稀薄,我的手脚有点不太听从使唤似的,不要说灌了铅似的,只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酸、胀,像长跑的那样僵直无力,稍一提速,嗓子眼就如针刺般疼,再看看上南络绎不的“人梯”、“悬路”,我望而生难,但越往上,植被越茂密,溪流也渐渐多了起来,几乎无处不在,咕咚咕咚在涧中流淌。恍忽间,我似乎听到了一股来自不远处的巨大的的轰鸣如震雷声,是庐山瀑布!我顿时兴奋起来!就要登顶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幕巨大的水帘,喷涌的瀑布势不可挡地落下,下面的水潭蓄满了澄净的水,溅出的水雾扑面而来,顿觉一阵清凉,在山颠,我纵目回望,简直感觉置身云层,而下方都不可见,真有飘飘欲仙之感!瀑布疑似银河坠落,蔚为壮观。这就是登山的最终趣味!

亦苦亦乐,苦中作乐,别有一番风趣。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思嘉·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媚兰与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媚兰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思嘉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思嘉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艾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并很快怀上查尔斯的孩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思嘉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 环境的改变使思嘉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思嘉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出了很多钱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思嘉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艾希礼将媚兰托付给了思嘉。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思嘉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思嘉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思嘉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思嘉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劳累,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思嘉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思嘉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一天,一个北军士兵骑马闯进了庄园,思嘉用手枪干掉了他,得到了一匹马和从这个士兵口袋里搜出来的一笔钱。这给她解了燃眉之急。圣诞节前夕,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带着一个南方邦联的征粮小组来到庄园。思嘉当然不愿把她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白送给他们。 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思嘉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思嘉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赶走的管家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现在,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思嘉和威尔一筹莫展,思嘉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思嘉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思嘉与家人用母亲爱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思嘉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思嘉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现在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思嘉明白苏埃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苏埃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思嘉谎称苏埃伦将与托·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思嘉一笔钱,思嘉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象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思嘉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思嘉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思嘉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思嘉全家,包括艾希礼、媚兰、威尔等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媚兰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思嘉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木材厂之间。此时亚特兰大的治安状况不断恶化。1867年3月的一个晚上,思嘉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受到了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袭击。由于黑奴萨姆的保护,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当天夜里,三K党出击了,但他们却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在交火中,弗兰克被打死,艾希礼受了伤。由于瑞德的出谋划策,才救了其他一批参加三K党行动的白人。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思嘉和瑞德结了婚。他们的蜜月是在新奥尔良度过的,而由思嘉自己设计的新居很快也告落成,这是亚特兰大最豪华的住宅。对于斯佳丽来说,此时她似乎实现了她在塔拉庄园时的理想。她在物质上的任何要求,瑞德都给予极大的满足,她真是应有尽有了。不久,他们的女儿邦妮出生了。自此之后,瑞德似乎变了。他和过去军管政府中的“老朋友”彻底断了交,而且加入了民主党,准备和亚特兰大的一批南北战争时期的老战士一起把联邦政府任命的州长赶下台。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黑人嬷嬷建议给四岁的邦妮买一匹小马,这样,她就不需要再和瑞特同骑一匹马了。没想到好动的邦妮在骑马跨越篱笆墙时遇到不测。邦妮死后,瑞德悲痛欲绝,整日酗酒,对待思嘉如同路人。 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思嘉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10年前的那个野外宴会。艾希礼承认他自己和瑞德其实很相象,只不过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选择了不同的方向而已。回忆过去使思嘉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哭泣的她不由自主地倒在了艾希礼的怀里,他们温情的拥抱着,不料被艾希礼的妹妹英迪亚,埃尔辛太太与阿尔奇看到。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媚兰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美蓝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思嘉马上去找媚兰,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媚兰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思嘉才是她最亲的亲人。媚兰迫使大家都相信思嘉,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思嘉。 不久,思嘉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思嘉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思嘉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折断了肋骨。瑞特悔恨不已,在媚兰面前,像孩子一样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过失。 身体素来羸弱的媚兰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思嘉。这时,思嘉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媚兰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爱媚兰。 媚兰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思嘉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思嘉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思嘉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思嘉。此时此刻,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书应该是在中年以后。只有青春逝去的女人才会以极大的深情怀想起年轻的岁月,而她年轻的岁月应该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岁月。她笔下的郝思嘉初次登场:雪白的肌肤,双眉是两道惹眼的斜线,绿色的眼睛象猫一样诱惑,穿着新做的裙子,和汤家双胞兄弟座在自家庄园的廊下,周围开满了白色的山茱萸。他们都年轻、富有、精力充沛而无所事事,除了玩乐,就是谈情说爱。彼时,汤家的两兄弟在向她争庞,她却盘算着如何跟自己中意的卫希礼私奔。。。呵,开满白色山茱萸的青春啊!

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十分眷顾郝思嘉。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战争使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让家人和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娇滴滴的表象,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强悍,凭借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自己想要的日子。只可惜,她对卫希礼的梦一直不肯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去世,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和卫希礼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自知。瑞德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瑞德的爱。

故事始终有一种凄凉的调子,看似写郝思嘉个人的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随风而逝”。而郝思嘉那句著名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口号。

面的人物性格特征很明显 像思嘉 在那个年代她作为一个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我很佩服她 瑞德的个性是个不适合在那个年代的 不过他可以为了自己的女儿和那些表面上虚伪的人称兄道弟

斯佳丽除了有智慧外还有责任心 负担着四五口人 她本质上是个小女孩即使在战后历经磨难瑞特把注意力转移到邦尼身上 她后来对钱十分渴求 心理学上称为追求安全感 战争之苦让她没有安全感 所以她总会做身处迷雾的梦 而最后她才发现瑞特是她梦中的谜底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很可怜这个女人,却不能对他的一些做法苟同在那个时代,他能够坚强的活下来 确实不易,然而爱情决不是一个人可以任意挥霍的资本! 当爱情就在你身边的时候,记得要认清 要珍惜 要呵护!

最后的结局让我很失望也感到失落,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谁才是自已真正爱的人,真爱往往就在身边,却失之交臂

郝斯嘉和白瑞德是本书中的第一男女主角,这对人物的形象被塑造得极其丰满。郝斯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附于男人,是个聪敏勇敢、积极进取且信守承诺的女性。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化的缺点,如自私、虚荣、冷漠等等,让我们感觉到这个人物形象并不是“虚构 ”的,而是不“完美”的。因此人物形象就更加地真实可信、丰满动人。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我认为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著。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外表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深刻执著。理智与情感、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瑞德的形象相对来说,又是被塑造得比较“完美”。

<飘>之简介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的前夕,塔拉庄园的千金**郝思嘉爱上 了另一庄园主的儿子艾希利,但艾希利却选择了郝思嘉的表妹-- 温柔善良的韩媚兰为终身伴侣。郝思嘉出于妒恨,抢先嫁给了韩媚 兰的弟弟查尔斯。不久,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艾希利和查尔斯作 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很快就在战争中死去了。郝思嘉成了寡妇, 但她内心却一直热恋着艾希利。

一天,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郝思嘉和风度翩翩的商人白 瑞德相识。白瑞德开始追求郝思嘉,但遭到她的拒绝。郝思嘉一心 只想着去追求艾希利,结果也遭到拒绝。

在战争中,美国南方军遭到失败,亚特兰大城里挤满了伤兵。 郝思嘉和表妹韩媚兰自愿加入护士行列照顾伤兵。目睹战乱带来的 惨状,任性的郝思嘉成熟了不少。这时,从前线传来消息,北方军 快打过来了,不少人家惊惶地开始逃离家园。不巧韩媚兰要生孩子 了,郝思嘉只好留下来照顾她。

在北方军大军压境之日,郝思嘉哀求白瑞德帮忙护送她和刚生 下孩子的韩媚兰回塔拉庄园。白瑞德告诉郝思嘉他不能目睹南方军 溃败而不去助一臂之力,他要参加南方军作战,他留下一把手枪并 和郝思嘉拥吻告别。郝思嘉只好独自勇敢地驾驶马车回到塔拉庄园, 这时家里已被北方军士兵抢先洗动一空,母亲在惊吓中死去。

不久,战争结束了。生活依然困苦。北方来的统治者要庄园主 缴纳重税,郝思嘉在绝望中去亚特兰大城找白瑞德借钱,但得知他 已被关进监狱。归来的途中,郝思嘉遇上了本来要迎娶她妹妹的暴 发户弗兰克,为了要重振破产的家业,她骗取弗兰克和自己结了婚。

郝思嘉在弗兰克经营的木材厂非法雇用囚犯,并和北方来的商 人大做生意。此时,白瑞德因用钱贿赂而恢复了自由。两人偶然碰 面,再次展开爱恨交织的关系。

弗兰克和艾希利因加入了反政府的秘密组织,在一次集会时遭 北方军包围,弗兰克中弹死亡,艾希利负伤逃亡,在白瑞德帮助下 回到韩媚兰身边。郝思嘉再次成为寡妇。此时,白瑞德前来向她求 婚,她终于与一直爱她的搞私运军火和粮食致富的白瑞德结了婚。 婚后,夫妻二人住在亚特兰大的豪华大宅。一年后,女儿邦妮出生, 白瑞德把全部感情投注到邦妮身上。郝思嘉偶然翻阅艾希利的照片 被白瑞德发现,终于导致了二人感情的破裂。其后,在艾希利的生 日会前夕,郝思嘉与艾希利相见时热情的拥抱引起旁人非议,但韩 媚兰不相信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白瑞德可不这样想。

当郝思嘉告诉白瑞德她已经再次怀孕时,白瑞德怀疑地问那是 谁的孩子?郝思嘉在羞怒之下欲打白瑞德,却不慎滚下楼梯引起流 产。白瑞德感到内疚,决心同郝思嘉言归于好,不料就在他俩谈话 时,小女儿邦妮意外坠马摔死了。与此同时不幸的事也在另一个家 庭里发生,韩媚兰终因操劳过度卧病不起。临终前,她把自已的丈 夫艾希利和儿子托付给郝思嘉,但要求她保守这个秘密,郝思嘉不 顾一切扑向艾希利的怀中,紧紧拥抱住他,站在一旁的白瑞德无法 再忍受下去,而转身离去。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艾希利,郝思 嘉终于明白,她爱的艾希利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白瑞 德。

当郝思嘉赶回家里告诉白瑞德,她是真正爱他的时候,白瑞德 已不再相信她。他决心离开郝思嘉,返回老家去寻找美好的事物, 被遗弃的郝思嘉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 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 重新创造新的生活,她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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