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读后Ƅ

血色浪漫读后Ƅ,第1张

[《血色浪漫》读后感]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血色浪漫》读后感。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让我们先从《血色浪漫》谈起吧,在谈这部作品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  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  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  啊……啊……  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看见过她的美丽  她清澈的眼睛是否还多情  可曾听见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可曾听见过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啊……啊……  从南往北的大雁  我问问你  你能否将我的思念带去  不管是日落,还是黎明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用最美的声音我等你的消息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蒋碧云吃惊地说:“跃民,你简直冷静得可怕,你的血也是凉的吧?”  钟跃民显然不愿进行这类谈话,他脱掉了破背心,赤膊站在山坡上,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  只要和妹妹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相爱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呵呵,没特殊情况,你这一辈子就光忙活这个行了。”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恋爱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说到这里,想到了钟跃民说过的一句话:“我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你的,但有一样除外,那就是本领。”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二人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在钟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钟跃民喜欢宁伟,也是这个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着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拍婆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着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  钟跃民制止住他的话“奎勇,你这样评价自己是很不公正的,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读后感《《血色浪漫》读后感》。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这种责任意识,对于女人钟跃民也同样秉承着这一理念,高玥也是这样被带进正荣集团的。在情义和利益面前,情义是不可替代的。  说道高玥,其实这个女性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他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玥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玥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玥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呵呵,说到这里,如果现实中碰到这样一个女孩,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呵呵,开玩笑。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都梁在两部作品中对于军人的段落,其文笔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笑了∶“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象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作品中那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拜托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  “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  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象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郑桐背过身去,不吭声了,蒋碧云温柔地从后面轻轻抱住他。  两行热泪从郑桐的眼中流出……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  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 一帮冲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 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 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 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 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 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张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 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他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激情,不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却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魁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越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  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命运安排下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理性、感性。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九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浪漫》是近年来不断被热议的一本书,电视剧的热播,更使得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等一批文革热血青年家喻户晓。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北京城,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着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的精彩。

  小说中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张海洋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月,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月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钟跃民的爱情选择吸引了我,同时,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思索。这是《血色浪漫》让我思索的一个方面。当然,这本小说最成功的地方不在于此,它最吸引人之处在于《血色浪漫》更像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能让人忘却历史的沉重,使人产生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浪漫冲动,也给人带来了一种梦想和希冀,这才是《血色浪漫》最成功的地方。最后,我还是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也许能给每个人带来一些解释。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浪漫讲述了上世纪6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钟跃民(刘烨 饰)、周晓白(孙俪 饰)、张海洋、袁军等一批年轻人,在经历了青春岁月的磕磕绊绊之后,最终各自走向成熟、与不同人生道路的曲折故事

《血色浪漫》由滕文骥执导,《亮剑》作者都梁编剧,刘烨、孙俪、连奕名、林好等联袂主演的一部年代情感剧,于2004年首播。

《血色浪漫》剧中许多情节和场面都以白描的手法真实地还原了历史,比如军队大院的孩子们穿上从箱底翻出来的父辈的将校军服,在北京街头呼啸而过;“小混蛋”在先农坛广场被激愤的人群乱刀砍死;钟跃民在西北插队时带领一帮知青讨饭等戏,都会让经历过那个年代的观众感受到一种心灵的共鸣。

而且该剧具有浓郁的西北地域色彩的主题曲,烘托了主人公不羁而执着的性格。加上剧中多次出现的陕北民歌信天游唱段,更充分表达了那个时代那些人们的精神状态,为全剧增添了艺术感染力。

鲜血,是生命奔涌的力量,让我感动;红色,是心脏律动的色彩,让我着迷;浪漫,是优雅舒缓的情歌,让我陶醉。《血色浪漫》——那朵知青年代的理想和才情浇灌出来的带露玫瑰,那一抹鲜亮的血红,让我时时沉醉于那个激情燃烧的浪漫岁月。 8年后重温《血色浪漫》,那群操蛋的青年,那些智慧的贫嘴,那片贫瘠的黄土,那段火红的爱情,还有那一首首土得掉渣的信天游……还是那样鲜活,还是一如当初催人泪下。 我是灵魂的诗人,也是肉体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 ,也占有地狱的痛苦。 前者我把他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 后者我把他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 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这是郑桐在黄土坡坡上念的一首诗,惠特曼歌唱自己的诗。蓬松的头发,搞笑的圆脸,厚厚的镜片,小小的双眼——这是郑桐。郑桐最可爱、最幽默。他当过跟班打过架,唱过京剧讨馒头,做过帮凶泡美妞,不插房门搞老婆……有他在,只要看他那摸样,你就会开心;他一开口,你就会更开心。没有理由。 郑桐也最智慧。在物资匮乏、黑白颠倒的年代,他穷卧土炕夜读书,用知识和乐观在黑乎乎的窑洞上打开一扇精神天窗。他用惠特曼的诗为自己打气,也为同伴作注,即便某些人昏昏然不解此诗谓为何物。 钟跃民最潇洒,最大气,最仗义,最敏锐。他始终是人群中的主角,但同时也是人群中最孤寂的角落。他是一个矛盾体。他一身痞气、性格暴躁,却能清晰地看到柴可夫斯基音乐背后的广阔草原,能和牧羊老汉一起把信天游唱得让人撕心裂肺;他玩世不恭、骨坚皮厚,却始终为那段信天游擦出的爱情花火等到心碎,始终为几个难兄难弟的崎岖坎坷刻骨纠结……他喜欢X,不喜欢常数。他总是在路上,总是活在自己心里。也许,我跟钟跃民有些许同质体。所以,我能在某种程度上读懂真实的钟跃民。尽管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年代,经历着不同的经历,快乐着不同的快乐,感动着不同的感动,遗憾着不同的遗憾…… 当然,血色的浪漫永远离不开女人的演绎。三个女主角是那抹血色里不可或缺的原色。周晓白是一只正直、善良但任性的刺猬;秦岭是一个传说,一个美丽的传说;高玥是一杯红酒,泼在钟跃民脸上却能让他眨巴嘴甘之如饴的醇酒。 刺猬可爱,但娇贵不好养活,且脚步慢、视野窄,要跟上钟跃民的步调,不把自己累死,也会把钟跃民急死。周晓白的出现,给萌动的青春增添不少浪漫色彩,可惜色调不是红的。 传说是神秘的,如果传说的主体是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有一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有一副扯人心弦、透人肺腑的好嗓子,有一条在黄土坡坡上随风舞动、火红火红的围巾,还恰好在某个时点把古老的信天游一字一句敲进你的心坎,那么,这种传说是致命的,况且,女人比哥更值得迷恋。迷恋传说,只有两个后果:一是自己变成传说,另一个是把传说变得更传说。钟跃民狠狠地迷恋了一把,把两个结果同时收入囊中,在把自己变成传说的同时,让秦岭变得更传说。这个传说真的很美丽,尽管是让钟跃民纠结心碎的传说。 红酒口感温和,恰似英伦斯文;白酒香辣爽口,有如绿林豪迈,所以,白酒对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野性男人更具诱惑力。但是,男人变得老一点会更喜欢红酒,因为它耐品不辣口,有劲不上头。30出头的钟跃民遇上20左右的高玥时,老男人端起了红酒杯。尽管有“类城管”干预,有家人朋友的不理解,他们还是一起摆摊卖煎饼,高玥体验的是经历,钟跃民品味的是人生,打情骂俏,非常合拍;他们一起开餐馆,高玥投入的是期待,钟跃民溢露的是神秘,秋波频传,非常搭调……后来,一个继续开餐馆,一个跑到可可西里护猎——他们放起了漂亮的风筝,线的一头是高玥,另一头是钟跃民。没人知道风筝是什么颜色,但是,我想,应该是红色,红酒的颜色。红色的风筝蓝蓝的天,好美。 血色浪漫,真的很浪漫。

“秦岭,这场游戏一定很有意思,也可能是个悲伤的故事呢。那我们一起往下编。”

“前途,命运,爱情,你到底关心什么事啊”。

每个时代都有其独有的记忆和符号, 我们没有见过,但我们一定听说过。 对过去我们可能不了解,但父辈口中的苦难岁月却的确存在过。

他们曾试图告诉我们, 凭着那股子仅存的回忆和信念 ,在某块土地上发生过的事。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什么影像资料都没有,所以能知道这些全靠口耳相传。我们却不爱听,也并不理解。

我们获得那个年代些许的直观感受的渠道,可能就是从《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北风哪个吹》《父母爱情》等这些剧了。而《血色浪漫》这部剧能让你获益良多,除了爱情,还有兄弟义气,还有一个路上的人。

《血色浪漫》这部剧由刘烨和孙俪主演, 两个人诠释了一段浪漫岁月,带着些血气方刚,还有缓慢成长的转折人生。

钟跃民曾坐在山坡上,和蒋碧云说了一段这样的话:

“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的第一件事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

从周晓白入伍那一天,他就知道他们的命运就发生了变化,终究会有分手的那一天。对待爱情,他从来都很理性, 应该说不止是爱情,他对什么都很理性。

在见周晓白父母的时候,晓白母亲一语就道破了钟跃民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的人, 对于一个纯情的女孩子,他极具危险性。

他丝毫不掩饰这些,自己给不了晓白婚姻的承诺。在他眼里,和晓白的恋爱只能算是好感,是一种中间状态,把这种感觉划分成如此细致,他的理性就可见一斑。

所以在他遇见秦岭之后,就坚定了要与晓白分手的想法。 有人说,他是因为爱周晓白,才跟她分手的。 因为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没办法给予她想要的婚姻。

爱她,才远离她的,不然就不会在晓白婚礼那天喝得酩酊大醉。

又有人说,他就是见一个爱一个,对感情不负责任的浪荡之人。 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

对待爱情,他又是非常勇敢的。 无论当初冒充晓白表哥的搭讪,还是百折不挠对秦岭的追求。又或是在冰场上对晓白的仗义相助,和对秦岭的英雄救美。

这样的男人是值得爱的,但是却不一定能与你步入婚姻的殿堂。秦岭比他自己更了解他。

钟跃民以为自己更在乎结果,但是秦岭说他其实更在乎过程。 蒋碧云都知道他是一个在路上的人。

“喜欢不就是一种过程吗?如果你更看中结果的话,那么就该娶我,过日子,生孩子,这才是结果。”

秦岭跟他一样理智,所以从来没有给他回信。明明在饭馆一眼就瞥见了钟跃民,她也还是匆匆转身离去。

而也只有秦岭,才让钟跃民第一次有结婚的想法。这个奇特的女子,仿佛能看穿他的一切,她的歌在那段寂寞的岁月给了他最大的安慰。

高玥,这个在对的时间遇到的人,终究可能拥有他。这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方鸿渐,钟跃民大概是比方鸿渐幸运的吧。

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本是老北京闲晃的顽主,无所事事。打架分个胜负,闲暇时看个舞剧,去滑冰场滑个冰,有共同的“敌人”,对心仪的女孩子穷追不舍。

一场分配下来,钟跃民、郑桐去了贫困偏远的乡下当知青,袁军、张海洋则入伍当了兵。

钟跃民在那个地方收敛了一点曾经的“霸气”,这段生活让他开始成熟。村里没有收成,他们讨过饭,还被人追打。 唯一的慰藉就是隔着那道山沟听秦岭唱信天游了。

在看剧的时候,这一段莫名的感动。钟跃民坐在山沟的这边,静静看着秦岭,听她唱歌。这是大自然独有的恩赐,因为要想会面,就得走上好远的路,山沟是最近的沟通方式。

在物质贫乏的时候,对于精神的追求则显得更加迫切。 他骨子里的艺术气质也开始显现出来,之前晓白就因为他这一点开始深深迷恋他。

郑桐也开始发掘出自己对于历史的兴趣,把以前的那点小爱好转化成对生活的动力,那就是对美好生活的些许憧憬吧。他说 :

“人呢,就怕没有希望。”

而钟跃民又是幸运的,他重获了入伍的机会。那时候他仍然无法理解,为何吴满囤傻乎乎地不还手,那么珍惜入伍机会。

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的吴满囤,遇上灾年,连饭都吃不饱。抱着全村人的希望,来之不易的机会岂能丢弃。

宁伟,这个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烈士的男孩, 因为一件小事,就改变了自己一生的命运。

李奎勇,总是看不惯钟跃民牛哄哄的那股劲, 与生俱来的差距让他对钟跃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羡慕也有较劲。

他们是兄弟,嘴上说看不惯,但是那股子哥们义气又从来没有消失过。 李奎勇的命运让无数人感慨,也有很深的共鸣。

他是如此平凡,也如此无奈。作为家中老大,他身兼照顾大家庭的责任。他与初恋谈了三年,最后因对方家人嫌弃家里穷,没好工作,而无奈分手。 至此他再也没有爱过任何一个女人。

他平时舍不得花钱,娶了一个踏实勤劳而普通的妻子,就这样度过了一生。

所有人都走入了生活的围城,归于平淡,无论婚姻,还是职业。 唯有钟跃民,却是一直在路上。他带着大多数人的艳羡,用一个电话回应给他们好奇的遇见。

我们都想成为钟跃民,大多数人却活成了李奎勇。

如果人生是炼钢,那么如今你炼成了哪种钢? 我们总是在一点点经历中渐渐成长,跌倒了,又爬起来。一次经历,就是一次经验。如果你感到迷茫,那么请好好看看这部剧。 我码字不易,如果喜欢,欢迎分享评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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