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人世间有怎样的荒唐与悲凉,春天总会浩浩荡荡地降临。
不过是几天的时间,大地已经铺上了绿色的毯子,树枝也被点缀上了或粉或白的花蕊。春天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没头没脑地,没心没肺地,用最原始蓬勃的生命力去抵抗世事的无常,去取悦一张张阴郁的脸,慰藉一颗颗苦涩的心。
《小森林 冬春篇》剧照
我极其热爱春天,尤其是北京轮廓分明的春天。每年一进入三月,我便会开始巴巴地盼望春天的到来。尤其疫情以后,春天之于我更像是某种精神寄托,代表着轻盈的希望和不灭的生机。每年熬过沉闷又沉重的冬季后,春风一吹,我就感觉通体舒畅,浑身酥软,十个自己全部苏醒,并由此产生无尽的欲望和勃勃的野心,想登山、想看海、想尽情喝醉、想忘情恋爱,想在这个不再确切的世界里努力抓住点确切的快乐。
而散步,则是我在春天里最热爱的活动。也是这段不能远行的日子中,我所唯一能坚持到底的浪漫。
《春天的故事》剧照
大概没人会反对,春天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了。与其他时节相比,春天里的风褪去了寒冬的凌厉,变得和煦又服帖;日光明亮却柔和,不像夏日中的那样刺目晃眼、咄咄逼人;行走在随意哪个公园或哪条街道,总能不期而遇几树缤纷的花,连空气都是热热闹闹的,不像秋天里的“无边落木萧萧下”,总带着些颓唐与悲凄。
因此对我来说,在天气晴好的一天,穿一身轻薄的春装,将或庞大或细碎的烦恼抛诸脑后,自在随心地漫步,将自己完整地交付给春天,这才算没有辜负春色,没有浪费春光。
《四月物语》剧照
散步分为两种,一种是独自一人,另一种是结伴而行。
独自一人散步看似枯燥,实则有独特的妙处。当然,这份妙处并非人人都能体会。如梭罗在《漫步的艺术》里说,“漫步者是生就的,而不是养成的。”作为漫步艺术的忠实拥护者,梭罗喜欢独自一人探索自然。每一天,他都得花至少四个小时穿行林间,翻山越岭,远离世间一切纷繁杂事。天性喜欢热闹的人恐怕无法忍受长时间静悄悄的独处,也就难以品味到独自散步的乐趣。
作为一个擅长独处的人,我一贯热爱独自散步。因为这足够自由和随心,不必迁就谁的时间,也无需争执哪条路线,行与停、快与慢全由自己决定。脚步无拘无束,思绪也无边无际,仿佛自己随时能够化作一缕春风,自在穿行,随处可栖。
每年春暖花开后,我总会前往公园踏青,时常从下午两三点一直待到日暮时分,享受这不必与人交谈的时刻。这之于我是一种疗愈,是从生活永恒的磨难中短暂抽离。我乐此不疲地与自然亲近、与自我对话,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在这日渐破碎的世界中保持一点点内心的完整性。
作家三毛曾说,“清风明月都该是一个人的事情”。和她一样,独自散步时的风景与心情,我常常是舍不得与别人分享的。
除了自由和随心,独自散步的另一个好处是重新找回“附近”。人类学家项飙在接受访谈时曾说,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消灭附近”。人们习惯了用虚拟的网络与外界联系,对周边的人与事逐渐丧失了好奇心,有时甚至在某地住上好几年也对附近一无所知,不晓得周围有什么公园、有哪些饭馆。本该热气腾腾的生活,一日日变成了手机里冷冰冰的几个App。
我有“探索附近”的习惯,而散步则是进行这种探索的最佳途径。开始工作以后,只要有空闲的零碎时间,我就热衷于到住所附近遛弯。我希望“生活在此处”,除了知道最近的地铁口在哪里,我还有许多其他同样在意的事情:比如在经过附近的花店时能顺手买走几枝花、周末晚饭后能走十五分钟到临近的小公园坐坐、下地铁后能绕一条不算太远的路去买一杯咖啡再回家……
或许是漂泊于北京已经太久太久,我厌倦了浮于表面的生活,渴望与周遭世界建立一种更真实的联系。因此,散步这种极日常又极老派的活动,就是我与这座城市相处的一种方式。我以此去触摸城市的肌肤和纹理,也以此去证明自己还在真切而用心地生活。
《面包和汤和猫咪好天气》剧照
而对于结伴而行的散步,最合适的同行对象自然是恋人了。
作家李维菁在《老派约会之必要》一书里写过一段很美的话:“我们要散步,我们要走很长很长的路。约莫半个台北那样长,约莫九十三个红绿灯那样久的手牵手。我们要不涉核心相亲相爱,走整个城市。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们真正地谈话,老派的谈话。”
《花束般的恋爱》剧照
我长久地为这一段文字着迷。因为我深知,在越来越急不可耐的当下,鲜少还有人有耐心一起走很长很长的路,聊很久很久的天。人们都算计成本,在意时间,追求效率,讲究实用,恨不得第一次约会就将一切条件列清楚,约最直接的局,说不含蓄的话,做有目的的事。对于一些直奔婚姻主题的人来说,散步实在是一项划不来的活动,简直如恋爱一样,不切实际又毫无效用,省略掉也无所谓。
然而我却觉得,一起散步是人类最高级也最浪漫的约会形式。就像**《爱在黎明破晓前》里,赛琳娜跟随杰西在维也纳下了火车后,两人漫步于陌生的城市,在公交车上玩问答游戏、到音像店里听同一张唱片、在教堂里聊神秘的宗教、在草坪上热烈拥吻。从白天到黑夜,再到新一天的黎明破晓,他们四处游荡,有着说不完的话。爱情就这样,跟随着他们的步伐,自然而然地发生着。
《爱在黎明破晓前》剧照
我坚持认为,再没有比这更浪漫的坠入爱河的方式了。
还记得念大学时,校园里的宿舍区有一块操场,那也是学生情侣们夜里谈恋爱时常去的地方。每年从入春开始,操场上成双成对的身影便多了起来,空气里都漫溢着属于年轻人的无处安放的荷尔蒙气息。一对对情侣手牵手、肩并肩,在朦胧的月色中、在昏黄的夜灯下、在彼此明亮的眼眸里,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地绕着操场散步。
我也曾是这些年轻情侣中的一员,也曾在这块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走,恣意挥霍短暂且易逝的青春,换取热烈却浅薄的快乐。如今的我早已忘了当初和男朋友散步时都聊了什么,想来也无非是上什么课、读什么书、去哪里玩这样稀松平常的话题。可事实上,我们都是这样稀松平常地生活,稀松平常地相爱,也是在这些稀松平常的陪伴中一点点了解最真实的彼此,学会怎样长久坚韧地爱一个人的核心。
我想起前几日,我去一个公园踏青碰到的一对年迈的老人。他们白发苍苍,牵着彼此的手,在我的前头不紧不慢地散着步。我一路跟在他们身后,心里在想:或许保持浪漫也不难,我要一直散步到80岁。
《摩登情爱》剧照
春天可惜在太美太短,也可贵在太美太短。
我有一些生活在不同城市的朋友,由于疫情的缘故,这阵子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居家隔离。其中一个好友,一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当天下午才欢欢喜喜地迎来了小区解封。在行动受限的日子里,连到附近散步这一微小的愿望也成了奢侈,她只能在朋友圈里欣赏美景,给每一条动态点赞,弥补错失春光的遗憾。
一位博主这样写道:“等熬过这一轮魔幻、绝望和忍受,在未来的日子,我一定会每天散步,珍惜自然与自由。”
《一天》剧照
疫情尚未好转,但如果说它还教会了我们什么的话,便是要抓紧每一次机会,去找想见的人,赴想约的会,不要将明天想得太近,也不要觉得“下一次”理所当然。在每一个觉得“太快乐了”的时刻,要全情投入地感受记录。要知道,生命中的很多人与事是可一不可再的,万万不要去怠慢。
旖旎的春光如此短暂,而我们所处的当下又如此动荡。如果现在聊诗与远方已经太奢侈,那就珍惜身边与附近吧,去踏青,去散步,去让浪漫成为一种终身的信仰,用它抵抗那些沉重与虚无。
花还开得正好,今天也要去散步。
不管人世间有怎样的荒唐与悲凉,春天总会浩浩荡荡地降临。
不过是几天的时间,大地已经铺上了绿色的毯子,树枝也被点缀上了或粉或白的花蕊。春天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没头没脑地,没心没肺地,用最原始蓬勃的生命力去抵抗世事的无常,去取悦一张张阴郁的脸,慰藉一颗颗苦涩的心。
《小森林 冬春篇》剧照
我极其热爱春天,尤其是北京轮廓分明的春天。每年一进入三月,我便会开始巴巴地盼望春天的到来。尤其疫情以后,春天之于我更像是某种精神寄托,代表着轻盈的希望和不灭的生机。每年熬过沉闷又沉重的冬季后,春风一吹,我就感觉通体舒畅,浑身酥软,十个自己全部苏醒,并由此产生无尽的欲望和勃勃的野心,想登山、想看海、想尽情喝醉、想忘情恋爱,想在这个不再确切的世界里努力抓住点确切的快乐。
而散步,则是我在春天里最热爱的活动。也是这段不能远行的日子中,我所唯一能坚持到底的浪漫。
《春天的故事》剧照
大概没人会反对,春天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了。与其他时节相比,春天里的风褪去了寒冬的凌厉,变得和煦又服帖;日光明亮却柔和,不像夏日中的那样刺目晃眼、咄咄逼人;行走在随意哪个公园或哪条街道,总能不期而遇几树缤纷的花,连空气都是热热闹闹的,不像秋天里的“无边落木萧萧下”,总带着些颓唐与悲凄。
因此对我来说,在天气晴好的一天,穿一身轻薄的春装,将或庞大或细碎的烦恼抛诸脑后,自在随心地漫步,将自己完整地交付给春天,这才算没有辜负春色,没有浪费春光。
《四月物语》剧照
散步分为两种,一种是独自一人,另一种是结伴而行。
独自一人散步看似枯燥,实则有独特的妙处。当然,这份妙处并非人人都能体会。如梭罗在《漫步的艺术》里说,“漫步者是生就的,而不是养成的。”作为漫步艺术的忠实拥护者,梭罗喜欢独自一人探索自然。每一天,他都得花至少四个小时穿行林间,翻山越岭,远离世间一切纷繁杂事。天性喜欢热闹的人恐怕无法忍受长时间静悄悄的独处,也就难以品味到独自散步的乐趣。
作为一个擅长独处的人,我一贯热爱独自散步。因为这足够自由和随心,不必迁就谁的时间,也无需争执哪条路线,行与停、快与慢全由自己决定。脚步无拘无束,思绪也无边无际,仿佛自己随时能够化作一缕春风,自在穿行,随处可栖。
每年春暖花开后,我总会前往公园踏青,时常从下午两三点一直待到日暮时分,享受这不必与人交谈的时刻。这之于我是一种疗愈,是从生活永恒的磨难中短暂抽离。我乐此不疲地与自然亲近、与自我对话,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在这日渐破碎的世界中保持一点点内心的完整性。
作家三毛曾说,“清风明月都该是一个人的事情”。和她一样,独自散步时的风景与心情,我常常是舍不得与别人分享的。
除了自由和随心,独自散步的另一个好处是重新找回“附近”。人类学家项飙在接受访谈时曾说,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消灭附近”。人们习惯了用虚拟的网络与外界联系,对周边的人与事逐渐丧失了好奇心,有时甚至在某地住上好几年也对附近一无所知,不晓得周围有什么公园、有哪些饭馆。本该热气腾腾的生活,一日日变成了手机里冷冰冰的几个App。
我有“探索附近”的习惯,而散步则是进行这种探索的最佳途径。开始工作以后,只要有空闲的零碎时间,我就热衷于到住所附近遛弯。我希望“生活在此处”,除了知道最近的地铁口在哪里,我还有许多其他同样在意的事情:比如在经过附近的花店时能顺手买走几枝花、周末晚饭后能走十五分钟到临近的小公园坐坐、下地铁后能绕一条不算太远的路去买一杯咖啡再回家……
或许是漂泊于北京已经太久太久,我厌倦了浮于表面的生活,渴望与周遭世界建立一种更真实的联系。因此,散步这种极日常又极老派的活动,就是我与这座城市相处的一种方式。我以此去触摸城市的肌肤和纹理,也以此去证明自己还在真切而用心地生活。
《面包和汤和猫咪好天气》剧照
而对于结伴而行的散步,最合适的同行对象自然是恋人了。
作家李维菁在《老派约会之必要》一书里写过一段很美的话:“我们要散步,我们要走很长很长的路。约莫半个台北那样长,约莫九十三个红绿灯那样久的手牵手。我们要不涉核心相亲相爱,走整个城市。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们真正地谈话,老派的谈话。”
《花束般的恋爱》剧照
我长久地为这一段文字着迷。因为我深知,在越来越急不可耐的当下,鲜少还有人有耐心一起走很长很长的路,聊很久很久的天。人们都算计成本,在意时间,追求效率,讲究实用,恨不得第一次约会就将一切条件列清楚,约最直接的局,说不含蓄的话,做有目的的事。对于一些直奔婚姻主题的人来说,散步实在是一项划不来的活动,简直如恋爱一样,不切实际又毫无效用,省略掉也无所谓。
然而我却觉得,一起散步是人类最高级也最浪漫的约会形式。就像**《爱在黎明破晓前》里,赛琳娜跟随杰西在维也纳下了火车后,两人漫步于陌生的城市,在公交车上玩问答游戏、到音像店里听同一张唱片、在教堂里聊神秘的宗教、在草坪上热烈拥吻。从白天到黑夜,再到新一天的黎明破晓,他们四处游荡,有着说不完的话。爱情就这样,跟随着他们的步伐,自然而然地发生着。
《爱在黎明破晓前》剧照
我坚持认为,再没有比这更浪漫的坠入爱河的方式了。
还记得念大学时,校园里的宿舍区有一块操场,那也是学生情侣们夜里谈恋爱时常去的地方。每年从入春开始,操场上成双成对的身影便多了起来,空气里都漫溢着属于年轻人的无处安放的荷尔蒙气息。一对对情侣手牵手、肩并肩,在朦胧的月色中、在昏黄的夜灯下、在彼此明亮的眼眸里,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地绕着操场散步。
我也曾是这些年轻情侣中的一员,也曾在这块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走,恣意挥霍短暂且易逝的青春,换取热烈却浅薄的快乐。如今的我早已忘了当初和男朋友散步时都聊了什么,想来也无非是上什么课、读什么书、去哪里玩这样稀松平常的话题。可事实上,我们都是这样稀松平常地生活,稀松平常地相爱,也是在这些稀松平常的陪伴中一点点了解最真实的彼此,学会怎样长久坚韧地爱一个人的核心。
我想起前几日,我去一个公园踏青碰到的一对年迈的老人。他们白发苍苍,牵着彼此的手,在我的前头不紧不慢地散着步。我一路跟在他们身后,心里在想:或许保持浪漫也不难,我要一直散步到80岁。
《摩登情爱》剧照
春天可惜在太美太短,也可贵在太美太短。
我有一些生活在不同城市的朋友,由于疫情的缘故,这阵子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居家隔离。其中一个好友,一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当天下午才欢欢喜喜地迎来了小区解封。在行动受限的日子里,连到附近散步这一微小的愿望也成了奢侈,她只能在朋友圈里欣赏美景,给每一条动态点赞,弥补错失春光的遗憾。
一位博主这样写道:“等熬过这一轮魔幻、绝望和忍受,在未来的日子,我一定会每天散步,珍惜自然与自由。”
《一天》剧照
疫情尚未好转,但如果说它还教会了我们什么的话,便是要抓紧每一次机会,去找想见的人,赴想约的会,不要将明天想得太近,也不要觉得“下一次”理所当然。在每一个觉得“太快乐了”的时刻,要全情投入地感受记录。要知道,生命中的很多人与事是可一不可再的,万万不要去怠慢。
旖旎的春光如此短暂,而我们所处的当下又如此动荡。如果现在聊诗与远方已经太奢侈,那就珍惜身边与附近吧,去踏青,去散步,去让浪漫成为一种终身的信仰,用它抵抗那些沉重与虚无。
花还开得正好,今天也要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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