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的美学特征是什么?其代表人物有哪些

浪漫主义的美学特征是什么?其代表人物有哪些,第1张

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最早见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作品中,这些作品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在音乐方面,浪漫主义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格格不入。古典主义音乐象线条一样鲜明;而浪漫主义音乐则偏重于色彩和感情,并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

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要想在不同的创作风格之间,譬如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按照那些讲究条理的音乐史家的愿望划一道泾渭分明的界线,从来不是那么容易的。简单地下定义行不通,这些定义总是因为忽视了很多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过于简单化。

例如,假使断言古典主义音乐是客观的,浪漫主义音乐是主观的,那么岂不是说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某种程度上像电脑一样,从不创作反映自己个人感情的作品了?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同样地,如果说浪漫主义作曲家“摆脱”了传统形式的原则,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他们在继续使用这些形式,甚至在未必可能的场合下使用古典形式。

例如威尔第就用赋格曲式结束他的喜歌剧《法尔斯塔夫》。另外还需明确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两种风格曾经共存了一段时期,重要的浪漫主义歌剧作曲家、德国理想主义者韦伯就先贝多芬一年逝世,舒伯特的死也仅比贝多芬晚一年。可是,在这两种乐派之间实际上又存在着我们很容易把握的区别,这些区别大多是源于非音乐的原因。到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已有根本的改变,他们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宫廷或教堂的雇员。

贝多芬也只是赢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真正独立,因为不管那些贵人们多么慷慨地让他自行其是,他的大部分生计仍维系于贵族的庇护。而现在,理论上说作曲家完全是他自己的主人,实际上也就是大众的仆人。

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各种各样的音乐会社团和音乐节网络迅速地发展起来。如果一个作曲家,比如门德尔松,能为这个众多的占统治地位的中等阶层提供他们所喜闻乐听的音乐,他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他忽视时代的审美观,只为自己或他理想中的后代创作,那么他在公众的心目中就必然是个“怪里怪气”的孤僻艺术家。这一类作曲家常以为他们是出类拔萃的杰出人物,是未来艺术的预言者。

“艺术家”一词的使用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整个十九世纪的作曲家都这样看待自己。他们这样称谓自己很有理由,因为一旦摆脱了私人的庇护,投身到社会中去,他们便开始和文学作家等富于创造精神的同行有了接触。

事实上,韦伯、舒曼、柏辽兹除了作曲还写过一些有关音乐的书,而瓦格纳不仅自己写剧本,还写出了许多关于音乐、戏剧和哲学的著作和论文,真难以想象他何以还有时间创作出那么多的乐曲来。这新的一代作曲家对弥漫在社会上的各种新思想有着浓厚的兴趣,不管是科学的、民族的、还是艺术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对文学的陶醉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他们的前辈仅满足于用器乐表达纯粹的音乐思想,浪漫主义音乐家则致力于让音乐在表达的广度上与语言并驾齐驱。

当然,给歌词谱曲一直是作曲家们的实践之一,可是当时流行的是用器乐表达或描绘一种特定的场面,甚至讲述一个故事。这起始于贝多芬的同代人韦伯,后来又被李斯特、理查德·施特劳斯发展为描述性的交响诗。

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的、乡村的浪漫主义文学转变为幻想的、比生活更加广阔的浪漫主义文学,分别以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1813年)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847年)为代表。这两部英国小说有天壤之别,这种区别在沃尔特·佩特(W·Pater)给浪漫主义下的定义中可以得到概括,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给美添上了怪诞的色彩”。

因此,毫不奇怪,浪漫主义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同样表现了一种奇异的超自然的东西,如柏辽兹在他1830年所作的《幻想交响曲》中所表现的那样。作曲家们很快就对周围的大自然发生了新的兴趣,这种自然已经不是贝多芬《田园》中的那种简单的自然,而是大写的“自然”,一种因为他们超脱于芸芸众生才与他们有着特殊联系的力量。不管是文学还是音乐,浪漫主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单个的人,而不是那种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被仔细地划入某个阶层而根本无法摆脱其束缚的人。

因此,对独立个性的重视使作曲家们有意识地追求个人的特点,有时成了自我主义。这样,他们离那些因为循规蹈矩而压抑了自己部分创造才能的古典主义作曲家就越来越远了。

想用寥寥数语概括浪漫主义音乐的特点,其结果非常容易使读者误以为浪漫主义作曲家都是放浪形骸之徒。虽然他们中间有人确有行为出轨的时候,但是总地来说,他们有足够的自控能力使自由不致逾越界限。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仍继续运用传统的交响曲、奏鸣曲、四重奏等形式,虽然在这些形式里出现了与莫扎特不同、会使他的审美观受到侵害的新东西需要记住的是,审美的好恶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这一代认为“过分”的行为在下一代眼里却是规范,昨天的“顽皮的孩子”,逐渐长成为今日受尊重的“老伯伯”。[注:法国诗人戈蒂耶早年参加浪漫主义运动时被称为“顽皮的孩子”、“老伯伯”则是英国人对曾经担任首相的政治家格莱斯的尊称]。浪漫主义运动内部也一直存在两个不同的流派,一个是以柏辽兹、李斯特、瓦格纳为代表的激进派,另一个是以门德尔松、勃拉姆斯、布鲁克纳为代表的保守派。研究早期浪漫主义可以说明分裂是怎样产生的,也可以把那些重要性在管弦乐曲的作曲家(门德尔松、柏辽兹)和那些重要性在其他方面的作曲家(如歌曲方面的舒伯特、歌曲与钢琴曲方面的舒曼、歌剧方面的韦伯)区别开来。

:“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 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文学论文:浅谈《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

  “假若对他们更多的内心描写,读者对他们十分了解,那就会失去很多悬念,使情节显得平淡乏味。”③也有人(如E·M·哈里)从观察角度转换出发,曾对此进行过某种类似的分析,但又都仅止于此,未能指出这种叙事角度的设置之于作品主题意旨、思想蕴含的表达究竟意味着什么。自然,如果将伊丽莎白叙事学上的意义仅仅理解为由叙述边缘走向了叙述中心,未免失之肤浅。众所周知,叙事学研究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越了审美和艺术的范畴,“像里柯、怀特、詹姆森这些批评家关心的是探讨叙述对于人的社会心理意识,尤其是对人的价值观念和认识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在他们那里,叙述不再是单纯的审美概念而是一个认识的概念”④。

 不同的叙述行为可以使同样的叙述内容产生并不一样的叙述话语和精神指向,关于谁的故事和从谁的角度讲述故事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富有深蕴的潜台词。《傲慢与偏见》的叙述视角的转移使集中笔墨展现伊丽莎白的全部外在活动变得自然而然,也为读者打探她精微隐曲的情感世界提供了契机。苏珊·朗格认为:“一个符号总是以简括的形式来表现它的意义,这正是我们可以把握它的原因。”⑤从符号转化的内在机制看,艺术创造的过程,是一个抽象的形式化过程,艺术抽象不是对生活镜子式的表现和反映,而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是企图用具体感性的符号形式将有意味的东西从事物与现象的一片混沌中揭示出来,从而来抵达事物与现象的本质。当读者掩卷沉思,并不难得出小说《傲慢与偏见》是一个关于伊丽莎白的故事的结论,由于作家给予了她极大的叙述热情和兴趣,整个叙述在她的视界里逐步展开,使之不仅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故事主人公的形象和叙述中心,而且由于作家将自身的价值判断、理想追求寄予在她的身上,她甚至 嬗 变为了小说艺术世界的一个尺度。诚然,伊丽莎白论长相漂亮与性情温柔不及姐姐吉英,在才艺与举止优雅方面比不上彬格莱**,但她却是父亲眼中最引以为豪的女儿,对傲慢的达西有着挡不住的魅惑。这其中固然有她天性活泼、聪慧大方等诸种原因,但更在于她那种建立在真才实学基础上的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强烈的自信心和精神上的优越意识, 乃至于还包括某种迷人的反抗性格。她不再是男性世界的陪衬和附庸,更不是作为男性欲望的客体对象而存在,相反在智性和精神上表现出了高度的自信和独立不倚,折射出了作家自身的女性人格理想和崭新的妇女观。质言之,伊丽莎白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暗含作者的代言人。无怪乎奥斯丁说伊丽莎白是一切印刷物中最可爱的创造物,而且不能忍受那些连她也不喜欢的人。海德格尔强调语言的本体论,在他看来,人生存于语言中,由于语言的存在才使人的历史性存在成为可能,所以语言是人生存的家园。语言不惟是人与世界的联结的通道,语言能力其实隐含着话语权力,失落了对话语的控制就几乎失去了对世界的控制,一个不可言说的世界就是不可控制的世界。法国学者罗兰·巴尔特致力于语言符号的意识形态研究,写作在他的语言符号理论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他认为写作应该被视为渗透在各种符号活动中的一种颠覆行为,是语言城市中的“特洛伊木马",因为它可以从内部来攻击现存的语言体制。在语言被总体化、中心化的情况下,意义已经被垄断,写作却可以在消除意义的同时又生产意义,滋生出意义的多元化和多义性。因此,巴尔特进一步指出,写作的过程就是粉碎了意义垄断和人为限制的过程,写作的本质在于它是建构意义多元化的途径。

 写作本身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一种话语特权。自古希腊始,男人在形而上学中即被界定为创造一切的本质,甚至形成了女性是男人“孕育”出来的思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西方文化男权制的实质:男人是完全的,女人只是一种残缺不全的版本,不仅而且也应该比男性智力低劣。男权文化以生物学上的某种先天差异将性别歧视合理化,通过性别之间的主次划分和优劣从属的区别,将社会压迫合法化。因此,是社会性别而非生物性别决定了男女有别。传统以来对女性职能的家庭定位,对女性智力的恶意嘲讽,以及将女性视为欲望化的对象,使女性失落了主体性而一直被湮没于历史的深处。文字发明后文学的书面样式便取代了口头文学为主导的样式,在传统时代识文断字和受教育是一种社会特权,因此只有特权阶层才有可能从事文学活动,并通过文字而垄断运用文字所进行的文学创造,从而控制着人类的精神活动的形式,主宰着意义和价值的阐释权。女性作为一个漫长历史长河里的“失声集团”几乎是沉默无语的,以 “第二性”的身份被排斥在包括文学世界在内的社会的经济、政治和公共生活之外。弗吉尼亚·伍尔夫曾悲愤地指出,女人智力上的自由比希腊奴隶的子孙还要少, 所以女人就绝对没有机会写诗。由于女性语言与表述能力在历史上的缺席,未能建立起自己的可以任人评说的价值体系,才使得女性世界进一步被边缘化。在这个意义上看,女性作家走入文学创作的符号系统,其本身不失为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然而,即便是到了女性可以写作的时代,女性的文学之路也是举步维艰,写作的天空依然是低矮的。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一个女人所有的文学上的训练至多是观察性格、分析情感和属意于私人化的自我表现。古希腊抒情女诗人萨福的浪漫叙事和其在作品中彰显出的温柔、甜蜜和纯洁的写作特征,被后来的男性批评家指认为女性创作的圭臬。单纯而优雅的文体,含蓄而谦逊的文风,道德化的主题追求,逐步内化为女性作家们一种自觉的追求,叙述话语和语言能力被拘囿于书写爱情与家长里短,把闲适、消遣和释放心灵的郁结当作了天经地义的写作目的。女性的话语形态和思维方式,长期被固定在男性话语规范之下而被迫迷失了自我,为了得到男性话语的首肯与认可,更多的时候是隐匿女性特征,遵从男性作家的写作范式来进行仿男性写作或者超性别写作。而文体意识的自觉似乎是不可能的,女性意识的关注与生动表达则更是不合时宜。要改变这一无我状态,女性就得拥有一套自己的语言和表述方式,并在这种语言中将自己清晰地呈现出来。如此以来,才可能迈出女性在历史叙述中“失声”的尴尬境遇,改写女性被对象化、客体化的存在状况,甚至传达出向来被遮蔽的女性主体意识。

 在十八世纪末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海外殖民地的开拓,社会财富不断增加,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作为一个显赫的社会阶层凸现出来,对阅读和写作的诉求,使女性作家浮出了历史的地表,悄然出现在由男性写作构筑的文化场域的边缘。到了十八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 英国小说甚至几乎为女性所垄断。但客观地说,这些小说仍然是在男性写作的樊篱中亦步亦趋,与真正意义上的女性写作和女性意识的表达尚有相当的距离。阿芙拉·班恩、德拉里维尔·曼丽和伊里扎·海伍德是稍早于奥斯丁的三位英国女作家,当她们的小说对父权制写作传统有所忤逆,不免有“出格”与“离经叛道”之嫌,在当时都遭遇到了激烈的批评乃至是人身攻击,被定格为堕落无耻的色情作家而几近逐出文坛,直到她们“改邪归正”才重新被文坛所接纳。然而这个时期的奥斯丁却独树一帜,一反当时普遍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感伤小说”的创作方式,以其独特和巧妙的文本策略,与后来的勃朗特、乔治·艾略特以及乔治·桑等作家一道,对既定的写作范式、文学秩序构成了一种冲击,使英国文学走向了一个文化上的“弑父”时代。弗吉尼亚·伍尔夫对此感慨不已:“假使我能重写历史,我一定要把这个变化描写得更仔细,认为比十字军、蔷薇战争都要重要,这就是中流社会的妇女开始写作了。”⑥法国女权主义批评家克莉斯蒂娃指出,女性要进入为男性所把握的话语体系,要么借用他的口吻、概念、立场,用他规定的符号系统所认可的方式发言,要么用异常语言来言说,用话语体系中的空白、缝隙及异常的排列方式来言说。如果说阿芙拉·班恩等作家的写作属于前者,奥斯丁的创作则无疑表征着后者。《傲慢与偏见》中女性意识的彰显,对文学话语霸权的抗争,正是源于特殊叙述视角的设置、自身话语方式的建构和因此所可能具有的生产性意义,亦即使女性开始有意识地由被描绘、被书写的客体转换为自我书写的主体。这一转变有着特殊的意义,通过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改写了文学传统中女性被动的叙述格局,消解了“男/女”、“主体/客体”、“中心/边缘”的写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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