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者困境:法学的政治学
从某种意义上,哈特与富勒的论战之所以引起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讨论,就在于在“告密者案件”中,法律实证主义所主张的法律与道德分离在现实中陷入了一个困境之中,即“道德上恶的法律所导致的一系列困境”。[77]1944 年,一个德国士兵在奉命出差执行任务期间,回家短暂探亲。有一天,他私下里向他妻子说了一些他对希特勒及纳粹党其他***物的不满。他刚刚离开,他的妻子因为在他长期离家服兵役期间“已投向另一个男子的怀抱”,并想除掉她的丈夫,就把他的言论报告给了当地的纳粹党头目。结果,他丈夫遭到了军事特别法庭的审讯,被判处死刑。经过短时期的囚禁后,未被处死,又被送到了前线。纳粹政权倒台后,那个妻子因设法使其丈夫遭到囚禁而被送上法庭。她的抗辩理由是:据当时有效的法律,她丈夫对她所说的关于希特勒及纳粹党的言语已构成犯罪。因此,当她告发她丈夫时,她仅仅是使一个罪犯归案受审。这个案件以及类似的一系列案件,使得二战后针对战争问题的审判在法律与道德问题上陷入了一个困境,如果严格坚持实证主义的“法律就是法律”的观点的话,那么,类似像告密者这样的人就不能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如果要惩罚这些人的,我们依据的似乎不是法律,因为他们并没有违背当时的法律,而是依据法律之外的道德原则。事实上,德国的法院正是这么做的,对这个案件,德国的法院援引了“良知”和“正义”之类的观念,认为“妻子向德国法院告发丈夫导致丈夫的自由被剥夺,虽然丈夫是被法院以违法的理由被宣判的,但是,这种法律‘违背所有正常人的健全良知和正义观念’。”[78]后来的许多案件都采用了这种推理方式,在有些案件中,法院明确宣布,“完全否认人格价值和尊严的法律被能够被看作是法。”[79]
面对这些判决,人们欢呼雀跃,赞颂这是自然法学说的胜利,标志着实证主义被彻底打翻在地。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观点从相对主义转向自然法的观点实际上迎合了德国法院在解决这些道德困境中的司法理念。但是,在哈特看来,这种以绝对的正义之类的价值的宣布法律的无效,仅仅实现了使做出极不道德行为的妇女受到惩罚的目的,而且是依赖宣布1934年制定的法律无效而实现的。至于这种做法是否明智,哈特明确表示了疑问。在哈特看来,面对这种困境,除了诉诸自然法之外,我们必须面对两个选择:“其一是免除对该女子的惩罚,人们可能认为这样做是件坏事。其二是惩罚该女子,这时,人们必须面对适用溯及既往的法律的事实。”如果我们要采取后一种方式的话,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在以这种方式实现惩罚的过程中,我们所付出的代价。尽管溯及既往的刑事立法或惩罚是邪恶的,但将其公开适用于案件中,至少体现了坦率的美德。我们必须明白,当惩罚该女子时,我们只是在两个邪恶中选择其一:要么使该女子免受惩罚,要么放弃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大多法律体系都接受的珍贵道德原则。我们从伦理史上学到的唯一的知识是:解决道德难题的办法便是不要隐藏它。当生活迫使我们在两害之中取其轻者时,我们必须明确:难题究竟是什么?不道德的东西在某有限程度上不可能是法律或不可能合法,运用这一原则之弊害在于:它将会掩盖我们所面对的问题的真正本质,从而鼓励浪漫的乐观主义,认为所有为我们所珍视的价值最终将在单一的体系中融洽相处,而另外的价值不会因一种价值考虑被而牺牲或损伤。
对于惩罚那个妇女为例的恶法的法律效力问题,德国法院和哈特采取了不同的手段实现了同样的目的。那么哈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呢?在哈特看来这不仅仅坚持了法律实证主义理论的立场,具有知识上的价值,而且涉及到了一个道德问题,具有道德上的价值。一方面这种方式体现了坦率的美德,这不仅是管理法律中的美德之一,而且是道德中的某种美德。另一方面,是由于采取这种方式展示了一种强有力的“道德批判”,而这种东西在拉德布鲁赫那里被混淆掉了。
由此,我们看到哈特与拉德布鲁赫之间的差异,在拉德布鲁赫看来,纳粹的法律由于在其实质内容是违背最基本的人道的法律的,这样的法律本来就应该是无效的法律,法院不应该适用这样的法律,因此,战后法院依据自然法原则来处理告密者问题意味着正义的伸张,因为在他看来,有一个超越于法律的永恒的道德原则存在。但是,在哈特看来,这种诉诸自然法的主张来处理告密者问题,实际上掩盖了告密者问题中所隐含的伦理困境:我们必须在两种恶或者两种善之间进行选择,要么纵容告密者这种不人道的行为,要么采取违背法律常规原则的溯及继往的法律(某种“恶法”)来惩罚这种行为。在哈特看来,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永恒的道德原则,只有各种道德之间的冲突,而拉氏的主张实际上以一种“鼓励浪漫的乐观主义”掩盖了告密者问题中隐含的这种道德困境,从而“混淆了一个最简单因而也最有力的道德批评形式”:
我们可以说,这些法律是法律,但是它太邪恶了以致于不能被遵守。这是一个人人都能理解的道德谴责,它直接而明显地唤起了人们道德关注。相反,如果我们将反对的理由表述为,这些邪恶的东西不是法律。这种主张是许多人无法相信的;如果他们迫不得已而对此事作认真的思考,那么,在接受这一观点之前,便会为一大堆的抽象哲学问题所困扰。
换句话说,法律实证主义不是诉诸深奥哲学问题来解决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问题,而是以可操作的方式教导人们如何不服从在道德上恶的法律。
如果我们从富勒所提出的法理学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怎样的一种努力方向来考量的话,我们就要追问法律实证主义在政治实践中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真的仅仅分析规则、清晰的表述规则,而不关系法律的目的或者价值问题?如果说法律实证主义这种解决法律与道德问题的法律方案要取代古典的哲学方案而获得正当性的,它必须要解决哲学方案中留下来的问题:法律的目的或者价值是什么?这意味着哈特不仅要在理论上来捍卫法律实证主义坚持的法律与道德分析,而为要在实践的政治或者伦理意义上来捍卫这种理论的正当性,而不仅仅是采取鸵鸟政策将这种理论归之于一个单纯的认识而回避掉这个问题,这可能是作为技术操作的概念法学的态度,而不是作为法哲学的法律实证主义的态度。
因为,尽管法律实证主义自诩为法律的科学,但是,这种“科学”并不象物理学或者数学那样在书斋里认识真理,成为一种单纯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技术,而且是要成为哲学,尽管这种哲学要建立在技术的基础上,而不想古典哲学那样建立在沉思的基础上。因此,实证主义的法哲学必然将自己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要阐述它在理论上的正确性,而且要阐述它在实践中的正当性,即不仅要阐述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立场,而且要阐述法律实证主义的政治立场,也就是哲学立场。
在哈特看来,法律实证主义建立在功利主义的政治立场上,“功利主义者坚定地但是站在其功利主义的立场上,代表了在法律和政制方面所有自由主义的原则。从来没有人像功利主义者那样以平静而又健全心智将改革的激情与对法律的尊重结合在一起,而同时又对控制权力的滥用给予了应有的重视,即使权力掌握在改革者的手中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在边沁的著作中发现上述对法律实证主义进行道德或政治批评家们所主张的政治或者道德观点,比如法治、自然法、政治自由权、法制原则等等。在这个意义上讲,攻击法律实证主义者的政治或者道德主张是站不住脚的。“边沁和奥斯丁并不是枯燥无味的分析家,当城市被大火焚烧的关键时候依然沉溺于语词的区分之中;相反,他们是改革应当的急先锋,这场运动充满了激情而又取得巨大的成功,它艰苦努力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和更美好的法律。”[83]
如果说法律实证主义者和它的批评者自然法学在政治立场上是一致的,那么为什么他们要区分法律与道德呢?这种区分的意义是什么呢?哈特看来“边沁和奥斯丁这两位思想家坚持这种区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让人们随时看到道德上恶法的存在所引出的明确的问题,让人们明白法律命令的权威所具有的独特特征。”边沁将法律治理下的生活诀窍概括为“不折不扣地遵守法律,随心所欲地审查法律”。但是,边沁作为法国大革命的观察者,他意识到仅仅诉诸对恶法的抵抗是不够的。他认为这正是混淆法律与道德的结果,一方面无政府主义者主张,这不应当是法律,因此我可以不理他;另一方面是无政府主义的反对者,主张这是法律,因此这就是应当做的。这两种观点在边沁看来都来自布莱克斯通的主张:与神法矛盾的法律是无效的。“因此,有两种只有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区分才可以帮助我们安稳渡过的危险:一种危险是在人类的法律应当是什么的概念中,现存的法律和及其权威被销解了,另一种危险是现存的法律可以取代道德作为行为的最后标准而逃避了批判。”[85]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实证主义之所以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就是为了反对道德或者以道德面目出现的政治意识形态对法律的干扰或者侵蚀。所以,法律实证主义种的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主题与其说产生于证实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不如说产生于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哈特和凯尔森的理论之中。尽管二者在方法论上有所不同,但是,他们二人都建构了一个无需政治权力推动的、自足的规则或者规范体系,一个独立的法律科学知识和法律职业实践的场域,一个“前政治的法律图景”。用斯密特的话来说,“主权,……这个庞大的法律机器的工程师已经被急剧地推到了一边,现在,法律机器是自行运作的。”如果是凯尔森的理论是对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的担忧,哈特的理论是对福利主义国家干预的担忧,这种担忧和边沁对法国大革命的担忧是一致的,国家的权力往往是通过自然法、道德这样的东西来破坏法律的。由此可见,法律实证主义者并不象批评者所想象的那样与集权主义制度具有内在的联系,相反,他们具有巨大的道德和政治热情,来改革法律,创造美好的世界。如果说这种政治热情在边沁那里直接体现出来的话,那么在凯尔森那里是间接地体现出来,而在哈特这里简直是以隐含的方式流露出来的。
尽管法律实证主义将法律想象为一个没有工程师的自动运行的机器,多少暗示了现代法律没有灵魂的技术特征。这个机器可能没有灵魂,但是这个机器真的能摆脱主权着这个工程师的幽灵吗?法律实证主义无法解答这个问题,但是,它至少揭示了这个问题,而不出象拉德布鲁赫的自然法的乐观主义那样遮盖了这个问题。因此,法律与道德的区分主题不仅具有知识上逻辑清晰的“美”,而且有政治上诚实的“善”:当我们面对道德上认为属于“恶”的而在实践中依然有效的法律的时候,我们必须坦率地承认我们在信守法律与捍卫道德之间面临的道德困境。
面对这种困境,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至少为人们提供了这样的努力方向:当法律实证主义主张“法律就是法律”的时候,它所指的法律仅仅在是作为社会现象有待认识的法律,它并没有说我们只能严格遵守法律而没有别的出路,相反,它坚信对法律进行自由批评这种行动可能。当我们认为一种法律太险恶了以至于不能被遵守的时候,我们具有一种道德义务来捍卫我们的道德并不惜以受到法律惩罚的风险为代价。这种立场并不是象拉氏那样通过乐观的浪漫主义掩盖了这一问题或者说回避了这一个现代社会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当我们依据道德义务或者我们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进行批评、更正的时候,我们关注的视角就从法律现象转移到了道德领域,从一个我们有待认识的现象,转移到一个我们有待决定的行动。这样的一种立场意味着我们从法律的认识问题转移到了公民的行动问题。正如德沃金在讨论公民不服从的时候,所指出的“当一个人决定按照指自己的判断行事是否足够审慎的时候,他必须考虑法院将会怎么反应。如果他这样的行事,他可能不得不面临着坐牢、破产或恶名。但是,最根本是我们将审慎的计算与作为一个好公民他应当如何恰当行事的问题区别开来。”因此,自由主义尽管可能堕入虚无主义,但是,这种自由主义态度恰恰解释一个人所必须具有的道德担当,一个现代道德多元困境中人们必须在行动中加以选择的担当。当然,在这种选择中,究竟什么样的选择是正当的,什么样的选择是不正当的,这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范围和能力,而进入到伦理、政治和哲学的领域。这意味着哲学或者伦理不再是一个自然法这样的简单安排,而必须是每个人面对的困境的选择,一项必须承担的伦理实践。
在多元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法律必须满足不同信仰的、不同群体、不同利益的共同需求,它必然会压制某些有价值的道德追求,尤其是这种法律以主权者的面目出现的时候。因此,在法律与道德现代解决方案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如何面对恶法?我们是象拉氏那样通过主张恶法非法而回避掉这个问题,还是正视面对恶法所面临的困难和抉择所需要的勇气和智慧?因此,“恶”法是不是法,这仅仅是一个认识问题,一个知识问题,而如何面对恶法则是一个行动问题,一个伦理实践的问题。当我们说“恶法非法”的时候,这种法律仅仅在理论上或者说仅仅在主张这种理论的人们的内心中不是法律,而不是说它们在实践中不是法律。难道我们说恶法不是法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免除法律在实践中的效力?当拉氏主张的法官不应当执行这样的法律,这不过是一相情愿的“天真”,一个多么天真幼稚的幻想,一个掩耳盗铃的幻想,以为我们认为不存在的东西就真的不存在了。
拉氏将恶法看作非法而自认为将问题解决的时候,无疑于一种鸵鸟政策,而事实上人们在实践依然要面对恶法所带了的痛苦和不幸。法律并不是一个主观的认识,而是一种物质性的力量,是一个客观的力量,尽管我们认为它是恶法,尽管我们认为这种法律不具有正当性,不具有效力,但是,这种不仅有效力仅仅是一个应当,一个美妙的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幻想。在这个意义上,“恶法非法论”仅仅弱者具有的甚至需要的一种心理上的安慰效果。如果说“恶法非法论”不是一个简单的认识或理论问题,而是一个行动或者实践问题,那么,这种行动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诉诸我们的道德信念来反对法律的时候,我们如何使自己的反对法律的努力区别与一个罪犯或者暴徒,他们不也正在以道德的名义反对法律吗?我们如何在革命和暴乱之间区分?我们如何将法国大革命和德国法西斯主义区分开来?一个以人权的名义,一个以作为历史终结的国家伦理的名义?这正是自然法理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事实上,德国的纳粹法律与其说与法律实证主义结盟,不如说与自然法结盟,纳粹的法律无论在立法中还是在司法中无时不以道德名义获得正当性。
相比之下,哈特的态度无疑是一种更为真实或者说现实的态度,如何现实生活中反对恶法,而不是仅仅在思想的境界中反对恶;如何把恶法作为法律而加以认真地对待,把它看作是由待于改进的法律,而不是认为恶法不是法律而公然地践踏法律。正因为如此,法律实证主义号召的是一种诚实的公民的态度来认真对待法律,而不出一种机会主义的游戏态度来破坏法律。正是这种不同的立场,使得我们将对公民对法律的合法抵抗与罪犯对法律的公开破坏区分开来。不是以恶的德性来对抗恶的法律,而是以一个好公民的美德支撑着我们如何面对一个不义的法律,甚至如何面对一个腐败的城邦。这也正是哲学家苏格拉底尊重城邦的法律而自愿被处死的伦理意涵,也正是耶稣基督成全律法而不是破坏律法的伦理意涵。
18世纪前期,文学崇尚古典主义,代表人物是诗人蒲柏。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斯威夫特的故事《格列佛游记》、理查逊的书信体小说《克拉丽莎》、菲尔丁的小说《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都是这时的杰作。
18世纪后期,感伤主义文学产生,杨格、格雷是感伤主义代表诗人。农民诗人彭斯则吟唱着爱情,吟唱着自由、平等、博爱。18世纪末,还出了渲染神秘恐怖的“哥特小说”。
19世纪首先是浪漫主义文学的繁荣。在19世纪头30年里,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是欧洲成就最高的文学,对欧洲其他国家的文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早的浪漫主义文学家是“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1770~1850)、柯勒律治(1772~1834)和骚塞(1774~1843)。他们的诗歌厌恶资本主义文明,否定技术进步,主张倒退,妄图用中世纪宗法制生活方式抵制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但是他们不像感伤主义者那样用空洞的情感去替代现实,他们的全部诗作的基本主题是在个人的感受中,厌恶工业革命以来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种种社会丑恶,向往大自然的山川秀色,试图在大自然中寻找理想和人生的最后归宿。
华兹华斯在1800年出版的《抒情歌谣集·序言》中断然主张,文学家的使命是要在对日常生活和平常事件的真实反映中寻觅人类的天性,因为只有在“微贱的田园生活里”,“我们的各种基本情感才共同处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之美的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他的小诗《咏水仙》展现了一幅与资本主义城市文明截然不同的恬静快乐的画面,表现出的是人要在大自然中寻找理想,寻找人性最后归宿的情怀。他的《丁登寺》、《致布谷鸟》、《致蝴蝶》、《麻雀窝》等名篇歌颂了儿童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没有受过工业文明污染的完美人性,显现了他创作主题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对大自然的肯定中来探讨人的本质复归问题。尽管华兹华斯及柯勒律治、骚塞等作家消极避世,逃避现实,但他们毕竟给处在初期物化现象中的人的自由的复归开出了一剂药方。这也是19世纪初期英国许多作家的创作主题和艺术表达的基本倾向。
第二代诗人拜伦和雪莱则把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推向了高峰。雪莱(1792~1822)与湖畔派诗人的风格截然不同,他的创作朝气蓬勃,就连马克思、恩格斯都对他作过极高的评价,一直是文学史家们公认的“积极的”浪漫主义诗人。但是在他的思想深处及作品的主题中,依然有很多与华兹华斯等人的创作相似的东西。如对丑恶现实的不满与反叛,就始终是激励他创作的主要动力。不过他不像华兹华斯那样,一味歌颂大自然,认为只有大自然才是人的自由本质得以回归或实现的净土。作为一个战斗的诗人,他认为理想的实现更依赖于这个社会本身的解放。
在《麦布女王》、《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等作品中,雪莱描写了在暴君统治下,人成为“非人”的悲惨情景后,热情洋溢地展示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美好图画。雪莱与华兹华斯等人的创作,表现出了工业革命以来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作家们用美化了的大自然或幻想出来的理想世界同现实的丑恶相对比,在对现存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批判中体现着人类复归自由本质的努力。但是,因当时物质生产水平相对较低,人被物化的程度还远未达到像19世纪末那样严重的程度,所以,华兹华斯、雪莱等人只是感到了社会的不合理以及由此造成的人的自由的丧失,并不知道人究竟被异化成了什么,现实还没有给他们提供具体的答案。他们的对策也只能是用一个理想社会的幻影来为人的自由的复归提供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方案。
抒情诗人济慈和历史小说家司各特也是英国浪漫主义运动中的风云人物。约翰·济慈(1795~1821)在长诗《伊莎贝拉》里,借助于中世纪的题材批判资本主义的罪恶;在《夜莺颂》、《秋颂》等著名诗篇中描写大自然美景,抒发着自己追求人生真理的激情。他对大自然的感受极为敏锐细致,加之信念真诚,所以他的诗歌感染力极大。瓦尔特·司各特(1771~1832)在代表作《艾凡赫》以及《肯尼沃尔思》、《昆丁·达沃德》中反映了重大的历史事件,揭露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并使农民和其他被压迫者成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他开创了欧洲历史小说创作的先河。
19世纪30~70年代,英国工业资本主义通过一系列社会改革法案,取代了商业金融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的地位,在经济上、政治上取得绝对优势。30年代初,资本主义剥削更为残酷,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劳资矛盾已逐渐成为社会主要矛盾。30年代末到40年代末,工人运动发展为全国性的宪章运动。50、6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在国外殖民地进行大规模的血腥掠夺,国内经济呈现表面繁荣,统治阶级实施改良以缓和阶级矛盾;英国工人运动受到工联主义的严重影响,处于低潮。
这一时期,各种为资本主义剥削辩护的反动思潮十分猖獗。马尔萨斯(1766~1834)的《人口论》形成于工业革命初期,它把社会贫困的原因归于人口的增长,以掩盖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
19世纪中叶代表工业资本家利益的曼彻斯特政治经济学派就曾利用过它。他们自己又建立了一套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学说,旨在追求无限制的利润。在哲学领域中盛行的是以边沁(1748~1832)和穆勒(1806~1873)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他们虽然宣称社会道德的依据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他们所谓的大多数人是指剥削阶级而言,他们断定人类行为的根本动力是利己主义,并且认为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道德是合理的。
卡莱尔(1795~1881)批评了马尔萨斯和曼彻斯特政治经济学派,揭发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崇拜”和伪善,但他要求像中古那样建立宗教信仰,由工业资产阶级那类“卓越的人物”来组织劳动,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混乱。改良主义从19世纪30、40年代以来一直在英国流行,严重地影响了英国工人运动的开展。
在宪章运动中产生了宪章运动文学,这是无产阶级文学在英国文学史以至世界文学史上第1次出现。
这一时期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产生了狄更斯、萨克雷、夏洛蒂·勃朗台和盖斯凯尔夫人等作家,马克思称他们为“出色的一派小说家”,并说他们揭示了许多“政治的和社会的真理”。
他们的作品反映了工业资本主义发展后的英国社会生活。他们大都经历过宪章运动或受到这一运动的影响。个别作家触及当时社会中的劳资矛盾,以同情的态度描写了劳动群众的贫困生活,但他们的作品带有浓厚的感伤色彩,从人道主义思想出发,提出改良的措施,来缓和阶级矛盾。他们对社会的批判主要反映了小资产阶级的要求,主要题材是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历史,正面人物几乎都是“小人物”,如小市民、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破落贵族的子弟、贫苦的家庭教师等。
在艺术手法上,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继承了18世纪现实主义和感伤主义小说的传统,特别表现在情节结构和人物描写方面,但也有很大的革新。在50、60年代,英国多数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后期作品表现了和资产阶级统治妥协的倾向,改良主义和悲观绝望的情绪都有所增强。
宪章运动文学是在30、40年代工人运动高涨的条件下产生的。英国工人阶级为了争取政治权利,于1838年以“人民宪章”的形式向议会提出有关普选的要求,遭到议会拒绝,于是在全国各地发起广泛的群众运动。宪章运动经历了两个阶段。
40年代以前,工人运动和资产阶级激进派联合行动,宪章是他们的共同要求。从40年代起,工人阶级除了坚持宪章的内容外,并独立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和政治要求,和资产阶级激进派分手。1847和1848年,宪章运动达到新的高潮。但由于运动内部分裂、资产阶级的收买和镇压、改良主义思想的滋长,宪章运动走向衰落。列宁认为宪章运动是“世界上第一次广泛的、真正群众性的、政治性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宪章运动文学的形成也有着它的文化基础。40年代中叶,英国工人阶级开始举办自己的文化教育事业。
早在1837年,宪章派就创办了通俗报刊《极星》,经常刊载工人诗歌。诗人大都是来自各工业区的工人和活动家,出现了一批有名的作家如琼斯、林顿(1812~1897)、惠勒(1811~1867)和麦西(1828~1907)等。宪章运动诗歌一般都写得短小精悍,有鼓动力,适合于集体歌唱。从这些短歌的形式上可以看出工人阶级的歌手很熟悉拜伦和雪莱的政治诗,但它们和积极浪漫主义诗歌不同,是从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出发,号召工人兄弟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起来斗争,具有明确具体的政治目标。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曾引用宪章运动诗人爱德华·米德写的《蒸汽工》(1843年)一诗,并说“它正确地表达了工人中的普遍的情绪”,揭露了“比旧的农奴制更坏的”、“伪善的、隐蔽的奴隶制”,批判这种奴隶制口头上承认自由权,而实际上把工人当作“白奴”。恩格斯亲自把这首诗译成了德文。又如在《绘歇劳浦郡的宪章派》(1843年)一诗中,宪章运动诗人明确指出了斗争的目标,是推翻掠夺工人的专制暴君和为大资产阶级服务的政党。这首诗气势雄壮,一开始这样写道:
举起宪章的旗帜登上高岗,
把它插上星金山的峰顶,
让它的口号骄傲地飘荡,
和专制暴君说一个分明。
也有一些诗歌是欢呼人民宪章、欢呼人民政治运动的光明前途的,如《向人民宪章九呼万岁》(1842年)、《一首颂歌》(1843年)、《自由的呼声》(1842年)等。
宪章运动诗歌是为教育和组织群众而写的,往往表现炽热的群众场面,如描写去伦敦请愿的歌曲。有的诗歌向群众揭露阶级敌人,如指责辉格党虚伪的改革措施的《一首新的宪章派之歌》(1841年);有的揭发“反谷物法联盟”妄图用自己的口号来偷换“人民宪章”的阴谋,如《联盟》(1841年)、《即兴》(1843年);有的则是揭发异己分子,警告同志们谨防资产阶级奸细的破坏活动,如《百万人之歌》(1842年)。有些诗歌还表现了群众对领袖和同志的爱戴和关怀,支援被囚禁的同志或纪念被害者,激励士气,号召再接再厉的斗争,如《福洛斯特》(1840年)、《献给宪章主义的十四行诗》(1840年)、《献给死难的谢尔》(1840年)等。
宪章运动诗歌对统治阶级剥削的揭发比之资产阶级民主派诗歌更接近于本质,更深刻有力,表现了对剥削者的轻蔑和仇恨,如《怎样作一个大老爷》(1840年)、《贵族是什么东西》(1842年)、《托利老爷》(1842年)等。
《贵族是什么东西》一诗用一连串生动、朴素的比喻,揭露了剥削者不劳而获的寄生性和他们对人民的祸害。诗中把贵族称为“一件在宝座旁陈列的古董,一块有生命的污泥”,“一只雄蜂”,“民族的灾害,靠公款吃饭的乞丐”,表面上像“一只华丽的蝴蝶”,其实是“国家的毛虫”。
宪章运动诗歌表现了工人阶级的国际主义精神,如歌颂爱尔兰革命英雄的《爱国者之墓》(1843年)、鼓励美国民主派反奴隶制斗争的《给美国诗人》(1844年)、号召全世界工人阶级团结斗争的《给各国工人阶级》(1840年)等。
宪章运动作家也写文学评论。40年代初,苏格兰宪章派主办的《宪章通报》和其他刊物已经评论过弥尔顿、彭斯、拜伦、雪莱、狄更斯等人作品的进步思想和社会意义。这些论文首先鉴别作品的思想性,但也不忽视艺术性。英国消极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逝世时,宪章派评论家写了短文称他为“贵族统治下领薪俸的奴隶,君主政体供养下的寄生物,”并说绝大多数同胞不曾为他的死洒下眼泪。在题名《诗人的政治观点》(1840年)的一系列文章中,评论者认为“最真诚的诗人都是最热烈的政治家”,驳斥了政治对艺术有害的论点。
一,单选题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B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C社会存在的性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性质D社会意识不具有相对独立性正确答案:D2古希腊哲学家中为了探究真理刺瞎自己双眼的是?A赫拉克利特B苏格拉底C伊壁鸠鲁D德谟克利特正确答案:D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柏拉图式的爱情一种完美的爱情观B婚姻承载着的责任、道德和义务C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说法是由柏拉图提出的D柏拉图式的爱情极为浪漫正确答案:C4奥古斯丁认为幸福在哪里达到最高点?A智慧B道德C宗教D科学正确答案:B5《资本论》的作者是?A恩格斯B马克思·韦伯C维特根斯坦D马克思正确答案:D6下列关于边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他坚持功利主义原则B他肯定了自然欲望的合理性C他认为快乐都是平行的D他提倡追求社会群体的人的幸福的最大化正确答案:D7以下哪部不属于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的著作?A《经济学哲学手稿》B《神圣家族》C《德意志意识形态》D《***宣言》正确答案:A8需求层次理论是由哪位心理学家提出?A荣格B斯金纳C马斯洛D华生正确答案:C9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心中有天下有民族有国家的人往往很大气B自己的快乐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C能够得到推广的事情一般属于好的事情D在公共场所应该以个人利益为重正确答案:D10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之作是?A《德意志意识形态》B《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C《经济学哲学手稿》D《***宣言》正确答案:A11什么是广义的幸福?A感性幸福与理性幸福之和B感性幸福C理性幸福D所有欲望的满足正确答案:A12西方形式逻辑的创造者是?A毕达哥拉斯B柏拉图C亚里士多德D黑格尔正确答案:C1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由谁提出来的?A岳飞B林则徐C顾炎武D严复正确答案:C14关于柏拉图式的爱情说法正确的是?A柏拉图式的伴侣是一种灵魂的伴侣B它是一种男女平等的爱情观C它是一种自由的爱情观D以上说法都正确正确答案:D15资本主义社会中,什么成为了衡量一切的标准?A权力B名望C金钱D生产力正确答案:C16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嫉妒的对象通常是身边熟悉的人B欣赏别人的优点是一种美德C嫉妒通常会导致一种心理的扭曲D欣赏是嫉妒的一种正确答案:D17以下马克思的哪一部作品提出了劳动异化的问题?A《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B《神圣家族》C《经济学哲学手稿》D《德意志意识形态》正确答案:C18如何定义人的公正无私?A看他会不会说好话B看他能不能讨得所有人的喜欢C看他的才华和学识D看他如何对自己公正及如何对别人公正正确答案:D19以下哪位人物是中世纪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A阿奎那B奥古斯丁C路德D加尔文正确答案:B20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人的尊严和幸福感有关B女性的择偶标准历史上从未改变过C才华能使人获得尊重D爱情不应该只建立在感觉之上正确答案:B21以下对欲望的说法正确的是?A欲望的种类是有限的。B有欲望就有幸福C欲望都是积极的D欲望给人带来痛苦正确答案:D22以下关于“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说法错误的是?A它由康德所提出B它其实探讨的是欲望和道德之间的关系C它只是古典时期人们遇到的问题D“头上的星空”具有一种自然界的必然性正确答案:C23“美的理念是永恒的”这一说法是由谁提出的?A苏格拉底B柏拉图C黑格尔D康德正确答案:B24以下哪些不是一个成功的人所具有的?A自信平和B愤世嫉俗C才华学识D公正无私正确答案:B25“哲学就是宗教学”这句话是谁说的?A马克思B奥古斯丁C阿奎那D康德正确答案:B26以下关于幽默和讽刺说法不正确的是?A讽刺并不都是幽默。B幽默是一种刺激自我C幽默属于讽刺的一种D讽刺具有针对性正确答案:C27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应聘时专业的才能是最重要的B人际关系好的人通常就是擅长拍马屁的人C具有公正无私品质的人能得到人的尊重和爱戴D爱耍小聪明的人会一直拥有好的机会正确答案:C28下列对量变质变说法正确的是?A量变到一定的程度上会引起质变B量变到质变是有条件的C一味地进行量的积累并不一定引起质变D以上说法都正确正确答案:D29以下关于梁启超的说法正确的是?A梁启超为促进中国的医学现代化做出了贡献B梁启超以严厉的态度谴责了医生的误诊C梁启超曾撰写北大的校训D梁启超是中国现代医学的开拓者正确答案:A30阿奎那认为什么是最高的善?A谦虚B选择上帝C信仰D宽容正确答案:B3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公正的体系有助于社会的和谐B幸福既是结果也是过程C幸福是与痛苦没有联系的D成功的获得通常要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正确答案:C32柏拉图的哲学被称为?A摹仿说B理念论C洞穴理论D新柏拉图主义正确答案:B33柏拉图认为找寻知识的最可靠的方法是?A辩论的方法B对话的方法C实践的方法D推理的方法正确答案:B34下列关于伦理学说法错误的是?A它被称为道德学B它属于心理学的一个分支C它很早就在西方产生D它具有逻辑性正确答案:B35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是?A高尔吉尔B塞拉西马科C普罗泰戈拉D德谟克利特正确答案:C二,判断题1《神圣家族》是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第一本著作。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2痛苦是幸福的必然前提。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3一种语言越是复杂,它的表达能力越强。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4有用的东西都是有趣的东西。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5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6西方哲学相对于中国哲学更具有体系性。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7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8伟大的人物在处理事情时通常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9在中国民间,张飞是忠义的代表。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10动物像人一样具有意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11人都有一种逃避幸福的本能。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12没有坚持下去的痛苦会成为永远的痛苦。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13中国传统礼法中的座次排序问题影响着人的幸福感。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14幸福观属于社会意识的一个范畴。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15幸福课讲马克思是因为马克思是幸福的一个样板。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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