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

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第1张

导语:有的时候看起来,天上的两片云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可是人们不知道,那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永远也不会相遇。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欢迎借鉴!

邂逅1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题记

邂逅是不经意中相遇的美丽,在彼此心中荡漾着美好的涟漪,就象花儿瞬间遇见了风,在风儿的吹拂下,花儿的芬芳在空中弥漫。邂逅既是无意,似也是缘定,说不清也道不明,往往是一举手、一投足、一瞥一笑,就隐约可知前世的缘份。邂逅是缘,相知亦是缘,深浅不一。有时也会生出莫名的惆怅与感叹:今生邂逅,未必来世相见;今生相见,未必相知;今生相知,不知来生可仍有缘?缘份如秋日的桂花,在相识相知的人之间洒下满怀的清香,在流年的岁月里浅唱成歌。

年轻的时候,在文字中邂逅席慕蓉,喜欢上了她质朴温婉的诗句,喜欢上了她飘着清香的散文,透着一份美好的情愫,感性中藏着令人回味的哲理,也有股令人魂肠愁结的淡淡的不能释怀的忧伤。至今还记得她的那句话:“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它的短暂,它美好的憧憬与阳光的气息。在那韶华岁月里,或许你也定有过那动人欣喜的邂逅吧。

与一座城邂逅,喜欢上它的古朴、内敛与幽幽的风情。第一次经过江南水城,就喜欢上它的韵味,喜欢江南青石板的怀旧,喜欢江南建筑的含蓄内敛,喜欢江南桃红柳绿的温婉,喜欢江南石桥的儒雅,喜欢江南古雅的窗棂。原本不喜欢下雨的我,因为江南雨的氤氲,而渐渐迷上了这湿了的青石板,冷了的白堤柳石桥和沾着雨乳的翠枝艳朵,不禁想起白居易“水秀山清眉远长,归来闲倚小阁窗。春风不解江南雨,笑看雨巷寻客尝。”的诗句。曾经,我们邂逅在怀旧古朴的江南水乡,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与美好。途中的偶遇结下的美好情谊,也许将温暖一生,也许只是路过的一段值得回忆的美丽风景。

汉朝大才子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卓家宴会上不期而遇,宴席上司马相如被邀弹一曲助兴。早闻文君芳名的司马相如,大胆地演奏了《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精湛的琴艺,博得众人的好感,更使那隔帘听曲的卓文君倾倒,也自此拉开了相如与文君相恋的序幕。

然而,不是所有的邂逅都是喜悦的,有的邂逅,带着遗憾,成为入心的记忆。那一眸擦肩,惊艳了千百年的时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出身豪门,年轻美丽而又多才多艺的女子一直不想结婚,直到有一天,她在千万人的庙会中,邂逅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姑娘的心房颤动,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那份缘。

然而,拥挤的人群,无法让她走近那个男子,很快,他就从她的眼中消逝,自此不再遇见。为了见到那个男子,女孩每天执着的祈求打动了佛祖,但帮助她的条件是必须放弃现有的一切,变成一块大石头,修炼五百年。女孩无怨无悔地答应了,在修炼最后一年这石头被运进城,建成了一座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终于看见了朝思暮想的男子,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然而他什么也不知道,又一次勿勿从她眼前消失。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五百次的回眸,五百次欲诉还休的神情,回眸一盼,缘落沧桑。在风中倾听大自然的音乐,在记起与遗忘中淡然看待潮起潮落,花开花落,缘来缘去,领悟生命的残破与完美。

邂逅,没有约定,没有守侯,又似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

人生或许会有多次邂逅,但真正刻骨铭心的一定不会多。有的邂逅,只是人生途中的过客,遇见了,终是途中的一道风景。有的邂逅,却又一次揭开了心房的伤痛,原来相知的人,却终究成了陌路人。有的邂逅,入心而温暖,永存记忆深处。其实一切邂逅,悲欢取舍皆由心定。

红尘桑田,愿你有份温暖的邂逅,在转角间邂逅事业的机缘,邂逅爱情,邂逅友情,邂逅心怡的风景,然后截取一幕幕美好记忆片断,折成一艘小船,在如画的山秀水灵的心海里畅行。

邂逅的那场大雨2

停靠在路边细数着过往,有种被掏空的哀伤,狂风暴雨冲刷着迷茫和彷徨,等待着爆发的嚣张。我不需要被任何人原谅,他们比谁都清楚我的坦荡。当上帝关了所有的窗,妥协是我最后的反抗。一个人的坚强,难免有些悲凉,只要迎风破浪,就会看到希望。

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树枝在经历一场很大的沐浴,大雨冲刷着嘈杂的空气,我等待雨过之后的美丽。站在窗前,看着摇摆的树枝,桀骜不羁的花朵,甚至是勇敢的小鸟,他们似乎都没有害怕这场大雨,像是在享受。或许生活给了他们太多的尘埃,早就期待着这场大雨的洗礼。看着这些,想起了一首歌《一个人的坚强》,情不自禁的哼了起来。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唱这首歌了吧。

任凭大雨纵情的发泄,外面那颗大树,屹立不倒,苍翠依旧,真是坚强。或许跟雨比起来,大树已经有比它更强大的身躯,构不成威胁。我记得这颗大树,它从不偷懒,平日里勤奋的吸取阳光雨露,茁壮的成长,为的可能是有一天直面风雨,无所畏惧吧。想到这里,不由得对大树肃然起劲,大树尚能如此,更何况人呢。

雨声,总是最能洗礼和唤醒人的记忆,有时更是让人思绪万千。走着走着,遇见过很多人,也离别过很多人。有过多少往事,仿佛还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也许心已沉沉,相逢是苦是甜。有人说喜欢音乐的人是快乐的,总是用阳光的心态去欣赏这个世界。但是没想到,音乐也会有哀伤的曲调,唱着这些回忆,指尖滑去的光阴,纵使阳光也抵不过这哀伤吧。

有些歌唱着唱着,不知不觉间,时间早已过去了很多。一样的歌词,一样的曲调,可是物是人非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对于过去,我的记性总是很好,小时候唱过的歌,我还能一词不漏的把它唱出来。有人说这是一种能力,但是有时候却更多的显示的是硬伤,回忆越多,伤感的情绪也会越多,就连一场雨,也会思绪万千。

以前,猜想过自己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似乎来不及期待,十年就这样眨眼而过了。 有时候想想,是按了时间的快进键了吗?脑海中努力的拼凑着时光的记忆碎片,却发现,时间确实是一点点过去的,只是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这么快。小时候总是念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是听老师说这句话很重要,叫我们要珍惜时光。后来慢慢的懂了。

刚开始,不知道朝夕相处的朋友有一天会分离。直到第一次毕业,经历了,才发现,原来,没有人能一直伴你左右。每一段感情,每一段相遇都有一个期限,或许很多人都不情愿,但是人生都有期限呢,无人能耐时间何。当你遇到一些值得自己珍惜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在来得及的时候好好珍惜,期限到了,后悔再也来不及。

以前总是很害怕朋友会离开自己,留下自己一个人面对时光。如今看来,纵使你害怕,但是也无能为力,很多的时光确实是需要自己去面对。在学校的时候,朝夕相处的日子,特别让人怀念,总是不会孤单,好朋友三五成群,总是那么热闹。时间会走,人会长大。每个人最后都会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要忙于自己的生活,不再如昔日般亲昵。这个时候有谁能不怀念,有谁能不伤悲呢,毕竟人都是害怕失去和害怕孤单的动物。

或许刚好遇上这场雨,你会为大树、花儿、小鸟担心,你担心他们能否面对这场大雨。但是等你经历多几场大雨,你就会司空见惯了,人总是这样,总是担心或者害怕第一次,因为充满未知。分别也是如此,等你习惯了,或许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轴,每一个时间轴上都有不同的记忆,慢慢的累积,这就成了一生。人生,如此而已,就是一个个的时间片段。

雨停了,大树比下雨前更翠绿了,花儿还是那样红,小鸟抖了抖湿漉漉的羽毛。一切跟下雨前没有很大不一样,只是变得更清晰了,音乐还在继续。

遇见是一场邂逅的美丽3

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时光经究抵不过季节的轮换。一明一暗间的变换催促着春夏秋冬行色匆匆的脚步,城市的烟火照亮了来时的路,却照不到未来的希望。夜色迷离,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站在窗前泡一杯清茶,品尝这夜色的孤独,任秋风拂过,任月光倾泻而下,我拾起月光投下的留白,坐在窗前,写下岁月的感动。

岁月的流逝带走的是美好,还有伤感与无奈,人经历越多,成长会越快。时光催老了岁月,也抽离了浮躁和单纯,碧绿稚嫩的绿叶经过岁月的风霜,渐渐泛红,落下一地的金黄,随风而去。

人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正是因为这未知的未来,才有了人们猎奇的欲望,一览无余的风景并不美好,不显山不露水的景色才诱人。

曾经的邂逅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遇见,山盟海誓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平平淡淡的生活终究淹没了爱情的洪流,悄无声息,波澜不惊。生活不会永远的甜蜜,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才是人生的滋味,这滋味需慢慢品尝,有时会甜在嘴里,有时却苦在心里。

最美好的爱情是仓央嘉措笔下的见与不见,但可悲的爱情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明明距离很近,两颗心却远隔千里,明明距离很近,眼里却消失了彼此,明明距离很近,却从来无言以对,爱情渐渐消失在世俗的洪流,曾经的你风花雪月成为过眼云烟,落花流水。

一场烟雨滋润了一季花期,一分收获感动了发自肺腑的喜悦。一段情悄然而过,惊艳了一段光阴,感动了一份柔情。

月圆是画,月缺是诗。风的柔美,月的光芒构成了一幅唯美图画,感动了岁月,温暖了内心。

有些情总想挽留,但只有无奈的心酸,走过时间的葱茏,感受世间的沧桑,回首来时路,心里依然流淌一股暖流。

唯美“邂逅”4

话说本校图书馆自一一年全方位整修以来,所有都书库化整为零,全部分散到各个校区的小图书馆里了。书还是那本书,只是时过境迁,再想寻觅,怕是要多费些周折了。

北区图书馆给我的印象还是相当好的,斑驳的墙面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历史的厚重感只有在为数不多的老建筑上才能找得到。走在大厅里,可以闻到书本的味道,这里是给研究生上自习的地方,馆藏多半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科文献。把文学书库搬进了工科图书馆,如同把孔老夫子和鲁班大师关在一起,一个摇头晃脑,一个手脚不停,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可自从中区图书馆的文学书库搬到这里之后,一向少有人问津的北区图书馆顿时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不得不说图书馆是个好地方,在精神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许会有一个唯美的“邂逅”。

我穿堂过室,爬高上低,寻宝一般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文科书库。正当我激动的踏进书库时,不经意间向左瞥了一眼,看到的景象让我心中不禁发出“咯噔”一声,本已加速的心跳又攀新高,一度出现面色绯红,双颊发热的可怕现象。

一位有点小清新的小姑娘正在第一排的书架旁看书,她个头与我差不太多,侧面看起来很娴静,**的中短发,乖巧的收敛于脖颈,额前整齐的刘海,柳叶弯眉,鼻梁高挺,白白净净的,上身是深色格子衬衣,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外套搭在臂弯里,身姿曼妙,举止优雅,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的书。

原来女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真的很美。也许是心动了吧,对感情一向反应迟钝的心居然也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大概十多分钟之后,我拿着随便找来的两本书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另一间书库,又是不经意间一瞥,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书的不正是她么?金色的光芒温柔的洒在身上,专注的倩影与夕阳的余晖融为一体,竟是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目睹这一切的我终于方寸大乱,脖颈抽筋,腿脚灌铅,跌跌撞撞的在书架之间奔来逃去,很是狼狈,最后还是别扭地站在了门口的武侠小说书架旁。  她还在看书,我则胡乱的翻看旁边书架上莫言的作品。看到一本《酒国》,觉得名字很有意思,我知道川端康成的《雪国》,难道它们有什么关系么?管它呢。又看到一本张小娴的《情人无泪》,很是喜欢。我有个习惯,看到喜欢的书就会用手机拍下来,等有空就在网上查找,可是手机玩不转,拍照声音不会调,“咔”的一声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当时也没有在意。正当我掏出手机打算拍照,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窜进脑海——我可以把她的影子拍下来呀!

强压下要从嗓子眼跳出的心,偷偷的把手机转了方向,将镜头对准正在窗边读书的小姑娘,却迟迟没有按下快门,而是傻傻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最后,我放弃了拍照的打算,莫名的酸楚渐渐涌上心头,我害怕以后每天温习这样一个令我着迷的倩影,以至于有一天对她习以为常,人世间最让人心痛的是突然有一天,对那个曾经让自己信誓旦旦要用一生守护的人再也找不到心动的感觉……  天生的孤僻让我拙于言辞,与他人缺乏交流,内心一直处于一种近乎痴傻的纯真,昔日的真爱早已功成名就,我还抱着那个天真的梦想,傻傻地等待爱情。我无法因为爱情而去恨任何人,正如我相信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一样。我也无法与拒绝我的人做朋友,那是一种折磨,“从此不到钱塘路,怕见鸳鸯做对飞”,分开以后,宁可永不相见。

现在,我不敢去表白,没有表白就没有拒绝,没有拒绝就可以继续做朋友。唯一的一次表白早已被岁月尘封,湮没在回忆里。时间久了,眼里看到的美女都是陌生人,习惯了陌生的一切,心动的感觉太遥远,遥远如同回忆里的她。  至今我还不理解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如果爱情真的可以超脱肉体而与灵魂共存,恐怕得好几世的修为才行呀。我是俗人,灵魂与爱情的关系太复杂,最多达到刻骨铭心的境界,能做的就是努力维持那份初见时的心动。突如其来的小清新美女和梦境差不多,我们前世有缘么,今生有缘么?柏拉图是谁?我和他不熟啊。  她似乎要走了,我拿着手机为张小娴的《情人无泪》拍照,“咔”的一声快门,她正好转过身,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很优雅的走了出去,留下一个脖颈抽筋,面色绯红的我……

初恋伤感日志(通用8篇)

 生活中的日志是记录你生活的点点滴滴,让它把你内心的世界表露出来,更好的诠释自己的内心世界。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初恋伤感日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初恋伤感日志 篇1

 第一步踏上济南,我便爱上了这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久仰的泉城亦有诸多美丽的景色,千佛山,趵突泉,红叶谷,九如山,而我偏偏喜欢大明湖的幽静。每次去大明湖,都会沉醉在湖光山色的美轮美奂中。“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美丽的泉城,幽静的大明湖,都在这句诗里活灵活现。

 不上课的时候,我常常漫步在美丽的大明湖畔,看着垂柳依依,春燕衔泥,湖上鸢飞鱼跃,湖边绿草如织,古韵十足的亭台楼榭点缀在花红柳绿间,好一幅精美的自然画卷。远处的千佛山,近处的亭台楼榭、花红柳绿,头顶的蓝天和几朵悠闲的白云,都倒映在平静的湖水里,好一个天上人间的绝美景色。大明湖那一汪平静的湖面,如镜子一般平静光滑。一颗假装平静的心,却不能如湖面一样平静。波光粼粼的水面,折射着昔日我心底的娇羞与梦幻。

 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在班里的朋友很少,每天除了埋头做功课,唯一的爱好就是听音乐。因为一次班里的文艺活动,我和雪成了闺密,她活泼开朗,能唱会跳,是班里的文艺主干,而我是她身边的小丑。雪每天都会被班上的倾慕者围着转,而我就负责为这些倾慕者递交情书,传送玫瑰。

 轩是我们的学长,也是雪众多的倾慕者之一。他是学校里公认的白马王子,俊朗的脸庞,挺拔的个头,轻轻的一个嘴角上扬,便会引起花痴们的一片惊呼。

 不可否认,我和众多的花痴一样迷恋着轩。每天都用眼角的余光扫向轩的位置,偷偷地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我是雪的贴身秘书,也就多了和轩接触的机会,而这引来众多倾慕轩的女生的嫉妒。

 此刻,大明湖美丽的景色衬托着我羞涩的情怀,我无暇顾及春意盎然的景色,悄悄地走在轩与雪的背后,充当着雪的保护人,更是把心中的眷恋,借由一波一波的目光传向轩的后背。

 邂逅一座城,恋上一个人,在烟波飘渺的红尘,这是缘份。就像此刻我们各怀心事的三个人,为了学业从不同的地方聚到了一起,因为彼此之间的那份好感,让一份相遇像一树花开那样美艳动人。

 大明湖畔,垂柳如烟,一艘艘仿古的画船悠然的湖面上飘荡,这里有夏雨荷的故事,这里有历代才子佳人的足迹。美丽的传说,装饰着青春期少男少女的梦幻,每天咀嚼着那些动人的故事,渴望着自己的白马王子或是白雪公主在某一个抬头低眉的瞬间,拥抱自己的憧憬。可是美丽的传说却不能圆润每个人的心愿。轩的告白,遭到了雪的拒绝。看着轩转身时的落寞,我紧张的差点憋出内伤,风景如画的湖畔也无故增添了几许萧瑟。

初恋伤感日志 篇2

 学校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重复着。每天,我踏着泉城的第一缕阳光晨练。阳光温柔地洒在学校的银杏叶和枫叶上,斑驳的光点随风摇曳。我和雪依旧形影不离,一起上下课,一起回宿舍,一起读着那些在学生中视为笑谈的情书。

 学校的植被很好,有静幽的林荫小径,也有美轮美奂的亭台楼榭,“家家泉水,户户垂柳”的景色,也在我们学校里随处可见,形态各异的喷泉,恰到好处的假山,恰当地点缀在喷泉旁,惹得学友们三三两两的围在喷泉旁打闹嬉戏。每天下午,我和雪都并肩走在林荫路上,欣赏着花开红艳,绿叶婆娑。

 有一次我们在一座假山旁,吟诵着徐志摩那首感人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唯美的诗句,唯美的意境,我和雪不知不觉的沉迷在醉美的诗句里了。“一生至少有一次,为了某个人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当我和雪沉浸在绝美的诗句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破了我们的沉醉。是轩,是轩在深情的望着雪,可是被倾慕者宠坏的雪,却不屑把眼光望向天边那锦缎如织的晚霞。晚风吹过,枫叶沙沙地呜咽着,几只晚归的鸟儿低声地幽怨着,轩那刻的表情,在我的脑海里印下了一道深深的烙痕。原来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美好,还有一种感觉叫心疼。

 看着轩失魂落魄、渐渐远走的背影,我丢下惊愕的雪,跑向了轩消失的方向。

 轩在上次向雪表白的地方停了下来,双手插在口袋里,望向湖面的眼光游离失所,有些忧伤,有些迷茫。

 我装作巧遇,“嗨,你也在这里呀!”

 “嗯”,轩淡淡地回了句。

 我在离轩不远的地方坐下来,口袋里揣着一封一直找不到勇气递出去的情书。借着夜色的掩盖,把深情款款的目光,大胆的射向轩,第一次用这么火热的眼光传递深情,我的脸颊瞬间变得烫手,心跳超过了一百八十迈。此刻,轩微翘的鼻梁,帅气的发型,都成了我眼中最美的画卷。手里紧紧地攥着写满心语的情书,一次一次的想要靠近轩,把满笺的爱呈到白马王子面前。可是,灰姑娘在白马王子面前,始终缺了一份自信和勇气。

 月光下的大明湖另有一番韵味,一轮圆月挂在柳梢,荡在湖心,远处的千佛山若隐若现的呈现在眼前,这座容纳了千尊佛像的高山,此刻静默不语,原本具有神话气息的山川,也因夜的宁静而增添了一层神秘。点点繁星,穿透夜的帷幕,稀稀朗朗的挂在空中,好像一颗颗璀璨的珍珠,发着灼灼的'光芒。华灯初上,绿柳低垂,倒影在湖里的灯火如画,映着繁星点点,小桥几座。诗情画意的夜景让人如醉如痴。如此美丽的夜景,我却无暇欣赏,一双眼睛始终盯着轩不曾离开过。

 这是我第一次与轩独处。虽然我们隔得有些远,但轩被夜风吹起的发角,却成了我以后梦中的点缀。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对大明湖有了更深的迷恋,对济南也有了更多的依赖。多年以后,这个场景还在脑海的最深处,当掠过流年的痕迹想起时,嘴角的微笑还如当初那般羞涩。

初恋伤感日志 篇3

 光阴荏苒,转瞬间,毕业的赞歌已经唱响,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雪去北京寻找梦想。轩去了江南,他说,或许烟雨江南的一把油纸伞会给他一个忘记济南的晴空。而我留在了济南,因为这里有轩走过的足迹,有着三年我朝夕跟随轩的目光 。

 春来秋去,我数着大明湖畔的垂柳换了几茬新装。春燕归来,秋雁南飞,跌落在湖心的月亮缺了又圆,千佛山几次披上了银装素裹的新衣,又几次花红叶绿的招展,只有济南的泉水不随季节更改,四季流淌,不急不缓。

 十年光阴,转瞬即逝,岁月让当初的灰姑娘变的成熟了,不再如当初那般羞涩,亦不再像当初那般胆怯。那些曾经在脑海中烙印深刻的人,也成了端坐在时光深处一个温柔的影子。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恋上一处风景,是因为一段青葱往事。如今,那段青涩的往事已被流年的风沙掩埋,漫步在大明湖畔,只剩下唏嘘的感慨。

 轩成了我记忆中的一个名字,我脑海深处的一个影子,当我遥望漫天的星光时,星星是轩的眼睛,当我低头欣赏大明湖的湖水时,大明湖里有轩的笑脸。爱一个人没有理由,想一个人却是因为爱。一份只有想念的爱,只能用一份祝福遥寄天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季节更迭,流年不再,那时羞涩的情怀,已经被风干成了晶莹剔透的琥珀,记忆被层层包裹,任凭岁月的风尘如何肆逆,都无法改变它的颜色,就像锁在密码本里那封始终没有递出去的信一样,纸张虽然有些泛黄,记忆却还是如此清晰。 每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抚摸着那封信也抚摸着那时的心情。或许所有的相遇不是为了抒写美丽的结局,一个惊艳一生的遇见,一程互不打扰的同行,亦是缘份最美的安排。

 前几天接到雪的电话,她要回济南工作,一个人。她说,经过浮沉,看过繁华,最美的,还是家乡的山水。富贵如云烟,虚荣心追逐的海市蜃楼,也只能在精疲力尽的追逐里化作漫漫尘烟。平凡人就注定做平凡的事,习惯就好。

初恋伤感日志 篇4

 她是上天赐给我最珍贵的礼物。

 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个清明节没有下雨,只为等待一次美丽的邂逅。

 老师说,清明如果不下雨就带我们去东湖写生。仿佛是老师的这句话改变这个季候,那个清明老天没有哭泣。

 我们来到东湖,风光秀丽,环境优美,芳草萋萋,扬柳依依。我们各自找了一个角度,寻找画面的契合点。我望着每一处风景,企图分割出一个独立的画面,找了很久,都没有发现,有点扫兴和淡淡的失望。

 突然,一阵动听的旋律从远方传来,顺着气息,我锁定了目标,一个女生抱着一把吉它,浓墨的发丝,自然在额头前形成可爱的刘海,一阵微风吹过,垂柳的倒影在阳光的照射下舞动在她的格子衬衫上,旋律也开始随风起伏,随性而动,如梦如幻,如诗如画。

 我拿出相机,调好焦距,抓拍了那个奇妙的瞬间。用距离产生美是美术的一个重要尺度,每个人的眼睛不同,美的距离也就不同了,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最美。

 我小心翼翼的把相机放到背包里,最美的说法应该是把记忆珍藏在触及回忆的时空里。我支起画板,用笔在洁白的画纸上分割出各个独立的点,然后在复杂中把整个画面连惯起来,随着线条的流畅,在还原此时此景的基础上加入个人的主观情感,使画面变得栩栩如生,以至于在岁月的流逝中依然静好。

 突然她接了一个电话,起身要走,口袋里坠落了一个东西,我跑过去捡起来,叫停了转身的她。她回眸一笑,像一首歌,需要用眼神演绎,用灵魂倾听,心有灵犀才有资格和弦而唱。

 她叫许晴,她接过那个用彩带编织的金鱼,又顺手塞到了我的手中,她说年年有余,好人一生平安,然后挥挥手说了一声再见。

 我望着她背着吉它离去的背影,如弱柳扶风,缥缈虚幻,看着她握着手机的右手,顺势而下的一条手机挂链是一条红色的金鱼,很明显那是一对。

 人生何处不巧遇,这也许就是是上天赐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初恋伤感日志 篇5

 喜欢一个人就会不自觉模仿她的生活,企图寻找共同点,进而走进她的世界。

 每个周六,我都会推掉所有的事情,背着画板,骑着单车去东湖写生,与其说写生倒不如写情。那个周六她和往常一样坐在那棵柳树下,弹着心爱的吉他。

 我故意曾她身旁经过,故意装作没有看到她,却尽最大努力引起她的注意。当我和她侧身而对的时候,画笔掉落到地上,滚到了她的视野里,我弯下腰试图去捡画笔,一股温暖的感觉漂浮在我的手背上,我还没来得及观察,只见一只纤细的手缩了回去,手上写满了温柔。

 我抬起头,她看着我,我们打了个正面,异口同声,原来是你。

 她不知道我是故事的导演,她是我选择的女主角。其实我也有种内疚,因为那是一种欺骗。可是为了得到最爱,在我的眼里,那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们彼此问好后,便各自安好,她又开始弹她那未完成的歌,而我又坐在那个我能用眼神素描的角落,她却看不到我。

 我拿出那张未完成的画,继续把我的移情投射到画面当中,那是一场用想像导演的最浪漫的**。

 一个漫长的下午,因为那无边的沉默。

 夕阳的余辉开始包围这个世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面分割又为我的感情增添了一份神秘。

 沙滩上开始热闹了起来,各种烧烤餐位陆续摆了出来,因为今年特殊的热,烧烤提前上市了。这个地方成了美丽夜晚下情侣的狂欢夜,好像与我无关。

 我骑着单车,走到她的身旁,用急刹车在她的世界里画了一个圈,只不过不是用画笔,是在用心。她仿佛从音乐中醒了过来。

 我对她说喜不喜欢吃烧烤,她笑着说挺浪漫的,但不喜欢吃。我又问她要不要载你回学校,她说她习惯了走着回去,可以活动一下筋骨。

 我对她说,那我也体验一下,她没有拒绝,但有点无奈。

 就这样一直走着,一直走到故事的结局。

初恋伤感日志 篇6

 心里的疑团已经解开,王学志不再去想,可也是心情极好,真想不到自己还有这样大的魅力,惹出了一段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恋情。

 不知道心情是不是与打牌有关,今天的牌真是好,王学志一连和了三把,不是直对宝中宝,就是自摸鸡宝夹。他满面春风,哼着小曲,气得其他三人直摔牌,就连看热闹的馆主也被逗得前仰后合。打牌的女同学小丽还说风凉话:“真是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啊!”其他的人不明所以,偷偷的瞄着王学志:“怎么回事,难道他……”王学志心里想:情人都不是,何谈失意啊!嘴上却说:“你那意思就是你情场得意,赌场失意了呗!呵呵……”小丽突然伸出小手佯装打向王学志:“叫你胡说八道,”引得大家都笑了。

 时间过得真快,当这场酣畅淋漓的赌战结束时,王学志已经赢了他们三家八百多块。赢家笑靥如花,输家也笑语迎堂,并没有因输钱而难过。难怪,现在的人一有闲暇就投身赌场,一来为了打发时光,二来为了宣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不如意。当王学志起身要走时,另两个牌友半似玩笑半似认真地说到:“就这样走了,不那什么了……”王学志也是心领神会,毕竟已是参加工作二十几年的人了,看惯了江湖事。他停下脚步:“行,吃什么,你们选。”“随你便,东家说了算”,两个牌友齐声说。小丽转身去拿衣服:“我不去了,三个大男人,我怎么去!”王学志笑着说“没事,去吃饭怕什么,也不是那啥……”“滚一边去!”小丽红着脸说。王学志又笑着说“去吧,美女既然害怕作陪,我把我家里的叫来,正好你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那我就去吧!”王学志怎么也不会想到,爱人的到来竟又惹出了一场风波,如果知道这样的后果,打死他也不会这样做。

 老字号包子铺是一个地道的小饭店,里面正宗的各种包子、饺子、小菜等都很受欢迎。当王学志的爱人冬梅来到包间时,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四菜一汤,外加三屉驴肉蒸饺。小丽和冬梅热情相拥,互相寒暄落座。面对王学志熟悉的几个牌友,冬梅也谈笑自如,毕竟也是上班的人,能说会道。酒宴开始,几个打牌的男人轮番提酒,对王学志大加赞赏,什么能说能写,什么才华横溢,极尽赞誉之词。真是“人在江湖飘,真得口才刁;要想混饭吃,马屁要拍好。”几句话下来,忽悠得王学志又添了两道菜。期间,只有冬梅和小丽却在一边,轻声交流,似乎在谈论着一个人、一个号码,不时地也随声附和。“到你提酒了”,王学志打断她们的谈话,对小丽说。“到我了,那我就说两句。先表示谢谢了,他吧,有点歪才,但他摊上个好媳妇,要不他白扯!这可不是我向着冬梅说啊,你说呢老同学?”她对着王学志笑了笑。“那是,我媳妇就是好!”王学志看着爱人急忙说。“就嘴好!”冬梅也禁不住乐了。女人喜欢听赞美是真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喝的是面红耳赤,谈的是笑逐颜开。

 回到家里,王学志还沉浸在赢钱的喜悦中。“过来,问你点事。”妻子坐在沙发上叫在玩电脑的王学志。“说吧!”王学志头也没回说道。“以前给你打电话的那个在外地住的女同学,昨天你见到了?”“没有啊,怎么了?咋又说起这事了呢?”王学志停下手中的鼠标,警惕地看了看妻子,难道吃饭时她和小丽在谈论的是这个人?“告诉你,以后同学聚会少去啊,尤其是有女同学。”妻子一脸严肃地说。“就是吃点饭,怎么了?”王学志一脸狐疑的看着妻子。“男人没好东西。”妻子感叹。王学志知道,一定是妻子和小丽交谈时听到了什么,管她呢,身正不怕影子斜,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睡觉,再谈也是论不出子午寅某。“我困了”,一边说他一边走进卧室。

 倒在床上,王学志却睡意全无,想起了那个去年给他挂电话的女同学来。红岩,也是他初中时的女同学,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眉间带笑,梳着油黑的短剪发,穿一件白色的确良上衣,一件红得刺眼的长裤,穿一双白色的网鞋,这样的穿着在八十年代的学生中倒也是挺漂亮的。他是王学志语文老师的外甥女,后到这个班级来的。起初,王学志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子,每天还是一如既往的在家、学校、班级、宿舍间为学习而忙,这样的学生在老师眼中很得宠。在即将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她要来了王学志的笔记本,说是要写毕业赠言。那个年代能写个留言册也不错了,比不了现在送礼物作纪念的。在晚自习回寝室的路上,她送还了日记,王学志在回寝室后才发现,里面夹了一封信。信中约好明天晚上5点钟在校园西侧的树林中见面有点事情要说。在第二天周末回到家中,王学志就把这封信给了母亲,母亲看后,语重心长的对儿子说:“孩子啊,好好学习啊,不能处对象啊!”“我也没处啊,我去告诉她,免得她在那等”。事实上,王学志多虑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指定的地点并没有等到这个女同学。二十年过去了,听说那个女同学已经成家,育有两个孩子,在外地开了一个超市,生意很好。因为生意的原因,回到家乡,想见见当年的这些男女同学,碰巧王学志的电话让妻子听到,并没有让他去聚会。直到现在,王学志也没有见到那个同学。哎,难怪妻子担心,现在网上疯传四十岁的男人最可怕,成家立业却总有一些人不安分。王学志虽说是有工作、有家庭,却并不是随意的人,虽然能歌善舞、活泼好动,人却很好,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生命的长河中,发生过多少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初恋伤感日志 篇7

 静谧的夜晚,浅浅的海风吹落一地银光。披着漫天的月色,我散步在异国他乡的沙滩。漫无目的地走着,脑海便像泄了洪的闸,思绪穿越了时间与空间,落在曾经深爱的女子身上。

 初识她,她正在做室外活动主持,着一身白色运动衫。动人的笑靥,如泉水般的明眸,悄然打开了我的心扉。那时起,一棵爱的种子悄悄地在我心里播种。我把她放在心里,只能自己触及的地方……

 差不多半年多的时间,我都默默地关注着她。观看她的活动,跟踪她的新闻,每天都希望收获她的一点点动态,晚上躺在床上默默细数。直到后来,阴错阳差,她到了我所在的部门。我们每天一起共事,一起调侃,有时也一起吃饭……只是我心中播下的种子,始终没有让它萌芽。也许我们都有意,偶尔的眼神交流传递着对彼此的倾心。

 2008年12月24日晚,我们在办公室备考。突然接到一位老乡电话,说给我送了一份圣诞礼物过来,让我等他。于是,我起身,绕过桌子,站在她身后。看到她专注地学习笔记,便俯身下去,凑到她耳边:“我临时有点事,出去一下。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她显然被我突然俯身凑到耳边的行为吓住了,我明显感觉到她呼吸加速,仿佛有一种从心底发出的紧张。在这里,我承认我的这个行为是有意的,喜欢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我已半年有余了。在那个要和她短暂告辞的时刻,就是这样的促使我离你更近,渴望走进你的世界。

 从离开到回来,大约四十分钟。她抬头望着我,说:“回来了!”我点点头。

 或许是我的一厢情愿,我仿佛注意到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些许期待。我坐下来,仍然安静。灯光洒在我们身上,斑驳在墙壁上的影对视着,仿佛在笑。

 终于,我们准备回去了。并排走着,我鼓足勇气:“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然后低下头,默默地等待回音。

 她也沉默了,短暂的几分钟似乎一个世纪那么长。待她开口:“我家里人都叫我琰熙”。

 我抬起头,看着她,略带忐忑地问:“那,那我以后也可以这么叫你吗?”

 她浅浅地笑了,依然笑靥动人,点点头。

 不自觉地,我们的手指触碰到了一起。她下意识地往回缩,好像触电一样,而我却紧紧地把那只手握住了,也握住了我们的幸福。

初恋伤感日志 篇8

 曾经以为爱情一旦拥有后,仿佛便像是锁住了,今生今世都解不开,以为分手是遥遥无期。可是事实上却截然不同。或许这是天真的的想法,但我喜欢那份单纯的爱意,是那么简简单单的把一个人住在我的心里。

 我喜欢看雨,倾听雨落的轻声,像爱情的音符,弹奏着不重复的音调,奏出感人的律韵。我的初恋就这样,在雨里开始了。你说,你喜欢雨,喜欢两个人牵着手光着脚丫在小雨中散步。刚开始,我觉得你好傻,雨中漫步是多么的傻瓜。下雨了,别人躲雨都还来不及,哪有闲情在雨中漫步。后来,我慢慢的读懂了,你喜欢的是下雨天的自由,大街上人的确少了很多,你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任由雨水打在脸上。雨过后就是彩虹,你幻想着爱情也一样从苦再到甜。在日后的每个下雨天,我都会想起你,也逐渐喜欢一个人看雨。

 遇见你,是在我18岁的时候,那时情窦初开,你第一个走进了我的心里。一个瘦小的女生,带着一副全框眼镜,但我更爱的是你脱下眼镜时的小眼,眯成了一条线。你那时没有刘海,头发全都扎起来,看起来很单纯。不知道是不是患了小儿多动症,你那双手特别爱动,每次都弄得我哈哈大笑。不是因为你美丽才会爱上你,只是爱上你才会觉得你美丽,从此深深的烙印在了我的心中,一直无法释怀。

 慢慢的,我和别的异性疏远了,应该是不再联系,上网设置成隐身对你可见,每一次上网都只和你聊天,每一次我都把我们之间的聊天记录保存下来,记住每一次和你约会的时间。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各自发送晚安,感觉自己很幸福,对爱情的要求也不高。就这样我们一起有了一年半,到最后,你选择了离开,从此再也不联系我。如果当初,我挽留你,是否今天还在一起?如果,我不把这份爱情看的很重,是否我现在就不会再想起你。五个月里,几乎每个月我都发短信给你,每一次都只有发出信息,却没有回复的短信。有人说初恋不靠谱,或许这句话是真的。我没有选择遗忘你,那份情也没有淡漠,而我选择了等待你,可是你再也看不到。有时候经常梦见你,感觉你一直都在我的身边,没有离开我。当醒了,才发现早已分手了很久。

 你知道吗?还有一个傻瓜苦苦的等着你,而你却不会再回头,错过了就当做是路过。等不到的,就祝福她以后会幸福。愿你一切都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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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欧洲的朋友都知道,相比起国内精彩纷呈的夜生活,在这里的大部分城市都显得比较冷清,一过了晚上8点钟,商店、餐厅就会纷纷关门,大街上也人潮减退,令人大叹:好山、好水、好无聊。

而位于南欧的一座主要城市,却拥有无比迷人的夜,这里入夜之后,灯火通明、热闹熙攘,有咖啡,有 美食 ,有七彩霓裳和璀璨灯火,更有荡气回肠的文艺表演,被誉为“欧洲最精彩夜生活”,这里就是葡萄牙的首都里斯本 Lisbon。

自由大街Avenida da Liberdade——光复广场Praça dos Restauradores——罗西奥广场Praça Rossio——中央车站estacao central do Rossio——奥古斯塔街凯旋门Arco da Rua Augusta——圣胡斯塔升降机Elevador de Santa Justa

作为葡萄牙的首都,里斯本 Lisbon是欧洲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是一个古老而繁华的港口城市,更是一个让灵魂自由的城市,毫无门第之见。

里斯本依山傍水,整个城市分布在7个小山丘上,所以被称为“七丘之城”。在七座山丘之间的平坦土地上,有一条贯穿市中心的中轴线——自由大道Avenida da Liberdade。

我们预定的酒店就在自由大道旁。放好行李,已是华灯初上时分,我们便信步走上里斯本的中轴线。

自由大街,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长约12公里,道路很宽,中间是六车道,两边是连绵无尽的林荫步道,步行道上镶嵌着由黑白两色马赛克拼成各式花纹的漂亮地砖,漫步其中惬意悠然。

里斯本大部分道路都是这种葡式碎石路,一种延续百年的铺砌工艺,流行于曾经的航海王国和它的殖民地,进而成为葡萄牙的另一张名片。如今,极尽各色花式的黑白碎石拼砌的艺术品,却是依附在大地上,以马路的形式展现出来,绝无仅有的供车碾人踏的艺术品。

瓷砖是葡萄牙建筑的永恒特征。走在里斯本大街小巷上,瓷砖的装饰随处可见,即使是在一些“大户人家”,如今仍保留着使用瓷砖的传统。

自由大街建成于里斯本1755年的大地震之后,被看成是里斯本重建 历史 上的杰作。在大道两侧的林荫道中,散落着有许许多多城市雕像,使得整条大道像一个带状公园似的。

自由大街上林立着多家酒店、各种 时尚 商店,被称为葡萄牙的“香榭丽舍大道”。

自由大道上还有不少高级餐厅和剧院,是享用浪漫夜晚的好去处。

行进中,最先吸引我的是道路中间的大型雕塑:第一次世界大战阵亡纪念碑。一个士兵俯身半跪,右手紧握手雷,脚下满是手雷,面容凄苦,凝视前方。身旁的母亲左手怀抱旗帜,目光似在安抚战士。白色的石雕基座下鲜花围绕。这幅巨大雕塑异常精致的雕琢,让它在夜色中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纪念碑后面是西班牙驻葡萄牙大使馆Embaixada da Espanha。

共享经济现已在里斯本悄然流行起来,不仅有共享单车,甚至还有共享滑板车,这多少有些让我感到惊讶。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所有的共享单车停靠站都有免费无线网络供人们连接。

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光复广场Praça dos Restauradores。在这里自由大道被一分为二,且在中间部分围出一个狭长广场。

广场中央高耸入云的方尖碑竖立于1886年,这块方尖碑是为纪念1640年葡萄牙在经过西班牙60年统治后重新独立而建立的独立纪念碑。

在方尖碑基座的南北两侧各竖有象征着“独立”和“胜利”的青铜雕像。

光复广场周围最引人注目的是建于17世纪的古建筑福兹宫Foz Palace,内部装饰华丽,著名**《里斯本秘境》曾在这儿取景。现在是国家 体育 博物馆。

继续前行,马路左边是葡萄牙最重要的演出场所,新古典主义风格的玛利亚二世国家剧院Teatro Nacional Dona Maria II。

转到国家剧院正门,只见门廊由6根爱奥尼亚式柱子支撑,相传取自于地震中倒塌的各圣方济修道院。门廊顶部的三角形顶饰,左边的雕像是代表悲剧的墨尔波墨涅;右边的雕像是代表喜剧的塔利亚;中间的雕像是葡萄牙戏剧之父——吉尔文森特Gil Vicente。

国家剧院的正面即是罗西奥广场Praça Rossio,是人民举行庆祝活动、斗牛和进行处决的地方。

广场路面是由细小的黑白碎石拼成,花纹呈现水波纹状态,颇具过去大航海时代的精神。

罗西欧广场是里斯本的交通枢纽,南北各有一座精美的欧式喷泉,簇拥着中间的高大立柱。

广场中央高高耸立的是佩德罗四世纪念碑,白色的大理石柱上,是一尊佩德罗四世站立的青铜雕像,他内着军装,外披皇袍,头戴皇冠,手持宪章,体现了他在 历史 上的多重身份和重要地位。

铜像下方的基座上是4尊人物雕像,分别象征古希腊思想中的义、智、勇、节四德。每一面各有4个盾徽,代表了葡萄牙的16个城市。

漫步在波浪起伏的罗西奥广场上,环顾四周景色,好像回到了十八、十九世纪一样。

从复兴广场走向罗西奥广场时,我们注意到马路右边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建筑。离开罗西奥广场,我们专程前往看个究竟。

原来,它就是被誉为全球最美的火车站之一的里斯本的中央车站estacao central do Rossio,也称之为罗西奥火车站。

火车站是一座米白色的方形建筑,夜晚时分,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高贵、典雅的气质。

其马蹄形的大门相当夺目,相互交缠的M形外圈缀饰着精美的雕花,配上红铜色的铁艺门窗,更显优雅,屋顶正中还有一座钟塔,充满18世纪的风格,跟给人以繁忙印象中的传统火车站的完全不同。

罗西奥火车站是通往葡萄牙各城市的交通枢纽,至今仍然在使用。

里斯本就是这么错落有致,顺着这蜿蜒曲折的楼梯可以上到火车站的二楼。

二楼大平台是等待出租车的地方,在这里可以看到里斯本特有的山坡上的小街道。

站在这里,透过街道两侧楼房的缝隙,还可以望到罗西奥广场上高高的立柱。

记得在上楼梯时,看到有一家餐厅的橱窗里挂着一条硕大的海鱼,下面整齐地码放着鱼虾等各式海鲜,看着很新鲜。于是,我们折返回去,推门走进了我们平生第一家葡萄牙餐厅。

走进餐厅,第一眼就看到吧台上方贴满了各国的纸币,看来这里接待过来自世界各地的食客。

来之前就听说,葡萄牙的海鲜饭似乎比西班牙更衣钵正统。据说,每家葡式餐厅都有海鲜饭,和西班牙海鲜饭不同的,葡式海鲜饭更像海鲜粥,汤汁很多,整锅饭像是用各种贝类的汤汁炖煮,每一颗米粒都吸饱了汤汁,又咸又鲜。

当一锅黄澄澄、金灿灿的葡式海鲜饭端上桌来时,我们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说实话,这一尝彻底刷新了我对海鲜饭的看法。葡萄牙海鲜饭虽然名气比不得西班牙大,但饭却绝不夹生干巴,而是软绵香弹,浓汤汁水,用料也十分慷慨。 

此外,还点了一份牛排饭,中规中矩,没有什么亮点。

晚餐后,我们沿着奥古斯塔步行街继续前行。只见步行街两边商店林立,繁华而喧闹,咖啡馆与高档商店并肩,流浪艺人与流动摊贩为伴,华灯高射,情侣婆娑,里斯本的夜真的很包容、很浪漫。

行进中,我们发现两旁还有许多保持着当年模样的杂货店,屋内堆满了食品和日用品。不经意间还可以欣喜地看到写着中文招牌的商店。

和同胞在异国的土地相见,更多的是相互间的问候;他们的话语却让漂泊海外的我们平添几分亲切和感动,拉近了与这座陌生城市的距离。

走着走着,一扇巨大的凯旋门静默地矗立在夜色中。和法国巴黎的那座凯旋门的纪念意义有所不同的是,里斯本的凯旋门是纪念这里大地震后重生的一个象征。

白色大理石建造的奥古斯塔凯旋门Arco da Rua Augusta,正对着奥古斯塔步行街方向有一座巨大、精心雕刻的钟,相较于英国伦敦的大本钟那种外观较为保守、传统的设计风格之下,这大钟则显得比较精致。

时至今日,大钟仍两个月就要人工上发条一次,真正的“充电5分钟,待机2个月”模式。

奥古斯塔凯旋门最初的设计是一座钟楼,但因工期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拖延,最终演变为精雕细刻的拱门结构。站在凯旋门下,抬头仰望精雕细琢的凯旋门内顶,仍能感受到肃穆感。

夜色里,从凯旋门延伸出来的拱形长廊颇具富有文艺气息,欧式垂灯照射在长廊上形成一道道有层次感的光影,使得长廊更有韵味。

穿过凯旋门,来到商业广场。回望里斯本的这座胜利门,一道精致的白色拱门,由6根11米高的圆柱支撑,上面装饰着各种 历史 英雄人物的大理石雕像,中间是葡萄牙国徽。

最高处女神代表着荣耀,站立于三层宝座上,手持两顶冠冕,象征两侧的美德和天赋,上面葡萄牙文:荣耀为天赋和勇气加冕。

此外,柱顶还有四尊雕像,右侧的两尊为努诺·阿尔瓦雷斯·佩雷拉和庞巴尔侯爵,左侧的则是达·伽马和韦里亚托。两个斜卧的人物象征流经葡萄牙的两条大河——特茹河和杜罗河。

1511年时,皇宫从圣乔治堡迁到此处,长达400年之久。直到1755年的大地震与海啸被夷为平地,仅留下了中间拱门。

大地震后,重建里斯本时,在原来皇宫的遗址上,开辟了这个大广场,并命名为“商业广场”,以抬高资产阶级的地位,打压旧贵族。

夜幕下,广场正中矗立着地震时期的统治者阿方索一世的骑马雕像,黑色的青铜马践踏着凶猛的毒蛇。因马身雕塑通体黑色,故而商业广场得一昵称“黑马广场”。

如今,阿方索一世一直默默注视着曾经的出海港,那些葡萄牙曾经的勇士,熙熙攘攘终归于平静。现在有的只是微风习习,惬意的晚间漫步。

广场三面环绕着**的市政大楼,曾经是葡萄牙王宫的所在地。1910年葡萄牙革命后,宫殿转变成政府行政机构,颜色才由粉红色改成今天所见的**。

凯旋门与商业广场之间的小石块路面,被岁月磨得油光发亮,半空中则是纵横交错的“蜘蛛网”(有轨电车线),不远处一辆百年有轨电车正缓缓驶来,颇有种穿越的感觉。

电车在老城里穿梭,纵横交错、高低起伏的轨道是它的脉搏,不疾不徐。

夜幕下,百年电车的**车身与四周的**建筑浑然一体,成为里斯本夜色中一道流动的风景线。

有轨电车叮叮铛铛摇铃驶过凯旋门,它犹如斯本最原始的心跳,又像里斯本居民的摇篮曲,自1901年响起,至今依旧悦耳动听,更让这个安静的里斯本夜晚自带浪漫氛围。

精致古典的造型,明亮**的车身,里斯本的电车或许比任何建筑更能表达这座古城的风范。

尽管已是夜晚,但凯旋门前仍车水马龙,古老的有轨电车和现代电车并驾齐驱,各色车辆穿梭往来,一派繁忙景象。

凯旋门一边临特茹河,一边通往升降机。沿着奥古斯塔街一路往北,一路从底部走上来,默默攀升了数层楼高的路途。这时我们才真切地感受到:漫步里斯本需要很强大的脚力!

在两座高楼之间,我们终于看到了那座开放至今已有百年 历史 的圣胡斯塔升降机Elevador de Santa Justa,里斯本唯一向公众开放的直上直下的电梯,几乎是所有来里斯本 旅游 的人都必朝圣的地方。

其实这电梯真的很酷,它垂直高度达45米,大概相当于10层楼的高度。但由于夹在两栋楼房的中间,周围空间狭窄,人来人往,故而很难将其照全。

里斯本是一个山城,坡度都挺陡的,升降机可以将上城和下连接起来。乘坐升降机5欧/人,说实话真心感觉略贵,我们没舍得花这笔钱。再加上夜晚时分,似乎已经停止运营,因为没有了排队的长龙。

里斯本是一个山城,老城的山路真不是闹着玩的,有无数这样的台阶,漫长而狭窄,往往好容易一段台阶走到了头, 眼前又是另一段几乎望不到头的台阶。

走在高低起伏、铺满鹅卵石的小巷中,登上一段又一段望不到头的台阶,与渐渐破败的摩尔人房屋擦肩而过,仿佛置身一部岁月感十足的老**中。

即使在较宽的地段,其坡度也依然很大,因而,乘车感觉就像过山车一样的感觉。

在坡道旁,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城市壁画,它让我爱上了里斯本的电车。这也是由时间养成的经典,正如威尼斯的一号巴士船,九龙及香港之间的天星小轮······

我喜欢有电车的城市,因为电车,一座城市便仿佛还沉溺在一些过去的时光里。

保留一些旧时代的经典生活方式,是美好的,不单只供我们这些游客玩赏,对城市居民来说,也是一种回忆的归属感。

大航海的辉煌 历史 让葡萄牙成为五湖四海文化交融之地,这里既有北欧的礼貌,也有南欧的热闹,既有非洲的奔放,也有亚洲的谦让。

当夜色降临,里斯本这座繁华热闹的古老城市又会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夜色烂漫而又神秘醉人,活力四射而又慵懒惬意,里斯本的夜生活总是能存在着各种可能,能够满足世界上最挑剔的夜猫子的需求。

和国内大都市不同,里斯本恬静、整洁、舒适而优雅。大街上、商店里没有嘈杂的声音,人们从不会高声喧哗。街头艺人不时吹送着曼妙的音乐,我就想,寻一把长椅,慵懒地躺在这温柔的夜色里,该是一件多惬意的事啊!

里斯本的老城,像是年过半百的老人,经历了人生波折之后,生活渐渐归于平静,不急不缓,优雅从容地经营着自己的生活。

冬日暖阳拔“牙”记(十九)罗卡角:陆止于此,海始于斯

冬日暖阳拔“牙”记(十八)埃武拉:神秘的葡萄牙旧首都

1 繁华的都市作文600

岁月,千流百转,岁月,如歌。一座城市的繁华与另一座城市的繁华,我愿将生我养我的那座城私藏在心里,转身奔赴另一座陌生而向往的城市,那里有我的梦想。

特色小吃店集齐一条街,琳琅满目的商场陈列品,景点众多且优美,在这座从小长大的城市里,有熟悉亲近的人,有自己喜爱的风景,有自己的足迹,这座城市里的繁华我都私藏着,私藏着这里的一切。

久前,我知道自己会离开从小生活的城市,未知奔赴哪座城市。但,我满心的愿望就是离开,越远越好。或许,思念会浓重到深夜里让自己喘不过气来,但必须离开。虽然,根已深扎在故里,离开总有伤愁,因为年轻,外面的世界说不定很精彩,倘若再不走出去,可能难有机会。曾经看到过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这么多年我出来外面闯,天南地北都闯过,虽然没有得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可我还是会继续闯下去。“未知,很多,机会,也很多,发展很多,遇见更多的人,经历阅历也会增加。因为年轻,想遇见更好的自己,不让自己呆在固定的地方生活着,让自己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虽然在想念至亲至爱的人时伤心难过;在吃不饱睡不好时候时会委屈;在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逢年过节时自己过;但这一切都是值得,都是成长,一个人学会照顾自己和学会独处,一个人迅速成长,因为有时候年纪和成长不一定成正比。离愁重,乡愁更重,若是有情,何处不故乡?

私藏一座城市的繁华,装进心里,埋在心底,然后转身奔赴另一座城。虽离开,但心里那座城依旧繁华,为了梦想,总要舍下一些东西,愿有一天依然笑着回到最初的那座城。

2 描写繁华都市的片段

这个城市总是苏醒得太过于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的灯光要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这样的场景。年轻的白领裹着风衣在街边等待公车,妆容精致却遮不住满脸沉重的倦意。轿车一辆又一辆呼啸着过去。里面乘坐着的是这个城市里略微富裕但是依旧每天疲于奔命的中产阶级们。而这个点上,通常不太会出现“上层人士”的影子。更多的,是牵着孩子的母亲,玩命似的一路狂奔的害怕迟到的公司小职员,骑着电摩打算出门办货的大叔,等等等等的小角色。路边的早餐店永远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所幸老板娘早练就过耳不忘的神奇本领。其实哪里不是人满为患。公车站、地铁、超市。各种的交通路线像蜘蛛网一样覆盖到城市每个角落。一批又一批的人像货物一样被装卸着。整个城市有如一个繁忙的空壳。大家都在奔忙。奔忙着各自艰难的生活。

我很有才吧!给分!

3 描写繁华城市的段落50字

1、天空布满了一块块形状不规则的青白色的小云块,像是碎裂开来似的,每一个云块周围都散着点点蓝色,显得格外好看而深远,又带着某种不可名状的神秘,这样的天空,在城市里并不多见。月亮显得特别的澄清,特别的明亮,在它的周围,散着一圈由橙黄到淡红的光晕,三点两点的星星散在空中,有几颗是很亮的,呆在一个地方不动的,有几颗隐在云层里,乍一看,根本看不到,眨眨眼,又看到了,再一眨眼,又不见了。

2、路上的灯全亮了,像一串串明珠似的挂满了城市的四面八方,巨大的建筑上,各种灯串,霓虹灯在闪烁,忽明忽暗,红的,绿的,蓝的,深红的,粉红的,紫色的各种光芒交相映辉,照亮了楼房、街道。远远望去,整座城市就像用金珠银珠镶了起来,各式各样的建筑呈现着只有童话世界里才有的风景。

3、春节,城市披上了节日的盛装,街上、道路上飘拂着五颜六色的彩旗,商店,娱乐城里灯火辉煌,霓虹灯放射着夺目的光芒,到处一片喜庆洋洋,到处是人们的笑脸。

4、夜幕降临了,街道两边的店铺楼房亮起了各色各样的灯,一个个彩色大字闪闪发光,街上各种乐曲混在一起,夹着人声、车声,热闹非凡。

4 求一篇移步换景的作文(写景色的)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金风送爽,繁华的都市还沉浸在宁静的晓色中,我随家人来到附近的复兴公园散步走进公园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满地枯黄的落叶,高大的法国梧桐,失去了往日绿叶团团、浓荫匝地的风采,显出几分潇瑟与瘦削来,使人想起步履满跚的老人树上不时飘落的片片黄叶,随风盘旋,“从天而降”,散落在草坪、池塘、小道上,给美丽的园景涂抹上一层斑驳的色彩园内,开阔的大草坪,浅草平铺,秋意盎然,在晨光的映照下,像一张色泽金黄的大地毯四周高大挺胸的雪松,绿叶苍翠,郁郁葱葱,使人感到无限生机沿着步行道走去,随处可见的花坛里,鲜花盛开,景色喜人一串串红得像燃烧的火焰,竞相开放;白菊花好似象牙琢就的精美工艺品,花朵硕大,冰清玉洁,镶嵌在一串红的周围,红白依托,互相映衬,真是美丽极了!走到荷花池边,我不觉被池中落叶构成的图案吸引住了,深浅不一的黄叶,在池中时浮时沉,有的孤零零地飘在水面上,像湖中的一叶扁舟,有的三五片汇集在一起,被风吹得时即时离,有分有合,在人眼前幻化出小狗、小猫、高楼、大山等模糊的形象来一阵秋风吹过,池中泛起粼粼波纹,它们便一起跑到池塘的那一边去,什么都不像了只有依偎在池水一角的落叶,任凭风吹不动,始终保持着固定的形状我们在不绝如缕的走进园晨练的老人身边走出园门,而这时,四周已笼罩着灿烂的秋阳。

5 形容城市繁华景象的句子

北京是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北京在历史上曾为六朝都城,在从燕国起的2000多年里,建造了许多宏伟壮丽的宫廷建筑,使北京成为中国拥有帝王宫殿、园林、庙坛和陵墓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城市。其中北京故宫,明朝时叫大内宫城,清朝时叫紫禁城,这里原为明、清两代的皇宫,住过24个皇帝,建筑宏伟壮观,完美地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古典风格和东方格调,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现存最大的宫殿,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白天繁华的一切都随着夜幕的的拉下沉淀出些许难得的安静。路旁落下的枯叶随着风沿着马路牙子时断时续的滚动。

北风,路灯,偶尔疾驶而过的汽笛声:似乎无处不弥漫着夜的味道。到处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空气传来一阵阵的喧闹声。

高楼拔地而起,整齐如一。熙熙攘攘的人群,神色匆匆。

城市的晚上,是多姿多彩的,既有热闹、喧嚣的一面,也有轻快、恬静的一面。难怪外来的游客,都羡慕香港的夜生活呢。

当我凭栏俯瞰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美丽的城市尽收眼底;整整齐齐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十字街头,工整的厂房,林立的烟囱。 每当夜幕降临,整个攀钢一片灯火辉煌,就像天上闪烁的星星,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好看,还要富有吸引力。

红的,绿的,蓝的,黄的,聚成一片,就像一簇簇放射着灿烂光华的鲜花。灯光一闪一闪的,更像建设者们智慧的眼睛。

我仰望高楼大厦的时候,心想这钢筋水泥和有机玻璃的间隙和反复折射的幻象中,是否有一双眼睛在悄悄看着我,是否有一种节奏,向心跳一样,从容地起搏,成为这石头森林中唯一可以称为一种相对静止和永恒的东西。 小城的灯像远飞的萤火虫,忽闪忽闪地越来越昏暗,整个城市像笼罩在梦幻中。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幽静代替了喧闹。在十幢大楼的中心有一座大花坛,花坛里开着美丽的鲜花,长着嫩绿的小草,变了!变了!一切都变了!早晨,人们骑着自行车,迎着第一缕晨曦,奔向自己的工作岗位,去开始新的一天的生活。

这个城市总是苏醒得太过于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的灯光要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

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这样的场景。年轻的白领裹着风衣在街边等待公车,妆容精致却遮不住满脸沉重的倦意。

轿车一辆又一辆呼啸着过去。里面乘坐着的是这个城市里略微富裕但是依旧每天疲于奔命的中产阶级们。

而这个点上,通常不太会出现“上层人士”的影子。更多的,是牵着孩子的母亲,玩命似的一路狂奔的害怕迟到的公司小职员,骑着电摩打算出门办货的大叔,等等等等的小角色。

路边的早餐店永远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所幸老板娘早练就过耳不忘的神奇本领。其实哪里不是人满为患。

公车站、地铁、超市。各种的交通路线像蜘蛛网一样覆盖到城市每个角落。

一批又一批的人像货物一样被装卸着。整个城市有如一个繁忙的空壳。

大家都在奔忙。奔忙着各自艰难的生活。

夜晚的上海要美丽得多,就像是浓妆淡抹的现代美女,时尚而炫目。各色闪亮的霓虹灯让整个城市流光溢彩、神采飞扬。

那些高档酒店灯火通明,里面一定有人在推杯换盏,意在不醉不休。那些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变成了巨大的显示屏,切换着不同的广告画面与标语。

灯光的影子映进黄浦江,是一种迷乱的效果——江水,你也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迷醉了么?太多的回忆太多的故事太多的太多…停留了好多地方,古老的云岗,唯美的金陵,繁华的外滩,厚重的古镇,还有那个生我养我的家… 当熬夜变成一种习惯,当睡眠变成一种奢侈的享受,艰苦的日子里,让我们走的更近,更近。而今,回到熟悉又陌生的都市里,星巴克的咖啡依然香醇,灯火通明的高架桥环绕着这个越来越光怪陆离的城市。

保持着80 的时速,看着脚下繁华美丽的常州,却有种空空的难过。喝着咖啡,看着脚下形色匆匆的路人,或是街道上的车水马龙,是习惯么?我这样问着自己。

莱蒙都会,南大街,新天地…略带些迷茫。哈根达斯,星巴克,棒约翰…说不出的感觉。

生活越来越忙碌,很多时间我都无暇去回顾,也许这就是生活。可是很多个夜晚我都午夜梦回,一切仿佛昨天,微笑挂在我的嘴角。

呈现在我眼前的,确是一幅奇景。无边无际的灯海,从山脚下,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方。

分不清哪是市区,哪是北暗;哪是嘉陵江,哪是长江。但见有些灯光,结成一团,成为一个巨大的灯球;有些灯光,联在一起,像一条狭长的银链;有些灯光,则是若断若续,似明似暗飘荡着,似有无限诗情,无限画意。

广州的标志是“五羊”。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缘,濒临南中国海,珠江入海口,毗邻港澳,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中国历史上最悠久、最大的对外通商口岸,世界著名港口城市。商店刚开门,人们便像开了闸的潮水一样,把商店挤得满满堂堂的。

在这里,春节热闹火爆的气氛总是比别处要来得早些。顾客们抱着大包小包挤出柜台,个个脸上挂着笑,心里淌着蜜。

售货员呢,从货架上拿这又拿那,手脚忙个不迭,脸上沁出汗珠,心窝里笑出声儿。经过他们的手,这些琳琅满目的货物将要流向多少乡村城市,流向多少家庭,给大家增添。

6 写一篇描写城市夜景的作文

都市夜景 这是个繁华的都市,一如六年前,夜色依然是那么迷人,路边的霓虹闪烁着,发出五光十色的炫人灯光,在夜空中映出环环灯晕,无端地增添了不尽的妩媚,街上的行人擦肩而过,彼此享受着现代的繁华,完全不理睬天上早已升起的星月 独自一个人在灯红酒绿里漂泊,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邂逅,一些面孔在生命中出现,另一些就消失了 六年了,一样的街景,不一样的心情! 六年了,曾有过成功的欣喜,也有过失败后的颓废幸福,收获,痛苦,失落交错着登上六年的人生舞台,虽没有惊涛骇浪,却在始终小心地戴着面具,整日的辛劳,只在孤独与浮华中享受乐趣现在的自己,无喜、无乐、无悲、无愁,只有一份空白,一份孤寂,还有一点无奈 其实早就该换上一种心情,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只是总觉得有什么情结难以割舍,不是常说“只要再坚持一下,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么? 不觉已走至郊外,远处的灯光隐约闪烁,那应该是另外一种繁华,仔细地分辨着,想捉住这种繁华,却又看到远处沉静的夜幕,悠远、神秘而又无法捉摸 黝黝的夜色中,我凝视着田野,默默无语,只剩下了错位的时间,错位的空间,还有错位的人……。

  长峪城,偶遇。

 肇于镇里修志。流村是个大村,古时分出南北两个,解放后成乡,再后来,与附近老峪沟、高崖口三个乡合在一起,为昌平区西部面积最大的镇,名称还是流村,周边与延庆、门头沟、河北怀来相望。前些年修起公路,联通镇域,足有百里。时任镇委张书记说:修好志,先要熟悉镇情。镇里文化底蕴深厚,这条百里环形公路,可以说是一条旅游线,能看到京西北自然风光,还有诸多人文景观。

 诱惑不小,于是前行。

 果然不虚,不远便见庆王坟,那是清代王爷,乾隆帝17子永璘及其后代葬于此地,为墓葬群。庆僖亲王永璘墓背靠五峰山,坐西向东,建筑虽无,气势还在,周旁松柏森然。前面有单孔汉白玉石桥,碑楼外表也已破旧,还能想得出当日的隆重。前行是白羊沟,山清水秀,溪水长流,潭水清澈,景色秀美。景区就在路边,没有门票,这在当下少见。白羊沟上游是白羊口,自元代就是重要关口。明代建起城堡,《四镇三关志》载:“白羊口城一座,景泰元年建。”白羊城面积巨大,光绪《昌平州志》载:“城跨南北两山,高二丈五尺,周七百六十一丈余,有东西二门。”两侧山上能看到城墙,两座城门附近也能找到砖石的遗迹。

 再前行,有王家园水库,因了水,便有了灵气,与周围的群山构成优美的图画。水库边有画家写生。仔细观山,果有独特之处,不似太行山的壁立挺拔,不同青藏高原的雄奇险峻,形态有古典山水的韵味,山体纹路也如自然皴出的笔法,国画天成。后来曾与不少画家说起过独特景致。

 印象深的还是长峪。小山村,最靠西北,长城在山上蜿蜒,当年的边关。村西山坡上,有一座小城,依山势而建,仅一东门,上无门楼,长着荒草,支有铁架,挂着高音喇叭,位置高,此处播音,全村能听到。令人震撼的是,如此小的城堡,竟建有瓮城,半圆形,不大,门朝南开。城墙古旧,未曾维修,墙体已有几处开裂,岌岌可危。

 相隔几年,再去长峪城。城墙经过修葺,结实坚固,少了沧桑,古建筑的修复不易。进得城内,并无过多变化,一街宽阔,两侧为民居,显出古朴。主街两侧没有门脸,全是后山墙。墙上抹着黄土,刷着白灰,多有脱落,露出石材。顺着大街西行,很快上了山坡。村西头是座山,没有城墙与城门,在这里可以看清形制,原来城堡背靠山而建,借助山势,仅在坡下修起一道东城墙,简单,却浑然天成。山坡上种着各种庄稼,也有人在这里盖起住房,点缀在田地之间。

 民居依坡而建,构成不同格局的院落。墙上有标语,“头可断,血可流,毛主席的……”一看便知年代。有的字上写字,加上多年雨水冲刷,已不能辨出内容。城堡内有菩萨庙,经过维修,整齐了许多。山门很像门楼,门扉虚掩。寺庙不大,并无配殿,大殿三楹,殿门锁住,不得进入。殿里供奉着观世音菩萨,村民逢年过节,或是遇到难事,多来此祈福,期盼平安。

 这次来前,做了功课。长峪城最初指的不是此城。这座城叫长峪新城。当地人传说,最初村民住在旧城,后来村内发水,特大山洪冲毁房屋,也冲坏了城墙。一部分村民在新城的位置重建家园。于是,朝廷决定,又在村西南这块高地上建起一座城。长峪新城建于何年,是否还有军事防御纵深功能,没有明确记载。既然称新,建造一定晚于旧城,应在明正德十五年(1520)以后。判断得到证实,清代的《畿辅通志》上说:“后又筑小城于其西,曰新城,设守备驻守,今改把总。”现今的长峪城是旧城与新城的合称。一个村子存有两座城堡,实为罕见。

 自新城向北,果见城门。旧城建在两山间,“上跨两山,下据西山之冲,周一里。”城墙基石块头大,层数也多,石质略好。城堡不大,只设南北二门,有了完整的规模。现今只有维修过的北门和一段城墙。城门用砖起楦,其他均为石砌。城门前也有瓮城,不知是否按旧制,面积比新城还小。看来瓮城不在大小,建造都有实战功能。

 踩着石块,自瓮城登上城墙。墙上平整,可以来回踱步。城堡建在两山间,东侧还设有两座水门。古时进京要道,若在当年,城堡与对面山上长城联为一体,形成关口,谁人能轻易通过。选在这里建城,古人也有深思考量。站在城墙上,观看整个村子,房舍连成一片,超出城堡范围,已分不出城里城外,也难以分出旧城新城。此地为山区,民居建材多用石头,房顶却是青瓦。一片青色之中,偶有红瓦相间。这是新型建材。村民生活有了提高,居住条件在改变。城墙下有一人家,用红砖盖起了新宅,虽然与当地的旧民居不和谐,却能感受到生活水平发生着变化。

 这种感觉一进村就有了。那张巨大的导游示意图是最好的说明。图上标着村里景点位置,还有文字点拨。村里已经意识到古人留下文物的价值,发展旅游,富裕山村。村里人在自家开起餐馆,把当年山里的吃食和现代人的口味结合,做出风味菜品,摆满一桌,特色鲜明。在街上行走,多是老旧的房子,建造并不讲究,偶尔还能看到较好的门楼。墙上有“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红笔书写;有“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墨笔写成。这些已经成为历史的痕迹,不再擦抹。

 城堡有不少寺庙,禛王庙、关帝庙、镇潭龙庙等,影响最大的还是永兴寺。寺庙处于新旧城堡之间,算作村里的中心,高台之上,平敞开阔,很远就看到了。山门前那棵古槐高大,极为醒目,数百年高龄,依然生机盎然。永兴寺始建于明朝,历史悠久。庙宇格局完整,有山门,有过堂殿,有三间正殿,左右有配殿。寺内有钟楼,悬挂了几百年的铁钟,声音悦耳,能传到周边村子。近年来,村里人有了旅游意识,自己出资,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前殿、后殿、钟鼓楼、东西配殿及耳房等进行了维修,历时两年,恢复了历史原貌。寺为观庙合一,前殿是十八罗汉殿,后殿是娘娘殿。

 寺内西配殿是一座戏楼,令人意外。城堡不都有戏楼,有了也建在寺旁,或大街开阔处,甚至建在城门外。寺内戏楼,实属少见,据考证,北京地区只有两座,这是之一。戏楼硬山单檐,三面围墙,台口敞开。有戏楼城堡多无曲目,而长峪城保留着,村里称社戏。表演的曲目由老一辈口口相传。戏种源于河北梆子,经过数百年的演变,与几种戏曲相揉,近似河北梆子,又搀有山西梆子的腔调,形成长峪城村特有的唱腔,村民称之为山梆子。

 在这里看社戏,另种感受。不仅本村,附近村民也闻讯赶来,成群结队,早早来到戏台下占位。卖小吃的、卖杂货的也蜂拥而至,叫卖声不绝。孩子们围着戏台嬉笑打闹,还有好奇的不时撩开后台帷幔,偷看演员化妆。锣鼓点儿响起,台下渐渐安静,昏暗的灯光下,演员装扮浓艳,咿呀登场。几位年过六旬的老人,穿戴近20斤重的行头,依然身手敏捷,声音洪亮。遥想当年,驻守城堡的官兵能看上一场社戏,那种享受,不比现代人在剧院看大戏差。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邂逅七年级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邂逅七年级作文1

 邂逅这个词,无疑是生命中最绚丽多彩的词汇;邂逅,也总带来无数个惊喜与无限的遐想。

 最大的幸运莫不过,邂逅秋。记忆中,秋,萧瑟斑驳。似乎,碰上秋,只预示万物凋零,自然凄楚之感涌上心头,即不愿再爱。这年秋,心中分明心不甘情不愿,却仍硬着头皮走出家门。不曾想睁眼遇见世界的刹那,心间的厌恶却早已消失殆尽!

 出人意料,秋,好不热闹。

 青石路两道的枫树,笔直着腰板,昂首挺胸,意气风发,如同庄严的士兵在风中顽强的坚守着岗位。风轻轻走过,袖口拂起的树叶沙沙作响,满树的叶子奏唱圣乐,不仅飞落到地上,还飘到远方去寻找应当属于他们自己的归宿。其中更多的落在了清澈的小溪,浮于溪水渐行渐远。落时,水拍打石头,便溅起无数晶莹剔透的水花。秋,依偎在自然的怀抱中,犹如调皮的孩子嬉戏玩闹。

 赏过一番秋景,烦躁的心莫名沉静下来,不知不觉间,眼前更替成为,“古桥,池塘,风景如画”。河塘水中,锦鲤鱼摆动身姿,穿梭于池水落叶间。游客向池塘投入的鱼食,引得鱼儿一拥而上,日下,更好比三棱镜,折散的光一束束射进水里。不知鱼儿对这样的环境是否满意,它们看上去那享受的神态,倒是显得悠然自得。秋,此刻与日光无异,用“温暖”这个词形容,只怕再适合不过。

 到尽头,士兵仍是笔挺,它伸出双手,那宽大温厚的手掌竟为我遮风挡雨。四季常青的冬青古树,撑起巨伞,绿叶一丛一簇,堆叠得恰到好处。阳光透过叶间的空隙,撒落在石头上,披上光芒万丈的战袍,突显它独一无二。秋,在七色阳光的折射中,更像个仙子般千变万化。

 放眼望去,连绵不断的青山依然是那样朝气蓬勃,精神焕发,丝毫不似记忆中的寂凉。青山红叶,绿水蓝天,水光接天,如画般呈现在眼前,霎时,好似看醉,沉迷其中。如此一来,秋,更像是名画家,正尽情的为自己缀上奇妙的色彩。

 秋跟我说,送君十里终须一别。今日我与秋在此别过,却未相忘于江湖。只因秋,无时无刻伴我左右。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一反常态,展现自己飒爽的英姿。若不是邂逅,我还无法意识到——生命并非平淡止水,并非一成不变,生命是灵动、鲜活,自由的象征,而生命这首赞歌,也只将由自己书写!

邂逅七年级作文2

 时光荏苒,很多人很多事像云烟一样飘散,但在我心中一直缭绕不去的,是那一场雨中的美丽邂逅。

 那是一个稀松平常的雨夜,我打起伞,步履匆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视线中的一切事物都是那么地模糊。突然视野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恍动。我借着路灯微弱的光芒,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身穿着雨衣的中年人正艰难地把两大袋米想方设法地搬上自己摩托车的后座。

 此时的雨下得越发大了,噼噼啪啪地砸在我的伞上,夜越发地黑暗了,整个世界完全笼罩在一片雨夜里。此时,我的脑海里还缭绕着两道难解的数学题。不远处,雨中的中年男人一次次把滑下来的大米试图固定稳住,我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过去帮帮他。

 就在我正犹豫时,看见一个身影穿过雨幕迎了上去,那是一个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的女生。只见她用一只手撑着伞,另一只手竭力地扶着那中年男人的摩托车。中年男子惊异地抬起了头,露出满含着感激的笑容,忙不迭地一声声说道:“谢谢!谢谢……”伞下那张年轻的脸庞上泛起红晕:“没关系,没关系的,叔叔。”

 不一会儿,两袋大米就被牢牢固定在摩托车后座上,纹丝不动。

 雨,还是很大;灯光,还是如此昏暗。但小女孩的行为却像一束亮光瞬照亮了黑夜,投射到我的内心。一滴雨水滑到我的嘴边,心里也纠起了一阵深深的惭愧。

 平常在学校,我一直都是被所有人竖着大拇指夸赞的好学生,但是很多时候,我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是很乐意主动去帮助别人,我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去做,不想无谓地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从前的一幕幕像**一样浮现出来:有同学在学习上向我求助,我皱着眉说我很忙,心里还想着也许这样别人就没法超过我;老师请我帮忙做事,我却趁他不注意跑开去了别的地方抓紧时间学习。我一心一意只想着得到好的成绩,得到他人的夸赞,而不曾真心实意地帮助别人做过些什么。

 而最严重的一次,我最好的朋友小A向我发出求救信号,告诉我她的妈妈生了病,想让我帮她代做一下值日生。当时,我正在思考一道难解的题目,因为她的话语而被打断了思绪,于是皱起眉头,不耐烦地大喊大叫起来:“你妈妈生病关我什么事啊,你别打扰我做题!”

 她被我突然的暴躁吓了一跳,怔了好久才缓过神来,轻声说了句:“那不麻烦你了,不好意思,打扰你学习了。”再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主动地找过我,而我当时在班级中正意气风发,也就没有在意她。

 现在回想起来,我才突然惊觉,我失去了一个多么重要的朋友!

 但是这么多的教训,却丝毫没有改变我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始终一副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清高姿态。

 当我回过神来,发现两人都已走远,只有雨还在哗哗在下着。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不再忙着做那些提高题,不再忙着背诵英语单词。

 我这才发现以前的我究竟犯了多大的错误,这时,我又想起刚刚的那一幕,两个陌生人互相帮助,彼此露出诚挚的微笑,这是多么美好的感觉!我羞愧地低下头,暗暗想着一定要改变自己,让这个世界上因为自己而增添一份美好。

 于是,我掏出手机,拨通了小A的电话,我的道歉引来了她的惊讶与久违的快乐,我听见电话那头的她声音哽咽着,说:“我们还是朋友,还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那一份雨中的美丽邂逅,让我收获了感动,带来了改变,也希望它给我带来的改变能改变我身边像我这样的人。

 我相信,总有一天,友爱之花会开遍天涯,芬芳世界。

邂逅七年级作文3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是20xx年,这时我已成为一名,由于一次陨石撞击,月面的观测站被撞毁,航天局特地调派一批人马,去维修观测站,我也随团去考察。

 登上飞船,升空,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我们终于抵达月球。月球上的星空真美啊!大大小小的星星镶在黑色的`虚无中,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蓝色的地球像一块玛瑙,带着朦朦胧胧的神秘,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对地球知之甚少,不感叹于它的伟大。

 正当我欣赏风景如痴如醉的时候,有两个生物向我走来,并向我问好。我猛的一怔,惊叹于它们金黄的、如玉般光滑的皮肤,也惊叹于它们竟然会说汉语。“你……也好。”我回答。“尊敬的科学家先生,我是首领派来的使者,我们来自半人马座a星,同你们一样,我们也对外星生物十分好奇,我们的科技比你们发达几百年,来到月球上,终于找到了你们——生命。我们十分迫切地相与你们沟通,现在请您参观一下我们的月球站。”“别担心,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没带武器。”小人的语速竟比我还快。“可是,你们不怕我们攻击你们吗?”我故作诧异地问。“没什么,出于对您的信任。”小人流利的回答。于是,我跟着它们走进了它们的月球基地。

 月球基地建在地下,这也证实了关于月球空心的理论。基地很大,几乎占满整个月球。小人们不吃饭,靠吃一种能提供能量一个月的小球维持生命。小人的城市里没有污染,它们以一种小型飞船作为交通工具,这种交通工具是用作动力的。小人们十分友善,见到我都热情的问好。使者还带我参观它们的热门科学:量子通信,虚拟实境技术以及人工智能。使我大开眼界,感叹不已。

 参观结束后,我向地球发去报告,收到的结果是:“全球人民同意,地球与a星缔结同盟外交关系!”

 两颗星球一齐欢呼!

 我醒了,原来一切只是个梦!

 但我要向这个梦努力,好好学习,将来,我一定要把宇宙的秘密全部揭开。

邂逅七年级作文4

 那年,正值百花开放,而我却独钟情于苹果花,它们那朴实无华、淡泊宁静,与百花争奇斗艳的高尚品格,令我尤为敬佩。

 那次,我跟随着爷爷奶奶来到山上的地里面干活。在去的途中,我看到了雪白的梨花,粉嫩的桃花,还有地上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小野花,都在竞相开放。

 到了地里,他们都去干活了,我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特别清香的香味儿,我慢慢的去寻找清香,原来啊!它来自苹果树上。

 我走上前来,仔细观察,有的花已经完全张开了花瓣儿,像一张张可爱的笑脸,每一朵花瓣都是中间粉色,外面却又是白色的,这使我感到万分神奇。还有的一些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紧紧簇拥在一起。而花骨朵上方是红色的。

 看到爷爷奶奶在剪那些多余的花。一人一棵树,边哼着小曲边剪着花,看样子真是无忧无虑,这种日子可真好。

 “开了花离结果子可就不远了,开了花结了果,来个丰收年。”这时奶奶对爷爷说,爷爷乐呵呵地说:“对呀!咱们农民求得就是丰收啊!”我仿佛感受到了人们对苹果树开花之后的果子最真诚淳朴的期望。

 这时,从山那边传来一声:“都加油干呀!”那声音久久回荡在山间。“对!加油干!”随即就有许多人应和着,传来了一阵阵笑声,这干净的笑声与花香凝合在一起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这满山遍野、山上山下都有人在地里干活,老的、小的脸上都挂着久违的笑容。

 苹果花没有牡丹那样曼妙的身姿和富贵,让人着迷,也没有莲花那亭亭玉立的身姿和君子气息,也没有菊花那别致的花丝和秋风中仍然怒放的毅力,它却伴着和煦的春风,在这个舒服的春天如期与我相遇。他们像农民伯伯一样朴实无华,纯真、淡泊宁静,而恰恰农民伯伯最喜欢它们。

 看着漫山遍野的苹果花装扮成的果园,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大片的果园,到处都是红通通的大苹果挂满了枝头,我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明年的春天,将来的春天,我们每年都相约在一起!

邂逅七年级作文5

 它跨越千年的历史,悠然走来,曾有无数的诗人为它倾倒,写下绚烂的诗篇。它有柔肠百转之韵美,轻柔地诉说着“千年古渡,千年老街“。它如珍珠镶嵌在云篦上的精美项链,它就是千年老街——西津渡。

 沿着古色古香的石门,漫步在这条古街上,千年的历史沧桑,唐宋的青石街道,元明的石塔,晚清时期的楼阁。青石街道有些凹凸不平,布满了岁月的尘埃,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繁荣昌盛:大街小巷挤满了人,小孩哭着闹着要糖葫芦,大人无可奈何,边安抚着孩子,边问店家多少钱,当大人把糖葫芦塞到孩子手中时,孩子顿时破涕为笑。车夫在大街上忙碌的穿梭着,在大街上飞奔拉着客户。人们在四处悠闲地逛着,小商贩在大街上叫卖着。走在这条古街上,似乎在天然历史博物馆散步。

 边走边看着大街小巷那别具风情的建筑,一片瓦,一块砖,都韵味悠长,风轻柔地吹过,我仿佛见到一位妩媚的少女,盈盈地向我走来,双眸如清泉,笑靥如花。定了定神,闻到一股肉香飘了过来,民以食为天,论谁也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走近了见一串串香气四溢的肉在机器上旋转着,令人垂涎欲滴。毫不犹豫地买了一串,肉嫩嫩的,酥酥的,浓浓的汁水在口腔里四溢,久久地回味着……走久了,有些乏了,走进一家小店,点了一杯热可可,喝在嘴里甜甜的,浓浓的巧克力的津香,肚子里暖暖的,心也温暖了起来。

 这是一次秋天美丽的邂逅,更是心灵美丽的邂逅,走进这美丽的秋天,你会发现,生活是那么美好。

邂逅七年级作文6

 记得从小时候开始,爸爸就常常教导我。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不能太自私,要懂得照顾他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把我送走了,所以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爸爸妈妈。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好,但在那时候我还不懂事,总觉得爸爸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才把我送到别的地方读书。我每天都在抱怨。渐渐地长大了,我才意识到原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希望我认认真真地学习,以后的生活能好点。现在我也已经读初中了,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我也可以自己做主了,也会帮妈妈做家务了。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跟小朋友们玩得很好,现在在初中我也交了很多朋友。虽然这些朋友不是从幼儿园到现在的,但他们也对我很好啊!她们也很搞笑。虽然不是以前那些小朋友那么天真浪漫,但毕竟都上初中了,也不再可能像小时候那样了。记得那年春天,我们穿着校服排队去食堂吃饭,去食堂的路上我们都嬉皮笑脸。可在吃完饭要回来时天却下起了雨,这雨不是毛毛细雨,而是大风大雨。我们都没带雨伞,老师叫我们先等等。或许等一下,雨就不那么大了。可谁知道雨越下越大,我们宿舍的人就商量说:“不然先叫几个人回宿舍拿雨伞吧。”可雨下这么大,我想也没人愿意回去拿吧,谁都不想被雨淋。可令我意外的是我们宿舍的几个同学自告奋勇,居然有愿意回去拿,愿意被雨淋,不怕感冒的,这真是令人佩服啊!等他们把雨伞拿来的时候,我看见他们那湿淋淋的头发,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干的。我们宿舍的人都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连我们宿舍老师也被感动了。这眼泪不仅仅是高兴,而且是对他们佩服,骄傲。老师激动地说:“谢谢你们,好孩子,你们是我们大家的骄傲,我替大家谢谢你们。”

 第二天早晨雨停了,校园洒满了祥和的阳光,我发现阳光下道旁的小花带着雨珠闪闪发光,散发着丝丝的芳香,我怀着惬意的心情大步跨入教室。

邂逅七年级作文7

 在生活中,读书可以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对于很多学生来说却是烦恼。我也一样,不爱读书。

 我虽然不爱读书,却喜欢看漫画或小视频之类的。而且我有一个习惯,在上卫生间时看这些东西。毕竟上厕所是漫长而无聊的,很需要玩游戏或看小视频来消磨这段时间。

 然而开学之后,妈妈便把我的手机没收了,只能看点别的,一般我都是看漫画,但那天我因为肚子疼,就没来得及拿漫画,直接冲进卫生间。正在马桶上坐得无聊,我看到洗衣机上有一本书:《神秘岛》,便拿起来看。

 我平时不怎么爱看小说,但此刻实在没什么选择余地。仔细看了一两页后,却被书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几个逃亡的战俘,一个水手,一个科学家,一个仆人,一个记者,一个小孩和一条狗,他们为了逃出岛,先乘坐热气球,但在中途狂风大作,热气球破了。他们为了逃命,把所有东西都扔掉减轻重量,最后科学家和狗还是被卷入海里不知死活,其他人落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岛上。我正看到精彩情节,便忘了一切,一页接一页地看下去。在卫生间里呆了半个小时,看过了精彩情节,才想起来自己还在上厕所,回过神来,脑子里依然是那紧张的气氛,精彩的故事。

 这次之后,我便知道了读书之法,看见一本书后不要看都不看就认为无聊,只要耐心地看上几页,你真的会被吸引。就像这本在卫生间偶然邂逅的书,让我爱上了读书。

邂逅七年级作文8

 朋友,你是否无家可归,流浪在茫茫人海,我想说回家吧,你的父母在等你,不管不管什么原因,你出来流荡,也不管你是否讨厌了父母的束缚,请回家,你的父母在等你。

 我流浪了11天了,从一开始兜里的一千块钱到今天的一无所有,我很伤心,我高中三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没有考上我理想的大学,甚至说我连最普通的大学都没有考上,老天总是这样,付出的东西总是没有回报,原来上帝真的是不公平的,在这流浪的11天里,我吃尽了所有品牌的泡面,路上遇到过许许多多险恶的人,也目睹过老奶奶被一个小偷偷走了钱包,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却好像没了力气般,不想去上前帮忙,我似乎丧失了对生活的勇气,在我摔门而出的那天,我连手机都没有拿,也不想去联络家人,我想静静,我坐到一张长椅上,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那样的毫无预兆,公路上的人们都躲进了商店里,只要我坐在长椅上,像个被抛弃的孩子般,我蜷缩着,很冷很冷,我想回家,但是我失去了力气,我没有脸面对我的父母,他们只是个普通的打工工人,而我还这般不争气,想着想着,雨越来越大,在雨水的强逼下,泪水也毫无预兆的流了下来,我的心如死灰般,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三年的努力竟然就这样白费了,然后一辆车停在了我的面前,我睁开眼看,站在我面前的父母,泪水越来越汹涌,我从长椅上下来,一把抱住了我的父母,他们也失声痛哭,他们哽咽着说,这些天,他们都像疯了般一样找我,他们不怪我没有考上好的大学,他们说我可以复读,他们说有能力供我读书,是啊,我可以复读,也许这一次就成功了呢,也许四年就可以成功了呢,只是我对不起我的父母,他们还要晚等一年,没关系我们一起努力,我还有我的父母。

 雨还在下,我重新鼓足了勇气。

邂逅七年级作文9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美妙的歌声渗透在春天里……

 那是一个忧愁的春天,一连下了好几天雨,天阴沉沉的,仿佛压在了人们的心上,每个人都阴沉沉的,当然我也不例外,好不容易雨停了,我便一个人在河堤散步,毕竟也有许多“乌云”压在我心上,再不出去走走,恐怕都喘不过气了。

 大雾在河堤散开,白色的烟缕把河旁的柳树装点得十分有韵味,恍如仙境。河堤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周围全是雾,仿佛我一不小心走进了一幅山水油墨画中一般,美轮美奂。也不知走了多久,当我陶醉在这般景色时,突然隐隐约约看到远处一个模糊的身影。她一头短发,修长的身子配上短发竟有些莫名的楚楚可怜,在微风中瑟瑟发抖的身体显得那么单薄。我竟有些好奇,想走近好好仔细看看这个人。当我走近她时,她仿佛是小兔子受到了惊吓,往后退了几步,当仔细看清我没有敌意后才没有闪躲。她那双漆黑的眸子,有种奇异的美,清澈明亮,仿佛一眼便看穿了我心中那淡淡的忧伤。

 她,应该也是个学生吧,虽然长得很高,但脸上那孩子般的天真透露出了她的年龄。我没说话,她也没说话,我们静静地看着河上的雾,聚拢,散开,散开又聚拢。一个孩子般嫩嫩的声音从我耳边响起:

 “姐姐:可不可以陪我一起放漂流瓶呢?”

 音调里似在请求又似在哀求,让我不忍拒绝。我点了点头,跟着她下到离河面最近的一层阶梯。她又说:

 “姐姐,我妈妈说生日可以许三个愿望,我的第一个愿望是希望父母把爱多分给妹妹一些,不必太在乎我。第二个是希望流浪的狗狗和猫猫可以找到属于它们的家。最后一个就是希望姐姐你可以把烦恼忘掉,每天开心地笑笑!”

 说完,并向我又露出孩子般的微笑,又指了指瓶子,示意她把愿望都写在了纸上,放到漂流瓶里了。随后她把瓶子扔进了河里,看着瓶子一点点飘远,飘远。

 我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办,惊讶她把最后一个愿望给了我。我不知道她的行为算不算不爱护环境,也不知道最后捡起瓶子的人是否是负责河面清洁的叔叔,但我知道这是一个女孩单纯的美好的祝愿,这个瓶子寄托了她纯洁善良的心愿。我又看了她,一个短发,不爱打扮,笑起来纯真的女孩,一个普普通通,没有惊人美貌的女孩,可我突然觉得她是世上最可爱最美丽的女孩。天空飘起了毛毛春雨,我和她道别后消失在白雾中,可我觉得我们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缕清香……

 春天,我邂逅了你,邂逅了你的纯真,而你的纯真洗涤了我困顿而迷茫的青春烦躁心。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美妙的歌声渗透在春天里。春来春去,在春天里,我还会再次邂逅你吗?小姑娘。

邂逅七年级作文10

 春天,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在灿烂的桃花间,在嫩绿的草丛中,在鸟儿高亢的树林里,有春天的足迹,然而你,比他们更美丽……

 记得那时刚开春,虽然万物生机,处处美景,我却无心欣赏。那天的我,正为一点琐事心烦着呢。

 我烦躁的走上了公交车,一上车,我看到了你。你的微笑如桃花般灿烂;你的热情像嫩草般生机;你的问候,好似鸟儿的欢鸣。你那样美丽,你用甜甜的嗓音对我细语:

 “欢迎乘坐,往里走,有座!”

 说完,你又送我一个甜甜的微笑,像温暖的阳光照进我的心田,霎时融化了我心中的不快,让我的心情好了很多。我坐在后排,看到一个又一个乘客上了车,有体弱多病的老人,有活蹦乱跳的孩子,你一一鼓动车上的人为他们让座,不管是满身烟气的男人,还是凶巴巴的女人,你总是以微笑相赠。你两条细细的眉毛,总像月牙一样弯着,你两个大眼睛总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你那甜甜的嗓音在车里回荡,整辆车都充满春天的味道。( )

 尽管你面对各种各样的乘客,却始终保持着甜蜜的微笑,快乐是可以传染的,你的微笑带像春天给大家一份份快乐。我忽然觉得自己的狭隘,神经过敏老是为生活一些琐事愁眉苦脸,耽误春光。

 在这个美丽的春天里,我邂逅了你,邂逅了快乐,邂逅了甜蜜。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我学会了微笑,以微笑面对人生。我人生的车永远不会停止奔驰,不管车上的乘客如何,我也会将微笑传递!(中心提炼明白清晰,有点睛之笔,好!)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因为一次美丽的邂逅,所以从此难以忘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个人理解,跟你讲一下这句话

如果有讲的不是特别周到的地方,请您海涵

因为一个人,所以爱上了一座城,因为一次美丽的邂逅,所以从此难以忘怀,大概就是说嗯,因为那个人居住在那个城市里,爱上了那个人,所以也就爱上了那座城市,又因为一次突然的邂逅,一次非常美丽的邂逅,然后就对这座城市还有这个人都难以忘怀了,就忘不掉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有一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就是因为喜爱这一个房子,所以就连房子上面的乌鸦都喜欢

这个跟这个意思差大概差不多,就是因为喜欢这个人,所以就喜欢他居住的那个城市,因为在那个城市里,两个人突然的邂逅,所以就再也忘不了了,其实这一句话写的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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