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陌生MM搭讪
一般女子都不讨厌陌生男子的搭讪,因为她们的潜意识里会认为这是因为自己有足够的魁力来吸引男性,但如果你的词句说得不恰当,神态又不自然,那她们就不会停下来和你交谈,因而在搭讪前你应想好交谈的内容,并适当运用如下问句。
□比较适合浓妆艳抹又自信十足的女子的发问:
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你真漂亮**,你的秀发真是飘逸迷人!
**,你的气质真迷人,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
**,你这身衣服真好看,在哪儿买的呢?我想告诉我表妹。
**,你是时装模特儿吗?麻烦你签个名吧……什么?你不是?不是吗,我不相信。你这么漂亮,还是请签个名吧”。
□比较适合一般女孩的开场白名词,必须说得幽默而风趣。
---前面大海的景色真美,一齐去看看海好吗?
---我喜欢你的衣著格调,和我谈谈好吗?我想让我妹妹也学学。
----真想请你去渴一杯,赏光吗?
----我知道一家格调,气氛都很美的餐厅,一起去享受
实行时的注意事项:
□不要从背后去跟陌生女子搭讪。
□视线相对时要脸露自然的微笑。
□不要由上往下打量对方的全身。
□态度要自然,不要让对方感到你是在有意跟她搭讪。
□不要急著去碰触对方身上的任何地方。
□不要对方一拒绝就气馁败退,需再接再励。至少邀请5次。
□不能缠著对方,更不可挡住对方去路,紧跟不舍。就算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这样的结识法能享受到与她短暂相处乐趣就行,若能与她约定下一次见面时间,便是完全的成功。要懂得在恰当的时候结束这第一次的接触。
□如果女方的反应热烈,你就无需拘泥于上述的做法,而应“乘胜追击”。
接触她的技巧:
恋人们感到最困难的是不知怎样去开始这个程序。男子会担心自己行为唐突,女子会担心男子会因而视自己虚浮。说到底,应由男方来开始这个程序,不妨参照下面所列之具体技巧:
与她的手的接触:
□过马路时:说:“快点,红灯要亮了然后自然地牵著她的手走过马路。
□一下船或走过崎岖不平的路时:自然地自己伸出手、对她说:“来,这儿危险,请抓住我的手。”
□人很拥挤时:对她说:“抓住我的手,否则要走散了”她若扭扭捏捏,你就一把抓住她的手;如果她真的心中喜欢你。就只会作势地挣扎几下,然后就顺从。
如果她确实不愿意,便会“声色俱厉”地要挣脱。这时,你不要勉强,这是对她的意志的尊重,并不是表示你懦弱。
□她站起来时,自然地对她说:“来,我拉你起来”。
□跟她比比手掌大小:“来,我们来比比谁的手大,噎,你的手真可爱。”
□试试你的腕力:能否抵挡得住她用手拉。
□看手相:这方法很旧,但很有效。如果你真对手相学有所研究,能讲五分钟,就可使她大感兴趣。
她的肩膀及其他部位碰触:
□有车子从后边驶来时;对她说:“车来了”。于是轻松地楼著她的肩膀将她拉近。
□荡秋干时:说:“来,我帮你推”。手自然推其肩膀。
□来到餐入口时: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说:“就这间,怎么样?”她若同意,轻轻扶著她的肩膀一同走进去。
□突然起风转冷或突然下雨时:脱下大衣披在她身上,然后轻楼其肩膀。
□介绍建筑物或名胜古迹时:从背后把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右手指建筑物或古迹道:“哪,就是那一幢”。
□在游乐场所坐摩天轮或进鬼屋时:紧握她的手或搂著她的肩膀。
□她刚在草地上站起来时:你说:“哎呀,这里脏了”。顺手给她拍几下。
记住,碰触动作要自然而温和,语调更要轻松自然,千万不可有紧张感,因为女子与异性第一次接触,内心就已非常紧张。在内心上,如果她喜欢你,她不但不会介意你碰触她,而且还渴望你这样做。但你的动作。神态、语调会对她的情绪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你做得不自然,她就会更不自然,甚至会拒绝你。下面介绍的其他技巧也是以她喜欢你和你做得自然为前提的。
别的与她初步接触的技巧:
□摸摸她的头,用手指拢拢她的头发,或用手指抚弄她的头发。如果她神态娇羞不表示反对,你在下次就可以考虑进一步的接触。
□摸她的手时,顺势摸摸她的手指根部,她会有意外的快感。
□轻轻捏捏她的鼻子,会使她心花怒放。
□用手点她的额头,说:“你这顽皮的小猪猪”会把她逗笑。
注意,在做上面这类初步接触时,要适合当时的环境和气氛,比如在看到苦情剧的高潮时就不能这样做。如果环境适合,你也可以加上点浪漫意味,女孩子不会讨厌的。但对于成熟的大龄女子你就不便太浪漫了。
与她肌肤接触的技巧:
肌肤接触的条件是外部气氛与环境再加上彼此亲密的交谈。交谈须由自然的话题展开,最好能加上手势神态的配合,激起对方心灵的共鸣。环境与气氛则要著重以下几点:
□处于暗处:这可以消除她的差耻心让感情更开放。
□处于窄处:对方身体会自然地接触,彼此会自然产生“磁力”,如果不是讨厌对方,这种“磁力”的诱惑性很大,能使注意力高度集中。
□四周的人熙熙攘攘,使你俩自然靠近,环境促成情绪的亢奋,体肤接触会情不自禁,而且觉得另有一番情趣。
□幽静的林荫道、浓柳岸边:容易撩起女子心中缕缕情思,也是合适的场所。
□要气候温暖:太冷了没有情调,温度以25℃为最适宜。
□能使女子陶醉的声音,低沉而断断续续的悄悄话、雨声、汽车声,等等。
□对方情绪低落时:会产生一种渴望向异性倾吐的欲望
推荐21种容易成功的时刻,共同分享吧:
一、当女性单独与男性接触时最容易动心。男性应抓住这一时机表示出积极主动如果有第三者在场她们通常会断然拒绝男性以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
二、当女性封闭的空间内滞留过久。内心不平衡易产生心理异常,从而滋生出爱的情感。男性可利用这一心理特点加强求爱攻势。
三、当听到男性话语时女性易产生情意。男性对视觉的刺激比较敏感而女性则对听觉的刺激比较敏感。在电话中男性亲切温柔富有乐感的话语能更快地打动女性。男性应充分调动自己语言的魅力。
四、刚同男性约会完毕的女性身心极不安定,还会长久停留在对约会情调的陶醉和期待中。男性可以在约会结束时多利用一下这段时间进一步打动对方。
五、当女性处于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时容易动情。这种环境没有令她感到厌恶和不安的干扰,易使她全身心放松从而感情活跃起来。
六、女性在听到连续恭维时会容易动心。即使明知男性是在故意奉承吹捧她时间一长她也会被迷惑认为男性真心迷上她了。
七、女性在不熟悉的陌生环境中情绪容易失控。男性经常改变约会的时间地点方式使她不断有新奇感新的乐趣。
八、女性动感情的步调比男人慢。要在男性长时间的刺激诱导之后并排除外界环境的各种干扰才会充分动情。
九、苦苦追求女性的男性突然放弃进攻。此时最易调动女性的好奇和欲望反而会使她动心。
十、人类和动物一样有择强汰弱的本能。女性本能是向往强者因此当女人认识到对方是真正的强者时就会产生爱意。
十一、男性真正的爱情是打动女性的最有效的武器。当女性确信对方是真心实意地爱她时很容易对男士产生爱心。
十二、女性在疲劳时较易接受男性的情意。
十三、女性在身体被不经意地碰撞会产生感情兴奋。
十四、长时间的坐车会使女性产生感情冲动。
十五、有时男士对女士大发脾气。有时女性反应却是认识到对方的魅力。
十六、女性在激烈运动后感情会急剧失控。
十七、女性在外游玩时易产生较强烈的感情。这时女性摆脱了熟悉环境中的人事气氛等等约束易放松自己产生欢乐的念头。
十八、女性在酒后和听到甜言蜜语后。此时大脑皮质处在轻微麻醉状态,理性受到压抑,感情活跃起来。
十九、男女之间的倾心交谈可使女性的感情高涨进而萌动爱心。
二十、男士经常和女士泡在一起,女士才能献出情感所谓"日久生情"。女性的丈夫不常在身边很易导致她对身边常接触的男士动情。
二十一、当女性对某男性产生依赖感时易动情。如男士带她去她不熟悉或不方便去的场所她不适应那种环境惊慌失措会无形中对熟识的男士产生信任和依赖感对他动感情。
一
1
一个秋日斜阳的下午,一位脚蹬藕白色高跟鞋,身披薄绸黑风衣的摩登女郎,一手哐当哐当地拖着一只硕大的红色拉杆箱,一手拽着个六七岁的混血小男孩,咯噔咯噔地款款走过小县城的街道。
小男孩,白皮肤,灰眼睛,高鼻梁,微卷发,黑夹克黑裤子,黑皮鞋白袜子,干净利落,天真可爱。
他手里拉着一只被链子拴着的栗色小狗狗。小狗狗肚子溜圆,毛色光滑明亮,四脚短促,微微隆起的臀骨下老老实实地夹着一根小尾巴。它跟小主人一个样,机械地迈着方步,两眼却滴溜溜地四处张望。
穿戴不一般的母子俩及憨态可掬的小狗狗,一阵风似的招摇过市,吸引了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他们是谁
后来通过街坊邻居的交头接耳,人们才逐渐知道那个好多年前突然消失的雯雯,经过了结婚生子的华丽转身,如今又经受婚姻破裂之伤痛,带着孩子从国外回来了。
2
雯雯经过一路旅途的跋涉,回到家里,高度紧张的神经一下松弛了下来。只是她已不再是以前那个青葱靓丽,手脚勤快的女孩。
如今的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圈发黑,神情黯然,两颊消瘦,俨然一副慵懒颓唐的**形象。
她整日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游手好闲,碌碌无为的日子。有时连狗狗吃丢下的骨头拉的便便都懒得处理,还是母亲屁颠屁颠地跟在后头去收拾。
还时不时地躲在房间里抽那种带有过滤嘴的高级香烟,打火机啪嗒啪嗒地响,烟火一闪一闪地明灭不定。有时一天要抽好几支。手指头都被烟熏火燎得发了黄。
有时抓起放在床头柜上的白葡萄酒,骨噜噜地呷几口,噗通一声倒头便睡。睡得天昏地暗也不想起来吃饭,蓬头垢面,精神萎靡不振。
有时又兴致所至,对着镜子穿金戴银,梳妆打扮,摔门而出。带着儿子和狗狗到外面四处溜达,饿了吃大餐 ,夜深了干脆住酒店,花钱如流水。
旁人指指戳戳地说她不知哪根神经短路了很不正常。老是怕孩子会被人偷走,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一样,硬是寸步不离地日夜守护着,不让孩子去上学。
后来在众人的劝说下,总算断断续续地上了两年学。
晚上,有时心情好点也偶尔给儿子教教法语,说说故事。
家庭原先宁静的生活被打破,父母亲在背后摇头叹息,好端端的一个女儿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感到茫然又无助。
3
时间如过隙马驹,一转眼几年过去,孩子已长成小小少年。因为坐吃山空,雯雯带回家的法币所剩无几,囊中羞涩。
正在为孩子的前途担忧时,她前夫从国外打电话过来,说是要把孩子接走。
眼看儿子一天天长大,想想自己现在是手无缚鸡之力,力不从心,无法培养儿子,再继续把他留在身边也不是办法,便向对方索取了一笔不菲的抚养费,答应了前夫的要求。
不久,儿子的出国手续办妥了。她送他到广州机场交给前夫的朋友带出去。
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十三年的相依相伴,耳鬓厮磨,骤然离别,雯雯剜心地痛,不禁泪如雨下。母子连心,抱头痛哭。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临上飞机,雯雯攥着儿子的一双手久久不放,已长成虎虎少年的儿子,掏出手帕为母亲擦拭掉如溪流般滚滚而下的泪水,一字一顿地哽咽着说:
“妈——妈,您别担心,过几年等我长大了挣钱了就寄给您。我会回到中国来看您的,请您一定要保重身体,我会想您的……”在母亲的耳濡目染下,小孩的普通话倒是讲得字正腔圆。
无奈,要上飞机了,儿子用力掰开母亲紧箍着的手,三步两回头地往机场里面飞奔而去。
雯雯踉踉跄跄地往前赶,不停地挥手,声嘶力竭地高喊着儿子的名字“亮亮,亮亮……”,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
她又发疯似的跑到外面望着徐徐飞上蓝天的飞机。隆隆的轰鸣声似乎把她的五脏六腑都掏空了,又草草地包裹好给带走了,带走了……什么也没给她留下。
她久久不肯离去,颓然跌坐在冰冷的地板上,泪水如断线的珠子滚落地面。
接下来的日子,雯雯在离家百多里路的大城市里租了一间房,一个人孤单单地过着日子。
她经常依在门口遥望着蓝天白云,痴痴地胡思乱想,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早点见到儿子。
白天坐不是站也不是,晕乎乎的一点也打不起精神;晚上,就像在床上烙煎饼,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眠。
开头几个月,她几乎天天给儿子打电话,一天没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会无端地瞎想,心里空落落的,失魂落魄,难受至极。
雯雯在痛苦的思念中掰着手指头数着日子,煎熬着独自过日子。漫长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个中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
想必已长成大小伙子的儿子告诉雯雯,他现在边读书边打工,身体很强壮,叫她不要为他担心。
如今她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因而烟瘾更大,咳嗽更频繁,神情也更恍惚,人也愈发地憔悴。有时还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疑神疑鬼,快成了废人一个。
真所谓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二
1
原先的雯雯年轻活泼,1米70的高挑身材,齐耳短发长睫毛大眼睛瓜子脸,白皮肤高胸脯纤细腰。
夏天穿一袭淡绿色的束腰连衣裙,露出一双花瓶似的长腿,亭亭玉立,楚楚动人。在小县城,是一个鹤立鸡群回头率很高的漂亮女孩。
雯雯的父母是一对普通的工人。她职业高中毕业后就在一家公司担任会计工作。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充实的生活。
二十年前,这里的人们仍然重男轻女,绵延家系,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没有男孩的家庭,一般都会想方设法招个上门女婿来延续香火。她的父母亲也不例外。
一转眼,雯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许多后生仔都趋之若鹜,可一听说要倒插门,都望而却步。
后来经人介绍,雯雯认识了一个叫于光的年轻人,正在小县城附近的部队服兵役。
他虽然皮肤黑了点,可额宽脸方五官端正,配上笔挺的军装鲜红的领章,倒也显得一身正气,英姿飒爽。
于光家在穷乡僻壤的高山地区,有四个兄弟一个妹妹,父母亲都是没啥文化老实巴交的农民,家境贫寒。
刚开始提亲时,于光父母听说雯雯不仅人长得好看还有一份好工作,父母亲有单位,家又在热闹的县城,家道殷实 。
何况自己有四个男孩,给一个别人也无所谓,就犹犹豫豫地答应了这门亲事。
雯雯跟于光两人男才女貌,一见钟情。一段时间下来,你来我往,花前月下,情意绵绵。
精于修饰打扮的雯雯还给于光买了一条紫红色的领带和一件带小格子的蓝色衬衫。似乎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雯雯的父母亲自然是喜上眉梢,拍手称快。既是女儿又是媳妇,脾气性情都熟悉,还白捡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儿子,一举三得,心里自然高兴,便着手准备结婚事宜。
谁知好事多磨,正当一对年轻人聊得火热时,高中毕业在部队当班长的于光,如愿以偿考上了军校。他的父母亲听人说军校读完就会提干当军官,前途无量。
在他们眼里,四兄弟中,一个务农两个打工,于光是最有出息的一个儿子,只有他能光宗耀祖,怎么舍得把这么优秀的儿子拱手送给别人,让别人在儿子背后戳脊梁骨“上门奴!”(本地方言)呢?
别说儿子脸上无光,父母兄弟脸上也无光,不行,绝对不行。经过反复思量和旁人的怂恿,于光的父母亲反悔了,不干了。
反正是儿子上门,又没有什么彩礼纠葛,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说不干就不干,一了百了。
还说雯雯要是看上我们儿子于光呢就嫁到我们家来,要我们儿子嫁到你们雯雯家去,不行!
说话不算话,半途变卦,这可急坏了雯雯父母,更急坏了一对年轻人。
雯雯倒是愿意按正常的套路走,嫁到于光家去,可她父母亲坚决不同意,特别是耿直的父亲说什么,雯雯要是敢迈出家门,嫁到那穷山恶水的山区去,就打断她的腿!
一点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于光那一辈子当农民没见过世面的父亲也直筒筒地发出狠话,说儿子要是不听他们的话就跟他断绝父子关系!
双方父母都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场拉锯战吵得已心心相印的两个年轻人进退两难不知所措。
2
白热化那阵子,两个年轻人甚至十指相扣,在小河边徘徊不定,痴痴地望着粼粼的河水发呆……
不久前就在这里曾发生了一起悲惨的命案,与他们俩的情况如同一辙。
自由恋爱的一对年轻人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亲虽然都是有头有脸的机关干部,可男婚女嫁的旧传统思想也是很严重。
女方父母不让嫁出去,男的父母也不让儿子去“上门”,锯子卡在木柴上下不来。可怜两个正值豆蔻年华的金童玉女,在父母亲的苦苦相逼下,双双手拉着手跳进湍急的河水里,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天地呜咽,白发人送黑发人,捶胸顿足,悔之莫及!
好在雯雯与于光俩在关键时刻能冷静下来思考,放弃了不负责任的轻生想法。
最后两人只好各自向父母妥协,忍痛割爱,互道珍重,洒泪依依惜别,从此没有往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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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人给雯雯介绍了一个出生在乡下的中学男教师,长得中等个,斯斯文文,最主要的是他愿意下嫁到女方家来。雯雯在父母的威慑下见了对方,还算满意,因此一切谈妥。
不久雯雯家欢天喜地地在酒店里满满当当地办了十几桌订婚酒,宴请街坊邻居亲戚朋友。就在大家都认为此事是板上钉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雯雯却爆出一个冷消息:男方身体有毛病。
啥毛病?已经历过谈情说爱,男女双方肌肤之亲的当事人雯雯不说,旁人谁也猜不准。
结果自然是退婚了,男方也没说什么,说明他可能还真的有病。只是雯雯父母白白花费了几千块的酒席钱。竹篮打水一场。
2
在父母亲缓口气的一段时间里,被人称为舞打高手的雯雯,在舞厅认识了一位大专毕业在县政府机关上班的年轻人平。平长着1米80的高个,风姿绰约,相貌堂堂。
每天晚上,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来舞厅跳舞。
彩灯闪烁,音乐铿锵。不管是舒缓悠扬的慢四步,绵柔的伦巴,沉稳的中三步,昂扬的探戈,还是急速旋转的快三,他们俩都如鱼得水,挥洒自如,配合默契。
仍处在失败婚姻痛苦之中的雯雯,犹如在昏暗的命运隧道中看到了一丝亮光,又如懵懵懂懂中吹来一股清风。
她如梦初醒,摒弃烦闷与忧愁,一反常态,轻装上阵,渐渐喜欢上了平。尚未成亲的平也被雯雯的美貌所折服,与雯雯一拍即合。
有了两次的前车之鉴,雯雯暂时瞒着父母亲,对平也不提倒插门的事,心想先处处再说。
好一段时间后,平说他要出国去闯荡,钱不够,叫雯雯先借给他,等他出去站稳脚跟后再把雯雯申请出去。雯雯信以为真,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幸福的到来。
在那时一拨又一拨的出国热潮中,单纯善良的雯雯正昏昏沉沉地沉浸在热恋中不可自拔,对平信誓旦旦的话没有半点怀疑,便不假思索地一口应承下来,把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七、八万钱悉数给了他。
3
令雯雯意想不到的事还是发生了。
平顺利办了手续,来到美丽的花园岛国新加坡定居了下来。随着时光的流逝,平的音信渐渐地少了起来,到后来干脆不来信也不提钱的事。
日思夜想,翘首以盼团聚的雯雯顿时慌了手脚。怎么办?天呐,我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多舛她不止一次地反诘自己,常常是夜不能寐。
鞭长莫及,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最后电话写信追讨无果后,雯雯只好单枪匹马,心急火燎地搭机赶往加岛,去探个究竟。
虽然讨回了大部分的钱,可人家出去后不久就跟那个原先在老家就认识帮他申请出去,大他几岁的女人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女孩。早已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你雯雯傻乎乎地把自己卖了还不懂,还在家里空对月傻等。
雯雯住在一个宾馆里,面对昔日山盟海誓的男朋友如今却翻脸不认人的负心汉,心里像被蝎子狠狠地蜇了几口,揪心地痛。又一次竹篮打水一场空,不禁泪水涟涟,泣不成声。
夜晚,雯雯茫然地站在窗前,凝望着灯火辉煌繁华似锦的街道 ,真想爬上窗台一头栽下去……
她痛定思痛,木已成舟,一切都成过眼云烟,不可挽回。怪只怪自己有眼无珠,不识庐山真面目,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面兽心的小人。她只好哑巴吃黄连,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雯雯伤心至极,无心逗留,虽然新加坡是一个闻名遐迩的美丽城市。她只呆了两天就悻悻地打道回府。
四
1
“羊肉没吃着还惹了一身骚”。 几次三番的挫折令雯雯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晚上只要一闭上眼睛,一幕幕往事便接踵而来,争先恐后地浮现在她那一滩浆糊似的脑海里。
有时仿佛看见于光正迈着军人那特有的矫健步伐,嘿嘿地憨笑着向她走来,拉着她的手肩并肩徜徉在河边的那片橄榄园里。
一阵风吹过,小蝴蝶似的蛋白色橄榄花轻盈地飘落下来。于光笨拙地翘着兰花指从她乌黑的秀发上揿下一朵,轻轻地放在她的手心里把玩着,两人不约而同地小声哼起了《小绒花》那首耳熟能详的歌曲: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又好像看见自己像个调皮的小姑娘,捏着一根毛茸茸的狗尾草,在于光的脸颊脖子手背上抚弄着,逗得于光痒痒地摇头晃脑直躲闪,两人于是绕着高高的橄榄树互相追逐欢笑……
那时他们是多么的幸福与甜蜜!可如今已不复存在。
“于光,你现在过得好吗?我好想你……”雯雯不禁鼻头发酸,泪湿枕头……
倏地一下,雯雯脑海里仿佛又出现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地议论着:“听人说雯雯的第二个男朋友身体有毛病,不知是真还是假……”
“听说雯雯又被第三个男人给甩了……”
……
日复一日,雯雯紧蹙的眉宇间呈现出对过往岁月的哀怨,精神不振,人也显得憔悴,看上去楚楚可怜。
岁月不饶人,春去冬来,一转眼都到了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找到一个适合的人选。在一个朋友的劝说下,雯雯终于下定决心辞职不干,离开家乡这个伤心地到外面去闯天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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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雯跟着朋友来到经济发达的武汉市,先是盘下一家面食店,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经过考察,她发现这里的老外不少,可西餐厅却不多,而且搞西餐挣老外的钱比那小打小闹的拌面扁肉容易得多,原本只要几块钱的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就可以卖到三十元的人民币,盈利翻了好几倍,有赚头。
心灵手巧聪明能干的雯雯经过深思熟虑,把小店重新装修一番,办起了一家西餐馆。自己当老板,顾了两个女孩来帮忙。
天生丽质的雯雯来到大城市后也学会了涂脂抹粉,现在又人逢喜事精神爽,人面桃花相映红,很是招人喜欢。
胸前虽然经常挂着一条束腰长围兜,可正好衬出她那修长的身材。别说还真有点像演员李小冉的美貌和风度;
雯雯会简单的日常英语会话,手脚勤快,小店整洁卫生,锅具家什井然有序,食材新鲜,品种多样,色香味俱全,因此八方来客络绎不绝,生意办得红红火火。
2
其中有一位身材高大威猛如一副磐石模样、四十多岁的外国佬经常来光顾。他国字脸浓眉大眼,高鼻子宽嘴巴,一双银灰色的眼睛见人总是咪咪的笑,微微突起的啤酒肚,就像是一尊慈祥的弥勒佛。虽然是满脸络腮胡子,可总是刮得干干净净,只留下青灰色的短茬。
他每次来一进门就扬着手亲切地跟雯雯打招呼“哈喽!”毕了会自觉地把桌面收拾干净,然后照例来一句蹩脚的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再一一见,谢一一谢!”显得热情又有礼貌。
一来二去和通过比比划划的交谈,雯雯知道他是一名法国人,叫皮特,是一名汽车代理商。有妻子和两个女儿,不过已分居,女儿跟着妈妈过。
经历过三次恋爱失败挫折的雯雯,此时内心深处悄然升腾起一股渴望能得到一个男人呵护的情愫。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这个表明上看起来很粗犷内心里却很细腻的中年大叔。
她这时头脑发热,对茫茫前路会怎么样根本没有去考虑也不想去考虑,心想反正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要不然自己这盘黄花菜都凉了,没人要了,怎么办?
皮特在雯雯的热情感化下终于半推半就地把婚给离了。
一年后,皮特的业务已经完成要回法国去。雯雯已不是当年青涩的少女,她主意已定,心有所属,再不会任从父母亲的摆布,就毅然决然地盘掉店铺,随同皮特去了法国。
雯雯到了那边才写信告诉父母自己已经结婚了。
年过四十而不惑的皮特去了一趟中国抱回美人归,自然是喜出望外,眉开眼笑;
雯雯虽然没有众亲人的绾青丝送嫁出门和父母亲的殷殷祝福,可终于把待字闺中的自己,一个老姑娘给嫁出去,真真切切地做了回新娘,满心欢喜;
一年后,雯雯生下一个白白胖胖可爱的小男孩。皮特早出晚归开车去上班,雯雯在家带小孩料理家务,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可好景不长,皮特所在的公司不景气,破产了,好单位又不好找,到处碰壁;
前妻生的两个女儿已长大要读高中上大学,向他索要的生活学习费用步步升级,仅靠一处的房屋出租和原先的一点积蓄,入不敷出,给雯雯的零花钱与生活费自然也就少了。
此时已养成大手大脚花钱,习惯过着养尊处优生活的雯雯,没有文凭,法语又讲不好,没有工作,摆地摊刷盘子又显低级又累,不愿意干,再说孩子小也得有人照看。雯雯有时不得不把自己积攒的钱拿出来贴补家用。
本来夫妻之间遇到困难时相互谅解与相互支持,无可厚非,可出身于小县城的雯雯就是有一股小家子脾气。当她知道皮特每月都要付钱给前妻,满肚子不高兴,开始时不时地给皮特脸色看。
夫妻之间一旦失去信任,有了裂痕,难免言语龌龊,冷嘲热讽。从此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雯雯甚至有时还歇斯底里地砸锅甩碗,对丈夫推推搡搡,搞得家里鸡犬不宁,弄得皮特在四邻中抬不起头,很没面子。
无所事事的雯雯在家里感到无聊,烦恼,才开始反思自己原先的决定是否太过草率?可毕竟婚姻大事不像办家家那么容易说合就合,说散就散。说不清是后悔还是赌气,她学会了抽烟喝酒打牌,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她有时在房间里翘着二郎腿,一根接一根地叼着香烟腾云驾雾,眯着双眼瞅着从鼻孔里吐出的一圈圈青烟,头痛欲裂,房间乌烟瘴气,地上丢着一堆横七竖八的烟头……
两人一见面就吵就掐,皮特感到头疼,有时干脆就住到亲戚朋友家里几天不回家。这时,雯雯又神经兮兮地像只无头苍蝇到处蹿到处找。皮特回来没安静几天她又故态复萌。
这样没完没了的恶性循环,搞得两人两败俱伤,头昏脑胀,精疲力竭。最后皮特不得不提出离婚,一拍两散,同意雯雯把孩子带走。
浪漫的异国之旅居,雯雯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身心俱疲的她拖着一个七岁的混血儿回到了家乡。
“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是中国民间的一句老话。但也有更多的夫妻并不“各自飞”,而是携手并肩,共渡难关。
当婚姻生活面临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时,真正把握家庭关系与婚姻命运的,还得靠双方自己的努力。
在这一点上,雯雯显然做得很不地道,当初是她主动追的皮特,现在又这么轻易地放手,决定得太草率了。
哪怕她肯放下身子,吃点苦耐点劳,重操就业,拌面扁肉或西餐,也不致给自己的后半生带来万劫不复的灾难。
当然,事情弄成这样,并不全是她的错。如果一开始父母亲不干涉她的婚姻自由,让她嫁出去跟于光结婚,一切顺理成章,就不会出现她后来的病急乱投医,以及以后那些一连串不如意的连锁反应。
但愿天底下迂腐的父母亲们有所警醒。遗憾的是现在仍然有不少的独生子女和只生女孩没生男孩的家长在重蹈覆辙,都想让对方进家门,却不愿自己子女迈出去,到头来只能害了子女也害了自己。
人们到底要经历多少的磨难才算是真正地懂得生活,知道珍惜,真的只有在失去的刹那才明白在乎吗?
遭遇是什么意思?
偶遇通常是指两个素不相识、从未接触过的人,在某个时间、地点突然不期而遇,彼此留下深刻印象。通常带有男女之间感情和缘分的意思。
相遇:多用于久别的亲朋好友间的偶然相遇。宗教教育的“暗语”来源于《汉书·三国演义》中的阴阳学说,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再小的际遇,也一定会影响未来的命运,缘分不会消失。世界看似很大,其实很小。仅限于你能看到和摸到的。所以古人认为化解邪气,祈求保佑很重要,需要带着玉婆。加上“马丹图左,梦窗疏石,隐齐袁剑”,这样你就能祈求机会给人生带来幸福。
有人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悲哀;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误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是荒谬的;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的幸福。但是,我从来不相信所谓的“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我觉得一段长久的爱情,需要不断的磨合,相互的适应。因为爱情总是有时差的,不是他早就是她晚,反正总是不同步。也许,我们俩都曾经深爱过对方,只是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只是因为这段爱情的时差,两个小时就分开了空,最终错过了生命中的彼此,错过了触手可及的幸福。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明明在向你的方向靠近,却只能逆着你走。所以,爱一个人,就要学会适应彼此的时差;如果不想冲出爱情的时差,两个人最终还是擦肩而过,只能感叹没有缘分,天意弄人。
我们经常会遇到爱情的时差,见面就不懂爱情;懂得爱就遇不到。世界上最残酷的是时间,它让我们错过太多,后悔太多。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是时间在作弄爱情,还是时间在考验爱情?
邂逅可以用来形容爱情,爱情邂逅就是爱情来临的时候。
邂逅的造句:
1、相逢是缘,隔屏相望的瞬间,人影轻轻的一闪,邂逅在不经意间。心与心的交流,结下的网络恋人,不神秘不虚幻,无声文字跳动的思想和情感!交流中相恋。
2、不过,她推崇齐秦的音乐才华,并称齐秦的行事风格很有魅力,就像旷野上的一匹狼,她只期待和齐秦在音乐上有浪漫的邂逅。
3、白娘子与许仙相识在此,同舟归城,借伞定情;后又在此邂逅,言归于好。
4、叫我月月吧,小寒哥,我喜欢你,从第一次邂逅开始。
5、时光向来刻薄,向吹散一顿蒲公英似的,把我们吹往不同的地方。大抵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一场场盛大的邂逅与别离。
6、是一个舶来的节日,是一个外出血拼的日子,还是一个浪漫邂逅的夜晚其实,TA的真谛不是屋外的喧闹,只是一家人的温暖相伴。
7、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绸缪束楚,三星在户。
8、相聚,分离,过客的匆匆,偶遇,邂逅,进进出出,痛苦、忧伤,品味人生,幸福、快乐,渐渐的一切都归于平静。孤独也好,寂寞也好,我们学会了欣赏和宽容,我们在不同的风景中,磨砺我们的身心。朋友,周末到了,愿你快乐地过!
9、背上幸福的背囊,挺进快乐的大别山,邂逅浪漫的吉普岛,畅游幸福的多瑙河,感受迷情的鼓浪屿,步入凉爽的大本营。愿你暑假时刻欣赏风景开怀旅行。
10、白云飘飘,邂逅秋日的安宁;梧桐叶落,拂去烦恼的心声;秋高气爽,重温幸福的美景;深深祝福,品味幸福的人生。朋友,愿你签订快乐,生活好运充盈!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的作者是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作家。他出身在富裕的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然后周游世界,结交了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受到他们的影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从事反战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一九三四年遭纳粹驱逐,流亡到了英国和巴西。一九四二年,在孤寂与理想幻灭中和妻子双双自杀。
茨威格在诗歌、小说、戏剧和人物传记写作方面都有过人的造诣,尤其擅长写中短篇小说和人物传记,作品主要以“激情、女性”为主题,通过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展现出的各种复杂丰富的感情活动和心理状态。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可以这么说,它讲的是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18年,看完小说,我们不禁会发出感慨:为什么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深情?如此卑微地爱一个人,值得吗?
《牡丹亭》中有一句名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不顾一切,死心塌地而又无怨无悔。
女主爱了作家整整18年,直到她最后死去,如果她没有故去,多半还是会继续爱下去的。那女主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爱上男主呢?
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
我们说,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男人爱女人,源于欣赏。自古美女爱英雄,何为英雄?心中崇拜,即为心中英雄。所以,女人爱男人,是从崇拜开始的。女主崇拜男主,所以真心实意地敬重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在作家搬家期间,还没有真正住到女主对面的房子中去,女主心里就对他充满了好奇心和敬畏心了,急不可待地等着作家搬进来住。
搬迁的工作是作家的仆人主持的,这位上等男仆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很深,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和其他仆役们亲密无间,谈笑风生,但又没有因此降低身份,和女主的母亲打招呼时毕恭毕敬,对女主这个小毛丫头也总是和蔼可亲的。
有一天,女主放学回家,看到搬运工正在把作家的东西抬进去,女主惊呆了,她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好东西,比如印度的佛像,意大利的雕刻,色彩鲜艳的油画,还有越码越高的书堆,书堆里有法文书、英文书等等。
你看,作家人还没有出现,他在女主心里已经有光环了:富有、彬彬有礼、有学问又充满了神秘感。
更重要的是,他其实也是女主的救星。因为和上一个租户相比,作家简直不要太好。那一家人可以说是人见人怕,男主人是个酒鬼,老是揍老婆,这家的孩子还老是欺负女主,在她背后说脏话,用雪球砸女主,砸得她头破血流。
这让少年的女主怎么不期盼着作家的到来呢?想着想着,作家终于来了。他穿着浅褐色的运动服,上楼的时候两级一步,步伐轻捷,十分潇洒。作家把帽子拿在手里,脸上容光焕发、表情生动,头发漂亮有光泽。这和少年女主的猜想完全相反,她本来以为作家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和蔼老头,没想到他这么年轻英俊。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女主,她开始只对作家的事情感兴趣,这时,女主已经爱上作家了。
女主观察着关于作家的一切,他的交际圈很广,有不修边幅的大学生,有歌剧院的指挥家,有上商业学校的姑娘们,有乘着小轿车的太太们。
女主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留心着作家的一切。直到一个时刻,女主彻底地迷上了作家。那天,女主跟一个女同学在大门口闲聊,作家从小汽车上跳下来,准备回家,女主情不自禁帮男主打开了门,作家看了女主一眼,眼光温暖柔和,冲着女主微微一笑,然后说了一声:“谢谢,**。”
就这一眼,就是这样的眼神,让女主彻底沦陷了。
听到这,也许你会说,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不就是一个懵懂少女爱上邻家叔叔的故事吗?
也许是的,如果不是女主,换做其他女孩,她未必会如此轻易地就痴迷上一个人。但女主不一样,她一旦认准了,就是一生。
原生家庭的影响
美国著名“家庭治疗大师”萨提亚认为,每个人都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将会影响他的一生。
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当一个人未能与父母建立起比较强烈的依恋关系,其内心的安全感空缺是无法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动消除的。很多缺乏安全感的人总觉得没有人会永远爱自己,但对爱情会抱着一种近乎神圣的热忱。这是因为童年时期爱的缺失,长大后特别渴望补偿回来,这是心理学中的补偿心理防御机制。
女主正是这样,她的父亲是个寒酸的会计员,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成天心情抑郁,郁郁寡欢,靠养老金生活,总是胆小怕事,对女主也不贴心,甚至从来没有亲吻过女主。
女主也很讨厌那些有点变坏的女同学,她们把爱情看成是儿戏,而在女主心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于是,女主把原来分散零乱的感情的全部感情,集中起来都奉献给了作家。
从十三岁到十六岁,女主的每一个小时都是在作家身上度过的。她在自家门上的小孔中窥视着男主的生活,坐在冰冷的门廊里守候着他,把作家扔掉的雪茄烟头看作圣物,亲吻作家的手摸过的门把,晚上也借故跑下楼,到胡同里看作家哪间屋子里还亮着灯光。
正因为从小就没有享受到过父母的爱,所以,一旦爱情的种子发芽,女主就会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用全部的热情去守护这份爱。
可就在女主情窦初开的时候,重大的转折出现了,这进一步加深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自此一往情深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原来,是女主的母亲答应了一个商人的求婚,她的母亲决定带着她一起跟着这个商人远走他乡了。这意味着,女主就要和作家分别了!
在女主还能住在胡同里的最后一个夜晚,那时她才十五岁,她站在寒气彻骨的走廊里,吓得浑身僵直,鼓足了所有的勇气,用指头去按作家的门铃,她想跪下来,求男主收留她做一个小丫头,做一个奴隶,她不想离开作家。
可是作家根本不在家,然后女主就在寒冷的夜里不睡觉,一直等着作家回来,因为怕自己睡着,也不拿毯子,生怕太暖和了就困了。
女主等到了夜里凌晨两三点钟,才等到作家回来了,可是他却搂着另一个女人。第二天,女主就被拖到另一个城市去了。
契可尼效应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契可尼效应,说的是一般人对已完成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而对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而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初恋就是典型的未果事件,于是,导致很多人都有初恋情结,对初恋对象总是终身难忘,对初恋的感觉总是刻骨铭心的。
作家对此时十五岁的女主来说,就是刻骨铭心的初恋啊。这次的离别,更是让这种初恋发酵成了带着绝望的痴恋。
张爱玲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此刻的女主,早已甘愿成为作家身边一颗微小的尘埃,在自我的想象里开出一朵纯洁的白玫瑰,与作家无关,与现实无关。
自知卑微,无怨无悔
女主的爱太卑微了。这种卑微集中体现在了男主对女主的3次遗忘上。哪3次呢?
第一次是在女主快满十八岁的时候,此刻距离女主爱上作家时候的十三岁,已经过去快5年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却一如往昔,随着身体的发育,这份感情变得更加炙烈、更加具有肉体的成分了。
席慕蓉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说的就是此刻女主的心情。当年拉作家门铃的小女孩,脑海里其实有一种潜意识,而现在,这个潜意识变成了真切的思想:女主打算把自己奉献给作家,完全委身于他。
于是,她拼命自食其力,工作养活自己,终于能离开家,来到作家的城市了。每天在店里干完很累很重的活之后,她都会站在作家的胡同里,即使风雪交加,寒风刺骨,也不例外。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作家也没有注意到女主,直到有一天,一辆卡车停在街上卸货,作家擦着女主的身边走过,和女主四目相对,他这才注意到了女主,可是他依然没有认出女主就是五年前住在对门的小女孩。
两天后,两人再次邂逅,作家只认出女主是两天前的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姑娘,和女主攀谈起来,然后,他把女主当作所有和他有着露水情缘的女人一样,邀请女主一起吃晚饭,吃完晚饭询问女主是否要去他家里坐坐,女主根本无法拒绝男主,更何况他是她爱了五年、等了五年的人呢。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第三夜之后,男主就说,他要动身出门去了。女主给他留了地址,可并没有等来男主的联系。就这样,他们第二次失联了。
男主第二次忘了女主,是在十年后,那时女主已经成为一个卖身的高级妓女,在一家灯红酒绿的舞厅里,男主用渴慕的眼神看着女主,示意她去前厅。
女主心慌意乱,可是不由自主,还是跟着男主走了,男主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夜间卖笑的女子。
一夜春宵之后,还是没有认出女主是谁,甚至还要付钱给女主,女主痛苦不堪,眼泪就要出来的时候,快步走出了男主的房门,却在前屋和男主的老仆人撞了个满怀,女主眼中含泪看了仆人一眼,可就这一秒钟,老仆人就眼睛一亮,认出了女主就是当年对门的小女孩。
可男主却根本不记得女主是谁了。
可是女主此时已经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就是在女主十八岁和男主有了3夜的肌肤之亲之后,女主就怀孕了。
临产前,不能去店里上班,只能靠变卖首饰过活。在女主最后的几枚金币被洗衣妇偷走了之后,她一贫如洗了,只能到屠宰场一般的产科医院去生孩子,那里都是穷困潦倒的社会渣滓,医生毫无顾忌地占着女病人的便宜,病房里惨叫不断。可女主还是不顾一切地生下了孩子。
此后,女主为了给男主的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她决定卖身。有很多男人愿意给漂亮的女主提供好生活,向她求婚,也很疼爱女主的孩子,可是女主还是深爱着男主。
她觉得自己只属于男主一个人,既然男主不爱她,那么她的身体怎么样,她也就觉得无所谓了,可是她的爱只属于男主,她也不愿嫁人,她不能拴住自己的手脚,要随时为男主保持自由,只要男主召唤一声,她就会义无反顾地跟过去。于是,在舞厅里的再一次邂逅,女主又一次没有拒绝。
可男主又一次地忘记了她。
男主第三次忘记女主,是在男主收到女主的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的时候,而这时候,女主已经去世了,因为女主的儿子因为流感病逝了,她和男主之间唯一的纽带断了,女主再也生无可恋了。
她给男主留下了一封信,在信里,把自己对他的爱,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
男主看完了信,两手哆嗦,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了一个邻家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但这些回忆还是朦胧不清,混乱不堪,构不成一个图形。他终究还是想不起一个完整的女主的样子,他忘了。
勃朗宁写了一首著名的诗歌《我怎么样爱你》,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爱你,用我童年的信仰;我爱你,就像爱那些天上的圣者;我爱你,用我生命中的呼吸、欢笑和泪水;在我死后,我会更加爱你!”
这段话和女主信中最后的“我爱你”三个字,是同等份量的吧。
听到这,也许你要问了,如此卑微地爱着一个人,值得吗?
也许是值得的,又或者爱是无法用值得不值得来评价的,唯有女主自己的感受才是真的。每一次和男主的邂逅,男主都遗忘了她,根本记不起有她这样一个人,更不要说,对女主的爱有其他任何的回馈了。女主有失落,有绝望感,可终究还是充满幸福的,她自知卑微,但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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