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孙浩,住在中国东北吉林省南坪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鲁迅的《从百草堂到三潭印月》。其中一个故事非常有趣。鲁迅先生小时候,他的大母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种“美丽的蛇”,长着蛇头,躲在一堵墙后面叫人的名字。如果她同意了,她晚上就会来吃这个人的肉。别的同学嗤之以鼻,我却深信不疑。因为我们南屏村真的有个“蛇女”,而且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蛇女的名字叫“麦花”,是我爸爸给她取的名字。他说他的祖先是在田里挖粮食的农民,他们被称为麦花,意思是更好。父亲为什么给麦花起名?其实是我们村的耻辱!麦的父亲那年去打工,帮战场开石头。结果,人们都很着急。他跑到后山蹲着,别人连喊“响了!”他只是没听见。当雷管爆炸时,飞石杀死了他。到目前为止,这个人到底是工伤还是私伤还在争论中。麦娘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靠着来自战场的“人道主义抚恤金”生活。就在麦华父亲去世三年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寡妇怀孕了!南屏村比较封闭,人也比较守旧。幸好寡妇生下麦花后大出血而死,不然早就抓到猪笼了。麦华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但至少是条人命。把村长大人召集在一起,商量这件事。孩子们将被寄养在谁家?村里人都说麦花娘偷了韩的儿子,麦花是个私生子,没人要收养。我家离麦花家很近,后面有一条沟。平时两家人也经常搬家。别人不愿意领养麦花,我爸爸心地善良,只想做点好事。偏偏有人不喜欢我爸,就冷嘲热讽地说:“两家离得近,特别是我爸去踢寡妇门。”言下之意,麦花可能是我爸的私生女,导致我妈和我爸吵了三天。后来,村里的一位盲人李讲述了这个故事。李是一个"半盲人",他是一个主动的人。以前看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上厕所。有人说他遭了报应,所以瞎了一只眼。那天晚上,在村里举行葬礼的时候,瞎子李喝得有点多。摇摇晃晃地回家,他刚走到寡妇家门口,却没有改变主意。他又跑向墙根儿。真是惊喜!这家伙听到寡妇家传来一个女人“嗯哼,嗯哼”的叫声。突然,我的眼睛燃起了火焰,我的嘴也干了。他暗骂寡妇不守规矩,和男人暧昧。他今天抓到了,后来用敲诈来威胁,要她以后做他婆婆。想到这,他打开窗户往里看。没想到,这一眼,我就吓得那个瞎子李尿了一裤子。什么?我看到一个赤裸的寡妇趴在墙上,嘴里不时尖叫。在她的身上,一条蟒蛇缠绕着。这件事败露后,村民都吓坏了,寡妇竟然用蛇生下了麦花。那不就意味着这孩子是“蛇女”!村民比较激进,觉得这个孩子不能留。留在未来是一场灾难。于是,兴奋之下,他们想用“荔枝木”烧麦花。还是我爸最后跑到镇上找到派出所,几个警察连夜开车来制止这种愚蠢的行为。那时候我们那地方太远了,也没有孤儿院之类的。派出所的一个队长亲自逼村长妥协,让全村轮流养麦花。他定期下来检查,如果麦花受了点伤,出了什么事,他这个村长都会全力以赴。靠着这个,麦花终于吃了百家饭,一点点长大了。虽然村民们不敢再碰她。然而,蛇女的消息也弥漫在村子里。从小到大,麦花被大人看不起,被同龄的孩子欺负。我很惭愧的说,小时候和同龄人一起向她扔泥巴。后来我爸看到了,就把我揍了一顿。其他的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但是因为我是他的儿子,他禁止我做这样的事。虽然我不再欺负麦花了,但是我也不喜欢她了。就这样,小孩子小的时候贪玩,麦花也爱和我们一起跑,结果不是被欺负就是被戏弄,每次都让她哭。我改变了她,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因为在课堂上和同学打架,被老师送去留校悔过。直到下午六点我才到家。我不是镇上的,家也太偏僻了。当我走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农村人睡觉早,没有路灯什么的。我害怕一个人回家,因为我还小,不懂事。我向上帝祈祷任何人都会很好,遇到一个人和我一起回家会给我勇气。我不这么认为。中途遇到了麦花!说起来很难过。她提着一个篮子,手上沾着泥。她晚上在做什么?挖山里植物的根来吃!那段时间正好轮到瞎子李养她,可那家伙就是个混蛋。想到了就给一碗粥喝。如果你记不住,就让她饿着吧。虽然当时很适合她,但有个伴总是好的。我故意和她搭讪,然后和她一起回家。途中,麦花这些年可能没人搭理她。我是第一个!她很开心,和我聊了很多。聊到一半,我也敞开心扉,觉得她可怜。这些年欺负她我真的很惭愧。回到家,为了表达我的感激和歉意,我从家里偷了两个“面条包子”送给她。麦华当时的表情,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她在哭,在狼吞虎咽,最后舔手指。在那里玩了之后,我再也没有欺负过她。如果别人欺负她,我也会保护她。如果家里有好吃的,她会偷偷拿给她。出于这个原因,虽然村里的朋友开始鄙视我,不跟我玩了。不过还好有麦花,我们关系还不错。有一次我从家里偷红薯,被我爸发现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就厨房每天的饭菜,总会有吃不完的。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长成了小伙子,小姑娘也变成了大姑娘。大家开始想的没那么简单,我也不擅长半夜钻麦花的门。基本上晚上有了吃的,我就悄悄放在麦花家的窗户上,然后偷偷溜回去。那一年我没有好好学习。读完高中,我就辍学回家种地了。农村的人结婚早,我妈就会到处找我相亲。一会是村里李家的姑娘,一会是陈家的姑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这些女生。为了这个事,我妈天天骂我,这个也不查那个。你想嫁给谁?好吧,陈佳佳!别尿尿,照顾好自己。人家是金凤凰,注定不会待在南屏村的这个鸡笼里,迟早要飞到城里去。我哭笑不得。陈佳佳是村长的女儿。她家境不错,爱打扮时髦。村姑还穿着布鞋尿素裤的时候,就是高跟鞋短裙丝袜。我和陈佳佳是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同班同学。她是班里的班花、村花,很多男青年都梦想娶她。可惜我们心里都清楚,那是老鼠舔猫——那只是为了刺激!陈佳佳的父亲是村长,她还有一个哥哥陈富,是个有名的二流子。父亲当村长,在南屏村专横跋扈。不是的那天一早,我就拿着锄头下到田里,准备种些红薯。村里的“二秃子”急匆匆的来找我,说有事?“二秃子”年轻时没有头发,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外号。每个人都嘲笑他,但是我跳蚤多到咬不动,我可以和他交朋友。我告诉他不要慌,慢慢说。发生了什么事?“二秃子”说陈富带着麦花去后山的高粱地里,请她吃棒棒糖!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男子发现女邻居出轨,他拍摄了视频,并以此为要挟,与之发生关系。女邻居只好同意,没有想到,男子的要求更加过分,要求一周发生五次,女邻居不堪其扰,告诉了丈夫。后续很奇葩,女子丈夫和男子涉嫌违法,被警方带走调查。
一、女子告诉丈夫以后,她丈夫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仙人跳”
女子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丈夫,她丈夫自然很生气,嚷着要离婚,但是,女子哭求别离婚,还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那就是女子约男子到家里,两个人发生关系的时候,丈夫回来了,就可以让他拿出一笔钱来。
他丈夫思来想去,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也就按照妻子的安排来操作了。女子安排得明明白白的,那个男子还以为是好事来了呢,没有想到,被人家老公抓个正着。男子挨了打,女子提出10万元解决问题。
男子只好同意,还写下保证书。这个事情本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男子的妻子突然发现家里的钱,少了十万,就询问自己的丈夫,钱哪里去了?男子还想打马虎眼,被追问到最后,只好说了实话。
男子的妻子,直接打电话报警了。警察叔叔迅速出动,将这些人带回警察局问询,才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两个男子的做法,都是违法的,而且,违反的法律还挺重的。
二、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违反了,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先说女子和她的丈夫,采用“仙人跳”的方式来抓住男子,这种做法就是错误的。更加错误的是,他们采用暴力的手段拿到了10万块钱,这属于敲诈勒索罪。所谓的敲诈勒索,就是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式,占有别人的财物。
至于这个罪行的量刑标准是按照敲诈勒索的数额,而10万元属于数额贴别巨大,所以量刑上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事情,相信女子和他的丈夫是没有想到的。
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男子是无权处置这些财产的。因为这个行为没有得到男子妻子的同意,而这十万元钱需要返还男子。也就是说,这对夫妻没有获得一毛钱,却获得了十年以上的刑期。夫妻俩冤死了吗?
对于男子而言,他也是违法了,他发现了女邻居出轨,没有制止,更没有告知男邻居,反而是用不雅视频要挟,与女邻居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属于强奸罪。因为他用胁迫的方式,与女邻居发生了关系。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用胁迫的方式,跟女邻居发生了关系,收获了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知道男子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会不会后悔?
不管是男子还是那对夫妻,都没有采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而是采用了违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由此可见,懂法是多么的重要(没事的时候,多看看罗翔老师的课)。
三、做事的时候,一定要符合公德良俗
这个事情的起因,是女子的行为违背了公德良俗。她在家里和人幽会,被男邻居发现了,他拍下了不雅视频,告诉女子后,女子想用五万元了结此事,但男邻居不同意,还以此为要挟,与之发生关系。
男邻居的做法,从这一刻开始,就步入违法的雷区了。之后就在雷区里游荡,最终酿成恶果,他也只能忍痛品尝这个苦果了。不仅是他,还有那对夫妻,他们没有报警处理,而是采用违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终,他们也喝下了自己的酿的苦酒。
作为成年人,在做人做事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这个事情是错的,就可以用错的方式来解决。这只能导致错上加错!遇到这种事情,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男子告知男邻居,这样可以脱身出来。
有人说,这样只能导致人家的婚姻破裂。就算是男子不告诉,女邻居自己告知丈夫,他们的婚姻,还能存续吗?两个人如何面对对方?更何况,在警察问询过程中,女子的丈夫应该知道,还有一个男人的存在。他能接受这个结果?
对于女子丈夫而言,处理的方式应该是报警,而不是以身试法。既然不愿意跟女子在一起生活了,也就没有必要听从她的意见了。表面上,她是为了拿到钱,作为一个补偿。但是,她让他陷入危险的境地,而他不自知。
男子的做法,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事情,最起码的,不能违背我们熟悉的价值观。这三个人的行为,也是够奇葩的。面对这样的问题,你会怎么处理
一男子修空调外机,偶然间发现邻居家的女子出轨一个男子,他偷偷拍下视频,与邻居约好发生关系,随着男子的要求增加,女子不堪其扰,就告诉了老公,之后就用仙人跳的方式,让男子出钱私了,男子不得不按照要求来,因为男子妻子发现家里的钱少了,才知道事情真相,报警以后,三个人都被处理了。
一、三个人被抓捕归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男子意外撞见女邻居出轨,录下视频威胁女子,女子以为可以用钱来摆平这件事,但是,男子并没有同意,而是要求发生关系。女子被逼无奈,只好顺从。男子这样还不满足,还增加要求,要求一个周五次。
女子觉得这个事情太过分了,也是不堪其扰,就主动跟丈夫承认了。男子的行为是违法的,用强迫的方式来威胁人家,这就是违法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有过错,女邻居夫妇也有过错,他们敲诈勒索了男子10万元钱,这个属于数额巨大,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知道这三个知道这些处罚后,会不会后悔?男子的妻子知道以后,会不会后悔?
二、对于男子而言,利用别人的不雅视频相威胁,构成强奸罪
男子的要求,女邻居最初是满足的,她觉得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堵住男子的嘴。没有想到,男子的要求过分了,要求是每周5次,对于女子而言,是不能接受的。但男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强奸罪的法律要件是用强迫的方式与对方发生关系。男子用录制的不雅视频来威胁女子,与之发生关系。这个就是行为上的威胁或者是胁迫。男子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就增加了要求,让女邻居不堪其扰。她才会选择与丈夫坦白!
虽然女邻居的做法已经违背了公德良俗,但是,她没有违法。而男子的行为是违法的,既然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男子应该是没有想到这些事情会发生,还以为将女子拿捏住了。
男子的做法,有点法律常识的话,也不应该这样做。因为男子违法了!要是一开始接受女子的现金结算请求,算不算违法呢?也是,因为这有可能是敲诈勒索罪。男子避免了一个坑,进入了另外一个坑。
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人家的事。没有想到,男子这样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结果将自己送进去了,估计男子会后悔,不仅仅是搭上钱那么简单了!不知道男子的妻子是不是故意的?她故意报警,将三个人抓起来。
抓起来以后,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时间都不短,在三年以上。出来以后,工作没有了不说,他们的家人也应该会觉得丢人,不知道会不会搬离之前的地方。搬离的话,到新的城市打拼,还要从头再来。
男子应该会后悔,遇到这种事情,要么告诉女邻居的丈夫,要么什么也不理,就当事情没有发生。结果男子选择了一条颇为艰辛的路,让自己走。
三、夫妻俩那种“仙人跳”的方式来报复男子,构成敲诈勒索罪
不光男子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这对夫妻也是一样。女子告诉丈夫的时候,他很生气,坚决要求离婚。但女子哭求,还说了一个让男子破财的方式,她丈夫竟然同意了。他们就来了一个“仙人跳”,女子邀请男子来家里,男子欣然赴约。
没有想到,两个人在床上的时候,女子的丈夫回家了,男子吓傻了。女子提出10万元了事,男子不得不顺从,还写下了保证书。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自己妻子发现钱没了,质问男子的时候,男子见无法搪塞后,说出了实情。女子直接报警了,警方将夫妻二人抓住了。
夫妻二人采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占用了男子的财物,这个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他们夫妻俩应该是没有看罗翔老师的视频,要是看了以后,应该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就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面对这样的情况,就要打,打完了以后送警察局。这样可以让男子身败名裂,跟自己的妻子离婚,让她的家人丢人,女子的丈夫出气了。要是采用女子提出的方式,将自己送进监狱里,真的是得不偿失!
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这个钱,还是要还给人家的。因为男子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他妻子肯定不会同意男子支付这笔钱的!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男子真的是冤!得益的是女子最初的出轨对象,他没有出现名字!大家对这三个人的做法,是怎么看的?
她是住在我隔壁的邻居,巧合的是我跟她的丈夫是老乡,所以我们两家也就这么认识了。因为那个大哥是个老实人,我以为女邻居也是个贤惠的女人,只是没想到大哥出差的那段时间,隔壁的女邻居每天晚上都会带陌生的男人回家。
虽然隔壁大哥一家人早已从这搬走了,可是我至今仍然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估计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信赖的老婆竟会是那种人。
倒不是我跟他老婆有什么不明不白的关系,只是他老婆做的那些勾当我都看在眼里,却一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从来没有跟大哥提起过,就连旁敲侧击的提醒他也没有。
那时我总觉得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我这个外人总不好插手,到时候搞得他俩因此大闹最后离婚,那我不是成了千古罪人了。可是不说我的心里又始终有个疙瘩,而且对大哥的负罪感也越来越重。
那段时间我刚刚换了新工作,而且在新公司的工作也算稳定了下来,唯一不好的是需要经常加班,我不想要每天早晚的挤公交地铁上下班,就想着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子,这样每天也能够多睡一会儿。
现在住的房子是同事介绍的,房子虽然简陋了点,但是房租便宜,而且离公司还近,也很方便我上下班。于是我决定暂且在这安顿下来,以后房子的事,再慢慢说的。
而他们就是住在对面的一对夫妻。我这个人比较认生,不怎么喜欢接触陌生人,但是因为后来意外得知,对面那家的大哥竟跟我来自同一个小城市,我觉得这是上天安排的缘分,让我在异乡遇见了老乡,于是我就这样跟他们夫妻两人熟悉了起来。
安徽一女子在自己的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和两个男邻居一起喝酒,被对方灌醉,趁机被占了便宜遭到侵犯,我认为她完全是自作自受。
男邻居很早之前就看中了女子的美貌女子名叫小兰,她的丈夫叫做大伟,两个人都是比较普通老实的打工族,结婚几年时间,两个人生下了一个儿子。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小兰和大伟一起外出打工,在城里租了一间房子。
小兰和大伟虽然住在一起,但他们的生活作息却完全不同,小兰在服装厂工作,工作时间就是白天,夜晚才回家。而大伟则开了一个烧烤摊,白天时间都是准备食材,提前休息,到晚上才出来摆摊,直到凌晨才回家,所以他们两个人有时侯都不能好好说话。
旁边的一个男邻居见到这样的情况就起了心思,因为小兰长得非常不错,虽然生下了孩子,但她的身材也比较好,而那个男邻居张某人到中年,仍然是独自一人看到,小兰这样年轻貌美的女子就起了心思,贪图她的美貌。经常以各种理由和小兰说话,不仅如此,等到晚上小兰的丈夫大伟出去摆摊的时候,张某还在晚上敲小兰的房门,虽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但也和小兰趁机说上几句话。
邻居伙同朋友将女子灌醉,对她实施侵犯这个男邻居张某对小兰一开始都是别有用心,对她很有兴趣,一开始也是比较老实的,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但是后来他就忍不住了,趁着大伟不在家的时候,经常跑到小兰的家中,甚至还说邀请小兰到自己家里吃饭,小兰也清楚这样并不合适,每次都是直接拒绝。
可是毕竟他们是邻居,小兰觉得做事情还是不能太果断,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把关系弄得特别僵,于是这一次张伟再次邀请小兰去家里吃饭的时候,她就同意了。到了张某的家中,小兰才发现原来还有另一个男人在那,就是张某的女朋友王某。
张某已经多次和王某提过小兰长得非常漂亮,见到了真人,王某也感到非常惊艳,在这期间,张某和王某两个男人一直对小兰劝酒,推脱不下,她只能硬着头皮去喝。其实小兰身为老实本分的普通人,他并没有什么酒量,喝着喝着就喝醉了,不省人事,而张某和王某就趁机对小兰实施了侵犯。
小兰酒后被侵犯完全是自作自受,而两个男邻居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小兰被侵犯后,痛不欲生,而他的丈夫大伟知道后也赶紧报警,因为他们并没有清理证据,所以警方很轻松就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张某和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最后难逃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情总体上看来,当然是张某和王某心怀不轨,才犯下如此罪行,但是我认为小兰也是自作自受。明知道丈夫不在家,她还和两个男生在一起喝酒,甚至还喝醉了,最后遭到侵犯只能说是活该。
小兰身为成年人,她不可能不知道邻居张某对她早有企图,在之前的相处过程中张某肯定会有所表示,可小兰还是同意了去他家吃饭。不难看出,小兰心里虽然没有想到最坏的结局,可她对发生的事情并没有逃避,否则怎么会深夜去单身男人的家中呢?
笔者寄语不要说已经拒绝过很多次,再次拒绝可能就会破坏和邻居之间的关系,这都不是小兰深夜独自去单身男邻居家中的借口,要知道丈夫不在家中,小兰怎么能夜晚去串门呢?她可能没有想到还会有另一个男人在,但不管怎么说,大晚上的去一个男人的家里这种事儿都是说不通的。
可能在小兰的心中,去邻居家里和他交流感情,也向他表示感谢,毕竟邻居确实帮了他们很多,尤其是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小兰心中可能也默认张某对自己的爱慕让他感觉有点希望,用这种方式吊着他的胃口,所以才在深夜去了他的家中,不仅如此还和两个男人一起喝酒,这样的做法怎么是一个好女人该做出来的事儿呢?
在这件事情中,我当然不否认张某和王某所犯下的罪行,但在我看来小兰也是自作自受,如果她能自尊自爱,懂得保护自己,没有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深夜去男邻居家中,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再者说孤男寡女,小兰还喝了酒,安全意识就这么差吗?最后受到侵犯,只能说她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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