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法治故事300字

身边的法治故事300字,第1张

法律小故事

故事1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2

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4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故事6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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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http://wwwgkstkcom 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故事8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答案:树立法治权威的条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法律的适用是公正的,任何个体或者团体都没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树立权威的方式是政府要率先守法,认真对待法律,说话算数。就如同商鞅发布悬赏后,有人做到,便给予那个人重赏,政府的权威便在实践中得到加强。

耶城访古:所罗门的 “智慧”

  “以色列人呵,你们要持公平如静静湖水,主的正义如滔滔江河”。

  ——公元前8世纪犹太先知阿摩司语录

耶城访古:所罗门的 “智慧”

追随着摩西的足印,我们的世界法律之旅,来到了死海之滨这一片神奇的土地。

摩西死后,长期在沙漠中漂泊流浪的以色列人,终于又回到了他们的故乡——迦南。不过,现时占据了此地的腓尼基人,已把这地方改了个新名字,叫做“巴勒斯坦”。

据说,在进入巴勒斯坦境内的时候,以色列人家家都抬着一个木匣子。匣子里面装着刻有“摩西十诫”的小石版——一份与上帝的契约,故称之为“约柜”。当他们重新定居下来之后,他们很快就依据这份“人神契约”的精神,发展起一整套完备的犹太教规和一部著 名的《犹太法典》。于是,继《汉谟拉比法典》诞生后,在亚洲,又出现了第二个“法治”的国家——以色列,而它的首都,就是那座夹在死海和地中海之间的千古名城——耶路撒冷。

现在我们,就来到了这座饱阅沧桑的古城里,来寻觅那昔日法律的故事。

“耶路撒冷”四个字,迦南语的意思就是:“和平之城”。但颇俱讽刺的是,从古至今,耶路撒冷,却实在与“和平”二字相去甚远。由于这里地处一个古代世界的交叉路口,列强争抢,宗教互攘,此地的战火,竟一直燃烧了差不多5000年!一座小小的、面积仅1平方公里的旧城,竟然同时矗立着世界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多座金碧辉煌、至高无上的圣殿,这便叫这座古城,如何去承载这生命中无法承受的沉重?

“客来空吊古,悲泪落清笳”。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要来寻觅那法律的足印——所罗门王的足印。但没想到,历史之手,却兜兜转转地依然把我们引领回那堵著名的“哭墙”面前。

相传,在距今近3000年的时候,以色列人中出现了一位著名的君主——所罗门王。所罗门的时代,是犹太民族有史以来惟一的繁荣富强的黄金时代。他曾用了7年的时间,为耶和华建造了一座壮丽无比的大神殿,这座神殿的位置,就坐落在今天耶城东北角的圣殿山上。

据历史记载,这座圣殿高踞山巅,坐西朝东,气势十分雄伟。神殿大门和所有的廊柱、天花、门窗全部镶金,灯具、祭器和供奉“摩西十诫”的“约柜”也全部用纯金制造。神殿外边的院子里,有100个种满莲花的金边水池。神殿落成之日,盛大的庆典持续进行了两个星期!而所罗门,就日日来到这神殿里,在橄榄树的浓荫下,为全国臣民主持正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

据说,所罗门在继位之初,就曾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能赐予他当一个好国王所必需的好品质。于是,耶和华便拿出了四样东西给他挑选。所罗门从“长寿”、“财富”、“复仇”、“智慧”中仅挑了“智慧”,于是,上帝便赐给了他一个谨慎而又聪明的心灵。

从此,所罗门断案之神能,破案之智慧,裁判之公正,便在西方历史上留下了许多佳话。

下面这一个故事,就是3000年前发生在此地的一个经典的法律故事。

据说,有一天,所罗门端坐在大神殿里的审判席上,有两个妇女抱着一婴儿上殿来,哭哭吵吵地向他陈述一个案件。其中妇女甲指着妇女乙说:她们二人,住在一起待产。她(甲)生下一个男婴的第三天,而她(乙)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当晚,妇女乙不慎把自己的孩子压死了。惊痛之余,妇女乙竟然趁夜深人静偷偷把两个孩子掉了包。妇女甲醒来发现怀中孩子已死,惊魂甫定后,仔细一看,她才发现,这死婴并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妇女甲陈述未完,妇女乙就激动地向所罗门抗辩道:“不!她说的是假话!死去的才是她的儿子”。而妇女甲则更激动、更大声地说:“活着的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二女争子,吵个不可开交。这件天字第一号的奇案,一时间也难住了所罗门。

在所罗门的那个时代,医学上还未发展到验血认亲、DNA亲子鉴定的地步,而同时,本案又丝毫没有其他的人证、物证来可供参考。只见所罗门沉思良久,突然睁开眼睛,发出一个简短的命令:“拿剑来”。

甲乙二女大吃一惊,拿剑来干什么?所罗门说:“把婴儿切开两半,一人一半”。此时,妇女甲失声痛哭:“国王呵,把孩子给她吧,我宁可不争了,请不要杀孩子!”而妇女乙则恶狠狠地说:“好呵,我既不能得到,她也不能得到,干脆一刀两半,把孩子杀了吧”。

此时,真相大白。按人之常情,只有亲生母亲才会委屈自己,来保存孩子的性命,于是,所罗门作出了一个千古传诵的判决:“把孩子交给妇女甲,她才是真正的生母”。而狠毒的妇女乙,则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个英明判决在世界各地流传了将近3000年,使所罗门成为了西方世界妇孺皆知的一个司法正义的守护神,其名声,甚至远远超过我们中国的包青天。当然,如果用现代法治的原理和观点来看,所罗门这一司法行为显然是大有问题的。他首先是触犯了法律,即违反了“摩西十诫”里“不可妄杀人”这一条;其次,他的恐吓之所以能产生这样大的戏剧性效果,则全因为妇女甲乙以及全体以色列子民都知道,他手上确实有“切开婴儿”而无须经任何司法程序批准的权力。这种“法治”,其实还是一种“权力至上”的“人治”,充其量,它只

是一种“形式法治”,而远非我们今天所追求的那种“法律至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的“实质法治”。但在那个遥远的古代,在那种完全没有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能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去实现司法公正的审判官,所罗门的智慧,确实是值得千秋万世的景仰。

但今时今日,这座所罗门曾坐堂审案的犹太教第一圣殿究竟在哪里?我们在圣殿山上徘徊多时,却找不到它的影踪。一问人,却被告知,原来,它的废墟就在那堵举世闻名的“哭墙”下。原来,在所罗门死后344年,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撤率领他的铁骑攻陷了耶路撒冷。他们用一把火烧毁了壮丽的大神殿,从此,繁华一时的耶路撒冷,就变成了一片被烧焦了的废墟。后代的犹太人,把遍地的乱石重新拾起,在原地砌成了一堵墙,并在此地重建了第二圣殿。岂料,数百年后,第二圣殿又被罗马人一把火烧毁,而留下来的,就仅仅是这一堵墙。犹太人年年月月到此地缅怀过去,禁不住悲从中来,便个个放声痛哭,因而,这堵墙便又被名为“哭墙”。

我们伫立在这堵“哭墙”的面前,凝视着那一块块历尽沧桑的古老岩石,我忽然觉得,这岩石是一本本厚重的历史书,它不仅记录了犹太民族那沉甸甸的数千年苦难史,而在它的背后,也还记录了,那大神殿里曾经发生过的一个个经典的法律故事。

的确,从古到今,犹太人都是一个极其杰出的天才民族。但平心而论,在造成了这个民族数千年惨剧的种种因素里面,难道,除了“上天不公”这4个字之外,就完全没有一点需要以色列人自我反省的地方?讲实话,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看,从犹太人的始祖阿伯拉罕捣毁 了别人的神像、与别的种族、宗教不共戴天及愤而出走乌尔城的偏激行为中,从那一刻开始,冥冥中,不就早已注定了这个民族4000年坎坷而悲惨的流浪命运?虽然,后代的犹太人中,代有摩西、大卫、所罗门、耶稣、爱因斯坦、马克思等伟人辈出,但“天妒英才”,积重难返,这个民族却始终摆脱不了那一种由性格决定的命运。今日,为了避免这命运的悲剧重演,为了各个民族包括犹太民族自身的自由和幸福,也为了让耶路撒冷真正变为一座“和平之城”,以色列人,是否应该开始研究一下——与各种不同文化、宗教、种族的共存之道?

当然,这些,都已是我们法律之旅的题外话了。

选自:余定宇:《寻找法律的印迹》

耶稣蒙难:改变历史的世纪之审

“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语录

耶稣蒙难:改变历史的世纪之审

当我们回首世界历史的时候,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兴亡会像罗马帝国的兴亡那样,表现出一种与法律的盛衰如此密切的息息相关的关系。

早在罗马立国的初期,罗马的公民们,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曾普遍地对公民的权利、对法律的正义怀有一种深深的敬意。这种尊法守法的传统,一直延续了差不多700年。但后来,当罗马帝国的疆土急剧扩张、膨胀后,当大量的金钱财富与奴隶美女滚滚流入罗马后,罗马社会便开始急剧地腐败了——不敬神、不守法,只迷恋权力与金钱。社会既已失去了原有的公平观念和法治精神,又先天地缺少一种倡导一个神圣使命的宗教信仰,那么,在一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暴富时代里,罗马政府,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再像昔日的“法治”

那样有效地规范着罗马人、团结着罗马人、领导着罗马及罗马占领下的社会的健康成长?

如果没有,那这个表面强盛而内部却不知所谓的庞大帝国,就只有坐着等死。今时今日,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都已开始相信:盛极一时的罗马帝国,其败亡的原因之一,或多或少,都可能是由一桩极端残忍和不公平、不正义的审判而引起的。

而那场不公正审判的受难者,却有一个在全球妇孺皆知的响亮名字——耶稣。在这一节里,我们的世界法律之旅又会重返地中海东岸的耶路撒冷。在公元前后,这里

曾被划入了罗马帝国的版图,饱受过罗马铁蹄数百年的蹂躏,而那宗传说中的“审判耶稣”的故事,就像一个巨大而痛苦的烙印,深深地烙刻在这块土地上。

从以色列最大的古里安机场乘车向东南方行驶约40分钟之后,我们的眼前,便出现了这座圣城的身影。对于我们来说,耶路撒冷并不陌生,早在寻觅“所罗门的智慧”的时候,我们便已经来过此地。这座世界三大宗教的圣城海拔有800多米,远远望去,就像犹地亚山巅之上的一片宫殿。车抵旧城,仰望着古城墙上那一排排箭垛,我们不禁想起了北京、南京和西安的城墙。

从雅法门这条新旧城区之间最重要的通道进入旧城,只见城内狭窄而拥挤的街道上,穿着各式民族服装的行人摩肩接踵。纵横交错的小巷,残旧的店铺住宅,这一切,都令人产生出一种回到了“天方夜谭”时代的感觉。

说起来,“审判耶稣”这件案子,本来也并不是什么大案子。传说在公元30年,在罗马大军占领时期,有一位自称为“先知”的犹太青年耶稣,带着12个门徒来到了耶路撒冷。他们到处演说,宣传一种“上帝是所有民族共同的上帝”的新的犹太教教义。所到之处,这位“救世主”处处受到热烈的欢迎,信徒的队伍如滚雪球般不断扩大。这件事,终于引起了犹太教的大祭司们——法利赛人的忌恨,于是,他们决定借罗马人之手,除掉这颗眼中钉。

在耶城内的锡安山上,一条幽深古朴的深巷中,有一家同样古旧的旅店,据说,这里就是2000年前耶稣与他的十二门徒在犹太教 “逾越节”的前夜,共进“最后的晚餐”的地方。

据说当时,在这一间不大而简陋的房间里,点起了两支蜡烛,中间一条长桌上,摆满了烤羊肉、甜饼和几瓶葡萄酒。“逾越节”的起源,是为纪念犹太人的民族英雄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越过红海、逃出埃及的故事,在这个纪念日,犹太人家家都要吃一种未经发酵的甜饼。

据说当时,耶稣将一块甜饼,平均地分成十二份,然后逐一地把甜饼放入他十二门徒的口中(这在后来便成为了基督教的“领圣餐”仪式)。但接着下来,耶稣却突然用一个悲伤的声说:“你们当中,有一个人,将把我出卖给敌人!”当时,众门徒吓了一大跳:“是谁?是谁?”但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名叫犹大的门徒此刻在紧捏着自己的钱袋,那里面装着30个银币,那是法利赛人给这个叛徒的赏钱。

当晚,犹大果然给罗马士兵发出了暗号,里应外合,逮捕了耶稣。我们现在又来到了耶城郊外、橄榄山麓的朱斯马尼教堂。这里据说是当年的罗马总督府所在地,也是传说中耶稣受审判的地方。教堂的中央,有一个大花园和8棵浓绿的橄榄树,不知耶稣当年受审时,是否也曾见过这样美丽的风景?在罗马总督彼拉德将军的座前,一场在后来深刻地改变了历史的世纪之审开始了。

审判一开始,原告方就喋喋不休地向罗马总督控告耶稣的渎神和叛国两大“罪行”,如:耶稣自称是“犹太人之王”。耶稣说“上帝是不分种族贵贱,一律给予平等慈爱的和平博爱之神,它是人类真正的救世主”,等等,是公然藐视罗马占领军的权威。但罗马总督彼拉德听了半天,发现这只是一场犹太人内部的宗教教义之争,而根本就找不到半点“叛国、颠覆政府”的罪由。

于是,彼拉德问耶稣:“你是犹太人之王吗?”“你说得对”。这是耶稣惟一的回答。在此后,无论罗马总督再询问什么,他都一概沉默,拒绝回答。

开句玩笑说,这大概是世界法律史上“沉默权”最早的起源了。

彼拉德真的是很惊讶,因为,很少有被告人能在法庭上抱这种傲然的态度。最后,他忍耐着不快,宣布了判决:“对此人施行10下鞭刑,然后予以释放。”

但台下的法利赛人却大声地起哄,纷纷叫嚣:“处死他!用石头砸死他!”罗马总督的心中明白,根据罗马帝国的法律,眼前这个人是完全无罪的。但是,这班法利赛人却是罗马占领军在以色列“以犹治犹”的骨干人物。是维护罗马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利益?彼拉德沉吟半晌,最后选择了后者。他命令罗马士兵:“拿一碗清水来”。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他郑重地、一点一点地洗净了双手,然后,他再次宣判:“对于这个人的流血,我是清白的。你们看着办吧。”

一个千古不闻、荒诞不经和不可思议的法庭判决:“你们看着办吧”。

于是,一出悲壮的“耶稣蒙难记”便开始在耶城上演了。耶稣先是被剥光了衣服,施行了一场凶残的鞭打。然后,遍体鳞伤的耶稣,头上被戴上一顶荆棘编成的皇冠,背上捆绑着一个粗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用工整的拉丁文和希伯来文写着:“这个人叫耶稣。他是“犹太人之王”。在5名凶恶的罗马士兵的押解下,沿着眼前这条长长的小路——“悲哀之路”(Via Dolorosa),艰难曲折地向各各他高地攀登。一路上,他昏倒过10多次,斑斑血迹,染红了这条几公里长的“苦难路”。黄昏时候,耶稣终于爬到了山顶上,此时,天地死寂,这场悲剧已经到了最后的一幕。

巨大的十字架被高高地矗立起来,四根大铁钉被罗马士兵钉进了耶稣的四肢——这是罗马帝国发明的一种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全身上下血肉模糊的耶稣痛昏了几次,但他始终紧咬牙关,一声不吭,而山上山下,众多围观者却早已是哭声震天。当太阳收尽最后一线余晖时耶稣挣扎着抬起头来,高声呼唤道:“主呵!带走我的灵魂吧。”然后,头一垂,便魂归天国,时年36岁。

一个罗马士兵走上前来,拔出一把长剑,对着耶稣的心窝猛扎下去,完成了这死刑的最后一个步骤。随着长剑拔出,耶稣的鲜血直涌,染红了耶路撒冷的土地……

一个无罪的人,却被法庭无耻地出卖了并暧昧地宣布为有罪及受尽酷刑,但他却毫无怨言地,为真正有罪的人背负起一个沉重的十字架,并用自己的鲜血,来为全人类赎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宗教?但这又是一种何等伟大的胸怀!

这宗千古奇冤,却使耶稣马上成为了全世界的圣人,也成为了地中海三岸万万千千被罗马帝国压迫侮辱的人民共同敬仰的“救世主”。应该再一次指出的是:迄今为止,史学界对历史上是否实有耶稣其人还基本上存怀疑态度。他们普遍相信,耶稣只是一个在传说中被虚 构出来的人物。但无可怀疑的是,正是从这些传说中,才产生了一个世界性的新宗教——基 督教(在拉丁文中,“基督”一词为“救世主”的意思)。400年后,那些从世界各地像潮水一样涌来的“蛮族”中,有许多就是打着基督教的十字架旗号杀入了罗马。此后,古罗马宏伟的建筑被蛮族烧成了一片废墟,而废墟之上,重新崛起的,却是一座座十字架高耸入云的基督教教堂。

可以说,不是耶稣造就了基督教,而是罗马人造就了耶稣!一场不公正的审判,却深刻地改变了世界历史的面貌与进程!这一切,倒是当年的罗马总督彼拉德所始料不及的。

公元355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的母亲希拉娜太后巡游耶路撒冷时,发现了耶稣的刑场和墓地,为弥补罗马帝国这个300年前犯下的重大错误,她下令在此地建立一座“圣墓教堂”,(又称“复活教堂”)来纪念这位伟大的殉道者。但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传说中的耶稣早就已经“复活”,而罗马帝国,却已经注定是风雨飘摇、返魂无术了。

或许是因为这个故事太过悲伤了的缘故吧,今时今日,世界各地的人民却用欢乐的圣诞节来纪念耶稣。每年的12月25日前后,圣诞树、圣诞花、圣诞歌、“圣诞老人”的霓虹灯饰、尖红帽就风靡全球。甚至连我们中国的大小超市、百货商店里,都有许多职员扮成圣诞老人的模样,在商店门前的马路上向过往行人大派礼物。想不到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竟然会在这2000年来,令圣诞老人的魅力没法挡!

但“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却真心地希望,在这世界上永远不再出现,无论它发生在哪一个国家。

选自:余定宇:《寻找法律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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