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珠宝买的时候成千上万,但是典当的时候价格却非常低?

奢侈品珠宝买的时候成千上万,但是典当的时候价格却非常低?,第1张

一万块的鞋子属于奢侈品,一万块的一顿饭属于奢侈品,但是一万块的珠宝,真的算不上奢侈品。最多也只能算是轻奢,属于日常佩戴首饰的范畴,真正的珠宝奢侈品应该是非常奢华的。目前仅仅是典当和一些打金店在回收珠宝,而且除了金、钻石这类珠宝外,有很多珠宝是不回收的。而且回收后的珠宝不能马上转手,就拿钻石来举例,只能回到工厂拆石做处理。

大家不认可二手奢饰品,不愿意使用别人已经用过的东西;另一方面,国内没有形成二手奢饰品的处理渠道,比如日本有众多的二手奢饰品经营公司、专门的协会,形成不了竞争机制。独特、稀缺、珍奇的消费品,非生活必须品。不知道你指的具体是那款奢侈品珠宝没钱为什么要买奢侈品消费呢?卖奢侈品的珠宝品牌不是慈善机构,典当行同样不是。

我都说了我要黄金的,我当时买了条项链跟玉坠,不想买玉戒指的,一再的打折给我,我有点烦跟反感!连我走的时候也在说我带着那么好看,怎么不一起买了,我觉得买首饰还是黄金保值!我还是很喜欢。大牌珠宝。我并不同意奢侈品珠宝这个词儿,因为奢侈品珠宝这个词儿只适用于屌丝。对于实现财务自由的人来讲。衣服没有贵贱,珠宝也没有贵贱,只有喜欢跟不喜欢。

但是他们出售的时候买家对于品牌却支付了相当高的溢价。所以在典当时这部分的估值是不会高的,并且不要说一万多,你在以上店铺购置的东西哪怕是五六万,他的收藏价值也不会太高。红色宝石部分是玉髓,其实根本称不上宝石,就是玛瑙。这个红色花部分成本非常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人家是国际大牌,都是知名设计师设计出来的,经典不衰,品牌价值很高。

引言:说起奢侈品的话,很多人都趋之若鹜,尤其是奢侈品珠宝每一次在发售新品的时候都能卖出高价,但是也有人会发现奢侈品珠宝在点到的时候价格很低,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品牌溢价的原因

奢侈品它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卖的自己的一个品牌,在这个过程中就可以看出来。有一些商品它本身的一个价值是并不大的,但是因为贴上奢侈品品牌的一个名称,就会让它的身价倍增,也让很多人都非常的喜欢。再加上有一些奢侈品珠宝,它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额,会推出一些比较亲民的时尚产品线,这些产品线的价格一般人奋斗努力一下也是可以买得起的。那么一旦购买了这样的珠宝,到时候进行典当的话就会发现。所能够典当的钱是非常的少的,就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扣除了品牌的溢价

二、奢侈品珠宝的做工更加的复杂

一般情况下,一个珠宝商在进行典当的时候评估珠宝的价值,除了珠宝本身的做工以外,更看重的是珠宝使用了什么样的材质以及它本身所具有的意义。有一些奢侈品珠宝它其实是批量发售的,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做工的价值就显得不是那么独一无二的,而且有一些奢侈品珠宝它所用的材质是比较普通的,但是因为它的做工和设计比较好,才让自己卖出了高价,但是这些所谓的做工在典当行看来确实没有什么用处的,那么就只能看它本身所使用材质的价值。

三、购买奢侈品珠宝的保值建议

如果说想要自己购买的奢侈品珠宝比较保值的话,那么就应该去刨去一些品牌溢价刨去它的一个设计,看它的发行量以及它的稀有性,一般情况下越稀有的珠宝它的价值的流程度就会越高,那而且还要看它本身所使用的材质。

典当行业的运作方式:

从事典当的人士称为典当商,从事典当的地点一般称为“当铺”、“押店”或“典当行”,行业一般分为典、当、按、押四类,“典当”一词就是从这四种的典和当而来。

首先,需要借贷的人把抵押品交由典当商估价,典当商以估价的某个百分比借出款项,并在借单的限期内保管借贷者的财物。如果借贷者能够偿还借款并缴交手续费,就可以取回抵押品,反之典当商会没收抵押品并变卖,也可以收买方式取得抵押品,然后即时卖出。

其次,为免接收贼赃,典当商通常应警察要求把货品保留一段时间,一般21至30日不等。业者指有一些地区规定借贷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扩展资料

典当种类主要有:

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回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

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4、财团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5、共同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6、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参考资料

:典当

money-168/ponet/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know006&Category=116873

中国的典当业

中国典当符号中国的典当业以「蝠鼠吊金钱」为符号,蝠与「福」谐音,而金钱象征利润。当铺的柜台高于借款者,故后者需要举起抵押品,故接待员称为「朝奉」。在大门与柜台间有一木板称为「遮羞板」,另外有「票台」和「折货床」以进行交接手续;而当铺为多层楼房,用以储存抵押品,而又因为典当业属高风险行业,当铺建筑亦有其要求。

在中国自 建政后,典当业被视为剥削人民的活动,而且涉及官商勾结而被禁止。30年多后,当铺才重新出现。相对而言,当铺在苏联时代并未消失,只是被国有化而已。

中国大陆的月利率最高为3%,当期可长达3年。

香港典当业

香港第一家合法当铺建于1926年,因为当年港英 才为当铺立法。二次大战后香港典当业进入兴盛时代。现有大约250家当铺。当铺的顾客贫富皆有,近年甚至有外籍佣工光顾。

现在香港典当业受《当押商条例》等香港法例所规管。葡京酒店附近的当铺,招牌都带有「通宵营业」字样。

澳门典当业

澳门的典当业与赌博发展息息相关。

「押」的利息虽然比「当、按」为高,但抵押物品所得的金钱较多,因此成为赌徒或急需现款的人士经常光顾的地方。抵押的物品一般是手表、首饰、墨水笔等,这种现象与今天的按押店所受的抵押品不相伯仲。

由于澳门的赌场均为24小时营业,所以不少澳门押店都跟随赌场的营业时间,而招牌下面都注明了「通宵营业」的字眼,以表明会在整个晚间营业。而又因为过去往澳门的赌客大都来自香港,为了方便港客,一些当铺还设了「澳门押,香港取」的特别经营方式,这些押店与香港的押店有联系,只要顾客要求,便有专人送到邻埠的押店去,让客人赎物。但要享用此等服务,是要额外加收手续费的。而提供此项服务的当铺,门侧会写上「港九取货」的字眼,有些甚至在招牌旁边再强调标明「可往港取货」,以示押客可在押商所委托的香港押店赎回押品。

台湾典当业

台湾的当铺,在门口会有块蓝色底布帘,写着红色的「当」,接受典当的物品除了名表珠宝首饰外,部份当铺也接受汽车及机车做为典当物(称为「汽车当铺」)。逾期未赎回的典当物称为「流当」,流当品通常会由当铺自行拍卖或是委外处理。

台湾地区的典当业可追溯至日据时期,至1949年中央 迁台,随着迁台的同胞多以随身携带的金银、首饰、珠宝等项当铺融资,以维生计。故而典当业鼎盛,月利率一度高达23%。1952年间台湾 鉴于民营当铺利息太高,即以公函命令各县市 筹设公营当铺,以扶助平民生活资金的周转,采取以物品质押方式办理低率放款。

日本现代典当业

20世纪后期,随着日本经济的空前发展,特别是金融业的持续繁荣,日本典当业又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当铺数量减少的主原因是:

a国家及企业的福利状况大幅度改善,社会贫困化程度明显降低,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准日益提高,典当融资只限于救急而非救穷。

b日本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健全,国民在遇有疾病、意外事故等情况时,大多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典当的救急功能也开始受到强有力的挑战。

c日本国内面向普通民众提供个人贷款的机构日益增多,部分当户被其分流,造成典当市场出现萎缩。

典当服务改善:

a80年代以来,日本当铺的性质和组织形式出现了质的变化。

b公益典当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全国现存的当铺均为民办营利性质。

c当铺的结构展现出新的特点,除保留个人独资形式的当铺外,典当组织形式还出现了依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根据日本商法规定:当铺若是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300万日元以上(约合22万人民币);当铺若是股份公司,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日元以上(约合67万元人民币);当铺属于个人独资经营的,则法律对其注册资本金的数额即名义资本没有明确规定。据统计,目前日本全国总共4750家当铺,多为资本不高、规模很小的私立夫妻店。即使全国最大的典当公司,其企业注册资本金也仅为1亿日元(约合670万元人民币)。且迄今为止,日本尚无上市的典当公司,这与美国的现代典当业难以匹敌。

资金来源稳定:

当铺属于袖珍金融机构,这在日本也不例外。因而,当铺的资金是否充裕,直接关系到质押贷款业务的正常进行。据资料显示,目前日本当铺的主要客户为30岁左右年龄段、收入较低的个人,当铺向其放款的每笔数额一般在5万至15万日元之间(约合3600元至108万元人民币)。如东京铃屋当铺每天的典当金额平均为900万日元,经营效益良好,资金需求量极大。而依日本现行有关法律,允许当铺以自己的房产、仓库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举债,借贷经营,从而用于资金运作开展业务。

未来发展趋势:

如今日本典当业仍处于香火很旺的状态,全国1亿多人口,4750家当铺,约合3万多人一家,这在世界各国的比例也是很高的。不过,经过社会的长期发展,日本的融资体系和格局已基本定型,其模式为:大企业的资金主要由城市银行、信托银行、长期信用银行等大银行提供;中小企业的资金由当地的地方银行提供;而更小的企业的资金则由遍布全国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因此,日本的当铺主要担负著向公民个人发放质押贷款的职能,主要受理的当物也是常见的金银饰品、高档手表、家用电器等动产。据了解,日本典当业现今属微利行业,通常主要靠典当利息、手续费等综合费用来维持,且资金周转缓慢,各家当铺的资金平均周转次数为每年2次左右。这表明,典当业作为一个世界性的行业,其在任何国家都只能是一个小行业,即一个袖珍金融机构支撑著一个微型金融市场。这就是日本典当业和全球典当业过去、现在和将来共同的真实写照和发展特点。

日本人典当什么:

半个世纪以来,日本的典当物品几经变化,当铺收当的东西档次渐高,小型化、精巧化的特征日益明显。据东京当铺公会2000年的调查结果表明,战后三个时期的当物各不相同。

a第一时期(1950一1965年),五大当物是服装、手表、相机、珠宝和家用电器。另外锅子、寝具、木工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也常被拿去典当。

b第二时期(1966-1985年),五大当物的排序为手表、珠宝、相机、贵金属和家电。服装已很少被用于典当,高尔夫球会员证等有价证券则可以去当铺换钱。

c第三时期((1986-2000年),五大当物变为贵金属、珠宝、手表、名牌商品和相机。

不过,尽管典当物品的档次升高,但日本全国典当行的数量却不断下降。如1958年全国有当铺21539家,而至1999年仅为4643家,减少了784%。典当业受到了消费信贷公司的严重挑战。

泰国典当业

泰国的一项最新调查者显示,这门古老的行业又焕发出新的活力。越来越多的家长将家里的贵重物品拿到当铺,为的是筹措资金,保证子女上学的学费。越来越多的家长将家里的贵重物品拿到当铺,有人说,典当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调查发现,有五六成的被调查者表示,他们必须把家中的一些贵重物品拿到当铺典当,才能凑足资金支付子女的学费,及购买校服等开销。经过典当之后,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有能力独立解决子女的教育费用。但是仍有四分之一的人士说,除典当之外,他们还须向亲友举债,以便解决子女的学费问题。至于典当的物品,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其中用来典当最多的是金银首饰相手表,占了所有当物的30%左有,其次则是电器用品。

据介绍,泰国的典当业比较发达,而且公、私立当铺皆有。如曼谷市 兴办的公益典当行就有19家分支机搆,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相当一部分社会公众的典当融资需要。

马来西亚典当业

多变的典当法规:

a马来西亚是有典当立法的国家之一,且历史十分悠久。然而,由于该国历史上曾沦为英国殖民地的缘故,马来西亚的典当法律长期以来均沿用英国模式。另因国家久经地理伸缩、政治分合之故,其典当法规沧桑多变。

b在殖民地时期,该国最早的典当法规是《海峡殖民地当商法令》,距今已有百多年历史。进入20世纪后,随着马来亚全境都被英国殖民占领,该国的典当法规又出现了一系列的新的变化。

c1910年,位于西马的吉兰丹制定了本州自己的《当商法令》,以后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和东马的沙巴、沙捞越两州,亦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当商法令》。

d1948年2月,马来亚联合邦成立,为了加强对全国典当业的有效监管, 很快制定了一部《联合邦州 当商法令》。另外,1956年联合邦成员丁加奴州也颁布实施了一部本州的《当商法令》。1963年9月,马来亚联合邦同新加坡、沙巴、沙捞越组成马来西亚,后新加坡于1965年8月退出。这样,马来西亚具备了全国统一典当法律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

e20世纪7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国会通过了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全国性典当法律--《1972年当商法令》,共计7章49条,并于1973年1月2日正式实施。该法令同时宣布:"旧的联合邦各州法令一概废除"。但在第48条中又特别规定:"在新旧当商法令调换的过渡期间,第47条文下取消的法令与此法令同样有效。在此当商法令实施前、以旧法令发出的训令、指示、命令和条例一律有效直到满期为止。"除此7章49条的规定外,该法还浓缩各条内容,选其精华部分,附带制定了一部《当商规则》,共计14条,并公布了五张全国统一的典当业务表格,即格式合同样本,供各家典当行一并遵行。

f10年后即1982年,马来西亚国会又对这项典当法令进行了部分修正,共涉及10条的内容,主要是典当商开业许可、典当经营记录、当票内容、典当利息、死当物处理等,其余内容未做大的更动,至此,具有悠久历史的马来西亚典当立法,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比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它对马来西亚典当业的兴旺,起到厂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的入市条件:

a依据国家的典当法律,马来西亚的13个州和首都联邦直辖区的典当业统一由中央 所属的房屋及地方 部负责监管该部部长有权决定在哪些地域内允许批设典当行;或不提出任何解释就撤销已获批准的任何一家典当行的开业申请;还可以随时委仟执照审核官员与当商检查官员依法进行具体监管工作。在当商个人资质方面,《当商法令》第8条规定:"除非出示由县区内副总警监或更高警官的签署证件,证明他是个良好公民,否则执照署官员不能发出执照予任何人。"这表明,典当行老板必须品行端正、没有前科,并由员警机构权威人士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方才具备申请开业从事典当的起码资质条件。

b在典当行资本金方面, 一般要求达到的下限为200万元马币(即林吉特),约合450万元人民币。而且,即使一名典当行老板再申请开一家分支机搆,也必须缴纳200万元马币注册资本金,单独申领一张营业执照。实际上,在 眼中,这只是同一典当商号下的两个独立法人,而典当行老板内部怎样看待则是另一码事。总之,马来西亚《当商法令》允许一人分别开设多家典当行,只要你具备良好公民的条件、有规定数额的注册资本金,便可以提出成为典当商的申请。

c 马来西亚 对于典当业的市场准入却还有二点独特的规定:

d实行当商申请担保制度。《当商法令》第9条第2款(B)规定:"除非执业当商提出2名被礼申官员认为合格的担保人保证该当商诚意遵守此法令并按期付清应缴纳之码金及以现款或以下不动产作为抵押或其他方式使礼申官员认为适当,否则不能发出礼申,上述2名担保人须签名于指定的表格上。"在这里, 要求典当行业申请人必须具有2有效的担保人,同时做出货币或不动产抵押担保,才能成为获准持照的执业当商。

e实行当商经营权投标制度。《当商法令》第9条第2款(A)和第10条第1款分别规定:当商营业执照不容许"超过3年的有效期";3年后若继续经营,"要求以规定表格投标,使获得执照权利。"即是说,典当行从业许可证有效期3年,营业执照届满时,任何当商无一例外的都必须参加 统一组织的公开拍投标活动,并以 接受的高价位胜出,才能获得一张有效期3年的新营业执照。这显然是马来西亚的一项特色发明,它将典当行的经营权完全市场化运作了。

宽松的经营环境:

a该国的典当行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马来西亚华人经营的典当行,另一种是多为银行附设开立的回教当铺。从数量上看,华人典当行远远超过回教当铺,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几乎控制了该国的典当市场份额,但回教当铺却具备较浓厚的 色彩,往往能够得到 在各方面给予的有力支持。在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面临财务困难的马来西亚商家们,不妨去回教当铺典当自己的一些贵重物品,以期迅速变现,解燃眉之急。

b相比之下,华人典当行虽鲜有 资金支持的机会,但 有关法律却允许这些典当行负债经营。例如,典当行可以从备类金融机构贷款。在马来西亚,典当行合法运用银行贷款是件极为普通的事。一般做法为,由典当行以自有资产或在押当物作为慎权担保,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根据典当行的经营状况等资质条件,最高技一比一的比例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即以典当行注册资本金的100%行贷。在这里,典当行将当户质押在当铺中的当物再转押给银行,属于借鸡生蛋之举,可谓一举两得。即获得了经营上的资金支持,提升了典当企业自身的资本实力;又充分利用了在押当物担保功能,扩大了其运营空间,的确是十分聪叨的融资方式。有时,马来西亚的一些典当行,还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这当然主要取决于银企之间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特别是典当行的历年经营业绩和企业信用等级。

新加坡典当业

特殊的典当历史

a典当业在新加坡约有200年的历史。1819年,新加坡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用租借地,从此开埠。1826年,新加坡又成为臣属英国的海峡殖民地,此时中国人开始最早大批涌入。以后又来了一些别国的人口,并逐渐形成了以中国人占多数的、包括马来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的移民社会。

b据考证,典当业就是由中国移民带进新加坡的。新加坡的华人多是中国福建人后代,他们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当年最早的一家典当行出现于1827年。当时,英国殖民 诱拐和雇佣大批华工来新加坡,从事城市、港口、道路和农业等开发工作,华人之间逐渐产生融资需求,而中国传统典当业的运营,则极大地填补了民间金融市场不足的空白,与普通民间借贷共同构成了新加坡民间金融业的整体框架。从此,19世纪的典当业在该国的华人居住区便开始红红火火地盛行起来。

c进入20世纪后,典当业在社会发展的风风雨雨中沧桑多变,早期典当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健全的典当法规

a新加坡典当业发展后,当时的英国殖民 认为需要立法加以规范,了是在1898年通过了新加坡的第一部典当法律--《典当商法》,并决定于189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b主要内容包括典当商权利和义务,典当商开业许可,典当、赎当和死当物处理程式,典当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等。在这13次修正过程中,唯有1957、1960和1970年这三次的幅度最大。如在1970年版本中,对典当商开业许可部分有不小的修正。原光第7条(1)规定:"部长可以任命典当商登记官和其他官员。"现改为设立官方认可的常设机构负责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

繁荣的典当市场

a生意逐年发达。据统计,整个20世纪,新加坡典当行的数量始终处广不断增加的态势,从40年代以来,只有5家典当行先后倒闭,其中3家属于经营不善关门,而2家则因专业人才奇缺难以为继。

b另从1989一1998年这10年的典当业发展史来看,新加坡典当业-直在走上坡路,即使是在1997年开始后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亦未受太大影响。10年来,新加坡典当市场不断扩大公众向典当行的质押贷款次数逐年递增,这可从新加坡全国典当行累计发放的当金数额上清晰无误地反映出来。如1998年是116亿新元,比1989年的679亿新元增长了7081%,分别约合5656亿元人民币和3365亿元人民币,增长幅度十分明显,它直接反映了新加坡民间融资体系中健全供求关系的存在和全社会典当市场容量的可观。据悉,1998年新加坡全国共发生250万典当人次,直逼全国人口310万大关,约合平均每1.24个人即典当一次。

参考文献:

1回顾典当历史

2香港典当:一个古老的行业

32006 从战后当铺的发展看香港的经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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