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看待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的历史
传说中的五帝时期,是一段充满着诸多重大争议的历史阶段。如果从历史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而论,该阶段大体上相当于中国早期国家建立之前的部落联盟制阶段,或者说是军事民主制时期,或者说人类历史上的英雄时代的原始社会晚期。如果从考古学的角度讲,则该时期大体上相当于中国文明初曙的新石器时代晚期乃至延伸至铜石并用时代。然而在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国古代的史学家对该阶段的历史可以说总体上缺乏较为科学的认识。长期以来,封建时代的史学家往往将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的历史当作信史盲目地加以信从。如在华夏民族大认同的历史背景下,东周秦汉时期的学者在我国古代历史上较早地建立了夏、商、周、秦、楚等同出五帝之一的黄帝的统一谱系,汉代史学家更是用商周乃至秦汉以后的制度来解释五帝时期的各种社会历史现象。如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说:“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班固在《汉书·地理志》开篇也曾论及:“昔在黄帝,作舟车以济不通,旁行天下,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得百里之国万区。”在我们今天看来,则不难发现,以上论述显然很不可靠,甚至存在诸多荒谬之处。长期以来,在这种错误的历史观念的支配下,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的历史日益变得扑朔迷离,真伪难辨,五帝时期社会历史的研究自然也微不足道。
二十世纪以来,疑古思潮与“走出疑古时代”的理论均曾对中国古史研究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并对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历史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深化的作用。如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徐旭生即曾认为,古代“口耳相传”的史料大都有其历史的核心,也都有其历史的渊源。它是未经后人加工整理的零散资料,应比经过加工的系统化的“正经”或“正史”中史料更为质朴……古书中如《尚书》、《史记·五帝本纪》诸篇中或有靠不住的传说资料,那是因为古人在整理时的方法不够精确,并非古人有意作伪或造谣。徐先生这一认识,有助于矫正极端疑古派学者错疑所不应疑的偏向,“为中国古史传说时代的研究,创立了一个新体系。”2005年11月23日~25日,河南博物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郑州共同举办“文明探源———考古与历史的整合”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五帝时代值得重视,至少包含不少史影。对古史文献的记载,要加以甄别和整理,正确的态度是不可轻信,也不要轻易全盘否定。要科学和理性地对待五帝本身和五帝之间的关系。有的学者指出,有关五帝时代的记载,虽然是后代学者的追述,但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从不同角度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总之,随着历史学、考古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蓬勃发展及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启动,如何看待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的历史问题不断引起学术界高度重视,并日渐成为当前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的一个新的热点。
五帝的传说,古代文献中有不同的版本,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纪》是其中的一种。这里应该强调,《五帝本纪》是司马迁在上古时期的文献资料非常贫乏的情况下,通过进行大量的实地调查,搜集大量传说资料,参照《尚书》、《春秋》、《国语》等先秦时期的文献记载,“择其言尤雅者”,著录而成。与此同时,太史公又表述了其个人对这一段漫长的远古传说时期历史的看法:“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毫无疑问,司马迁本人是未有将《五帝本纪》当作可靠的信史来看待的,他在文献不足勉强地拼凑出这段传说时代的历史,其目的在于给后人提供一些可循的线索,甚至是自相矛盾的线索,供后人进一步地作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著名历史学家徐中舒、唐嘉弘先生曾经指出:“同为一个‘黄帝’,《山海经》和《史记》二者之间有同有异”,并认为其“根源之一即在于不同时地的层累聚集于一个目标所致”。毫无疑问,这一见解是颇有见地的,结论也是精辟的。正因为炎帝、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禹这些“圣明帝王”的世系并非确凿,在位年代也绝非明确可稽,他们之间的氏族姻亲关系也很难说得清楚,不假思索地盲目相信包括《史记·五帝本纪》在内的旧的传说时代的历史,将包括传说中的五帝在内的“圣明帝王”都视为信史中的人物,显然是不科学的。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论,传说中的五帝时代的文献资料虽然历经后人编撰和整理,但其中必然包含有某些重要的历史信息和大量可循的历史线索。如果我们能够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这些纷繁复杂的传说时代的资料进行一番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科学的审视,必然能够发掘出许多有科学价值的珍贵史料。如《五帝本纪》中包含有许多有关都邑起源的史料。“黄帝居轩辕之丘”,“邑于涿鹿之阿”,“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如果我们将以上记载综合起来,很容易获得以下有价值的信息。史前时期的原始居民为避洪水灾害,多选择地势稍高的丘地营建聚落。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先民防治水害、利用水资源的能力逐渐增强,山下平野,泽上河滨皆成宜居之地,聚落形成后,渐次发展,规模扩大,后来便产生了都邑。因此,有的学者指出,《五帝本纪》不仅是研究三代以前古史唯一可凭据的系统性史料,也是探索远古地理的难得的重要文献。如果将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的文献资料全盘否定,文献资料与考古学、文学、比较宗教学、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材料不能有机结合,史前时期这一漫长的历史将永远成为一团迷雾。因此,对待传说中五帝时期的历史,既不能不加分析地盲目信从,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的史料而武断地对其全盘否定。史学工作者的责任应该是在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批判,从而不断地将这一漫长时期扑朔迷离,真伪难辨的历史的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古蜀与黄帝族和夏并不同源
《史记·五帝本纪》、《六国年表》等古代文献中屡屡有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女,是为嫘祖”、“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及“禹兴于西羌”等记载。如果将以上传说资料当作可靠的“信史”,则似可得出如下结论,古蜀族的祖先与传说中的黄帝出于同一族系,至迟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中原与古蜀地区已开始发生联系,以后,两个地区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文化交流未曾中断。早在20世纪50年代,蒙文通先生即曾以为蜀为黄帝后代的说法绝非无稽之谈。随着四川考古工作的全面深入展开及巴蜀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蒙先生的这一看法不断引起中外学术界尤其是四川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尤其近年来,大量新的考古材料的不断问世,不少学者充分运用当代考古新成果,对巴蜀文化进行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如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先生考证了传说中黄帝后裔二系,并联系三星堆出土的玉璋、陶等物质文化因素,认为蜀国君主与中原有更多的联系,蜀、夏同出于颛顼的传说不是偶然的。此后,在中华炎黄文化研究的兴起和各区域文化研究热潮的风行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古蜀与黄帝文化、夏文化的关系再次被提出来。如有的学者结合文献和考古学资料,重新论证了古史所载黄帝一系与古蜀的关系绝非无稽之谈。另有学者通过对宝墩文化古城与“夏鲧作郭”、“禹龙”与“蜀虫”、“禹龙”与“建木”的分析,认为不论从古城、字符还是龙崇拜来看,蜀与夏禹均有文化上的同源关系。总之,“夏、蜀均黄帝、颛顼后代,文化上同源异流”,是目前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甚至有人称:“关于古蜀与黄帝、颛顼、大禹和夏文化的关系问题,由于最近几年岷江上游尤其是茂县营盘山遗址的发掘,看来已出现了进一步加以证实的契机”。
然而,早在蒙文通先生论著发表之前,关于古蜀与黄帝、颛顼、大禹和夏文化的关系问题,学术界就存在截然相反的看法。如早在20世纪40年代,顾颉刚先生分别列举了从三皇五帝,夏禹殷商,到春秋时期十四条文献所载巴蜀与中原的关系,逐条批驳,从辨伪着手,一一否定,得出结论:“古蜀国的文化究竟是独立发展的,它的融合中原文化是战国以来的事”。顾先生的看法曾对当时的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有的学者称顾氏论著“可以说是建国以前巴蜀文化与历史研究领域内最具灼见、考论最精的一篇奠基之作”。此后,徐中舒先生也曾论及:“从地理和民族的分布来看,古代四川和中原的联系,肯定是存在的。至于《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的儿子昌意,降居若水,娶蜀山氏,后来《华阳国志》和《十三州志》,以为这就是蜀的先代。严格的说,这些传说并出西汉以后,除牵合地名人名一二字外,并无其他史迹可据,其可信的条件并不具备”。显而易见,顾、徐二先生对《史记》等古代文献中流传已久的五帝时期中原与古蜀地区的关系持怀疑和批判态度。这也表明,由于学者们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和思考问题的角度、思维方法等存在诸多差异,迄今为止,学术界对古代文献所载五帝时期中原与古蜀地区的关系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取得共识,而且由于缺乏新的直接的证据,有关该问题的讨论,必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如果从历史学或民族学角度而论,《史记·五帝本纪》、《六国年表》等古代文献中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女,是为嫘祖”、“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及“禹兴于西羌”等记载,均应为先秦时期中原或古蜀地区先民世代口耳相传的旧说。在“《书》间有缺”的情况下,这些连司马迁本人都认为并不大牢靠的传说资料却是司马迁撰述《史记》时惟一可以凭藉的重要历史素材。显然,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些晚出的带有大量疑点的传说资料并非完全可以依赖的信史,司马迁所编排的犹如后世帝王家谱式的世系也难以经得起严格的推敲。如果缺乏这种最基本的认识,就难以对古蜀和传说中的黄帝和夏的族源关系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
应该强调的是,二十世纪以来随着考古学的建立与蓬勃发展,重大考古发现层出不穷,从而不断为古史研究提供日益丰富的实物资料。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学者呼吁,“古史问题的惟一解决方法”就是“考古学”,并提出“要努力向发掘方向走”。二重证据法的建立和运用,对于古史研究方法的更新及建立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先秦史学的形成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清楚地意识到,“要建设真实的古史,只有从实物上着手的一条路是大路”。在我们今天看来,要准确地理解和科学地认识古代文献所载古蜀与传说中的黄帝族和夏的族源关系问题,除了对已有的有价值的口耳相传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之外,还要充分将作为研究该问题的第一手材料的考古学资料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去伪存真,从而恢复其本来的历史面目。
由于大山阻隔,四川盆地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得四川很早就成为中国古代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文化区。苏秉琦先生说:“成都及其附近几县从距今五千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至距今三千年前存在着自成一系的古蜀文化区系。”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探索四川新石器时代文化,考古工作者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多次进行较大规模的发掘,并对一些遗址进行了试掘与较大规模的发掘。广汉三星堆遗址一期的年代大体与中原龙山文化相当。该期出土陶器以平底器为主,流行器物口沿唇饰纹与制成花边或波浪状风格口沿的文化遗存,“三星堆一期遗存反映的文化面貌是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地方性文化,与同时期四川周临地区其他考古学文化有着明显的区别”。近年来在成都平原新津县宝墩等城址,其年代与三星堆一期基本相同,遗址中发现大量石器和陶器,生活用具中的大量灰陶从考古学上反映出与中原龙山文化不同的特征,而为蜀文化所独有。三星堆2-4期遗存相当于中原夏、商、周时期。“三星堆遗址文化内涵连续变化、发展演进,揭示出蜀文化的发展脉络,清楚地表明了它是与中原文化不同区系的一种文化”。三星堆遗址所出青铜器,除青铜容器具有中原殷商文化和长江中游地区的青铜文化风格外,其余的器物种类和造型都具有极为强烈的本地特征。如三星堆青铜器以大量的人物、禽兽、虫蛇、植物造型为其特征,象征神祖的铜人像、铜面具、神坛、神树等,不见于中原。此外,三星堆文化中的青铜容器主要是尊、罍,不见中原地区盛行的觚、爵、罍、鼎、簋等。有的学者指出,“以祖先崇拜和动、植物等自然神灵崇拜为主体的宗教观念,这是早期蜀人最主要的精神世界”。另有学者指出,“三星堆祭神文物数量之大、制作之精、内涵之丰富,表明三星堆古蜀人对祭祀之重视、场面之隆重、规格之高、地位之重要、影响之强烈,为古代民族中所罕见,构成了巴蜀文化所具有的注重造型艺术、吸收多元文化、强化精神观念等几方面的重要特征”。以后,成都十二桥遗址和金沙遗址的文化面貌表明,三星堆文化的一些传统并没有中断,而是一直延续到了西周时期。综上所述,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历经夏、商、西周时期,中原与古蜀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基本上是在不同的文化区系内各自独立发展,两地迥异的文化面貌证明了顾颉刚先生早年提出的“巴蜀文化独立发展说”及苏秉琦先生所提出的古蜀文化“自成一系说”是无可置疑的。既然中原与古蜀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到夏、商、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各有各自的源头和文化特色,且分别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独立地发展,那么古代文献中关于古蜀与黄帝、颛顼、大禹及夏的族源关系问题自然由于“可信的条件并不具备”而很难成为一个值得争论的学术命题。
三、中原与古蜀地区文明化进程中的文化碰撞与交流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仅凭《史记》等古代文献记载就断定古蜀与传说中的黄帝族和夏为同一族系的说法,显然显得证据相对薄弱。事实上,古蜀与中原地区间接的文化交流并未由于地形的阻隔而中断过。《史记·货殖列传》提到巴蜀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有的学者以为,商文化主要是通过长江西上进入四川的,也有学者称从潜至沔,再经陆行入于渭,是古代潜、沔、褒、斜、渭、河的一条水陆联运途径,这条入蜀途径在夏、商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先秦时期中原人民与古蜀地区各族,很早就通过水路和陆路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与交流。如果将以上口耳相传的旧说作为中原与古蜀地区文明化进程中两种不同的区域性文化相互碰撞与交流的间接反映,则是较为合乎历史实际的。而且近年来夏商周时期大量田野考古学材料不断为以上说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1、考古学所见夏代文明对古蜀地区的辐射
夏代是中国进入青铜文明阶段的开端,而中原地区青铜文明一经产生就对古蜀地区产生了较为强烈的影响,对古蜀地区的文明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三星堆遗址中出土了大量二里头夏文化的典型陶器以及近似于二里头风格的铜牌饰、玉璋等器物。三星堆文化一、二期出土的陶盉是最典型的二里头文化因素。尤其是三星堆遗址出土陶盉CbT6①∶41,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一件陶十分相似,二者均形体瘦高,顶盖圆隆,半圆形口,束腰,三足瘦俏,腰下应裆处有堆贴装饰,大宽盉上饰刻划纹。甚至连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鹰嘴状钮盉盖,也与上述那件二里头文化陶盉的盉盖形制相同。另外,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高柄豆(如AaT4①∶39)与二里头文化陶豆亦很相似,其浅盘较大,柄部有镂孔和突棱等,均相吻合。三星堆遗址高柄豆BaT1②∶36圈足上的刻划符号——目字纹,在二里头文化陶器上亦不只一次出现过。此外,三星堆文化二期的云雷纹壶腹部近球形,上有高领,下有圈足,酷似二里头文化的贯耳壶。三星堆出土的陶觚更与二里头文化者别无二致。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玉石器中,也有不少与二里头文化玉石器极为相似。如三星堆“玉锛”K2③∶322附5、玉戈K1:142附1与二里头“玉圭”III∶Y1∶3、IIIM2∶5、玉戈IVK3∶11,三星堆玉璋K1∶01、AK4 2∶35、AK4 2∶110482等与二里头玉璋VM3∶4、5的形制分别相似甚至雷同。1988年在三星堆遗址内的一座器物坑中,发现两件青铜牌饰,总体略呈梯形,平面微拱呈瓦状,周边有四个穿孔。一件遍布“S”形镂孔,一件在器表平刻出变形缠枝浮雕图案,在枝干的空隙中间镶嵌有绿松石碎片。这种器物目前仅发现于二里头遗址和三星堆遗址,“二者显然同出一源”。有的学者称,二里头文化因素传入成都地区的时间,大致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三期,或公元前1700年前后几十年内,并称“三星堆二期文化很可能是在夏末商初是由迁入成都地区的夏遗民与当地土著居民相结合所创造的一种新型文化遗存”。这一解释,似较为符合历史实际。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古蜀地区各族对中原地区夏代文明因素加以吸收和融汇,从而创造出独放异彩的地方性文明。
2、殷商、西周时期中原与古蜀地区联系的加强
如果夏代中原地区青铜文明对于古蜀地区是以单向输出为主,那么殷商、西周时期两地之间的文化交流则表现为双向互动。商周文明是中原地区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从三星堆文明中的商文化因素消长变化的情况可知,商文明对古蜀地区的文明发展也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戈、璋、琮、璧、环、瑗等玉石兵器和礼器中,绝大多数器物具有明显的商文化因素;出土的相当于二里岗上层至殷墟一期(约公元前15~14世纪)的青铜礼器中,尊、瓿、盘和器盖等容器形制种类,都是商文化这一时期常见的形制种类,器物的纹饰也是商文化的纹饰风格……殷墟妇好墓中出土的I式玉戈和II式玉戈的形制的玉器,在三星堆两个祭祀坑中有大量发现,相反,在中原地区这种形制的玉戈仅在殷墟妇好墓中见到”。这种玉戈是三星堆文化的特征性器物,毫无疑问,殷墟妇好墓中见到的这种器物“很有可能是受到三星堆文化影响的结果”。这表明,商代中原与古蜀地区文化的双向交流颇为频繁。
商、周之际古蜀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尚书·牧誓》曾记载蜀参与了武王伐纣之役,过去多数学者对该件史事表示怀疑,考古学材料已为此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1959年和1980年彭县竹瓦街曾发现两个窖藏,出土了一批相当于西周早期的青铜器,包括9件罍、2件觯、1件尊和矛、钺等兵器。这批青铜器中,罍形体高大,盖、耳和肩上多装饰立体的动物形象,纹饰以兽面纹、蜗形夔纹、跪牛纹和涡纹为主,有比较鲜明的特色。觯和尊更接近于中原的同类器物。考古学家认为,这些器物大概是中原的产品。徐中舒先生曾对1959年所出2件铜觯铭文进行考证,以为该器为蜀人参加武王伐纣所获战利品,并称“这正是蜀人参加伐纣之役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古蜀地区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至距今4500年前的宝墩文化乃至更早的营盘山文化。毫无疑问,古蜀地区曾是长江上游地区的文明中心。三星堆文明和金沙遗址文明是古蜀各族所创造的古老文明,是中华古老文明中独立起源、独立发展、独具特色、璀璨多姿的一朵奇葩,它代表了古蜀文化第一个辉煌的高峰。中原与古蜀地区的文明化进程的文化交流,对古蜀地区的文明进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有的学者称,通过长江流域文明起源和形成的过程可以看到,从文明因素的孕育、起源到发展,长江上、中、下游都是独自进行的,看不到哪个地区是传播所致。但在文明的形成时期,却均有黄河流域夏商文化参予,其正式进入文明阶段的时间也正是商文化最强大最具有外扩能力的时候。长江中游是直接纳入商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下游和上游虽有自己原来的基础,但商文化的影响,尤其是青铜器、玉器的制作与使用在长江下游和上游古国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满天星斗”形容中国文明的起源符合历史实际,是正确的。但夏、商文明在中国古代统一文明形成过程中起到了主导的、核心的作用也应予以充分肯定。中原与古蜀地区文明化进程中文化交流的史实则为以上结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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