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以前藏族有种叫转经筒,去了那边经常看到老人和青年人都拿在手里摇,他们认为转经筒每转一圈就等于修炼里面的经文一次,所以他们常常不离手,后来祥时轮认为这样拿在手里摇实在太过麻烦,后来祥时轮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将转经筒里面的经文刻于手表之中,采用六字大明咒指针,指针每次转动都会触发里面的经文,切时时刻刻累积功德,一日一夜间可转动14400次,比起转经筒方便不知道多少,也是迄今为止累积功德最快的佛教用品之一,所以我认为,最具佛教气息的佛教用品非祥时轮佛表不可了
佛教常用的钵,又称应器、应量器,是印度僧侣手托着用来接受布施的法器,也是盛饮食供于佛前的供养之具。“钵”是梵文Pātra的音译,也称为钵多罗可钵多,是僧侣食器的意思。由于汉文原来就有一个意指饭器的“钵”字,故而《敕修百丈清规》认为这是华梵兼名的词。其文云:“梵云钵多罗,此云应量器,今略云钵,又呼钵盂,即华梵兼名。”所以叫作应器或应量器,或者是其体、色、量三方面都与法相应,故名应器。或是因为堪为受供者所用,或者是视食欲来摄取食物的器具亦即与食量相应的,故叫应量器。钵的形制非常简单,近似于中国古代的“盂”。钵壁与开口平行的面为圆形,中空以盛饮食。钵的遗品中有石钵、金铜钵、木钵、干漆钵、瓷钵等。石钵、金钵、银钵为佛、菩萨的供养具,其他则为僧侣所用,包钵之布,称为钵袱、钵袋、钵囊,置放钵的台称为钵支。钵原本没有覆罩之物,但是《释氏要览》中的记载引用了律藏而允许使用覆物,这种覆物是钵盖,使用钵盖的钵是作为供养具的钵。佛钵的形状,《出三藏记集》卷十五中说:“又于此国见佛钵,光色紫绀,四际灿然。”而《高僧传·法显传》“弗楼沙国条”也类似地讲佛钵是杂色而多黑,四际分明,厚二分许,甚有光泽。容量方面,《法苑珠林》讲是三斗,《高僧传·法显传》讲是二斗。此外《大智度论》卷二十六中说,所以不准比丘蓄用佛钵,以其重故,它没有明确其具体容量。有人问佛陀的诸位侍者罗陀尔喜、迦须那利、罗多那、伽娑婆罗、阿难等,常持执佛钵侍从世尊,钵既然重,为何不怜悯他们。回答认为侍者虽执持佛钵,以佛之威德力故,又恭敬尊重佛,是以不觉其重,何况阿难身力也大。显然佛钵是十分沉重的。
姜普,拘魂牌。姜普是一种像内地的令箭状木牌。它的作用是招魂拘魂及赎罪。木牌形的姜普上面常绘有男人或女人的形象,有时男、女像还手持箭与纺锤(分别是男、女的象征物)。木牌上面还绘有日月、星辰及云彩样花纹。有的姜普则直接绘有箭尖朝下的箭与柄朝上的纺锤。木条形的姜普被认为是一种阴阳合体佣像的变体,它是一根长木条或木版,顶端装饰有飞禽的羽毛如山鹰、鹫、乌鸦、猫头鹰等羽毛,象征天界与飞升。鸟羽之下或木条的中部缠着羊毛线,象征中界,也象征女性。中下部缠着装着白色芥籽的豆荚形或带状的容器(用布料或丝绸制作),象征地下世界,容器下面是五彩丝带,象征男性。姜普在许多仪式中都被使用,是西藏民间宗教中比较特别的用具。
手珠,是有佛教的佛珠演化而来。佛珠又叫念珠,是用来念佛、念咒的时候计数用的,念的清清楚楚,计数记得清清楚楚,就是修行的入门功夫。
因为很多明星信佛的缘故,在明星那边流行开来,结果手珠就变成了流行的装饰品了。不过,也不能说所有的手珠都是佛珠,因为,有的手珠的个数已经不符合佛珠的要求了。但是,总的来说,手串就是从佛教的法器演变过来的。佩戴佛珠,是好多学佛人的爱好,而且确实方便,随时可以摘下来念诵修行。不过,等修的比较高深了,也就不需要佛珠了。
如果是别的教徒,也是可以佩戴的,而且同样有功德。但是,基督教好像比较排斥其他宗教的东西,有可能,基督教徒不会佩戴手串(假如他们知道手串的来历)。
钵,梵语音译是钵多罗,又称钵盂、应法器、应量器。钵是佛教徒必需的随身法器之一,它的用途原本是佛教徒盛饭用的器具。
钵的由来
据佛经记载,佛陀成道七天以后,一直没有吃饭,这时候恰好有提谓、波利的两位商人献上面蜜。佛陀寻思,过去的诸佛都是用钵盂来受施的,可是我没有钵盂怎么办呢?四天王体悟到了佛陀的念想,就来到须颊山上,分别从石中采集了自然之钵,拿来献给了佛陀。佛陀又想,四个钵盂怎么使用昵?于是他就把四个钵盂叠放在左手之中,右手按于其上,发动神力使其合为一体。据说,佛陀的这个青石之钵,它的大小可容三斗,它的重量是比丘们拿不动的,只有佛陀的侍者如阿难等,因为身力强大又借助于佛陀的威德,才能够执持。佛陀涅粲以后,佛钵被郑重收藏,受僧众供养礼拜。据说,佛钵原在健驮罗国,“经数百年世遵供养,流转诸国,在波刺斯”。《出三藏记集》中记载了后来人们所看到的这一佛钵,说是“光色紫绀,四边灿然”,“杂色而黑多,四际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泽”,果然是佛家的一件宝器。
后来,钵就成了为僧众们吃食化斋、如法受人供养的规定食器。所以,钵盂又叫做“应法器”。佛教戒律规定,比丘不得存有多个钵,护持钵要如护持自己的眼睛一般,应当经常以澡豆洗净,除去垢腻。钵损坏时,不能用新钵,要用规定的五种方法修补。修后不漏再继续用的钵,称为五缀钵。比丘一般不能使用石钵,佛教认为石钵是佛才能使用的。
佛教规定钵不能随意染成杂色,通常为黑、赤、灰三色。钵的材质也要采用铁或泥。
佛教律典《四分律》中规定:“钵者有六种,铁钵、苏摩国钵、乌伽罗国钵、优伽赊国钵、黑钵、赤钵。大要有两种铁钵、泥钵。”又说:钵的容量“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理可知。”这时提出了制钵的“体、色、量”三法。其中提到苏摩国钵等,也无非就是铁钵、泥钵,只是产地不同而已。(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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