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所在,便是我心之归处。无论相隔多久,你总会相信,那个人依然在等你。
在很多人看来,无论是7年前还是7年后,赵默笙都配不上何以琛,因为何以琛太优秀了,无论是从长相到学历再到工作,都是佼佼者,是别人渴望而不可及的人物。
但在我看来,赵默笙是何以琛生命里的一束光,照亮了他整个人生,拥有她,是何以琛此生最大的幸运。
我想何以琛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喜欢一个人,她身上总会有她的闪光点,足以吸引你靠近她。
何以琛从小失去父母,他的性格孤僻,高冷,有着淡淡的忧伤,会让人产生距离感,但默笙的天真活泼,让他的生活多了一丝生机。
正是默笙对他的这份爱,带着以琛走出忧伤,填充了他内心缺失的部分。
而以琛让默笙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努力,因为你足够优秀,我也要加倍努力。
好的爱情是双向奔赴的,他们会成为彼此的救赎。
赵默笙在很多人看来是非常普通,但我们却不能忽视她身上本身具有的好品质。
从一开始越是主动的人,越爱得卑微。
其实很多感情从一开始都是不对等的,总要有人先主动、先付出。
真正地喜欢一个人,不是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而是从一开始,就心动的那个人。
主动不一定会输,如果一开始都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那才是真正的输家。
七年前,赵默笙第一次在学校看到何以琛,就一见钟情了。
我很佩服默笙的勇气,她的死缠烂打,虽然让何以琛很生气,很无奈。
有些人或许不够漂亮,不优秀,也不是很有气质,但就是入了你的眼,你的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何以琛自己也想不明白,或许是她的叽叽喳喳填满他空虚的内心;或许是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或许是她自己四级没过,却还高兴地为他庆祝过了六级。
何以琛也在不知不觉中,享受这种被人喜欢的感觉,以至于他愿意接受默笙。
那时的默笙,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
原著中是这样描写的:
美好的爱情总是短暂的,它给你一些甜蜜的同时,也会加点苦涩。
能经得起时间得考验,最终走在一起的,才是最美好的爱情。
当何以琛提出分手,她的父亲也因为贪污案而自杀,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下,她依然没有放弃活着的希望。
在美国留学期间,是她人生中最至暗的时光。
默笙在美国这段时间,父亲给她留了很一大笔钱,换做其他人,就欣然接受,享受好的生活。
但默笙却把这笔钱全部捐出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这不是她骨子里的清高,而是她想学会靠自己真正成长起来。
生活很难,但她还是那个笑着对面生活的默笙,依然对人真诚,即使是陌生人。
当她在报纸上看到华人应晖寻求投资,那时的她寄出了500美金,没有写署名,帮助素未谋面的应晖度过公司最艰难的时刻。
她的善良从来都不求回报,是发自己真心的,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
当应晖的事业已经做得风生水起时,他找到了默笙,想要给她安排一份高薪水的工作,但默笙却果断拒绝了。
这时的她明白一个道理: 每个人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的,不能一直靠别人。
这也是应晖从欣赏到喜欢他的主要原因。
人生有多少个七年能值得等待?
很多人觉得,何以琛等待默笙7年,不改初心,非常痴心和专一。即使身边有更优秀的人出现过,他也未曾停留过。
正如何以琛曾说的那样:“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过,那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同样,赵默笙也很坚强,虽然独自在美国,在完全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坚守着自己的真心。
7年2500多个日夜,她仅靠两人短短的回忆,守候这份未来不确定的感情7年,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做到了。
或许时间越长,刻在记忆里的画面会越来越清醒,那是在脑海里重复了无数次的记忆。
他们从没未忘记彼此,越是思念,越是克制,往往深入骨髓,难以忘记。
有些人,你以为时间会冲淡记忆,即使再次重逢,也会云淡风轻,但是真正刻在骨子里的人,再见时,依然会令人手足无措。
原来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坚强,都是伪装的,只需一眼,便溃不成军。
当何以琛和赵默笙登记结婚,好朋友向恒觉得人生真的不可思议,他们竟然绕了一圈又走在一起。他感慨地说:“这七年,你心里真的一点不介意了?”
何以琛沉思了一下道: “我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
赵默笙和何以琛看似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其实他们有着一样的倔强和深情,他们宁愿独自承受痛苦的思念,也不愿将就。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总有一场相遇,是互相喜欢,相互欣赏,共同成长的。原来遇见你,让所有的等待都变得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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