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时候皇帝赐给大臣的双眼花领是什么东西啊他什么用的啊

清朝的时候皇帝赐给大臣的双眼花领是什么东西啊他什么用的啊,第1张

花翎是清代官员的冠饰,用孔雀翎毛饰于冠帽后,以翎眼多者为贵。

  清朝最看重花翎,就如古代的“珥貂”一样,例应随官秩(官职高低)戴翎。宗室中,以贝子戴三眼花翎,最为尊贵;镇国公戴双眼花翎,为稍次,镇国将军等戴单眼花翎,而亲王、郡王虽然爵位比以上更为尊崇,非蒙皇上特赐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经赐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晋见时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亲王、郡王都不赐戴花翎,这是因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亲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贵位,戴翎子由有“纡尊”之嫌。 清代有品位的官员之例有花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也就是俗称“野鸡翎子”了。清代的亲王、郡王中赏戴花翎的,仅见于乾隆朝。当时顺承勤郡王名叫泰斐英阿,因为当了前锋统领,便向皇祖乾隆乞赐花翎。乾隆说,花翎是贝子之制,诸王戴了就会失制。军机大臣傅恒就代为说情: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儿,以为美观。乾隆这才答应了,同时赐给另一位皇孙三眼花翎,说:都是孙辈,以为美观可也。可知当时诸王想皇上赐戴花翎,并非为了追赶时髦。

  清代勋臣中,功勋卓著或恩宠有加者,仅仅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比如贤相傅恒、权相和坤、福康安(傅恒之子)等,都只得到双眼花翎,而且,清代定制,外任文职官员无赏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有一位叫方承观的直隶知府,受到皇上特别眷爱,古北口大阅兵时,就特乞皇上赏戴花翎,乾隆笑道:“像你这这样矮小侏儒样子,都爱戴花翎呀?!”就赏赐给了他。此后,外任各省总督、巡抚等大员,也就屡有蒙恩赐花翎的了。

  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著不可蒙赐花翎。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收复台湾,诏封靖海侯,子孙世袭,而施琅却上疏辞侯,恳请皇上赐花翎。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都还没有赐给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赐施琅戴花翎。可见在当时文武臣僚小目中,赏赐花翎简直比封侯还要荣耀。

  正因为此,后来的清代文官对奖戴花翎特别重视。除军功外,非“异常劳绩”不得保奖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过三名。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谱“玉牒”造成,提调官增庆被奏赏花翎,这是首开军功之外的“别项劳绩保翎”之例。从此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运事宜、劝捐、抽厘之类,都相率保荐花翎。光绪初年,大保案迭兴,加官加衔,各种新奇花样不可胜举,戴花翎者,满街行走了。

  这时花翎身价尽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见外地赴任低级官员时,在冠服方面仍有严格规定。若有花翎、蓝翎人员,其翎管不准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带皮子玉者,都要以违例论处。

  到清末,捐例大开,用钱也可以买到花翎戴,保案内就再没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荣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数万金,朝廷无力嘉奖,于是就破例赏戴花翎,一时荣之。后来,鸦片战争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而且参照捐官之项进行折扣。这样实捐银较少,捐翎者遂多。咸丰九年(1859年)又改为实银。不准折扣: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到了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这是清代花翎之制的穷途末路了。

  在花翎当红的清代全盛时期,连缀翎子与冠帽的翎管价值也就不菲。翎管,就是用来插孔雀翎子并使之与冠帽连接的附属饰件。翎管的式样如旱烟管粗细,长二寸许,圆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端口,中空大如烟嘴。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后,翎子就垂在脑背后。

  除了低级官员翎管只准用红玉外,文武大员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类宝玉、象牙或者玻璃烧制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为时髦盛行,当时价值最贵,如今收藏价值最高。荣禄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里莹澈,从外面看,翎毛纤发毕睹,是一种叫做“玻璃翠”的玉管,当时价值一万三千金。一般勋官高位大员的翡翠翎管也多价值七八千银子。当时一些清水衙门的京官头上花翎儿,有的也就值二三两银子。

  翎管既然是荣誉、地位和财富的象征,钻营者自然也就会在这小小的捞什子上下功夫。清代官场上送重礼,盛行一种“一套扳翎”的礼品。即在一个礼品盒内,装有一只翡翠扳指和一只翡翠翎管。光绪末年,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尚记述,当时北京玻璃厂“红货之内以翡翠石为最尊,一扳指、翎管有价至万金者”。“扳指”又写作“班指”,是套在拇指上,射箭拉弓扣弦用的,也是清代上层社会时髦装饰品之一。上万两银子的礼物,就这样装在小小一只礼品盒内,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职务也就稳妥到手。

清朝以马上得天下,服饰也体现了这种观点。

整个臣子如同一匹马:

1袖子是马蹄袖,跪下,双手伏地,如同一匹马状。

2朝珠就是马缰绳。

3补子就是马鞍。

明代开始官服用补子,大抵是在洪武廿六年以后,文官用禽,武官用兽,以示差别,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装束。清代底定中国之后一直沿用,但形制上有些区别。明代补子织在大襟袍上,所以补子前后都是整块。清代补子是缝在对襟褂上的,因此补子前片都在中间剖开,成两个半块。明代补子以素色为多,底子大多为红色,上用金线盘成各种图案;五彩绣补较少见。清代补子大多用彩色,底子颜色很深,有绀色、黑色和深红等。明代补子四周,一般不用边饰。清代补子都装饰有花边。明代有些文官(如四、五、七、八、九品)的补子,常织绣一对禽鸟。而清代的补子都绣织单只禽鸟。清代命妇礼服也缀有补子,所绣纹饰,视其夫或子的品级而定。武官之母、妻则不用兽纹,只用鸟纹,且尺寸略小,长宽约24厘米左右。

譬如补服,这可是我们汉人的明朝就用了几百年的东西了。满清入关,三令五申不许遵从前朝制度。古今中外,为了衣冠发式被血腥的民族,怕也只有我们汉族了。可是在补服上,满清也的确是侵犯前明的知识产权。

王爷贝勒公侯们的补子

《大清会典图》规定:皇子,龙褂用石青色,绣五爪正面金龙四团,两肩及前后各一团,间以五彩;亲王,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郡王,绣五爪行龙四团,前后,两肩各一;贝勒,绣四爪正蟒二团,前后各一,固伦额附同;镇国公,绣五爪正蟒二方,前后各一,辅国公和硕额附、侯、伯补服同。

翎管圆柱形,中空,一端有半圆形钮,中穿孔,光素无纹。翠料颜色均匀,水头足。翎管为清代官员礼帽上插饰花翎的饰物。清代官员以及宗室成员,如有功勋,皇帝都赐以花翎以示荣誉。花翎为孔雀羽毛制成,插入管内,戴在脑后,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等,三眼最高。

按大清律例,文官至一品镇国公、辅国公得用翠玉翎管;武官至一品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得用白玉翎管。故在清代,佩带翡翠翎管和白玉翎管常为一品文武高官的象征。

扩展资料

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

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

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而即使在宗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10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

-翎管

-翠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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