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学生纪律守则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是不可以佩戴首饰。二是学生佩戴戒指,会分心,不利于精力的集中学习。三是容易形成攀比虚荣的风气,不利于学校安静有益的学习环境。四是容易形成早恋的土壤,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在校外期间,为了满足自己的新鲜感和审美,带一下也无可厚非,让紧张的学习之余,小小开心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学生守则》之规定,学生或在校就读学生在校期间,不可佩戴收拾、戒指、耳环等饰品,一经发现根据所在学校小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原国家教委在1988年8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第一次第一款中文明规定:‘中学生不许戴首饰’。这是因为中学生正处于求知时期,要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如果佩戴各种首饰,势必会分散注意力,影响学习。还可以养成追求打扮的不良习惯。另外,中学生正在成长发育时期,器官尚未成熟,皮肤也很娇嫩,抵抗力较弱,戴首饰难免引起多种首饰病,不利于健康发育。
不能的。
买首饰的最小年龄如果不满8岁去买无效,8岁到18岁的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买属于效力待定,父母如果没有同意就是无效的。
但是但16岁到18岁已经上班自己养活自己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购买有效。未成年人不能购买贵重物品,只能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购买。
基于以下考虑:
1、展览内容较为成熟。古驰是一家高端奢侈品牌,其典藏展的内容包含一些成人内容或者对于未成年人不太适宜的内容。为了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到不适宜的内容或受到不良影响,会限制未成年人的参与。
2、安全问题。古驰典藏展会展示非常昂贵的珠宝、手袋或服饰等物品,这些物品会吸引一些不良分子进行盗窃、破坏或者犯罪行为。为了确保展品的安全和防止不必要的风险,会限制未成年人的参与。
3、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参观古驰典藏展也许没有太大的意义。古驰典藏展主要是为古驰的忠实粉丝以及对奢侈品文化感兴趣的人提供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或者意义,没有必要特别允许参加。
周大福未成年可以买。
周大福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929)于2011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成为全球最值得信赖的珠宝集团为愿景。
集团标志性品牌「周大福」创立于1929年,并以产品设计、品质与价值闻名。集团及其标志性品牌的成功,从过去90多年的悠久历史,体现出对创新和工艺的持久坚持,以及恒久抱持的核心价值「真诚•永恒」。
集团介绍
周大福凭借差异化策略在不同顾客群的市场稳步发展,并提供贴身的消费体验。透过提供多元化的产品、服务和销售渠道,满足其不同人生阶段的需要。集团的差异化品牌策略以周大福旗舰品牌为核心,并相继推出针对性的零售体验,以及HEARTS ON FIRE、ENZO、SOINLOVE与MONOLOGUE等其他个性品牌,每个品牌都承载着不同顾客群的生活态度和个性。
集团借助以客为本的重点及其策略为基础,实践业务可持续增长的承诺,致力于业务、员工和文化方面推动长远的创新发展。发展成熟的灵活业务模式是推动集团可持续增长的一大优势,在整个价值链中支持集团追求卓越,以及延伸商机至不同社区和全球的行业合作伙伴。
集团拥有庞大的零售网络,遍及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与美国,并经营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业务,能有效地执行线上线下策略,在现今的全渠道零售环境下成功突围而出。
法律分析:违法。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售金子,并不是其认知和行为能力范围内的事,其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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