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坚实,境遇可稍得安定,而有一时之成功,但除非毅力坚强耐久,否则难于有很大之上伸发展,身心劳苦,故而易生脑、肺疾等病。吉凶互抵
吉凶指数:8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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榨菜的制作
一、原材料与设备
(一)原材料 榨菜的主要原材料是青菜头、盐、辣椒和辅助香料等。
青菜头俗名生货。一般年景,境内所产历来自给有余,还可供丰都、长寿、洛碛等地加工,以及运销重庆供市民鲜食。民国时期,厂商于头年交订金买期货,或于加工季节直接收购。20年代,有专事生货交易者,买卖双方由辛力(经纪人)作成,每万斤由双方各给佣金1元(银元)。1952年以后由供销社收购。 青菜头的规格,30年代已定肥大、质嫩、性脆者为上品,空花、瘦长、皮老、筋多为劣货。50年代起供销社收购规定:"冒顶"(未抽薹前)砍菜,切掉老根,上齐菜心,去叶无"鹦哥嘴"和菜匙,个重在125克以上的优良品种为合格菜;凡淘汰劣种及65 至125克的良种菜且剔修合格者作小菜(次级品)收购。
菜盐历来以四川自流井粗粒井盐为主。抗日战争期中,川盐实行统制配给,腌菜用盐按省政府规定,由榨菜同业公会向涪陵盐务局申请核定供应。但手续苛繁,盐局可任意核减,或不按时供给,加工户到时须用,不得不在黑市购买,每到春季涪陵常闹盐荒。涪陵解放后,盐运部门预作安排,先向食盐生产部门订货,专门加工粗粒洁白卫生盐,保证及时供应。1953年全县供就菜盐1270吨,1966年3200吨,1983年达到14万吨。
辣椒和花椒、胡椒等辅助香料的配方、采购、加工,民国年间由加工户自行决定。辣椒能提味、防腐、着色,是传统榨菜加工必不可少的原料。民国24年以前一般多用万县、石柱椒(俗称下河辣椒),成本低,但色泽欠鲜艳;以后,购成都椒(上河辣椒),色泽鲜红,久贮不变。1953年,建涪陵县辣椒厂统一采购优质椒,统一加工辣椒粉和辅助香料粉。
(二)设备 有厂外厂内之别。厂外主要是菜架,厂内有腌菜池、工场、仓库和加工、运输工具。 1、菜架 鲜青菜头的脱水处理,在榨菜商业加工之初, 是将菜头挂在屋椽下、屋外树枝上或树间牵扯的绳索上,让其晾风自然脱水。民国元年以后,由于加工量增大,有人开始在长江边搭菜架晾菜,此法一直沿用至今。
搭架方法:用两根长七八米、直径10至20厘米的圆木条(俗名菜檩子),上部用竹篾绳捆绑成十字形,立于地上,谓之一槎。每隔数尺远复立一槎。一般20槎为一架。槎与槎间以大篾绷拉固定;菜架两端(俗名马尾)须设木桩、石桩等固定物,以绳将架系牢。槎间坡面从上到下每隔十五六厘米绷一道小篾绳(俗名纤藤),绳上即可挂菜串。每槎间可晾菜125吨。搭多少菜架,视加工量而定。晾菜结束后,拆下的圆木条、篾绳妥为保存,来年还可以继续使用。
2、菜池, 腌菜设备最初为瓦缸、大木桶(俗名黄桶)。后因腌制量增大, 约民国17年前后改用菜池,工效大大提高;初用三合土筑成,后改用水泥制作,一般长宽三四米,深27米。
3、机具, 传统的榨菜加工基本上是人工操作,仅有竹筐、铁扒等简单工具。1959年,原涪陵县榨菜生产部门开始研究试制辣椒切碎机、穿菜针、起池绞车、淘洗机、拌机、夹坛车等21种加工机具,但由于研制尚未完善即行普遍推广,造成不少浪费和损失。70年代,有条件的加工厂修建厂内外车道,采用机械运输。1973年,北岩寺、东方红、韩家沱菜厂试行"三机一化"(踩池、起池、 淘洗机和车子化),以后陆续推广到国营菜厂和部分社办菜厂。1977 年韩家沱菜厂试用拌料机和气动装坛机,实现"五机一化"。由于机械材料耐腐蚀问题未解决,至1985年,涪陵榨菜加工的机械化程度仍不高。
二、加工工艺
民国初期,榨菜加工已打开独家经营的局面,群商蜂起,争相仿制,竞争激烈。各地厂商围绕提高工效,降低成本,保持质量,不断改进和革新工艺。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主产品的生产,从原料到成品一般要经过13道工序,即选择菜头、菜头切块、搭菜架、穿菜、晾菜、第一次盐腌、第二次盐腌、淘洗、榨除盐液、挑菜筋、第三次盐腌并加辣椒香料、装坛、封坛口。30年代以后合并为10道工序,即选菜、晾菜、下架、腌制、修剪、淘洗 、拌料、装坛、封口。 每道工序各有一定的操作规程和半成品质量标准,随着设备、原材料、技术手段等条件的改变和进步,以及产品规格、质量要求的不同,工序发生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70年代开始对主产品进行改进和深度加工,如生产盐渍菜头、小坛和小罐装的菜丝(片)、直接腌制(不经风脱水)压榨制成的榨菜罐头等。小容器包装的低盐和怪味、广味、鱼香等风味的榨菜制品开始出现,但还未能大批量生产。80年代初期,小包装榨菜生产技术开始在涪陵全面推广。
三、产品包装
榨菜成品历来用土陶坛包装,经严密封口后,让榨菜在坛中发酵,味道更加鲜美并耐贮,一般可贮存半年至一年。清末还无专用菜坛,借用重庆老酒坛包装。民国初期开始在重庆鸡冠石窑厂定制菜坛,民国8年在县境深沱萧家湾窑厂烧制,菜坛形状、容量基本定型。以后长江和乌江沿岸窑厂增多。菜坛用量,全县年数万至十余万个。民国20年左右,每个菜坛约值018元(银元)。50年代,涪陵县建有几个陶器厂,主产菜坛。1951年每个约值25公斤中熟米; 80年代初,每个187元(人民币)。
陶坛装菜后外面还要套上竹络,竹络有保护陶坛和方便搬运的作用。竹络由县境产竹区农民加工出售。干竹络每个重2公斤,30年代值5分(银元),1951年值01元,1983年值083元。
四、综合利用
茎瘤芥全身都是宝,可以综合加工利用。20年代已重视利用瘤芥以外的副产物,如制干菜尖和干菜叶,供扎坛口用;用腌制后的菜水盐液熬制出味道鲜美的榨菜酱油。后来,将挑剥出来的盐菜筋也利用起来,经整理加工后用来塞坛口;将嫩菜皮、菜耳制成廉价菜以供饮食业熬汤等。
五、产品质量
(一)成品规格 60年代以前的榨菜为块状咸辣味(川味)产品,土陶坛包装,每坛各时期重量不一。清末每坛净重约20公斤,民国初期每坛20至25公斤,民国8年每坛30至35公斤,后又有50公斤的大坛,但一般重量为3125公斤。坛和竹络皮重55至6公斤。50年代中期以后每坛菜净重有40、25、15公斤装3种。
尽管30年代初期的实业界已有改革榨菜花色品种和包装和合理建议,但当时有种种原因终未普遍付诸实现。50年代的榨菜有大块和小块两个等级,进行分别包装。60年代始有质量标准不同的一、二、三级菜之分。一级菜供出口和军需。1964年开始按专门标准生产出口菜。
1975年开始在韩家沱菜厂生产丝、片、丁、碎等形状,塑料袋、玻璃瓶、陶瓷杯等包装形式,50、100、500、2500克各量的产品,但由于密封、杀菌、配料等问题未完全过关,一时未能大批量生产。
1981年,采用一种新的保鲜方法,使无毒塑料袋方便榨菜的小包装技术有了进一步发展,并生产出五香、鱼香、鲜味、怪味、爽口等风味的产品。1985年开始在个别外销地开展深加工,使各类小包装产品能在远离产地的市场上销售。
(二)、质量改进 初期的榨菜,基本上全属切块,大小不均匀,辣椒粉粒较粗,颜色较暗,"其貌"不扬。但菜块柔软、香味甚浓,耐久贮。
20年代末,开始对菜块进行修剪,讲求外形美观。30年代中期开始注重购圆形菜头,划块亦讲究整齐,大小块予以分别装坛。
1953年开始对辣椒去蒂去籽,以64孔罗底过筛,由于辣椒粉变细,拌出来的菜颜色更鲜艳。
1964年应外商要求,在对出口菜修剪时增修"团鱼边"一项,使菜块外形质量进一步提高。1974年,对腌制后的菜坯进行整形分级,按一、二、三级和小菜、碎菜分别包装,质量要求趋于严格。1979年,开始制作不划块的全形菜,以鲜菜头个重150至350克为合格。次年,种植上普遍推行良种和密植,为提高全形菜的加工率打下了基础。
1980年和1982年,四川省先后制定了出口菜和内销菜的质量标准,使榨菜的生产和质量改进有了更明确的目标。1985年6月, 国家标准局正式颁布坛榨菜的国家质量标准(GB6094--85)。同年,原涪陵地区标准局发布袋装方便榨菜的质量标准(川Q/涪236--85)。
(三)、质量检验 1952年以前,所有出县产品均须由榨菜同业公会认可,开具证明。1952年,县设榨菜成品检验委员会, 经检验不合标准者, 禁止运销。1955年以后由国营公司组织检质定级小组,到厂按批抽样,集中地评定。1976年后,社办厂产品也分批抽样,送到国营厂一同检验。1980年以后,出口榨菜由重庆商品检验局检验。1984年,除出口菜外,由市标准计量局榨菜质量监督检验站统一检验。各时期具体检验情况如下:
30年代的产品鉴定(俗名辨货)全凭感官,且标准不严。熟货(成品)以味正质嫩香气浓厚者为上品,味酸质老而柔软、香气清淡者为下品。
1952年以后,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详拟标准细则若干,但是仍以感官认定。至1983年始有感官与仪器化验的配合检验。直觉感官主要是观形、辨色、品味、审质、嗅味。参与检验人员工作前须不吃辛辣和有刺激性的食物,保持感觉灵敏。仪器化验主要是对抽样样品进行含水量、含盐量和总酸量的测定。再加上抽样检验出来的块形块重及肉质的合格率和表里缺陷(即菜块有无烂点、糖心、空花、棉花包等情况)的多少,逐一按超过正常质量标准的多少记分, 超标多则分多,符合标准右少超标则分少。然后按总分多少定级,不足5分为一级菜, 超过5分降一级,超过10分降二级,直至降为等外级。
检质定级后,出厂时还要经县(市)检验小组会同销地采购员检质测重,发给合格证后方能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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