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作用的计算方法及作用效应组合
一、桥梁施工作用的计算方法
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三类,作用分类
表1B413041-1
编 号 作 用 分 类 作 用 名 称
1 永 久 作 用 结构重力(包括结构附加重力)
2 预 加 力
3 土的重力
4 土侧压力
5 混凝土收缩及徐变作用
6 水的浮力
7 基础变位作用
8 可 变 作 用 汽车荷载
9 汽车冲击力
10 汽车离心力
11 汽车引起的土侧压力
12 人群荷载
13 汽车制动力
14 风 荷 载
15 流水压力
16 冰 压 力
17 温度(均匀温度和梯度温度)作用
18 支座摩阻力
19 偶 然 作 用 地震作用
20 船舶或漂流物的撞击作用
2l 汽车撞击作用
1、公路桥涵设计时,对不同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3)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作用的代表值按下列规定取用
(2)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Ⅱ级;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
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桥梁结构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土压力等的计算采用车辆荷载。车辆荷载与车道荷载的作用不重叠。
二、作用组合效应
1.公路桥涵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公路桥涵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效应组合:
(1)本组合
(2)然组合
3.公路桥涵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以下两种效应组合:
(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
(2)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相组合。
车道荷载是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的,而除了车道荷载,汽车荷载还包括车辆荷载。
桥梁结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局部加载、桥台挡土墙压力等采用车辆荷载。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不能叠加。
目前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已经颁布,新版标准中将车道荷载中的集中荷载5m时180kN提高为270kN,不知道城市桥梁设计规范是否会跟着变,我们将拭目以待。
法律分析:汽车荷载分为公路、公路两个等级。
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
车道荷载中公路取公路的075倍,(包括均布荷载标准值和集中荷载标准值)。
公路、公路采用相同的车辆荷载标准值(550kN重车)。
桥梁整体计算用车道荷载,局部计算采用车辆荷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均布荷载为105kN/m×295m=30975kN
集中力为2×(295+130)×12kN=3828kN
车道荷载为(30975kN+3828kN)×075=5194kN
下面是规范中的说明。
不认识规范就不要乱说。
承载力极限状态:二级总系数是10
10(12永久荷载+14汽车荷载+1408人群)
=1514。7
短期组合
1永久荷载+07汽车(不计冲击)+人群
长期组合
1永久荷载+04汽车(不计冲击)+人群
详细请查看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短期、长期怎么控制,后面规范有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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