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那个你需要的是仁义朝代的吗 ?我说下大唐和宋朝的名人希望对你有用
王维
青少年时期即赋于文学才华。开元九年(721年) 中进士第,为大乐丞。因故谪济州司仓参军。后归至长安。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张九龄为中书令。王维被擢为右拾遗。其时作有《献始兴公》诗,称颂张九龄反对植党营私和滥施 王维
爵赏的政治主张,体现了他当时要求有所作为的心情。二十四年 (736)张九龄罢相。次年贬荆州长史。李林甫任中书令,这是玄宗时期政治由较为清明到日趋黑暗的转折点。王维对张九龄被贬,感到非常沮丧,但他并未就此退出官场。开元二十五年,曾奉使赴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幕,后又以殿中侍御史知南选,天宝中,王维的官职逐渐升迁。安史乱前,官至给事中,他一方面对当时的官场感到厌倦和担心,但另一方面却又恋栈怀禄,不能决然离去。于是随俗浮沉,长期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
王维诗画(11张) 王维在诗歌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无论边塞、山水诗、律诗还是绝句等都有流传人口的佳篇。他的诗句被苏轼称为“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他确实在描写自然景物方面,有其独到的造诣。无论是名山大川的壮丽宏伟,或者是边疆关塞的壮阔荒寒,小桥流水的恬静,都能准确、精炼地塑造出完美无比的鲜活形象,着墨无多,意境高远,诗情与画意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 山水田园诗派是盛唐时期的两大诗派之一,这一诗派是陶渊明、谢灵运、谢朓的后继者,这一诗派的诗人以擅长描绘山水田园风光而著称,在艺术风格上也比较接近,通过描绘幽静的景色,借以反映其宁静的心境或隐逸的思想,因而被称为“山水田园诗派”。其主要作家是孟浩然、王维、常健、祖咏、裴迪等人,其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是王维和孟浩然,也称为“王孟”。
王安石
王安石出身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临川才子公园王安石雕像
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1058年(嘉祐三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次年春,他到了京城开封,上万言书。他指出,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他主张废除科举制度,官吏应从基层(“乡党”)选拔。 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古代读书人的终极梦想就是能够“居庙堂之上”。而所谓的“庙堂”就是指,以封建君王为首的政府机构。正所谓读圣贤书为君王分忧,而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当然在这之后也可以为圣贤继绝学、为万世谋太平。
实际上在儒家学说大行其道之时,古之文人就已经找到了读书的方向。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其实也是古代读书人的普世理想。但是笔者认为绝大多数,古代读书人的目的其实都不纯粹。
《庄子·在宥》中说:“故贤者伏处大山嵁岩之下,而万乘之君忧栗乎庙堂之上。”
贤德之人一般都会“处江湖之远”,而只有君王才会在庙堂上担心苍生。这其实也是很多古代读书人的一种至高境界。但是真正能够做到的却寥寥无几。
反观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众多读书人,不仅对科举考试趋之若鹜,而且他们都以入朝为官作为读书的信条。尤其是在科举制蔚为成熟的唐宋时期,饱读之士的处世理想都是,“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
尤其是在“万邦来朝”的大唐王朝,在统治者的大力宣扬之下,以及经济与文化空前繁荣的大背景之中。唐朝时期的读书人更是将,“上致君,下泽民”当做人生的不二选择,所以这一时期曾产生过诸多名臣。
但科举考试虽然为广大中下层阶级,制造了“居庙堂之上”的机会,却不是有所人都可以一举中第。难道在唐朝时无法通过科举考试就不能做官了吗?很显然科举考试并不是唯一的做官途径。
想成为唐朝官吏的几个必经途径
唐朝是我国古代历史中的一个盛世王朝,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都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地位。尤其是在科技方面的发展,也足以震撼古代社会中的历朝历代。在一片繁荣景象的影响之下,生活在唐朝时期的读书人,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曙光。
由于当时唐朝的对外交流活动十分频繁,很多东南亚国家都以唐朝马首是瞻。所以在这一时期唐朝的政治体制,经济模式以及文化思想等,都处于对外输出的角色。很多相对弱小的国家不仅向唐朝进贡,而且还曾多次向唐朝输入“遣唐使”。
并且有很多所谓的“外国人”, 也曾在唐朝中央政府做官。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之下,生活在唐朝统治区域内的读书人,皆以能够入朝为官作为人生第一要务。再加上唐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已经发展成熟。
所以有一大批中下层阶级文人,通过科举考试的方式实现了做官的目标。而且唐朝时期还曾产生过,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状元和三元及第。这对众多读书人产生了非常大的鼓舞情绪。但是想成为唐朝的官员,并不是只有科举考试一条路。
1科举考试
(1)科举制发展历史
从科举制度创立伊始一直到,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前后一共历经了几十个朝代,大约一千三百余年的历史。作为古代统治者选拔官吏的必要手段,从汉代“察举”再到隋唐科举,这项制度已经深入古代读书人的骨髓之中。
科举制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它之所以会有一千三百多年的生命力,应该与其“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息息相关。
因为在唐朝之前所谓的“科举制”,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察举”。想要报名参考的学子如果没有,五品官员举荐就根本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2)唐朝科举取仕制度
但唐朝建立之后对这项考试制度进行了系统改革。其中有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取消了“官员举荐”学子的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出身于中下层的社会人士,在没有举荐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个人报名的形式参加科举考试。
可以说这项科举考试改革,不仅为更多人提供了进入统治阶级的机会。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贵族阶级的权利,并增强了中央集权制或者说君权。至此庙堂之上开始出现,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人才。他们为封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积极的贡献。
科举考试作为封建社会中的一种,以“相对公平”为基础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封建统治阶级扩充人才储备,其实也提供了十分必要的条件。
可以说科举制的诞生,绝对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当然也不可否则它也具有一定局限性和落后性。
笔者认为封建社会科举制度,在唐宋时期的表现力最强。因为这项以选拔各阶层人才为目的的制度,不仅在唐宋时期展现出了勃勃生机。同时也在唐宋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十分积极的进步作用。
2从军边塞,建立功名
唐朝诗歌文化极度繁荣,除了有以李白为首的浪漫主义诗派之外。还有以王昌龄、王之涣,以及高适、岑参为代表的边塞诗人。这些人都曾经有过从军边塞的经历,甚至有一部分人边塞诗人,就是因为曾在边塞军营中担任幕僚,所以才有机会成为唐朝官吏。
这种经历如果用比较简单的语言去概括,其实就是通过从军以战功博取功名。这种当官途径属于武出方式,换句话说就是用战功以及,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官职。其实在历朝历代都有这种当官途径。只不过有人只是去镀金,而有人确实是为国为民拼命。
3进入幕府
“幕府”最原始的意思其实是,古代社会中的武将因军队出征需要,用帐幕所建立的一种营帐。后来逐渐引申为将军府署代指将军本人。如果从根源上来讲唐代的幕府制度,其实就是一种分裂皇权的做法。一般情况下只有封疆大吏,权臣或者所谓的“戎帅”,才有资格和权利建立幕府。
当幕府成立之后就可以自行招募亲信或者士人,尤其是喜欢招募一些有能力又有名望之人。唐代很多诗人都曾有过幕僚身份,比如,杜甫、李商隐、王维甚至李白等。他们在幕府中的主要职责就是“顾问”。
有很多所谓的幕僚都因为有机会,能够被编入正规官制而成为名正言顺的官员,所以才会不遗余力的相应幕府应召。但如果从本质上来讲幕僚如果没有转正,其实就与正式的官吏有天壤之别。
4献赋求仕
所谓“献赋求仕”则是指,当时唐朝社会中的一些名流,想通过个人才学获得统治者的青睐。所以就会创作所谓的“赋文”,一般多为歌功颂德的骈文或诗词。唐朝时期的大诗人李白、杜甫等人,皆通过“献赋求仕”获得了官职。
虽然李白通过“献赋求仕”途径,只获得了一个“供奉翰林”的官职,但是名义上却是“御用文人”。他不仅要为皇帝或后宫妃嫔,创作一些“应制”诗文。而且还负责起草诏书,以及帮助皇帝处理日常公文等工作。
5漫游或优游
古代文人墨客都曾有过外出游历的经历。所以“漫游”或者“优游”,其实指的就是游览名山大川,并在这个过程中去结识官员或名流。这样不仅可以提升个人的影响力,如果遇到赏识自己才华的贵人,甚至可以直接成为唐朝官员。
“漫游”或“优游”取仕的途径,在唐朝的之时其实非常流行。当时很多大诗人都曾通过这种方法获得过一官半职。而且在漫游山川的过程中,还可以陶冶个人性情,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对诗人们的诗名扩散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官员举荐
虽然唐朝时只要个人有能力,就可以直接通过科举考试的方式,达到入朝为官的目的。但由于很多人屡试不第,或者说得罪了某些官员,所以科举取仕这条路就行不通了。
所以只能够四处“干谒”,就是拜访一些知名官员或名人,以求得他们帮助自己举荐为官。
事实上这种入朝为官的方式,其实在唐朝社会非常普遍。很多知名的诗人或者学者,都曾通过这种途径成为了大唐王朝的官员。甚至一些在后世人眼中比较知名的官吏,也都是经人引荐或者举荐之后,才能够在政治上发挥出个人才能。
7为仕而隐
吟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应该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位隐士。事实上所谓的隐士都存在一些共同点,比如,受到同僚排挤或者统治者迫害;亦或是在官场上举步维艰,无法实现个人的从政理想等。当然也有一大部分屡试不第之人。
所以很多古代文人墨客皆以“隐士”之名,隐居于名山大川或清静的山村之中。实际上所谓的“隐”只不过是以退为进的求仕套路而已。而且隐士与漫游求官途径,皆是为了先提升个人名气为主。
然后再通过个人名望而受到统治者或当权者赏识,这样就可以顺利地入朝为官了。可以说两种途径是唐代文人入仕的绝佳方式。因为既获得了良好的声望,同时也可以实现当官的目的,真可谓一举两得的完美方案。
8皇帝垂青
唐代社会中受到皇帝垂青的文人墨客比比皆是,“诗仙”李白以及撰写《咏柳》一诗的贺知章等人。其实都是以这种途径成为唐代官吏的,可以说唐诗文化空前繁荣的唐代社会,通过这种途径得到官职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也有一部分人虽然胸怀大才,但因屡试不第或苦于无人欣赏,而在唐代朝廷的大门之外久久徘徊。被誉为“诗圣”的杜甫,就是这样一位令人心酸的大才子。虽然满腹经纶最后也不得不孤独死去。
无论通过哪种途径入朝为官之后,“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等,都将被收入囊中并可以一直享受到老。因为唐代官员并没有退休一说,只有被辞退或官员主动“告老怀乡”,否则这些人上之人的待遇就会一直存在。
结 语
科举制虽然以“八股取士”为依托,但是在封建制度的影响下。这种相对公平的人才选拔机制,其实还是为很多生活在,唐朝中下层的文人提供了入朝为官的机会。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唐朝的政治权利倾向。
虽然科举制度并不是唯一的做官途径,但是在古人的心目中这种凭借格个人能力,一举进士及第的方式,才是是当时颇受文人青睐或尊重的做官方式。
虽然凭借个人威望、诗名、贤德也可以做官,但是却总会给人留下一种,没有真才实学的感觉或印象。
每个朝代都有哪些做官的途径?是很多人想要的问题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答。
在中国古代,自战国以来,君主任免文武官员。一个官员被任命的时候就发了印,被免职的时候就收回了印。同时建立了奖励官员的薪酬制度。
秦始皇吞并六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官僚体系。谁能“开疆拓土”、“治乱”、“为农出力”,谁就能当官。《睡在虎地云梦》秦简《为吏之道》:“判断人的为官能力”,表明了秦代为官的标准。
除了皇帝有任免官员的权力外,官员之间也可以互相推荐,但要负连带责任,以示谨慎。记载:“秦之法,让他人做坏事者,各以其罪。”
汉代任用官员有两种方式,即考核和封爵。察举是汉代一种永久性的选官制度,始于汉高祖十一年。惠帝和文帝也下诏,要求“孝、强、廉、诚、谏”。汉武帝初封郡州为“孝宗”。征用始于西汉,盛行于东汉。除了皇帝的诏书,公职人员、州县知事也可以延揽士人为官,但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一个博士的弟子通过考试后成为官员,这被称为“轩朗”。拥有2000石以上的高官,可以在任职三年后推荐自己的一个子女为阿郎,称为“任子”。所谓“子女免于被父亲阿郎”。汉武帝时,为了解决战争开支,实行“选官”,其实就是卖官卖衔。
在汉代,中央和地方官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他们的等级支付,并免除各种税收和劳役。西汉时期,对官员籍贯的限制很少。例如,朱买臣任命惠姬为惠姬的总督。但由于地位的限制,商人不得为官,宗室子弟不得为公职。汉代的官员任命时间很长,无限期,比如余定国被任命为廷尉十七年。
汉初,为了加强皇帝的中央集权,虽然官员是由皇帝任命的。此后,随着权力关系的演变,总理有权调动高级官员。汉代的为官之道是“假”,即代理之意;有“兼”,即兼摄影;有“领”,即既领,如领史;有一个“线”,就是这个军官充当空缺军官;有一种“试用期”,即一年的试用期,合格后再正式聘任。从任用官员的方式上,一是表现出慎重,力求任用官员;再者,要防止官僚机构增长过快,造成财政危机和人民负担。
到了东汉时期,政治腐败使得一度盛行的官员考核任用制度完全流于形式。葛洪在第《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条中说:“如果你是一个学者,你不知道这本书。你看小莲,你爸爸就要离开家了。冷则无辜如泥,最好的将军胆小如鸡。”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拥有法定特权,由此产生了九品中正的选官制度。这一制度始于魏文帝,当时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了官员九等律,即州有大中正,县有中正。根据他们的家庭等级,他们把当地人分为上、中、上、中、下、下、上、下、中、下等。任何出生于
除了中央政府选举公务员的权力之外,地方州和县长也有权任命他们的下属。一旦地方任命,官方部门会给予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待遇。此外,五等以上各州的京官、知事、刺史都有推荐人才的义务,但如果“贡品非其人”或“应贡品而非贡品”,则处以1至3年监禁。
为了培养官僚的后备力量,中央和地方都建起了学校。唐玄宗年间,国家教育法制和学校制度正式纳入《抱朴子审举》,规定了师生岗位、招生对象、学习内容、师生待遇等。唐代学校在教育和培养官僚后备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专业职位,有具体的选官程序。比如技术类专业岗位,由部门任命,然后送到正式部门备案。对于司法人员的任命,吏部必须与刑部尚书研究决定,然后作出说明。TaiChang博士的任命应与TaiChangQing先生协商决定。
正式任命是以“坦白”为基础的。按照唐制,“告白”一般由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起草,有一定的规格。但中间时期以后,官衔太多,有权为官的人拿着空白的“口供”,视受贿金额随时填写。
宋初仿唐朝的科举制度,每年都要改,从英宗改为每三年一次,后来就成了常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积极招贤纳士,增加科举考试录取名额,一旦录取就可以做官。根据排名来决定官方产品的排名。除了科举之外,还实行了恩法。皇族和高级官员的所有子女和亲属都可以根据恩典被授予官员,数量过多。
吴十五年,每三年任用一次进士,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官职。除了科举之外,举荐、代理官员也是为官之道。公务员也可以当儿子,军官也可以世袭。从明代宗开始,捐草捐粟也可以做官。在穆宗,实行了所谓的“个案监管”,这使得官方管理变得很糟糕。
清朝仍然把科举作为选官的“正道”。除了科目之外,有时还会增加专题,如“博学多才科目”、“经济专题”。有些官职,如詹士府、翰林院、吏部、礼部,只有生得正,才能补上。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称为“特监”,大臣互推为“回推”,功勋或殉难官员的子女可以夺官。一个能清正廉洁的人,也是可以推荐做官的。他在乾隆任上的时候,命令朝臣暗中推荐他的人才。
清朝还广泛实行捐官制度。康熙十三年,因“三藩”叛乱,捐款弥补军费不足。三年之内,知县中有500多人被捐。为防止冗官扰民,规定:“捐官三年后,有能力者提拔,无能力者请教”,但实际上并不能执行。官捐制度虽然给清政府增加了暂时的财政收入,但却造成了封建官僚机构的恶性膨胀。而且“官不安于末位,士不安于读书,多有合一,集团趋利”,进一步败坏了吏治。
清代官员的任用方式如下:
办公室:第一个官员尝试了两个办公室
不同历史时期,选官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举首领制度为禅让制,依据标准为德高望重,具有原始民主色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私欲不断产生,公元前21世纪左右,禹开创了家天下时代,以宗法血缘为核心的王位世袭取代了具有民主色彩的禅让制,选官的方式也随之变化。
“世官制”盛行于先秦时期,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就是王权与族权统一,选官依据血缘和出身,范围固定。周天子分封诸侯主体以具有血缘亲疏的姬姓为主,土地肥沃、战略要地王族把持,以达到保卫王族的稳定和特权的垄断来拱卫周天子。
同时,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机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搞下。担任官员的大小柜组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先秦时期主要是“世官制”,但是商鞅时期,为了增强军队战斗力,改变秦国落后的局面,商鞅打破传统的选官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于官位,即军功爵制,打破了依据血缘标准选官,军功越大爵位越高,授官的范围扩大,有利于社会平民阶层入仕,方法得当,秦军作战勇敢,号称虎狼之师,为秦统一创造条件,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察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士族把持用人大全,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权操于上,具有封闭性。
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中正即考官,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入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一稿考据考试地位,后成为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到明代,程朱理学风行,不许发挥个人见解,于是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之为“八股文”。
隋唐实行科举制度,的确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官吏选用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选官有统一的标准,全国要想做官的人都以全力去适应这些标准,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
向各地的庶族地主、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就调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看起来好像是最公平不过的,任何人只要读好书,就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定思想。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能再封建社会维持1300年之久的根本原因。
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的重要举措;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得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选官制度的 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平开、公平、客观;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我国古代寒门考生通过科举考试来当官入仕是一个主要的途径,其实还有一种很不好的手段就是买官,在康熙年间,国库亏空为了充实国库,私下里有买官这种情况发生。在刘邦建立的西汉时期,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发展,这时候出现人才短缺的情况,所以国家逐步建立起了“察举”、“征辟”两种选人用人方式。
我国古代的“察举”到底是怎么选拔人才的呢?察举制是汉武帝年间,地方官员在自己管辖的片区,随时考察并选取人才推荐给国家,国家通过试用考核,试用期合格后予以做官。但是“征辟”就不适用于寒门了,征辟制分为帝王征聘和州府征聘,通常情况征聘的都是名门贵族。
对于寒门弟子来说,唯有苦读通过科举考试来当官入仕是一条比较公正的道路了。另外科举考试是通过自己的真本事层层考核,最终进入仕途做官的,比一些名门望族通过举荐当官的还是比较有含金量的,也比较受重视,因为科举考试都是选拔出来的人才。但是想通过科举考试当官入仕,也不是一条很简单的道路,首先寒门家境贫寒,教育资源自然比不上富人阶级,所以父母肯供你读书实属不易,寒门阶层接触到的有学问的人,好的书籍这种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那么历史上这样的寒门通过科举考试坐上大官的有没有呢?其实数量还不少,比如说南宋时期的思想家、文学家陈亮其实也是一位寒门状元他出生于一个没落的士人家庭,在他51岁那年终于考上了状元。宋朝这样的例子尤其多,比如宋代的吕蒙正张齐贤、王曾、苏洵、苏轼、苏辙等等很多名人都是寒门平民出身、靠科举做上大官的。就连那我们熟悉的唐朝诗人白居易也是通过科举考试当官的。
只能这么说,科举与做官有很大关系,但是不每个通过科举考中的人都可以当官。做官的途径有很多,比如恩荫、捐纳等等,但是科举是最重要的途径,在历朝历代都是正途,通过科举考试而进入仕途的人占大多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父辈的恩荫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钱捐官的。
就科举来说,在明清的时候,只要考上了举人,就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举人就可以做官。在大多数情况下,进士才可以直接授官的,而举人的机会可以说非常少。在清朝,有“大挑”,凡三科未中的举人,可以经过吏部铨选、考核,一等的授知县,二等的可以授予教职等小官。这是统治者是扩大举人入仕的道路所采取的措施。就算是这样,举人入仕也比较难,而相对来说,进士就容易的多了。考中进士后,一甲的三名进士可以直接授予翰林院的修撰、编修这些清望官,其他进士则要再经过朝考,成绩优异的才可以进入翰林院,其余的则要分到各部院以主事、七品小京官用或是分到地方以知县等地方官用。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分到部院或是地方并不意味着直接授官,这些新晋进士只是有了这些资格可以担任这些官职,具体要看这些地方是否有空缺让他们来担任,如果没有的话,则就要在吏部候补铨选,直到可以补上为止。有时候等一个官缺要好几年的时间。
除了以科举上榜者身份入仕以外,还有一种比较常见也比较多的入仕途径就是恩荫。如果上一辈子如果有人当官当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荫庇子孙为官,父祖官职的大小决定子孙得到官职的大小。还有一种恩荫主要是出身,也就是宗室、外戚、公主子孙等与皇室有血统、联姻关系的特殊人群,也可以根据与皇室关系的亲疏远近,得到大小不一的官职。
至于捐官的,各个朝代有不同的规定,而且也不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捐官的,也不是任何官职都可以用钱买的。一般来说,捐官的人在官员中的出身算是最低的,升迁也比较慢,但也不乏有些人当到封疆大吏的。
至于科举的步骤各个朝代也是不一样的,到了明清时已经趋于完善。
科举制度发展至明清时期,已由唐代的解试与省试两级发展至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童试——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称为童生,童生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异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科试也称为“录科”。岁试与科试都由中央委派的学政官(泛称学道、学台、宗师等等)主持。学政官掌管一个省的学校,任期内分别到省内各州府主持岁、科试。
乡试——又称“大比”,每三年一次,定在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即所谓“秋闱”。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均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至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清代人口大大超过明代,但举人录取名额只略超过明代。因此,生员中的举人录取率亦仅为百分之一。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的资格,乡试可以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乡试之榜在明清时称“乙榜”,乡试则称为“乙科”,与进士会试的“甲榜”、“甲科”相对;举人第一名沿唐宋发解试之例称为“解元”。
会试——乡试后的次年(即丑、辰、未、戌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于京师礼部举行,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而每科应试的举人约数千人。会试榜发后,皇帝赐“恩荣宴”于礼部,招待新进士及诸位考官。明清会试“正榜”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与学校教官或其它较低级的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在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份。殿试内容承袭宋朝之制,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殿试录取结果与会试为等额录取,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为前三名,列一甲,称“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称“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称“同进士出身”。
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予翰林院修撰、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
明清两代,凡属历经举人(乙榜)、进士(甲榜)出身的官员,称“两榜出身”或“科甲出身”,是最正牌、响亮的资格;如果是举人,虽也能候选授官,但品级既低(多在知县以下),候选亦难。
以上是我自己归纳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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