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考试的内容

唐朝科举考试的内容,第1张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廷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这时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察举制影子。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

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由皇帝主持,复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扩展资料:

简介

科举是一种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源自中国,并传播至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直接催生不论门第、以考试产生的“士大夫”阶层。除中国科举外,邻近中国的亚洲国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鲜半岛也曾引入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

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在1905年才被废除;在越南更迟至阮朝末年的1919年才废除,整个科举共持续1300多年。现代社会公务员的选拔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起源与成熟

科举制度起源于中国的隋代,秦代之前中国曾采用世袭制度取士。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

到了东周,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国君服务。汉朝时封建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民间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至三国时代,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两晋、六朝时沿用此制。是察举制的改良,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

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到了隋代,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下诏各州每年推荐三人(制诸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唐朝继承并发展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武则天时,曾首创由皇帝主持,复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武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允许平民携带证件自由报考,但仍然留有一定的察举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叫作“行卷”。

社会上有地位、有名望的人向知贡举的官员公开推荐应试举子,称为“公荐”,而被荐的举子能轻松及第。除了武则天主政期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弥封)的习惯。

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宋代进一步改良唐朝的科举制度,废除行卷公荐之法,建立弥封誊录制度,确立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宋朝的科举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许多大臣的子孙也未考上科举,仅能担任中低阶官员,因此当时还产生“富贵不过三代”的俗语。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

  汉朝选官制度: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魏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魏文帝曹巫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正式设置九品官人法。曹王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唐朝选官制度: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为止。

西周时期的玄关用人制度是世卿世禄制度,这个制度的好处就是官一直做着,老子是什么级别的,儿子就什么级别的,这样子子孙孙一直延续下去了。当然也有坏处,就是别人就不用想晋升了!

战国时期出现了军功爵制度,利用军功担任官职,之前看到的战神白起就是利用军功授予的爵位,非常能够调动人的积极性,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升许多没有爵位的士兵,坏处就是只是片面依靠军事,当然,这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

之后就是秦汉时期,之初就是沿用军功爵制度,之后的汉武帝时期采取的察举制和征辟制度。察举制是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原则一般是孝廉和才能。征辟制度则是中央向地方征召人才,类似于现在的公务员考试。

东汉时期采取的是九品中正制度,就是按照门第出身进行选拔官员,这个类似于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度,也是有一点点区别的。就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中下又分为上中下,这就是九品,没有办法!

南北朝时期,实行的是门阀制度,门阀制度比九品中正制度还要厉害,因为这个是将出身进行固定化,设置了籍谱。这样就实现了身份的等级认定。坏处就是依然是世卿世禄制度的变种,导致士族和庶族的矛盾激化。

这就是唐朝之前的选官用人制度的变化!一个字一个字的回答的,希望能帮到你!

  汉代和唐选官制官的相同点:都是古代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汉朝为推举制,唐朝为科举制。

  不同点:就推举制而言,推荐者若出于公心,举贤不避亲,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但它容易使推举人与被推举人之间结成特殊的施恩、报恩关系。就科举制而言,普通士人原则上皆可参加考试,扩大了统治基础,但若考试内容不恰当,也不能反映出真才实学。

  相关延伸;

  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

  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在奴隶制社会,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社会阶级分明,上至天子,下至诸侯,统治官吏天子、诸侯、卿、士主要是世袭,管理国家分级负责。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前期的专制社会(秦汉及三国、南北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国家的所有者及最高统治者皇帝仍然为家族世袭,这应该是所有制形式决定的。而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实质上已经成为了皇帝的雇员,雇用或选拔的方法各级推荐,皇帝审核批准的方法。当时主要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由于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以及会导致各级官员任人唯亲、徇私舞弊以及结党营私等不良状况,皇帝除派官员检查外采取连坐制度,但由于存在体制弊端,后期出现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再后来推荐由基层,考核集中由中央,这种治标不治本的举措导致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在吸取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同时也为了消除官吏聘用体制上的弊端,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推荐、考核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考核制度代替了察举制及后来的九品中正制。这种官吏的招聘方法应该说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首先招聘或选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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