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前 196 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 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科目有孝廉和秀才。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其出路是到中央任郎官。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 20 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 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 10 万人的三年举一人。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 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望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1、引体向上——背部背阔肌
2、平板卧推——胸部胸大肌
3、杠铃深蹲——大腿、臀部
4、杠铃推举——肩部三角肌
5、杠铃弯举——手臂肱二头肌
6、仰卧起坐——腹部腹直肌
首先这几个动作都是针对身体不同位置的。肌肉训练顺序不存在冲突。其次,如果这个训练是你一天的训练内容的话,相信对你来说是不适合的。这些动作一般都是针对性比较强的训练动作,一般用于某一肌肉的强化训练。如果用这么多动作来训练,其实会分散掉你的体力,很多动作可能训练效果就不好了。比如,1号动作引体向上,是背部训练的高级动作,一般只有中高级训练者会采用的背部训练动作。
建议你将同一肌肉用两到三个动作来完成训练,这样效果会更好。当然,如果你的目标不是增长肌肉,而是为了利用多动作采用循环训练,从而使身体在训练中更好的消耗热量,来达到减脂的效果的话,那你应该固定器械来完成可能会更好,因为循环训练会导致体能的快速下降,想深蹲、卧推等动作都是对体能要求比较高的训练动作。
如果你非得在一天里面完成这六个动作的话,那么就你现在列的这个顺序也是可以的。不过是建立在你的训练强度你能撑到最后一个动作。
西游记第十一回的主要内容:
《 还受生唐王遵善果,度孤魂萧瑀正空门》这一回主要说阎王派了判官送唐王直至那超生贵道门后便走了。于是唐太宗还魂后,自服了安神定魄之剂,连进了数次粥汤,心[神都得到了恢复,被众臣扶入寝室。
第二天,唐太宗派刘全给阎王敬送瓜果,待刘全回到人间后终于妻子团聚。唐太宗登朝宣布大赦天下,严禁毁僧谤佛。于是众人推举唐僧主持水陆大会,太宗同意了众人的意愿派选唐僧主持。
扩展资料:
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全书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及大闹天宫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僧三人,西行取经,一路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灵山圣地,拜见佛祖,却因不曾送人事给阿难、伽叶二尊者,只取得无字经。燃灯古佛派白雄尊者提醒唐僧师徒又返回雷音寺,奉唐王所赠紫金钵做人事,这才求得真经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返回东土。
唐三藏把佛经送回长安,真身又返回灵山。三藏被封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孙悟空成了正果,金箍儿也自然脱落。自此五圣成真,共享极乐。
——西游记
推荐和推介的区别如下。
两个词的意思不同推荐多用于介绍人,举荐的意思;推介按照字面的意思来说就是介绍的意思。
两个词语用的语境也不同,推荐用于举荐人;推介的话就是介绍某种事物。
有些词尽管意义相近,但是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和情况。领略与领会都有理解、体会、认识的意思。但前者着重指情感上的体验、欣赏,可以连接风味,风光等;而后者着重指理性上的了解、体会,适用于抽象的事物,可以连接内容、道理等。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1,相传尧帝为部落联盟的首领时,四岳推举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三年考核后,使帮助办事。尧死后,舜继位,用同样推举方式,经过治水考验,以禹为继承人。禹继位后,又举皋陶为继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伯益为继承人。这种古代部落联盟推选领袖的制度,史称“禅让”。
2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3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 科举制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
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是实现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
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但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力也时有伸缩,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家陷入杀伐争夺、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
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达到一定的标准,但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
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评定政绩以供进退黜免,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又稳定了地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所以,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而制度化的标准则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
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就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收了人才。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也为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降低了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通过集中考试,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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