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与雅典选官制度的异同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与雅典选官制度的异同,第1张

同:

参选机会:参加选拔的人所获得机会均等。

排除的人:奴隶(罪人)和妇女都被排除在参选范围之外。

异:

参选者成分:雅典的选官制度虽然看似民主,但能够参选的人数比例非常低(例如在前4世纪中,雅典的人口可能达到25万至30万左右,但只有3万人为可以参与议会投票的成年男性公民。)。而中国的科举制度可以供各界人士参与,基础人数限制不高,可以说全国大部分人都有机会参与选举。

选举方式:中国的选拔制度是通过考试,严格把关,虽然机会均等,但最后要看个人水平。雅典选官则是从自愿者中抽签选择,完全看运气,而与水平无关。

获选者权利:中国获选者需要经过最高领袖选择获得官位,但权利非常大;雅典获选者则自动进入各个官位,不需要进行册封,权利则基本以为民服务为主,不像中国权利大(中国是一言堂制度,雅典是全民议会制度)。

事业取得大成功,升迁的速度像兔子一样快。

古代升迁方法:

如果是外地入侵,一般还是以边疆现有守将为将,不进行调配,只是在朝中选一员有资历的将领担任主将。

如果是内乱,本地兵马无力剿灭,报呈兵部,由兵部指派内地驻军将领领军。

如果战争规模比较大,由朝会商议定夺,一般就是一场高官派系势力的博弈。只有战功赫赫的将领或者皇子、以及高级别的文官转入军旅才有资格申请。

扩展资料:

不同社会的职位升迁有不同的方式。在封建社会,官吏的职位升迁往往取决于君主、贵族的主观好恶、血亲关系,并通过恩赐制的方式加以实施。

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初期,官员职位升迁取决于是否对竞选有功或当权者的个人好恶,并通过政党分赃制、推举制实施。

(一)

在盛世,一般的都是必须依附上级,再做出点成绩,上官在奏折中写点好话就能得到升迁的机会。

进入官场基本上都是需要考试的,科举是进入仕途的必由之路(例外的就是有的人名声很大,靠在地方的名声步入仕途的,像汉初的“孝廉”一类,还有的就是特殊时期特殊事件的卓拔),武将一般是看运势,一场大战后,活下来的,有领导才能或者作战勇敢的都能提到提拔。

外官要进京城或者六部,需要有好的政绩,并需要打点关系。

无战事的时候武将升迁看资历,如果在任的时候没有问题,三年一考核,就能得到提升。

文官的政绩主要是看当地教化、案件审理、生产督导、赋税征收。武将抵御外部侵略、清剿土匪、稳定地方治安、进行军队管理。

(二)

如果是外地入侵,一般还是以边疆现有守将为将,不进行调配,只是在朝中选一员有资历的将领担任主将。

如果是内乱,本地兵马无力剿灭,报呈兵部,由兵部指派内地驻军将领领军。

如果战争规模比较大,由朝会商议定夺,一般就是一场高官派系势力的博弈。只有战功赫赫的将领或者皇子、以及高级别的文官转入军旅才有资格申请。

扩展资料:

不同社会的职位升迁有不同的方式。在封建社会,官吏的职位升迁往往取决于君主、贵族的主观好恶、血亲关系,并通过恩赐制的方式加以实施。

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初期,官员职位升迁取决于是否对竞选有功或当权者的个人好恶,并通过政党分赃制、推举制实施。随着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现代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位升迁,主要是根据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及个人的功绩、学识、才能、品德和资历,采用选任、考任、聘任、委任等方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位升迁,主要是根据职位需要和个人德才条件,并通过行政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对职位升迁候选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确定晋升或破格晋升,并相应提高其工资待遇。

-升迁制度

秦以前:选官主要按爵位选官。

西汉:实行察举制,就是令郡县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

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中正意思就是品级,就是按品级、门第选官,世家大族即使无才也能做官,贫贱之人有才也没用。

隋唐:隋文帝时实行分科考试选拔官员,隋炀帝设立进士科,至唐时得到完善。

宋元: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分乡试,会试,殿试。

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形式到内容都严格限制,进一步扼杀了先进思想的发展。

趋势

(1)由以家世、门第为选拔标准,逐渐演变为以学识才能为选拔标准。

(2)由地方评议推荐的方式逐渐演变为以考试作为选拔的主要依据。

由于社会的发展,封建的加深化,原先的九品中正制,世袭制和推举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封建王朝统治者们需要更多的真正的人才,而不是士族的酒囊饭袋了。并且,天子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士族几代为官,其宗族自然枝繁叶茂,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科举制的出现是必然的。

科举制从一定程度上对中国教育界的发展起了很大的影响,也给了平民百姓一个机会。但科举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八股取士以程朱理学为主,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思想,也使读书学习更加的功利化。

一般是使用科举制度,而具体的又有如下的几个方面:

唐朝统治者在“德礼为政教之本”思想的指导下,更加强调德礼在治国中的作用。其时,从官员的选任到考绩到监察等一整套职官管理制度中,每一个环节都高度重视官员的道德素质状况。唐朝实行科举选官制度,科举考试及第者还须经吏部的考试,合格者才被授予官职。吏部考试主要从体貌、言词、楷法和文理等四方面进行,若“四事皆可取,则先以德行,德行均以才,才均以劳”(《通典·选举》)。唐朝对官吏考绩的法定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所谓“四善”专指品德:“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主要是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规定的具体标准,其中第三条是“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唐六典·尚书吏部》)。唐朝对流外官则按四等第进行考核。《唐六典》规定:“流外官本司量行能功过,立四等第而免进之:清谨勤公,勘当明审为上;居官不怠,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数有愆犯为下;背公向私,贪浊有状为下下。”另从唐玄宗时制定的监察法规——《六察法》的内容来看,六察中的第一察便是“察官人善恶”。由此可见,唐朝对职官的选任、考核和监察,都把道德品行放在首位

自唐玄宗开始,省试一般都由礼部侍郎主持。载初元年(689年),武则天在洛城殿亲自策问诸举人,开创了殿试的先河。不过,这次是皇帝亲自主持省试,与后世的省试之外皇帝另行殿试的做法还有区别。唐代省试一般都在京城长安举行,中唐以后,也有时分别在长安、洛阳两都举行,这时便称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为“知两都”。

省试被录取称为“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师”,被录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门生”。

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先考书、判,也就是考其书写工整、文理通达的程度;然后再试身、言,即观察是否像貌端正、口齿清楚。选试也分为博学宏词、拔萃等名目。前者着重于考试论述文章,后者主要考试司法案件的判辞(判决书)。例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中进士后,便是以“博学宏词”授官“集贤殿正字”;大诗人白居易中进士后,是以“拔萃”得任“秘书省校书郎”的。选试通过后获得的官职并不高,即便是进士、明经,所授官位也无非八、九品,但是从此便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了。

如果选试未能通过,则可求当权官僚为之“论荐”,即向朝廷保举求官。再不成,便到藩镇节度使处去做幕僚,过一定时间争取被保举得官。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参加吏部选试,都未能通过。于是他便去请求宰相贾躭、赵憬等人为之论荐,但是那些当权者不赏识他,不肯帮忙。韩愈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去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才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等官。

秦汉为举孝廉,另外还有门荫(长辈为官,可举荐儿孙辈为官),唐代沿袭隋末行科举制,主要有明经、进士两科。礼部进士及第获得做官资格,再经吏部“释褐式”铨选,方可为官。安史后期,地方节度使也可以推荐幕府的幕僚入朝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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