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半月板部分切除术可以评残吗?

军人半月板部分切除术可以评残吗?,第1张

问题分析:

半月板部分切除术后如果膝关节功能正常,没有疼痛不适,评残的可能性不大。

意见建议:

建议到鉴定中心或者骨科门诊,评估膝关节功能,评残级别可能较轻。

首先需要明白你一点,你是否是在服役期间受伤的?或者服役期间训练、出任务导致的?如果是的话,正常都可以。如果不是,是你自身原来导致的。一般不行。现在这个很严格。除非你的团级领导给你特殊报请,不然没什么可能。

希望能帮到你。有问题可以百度呼我。

希望采纳哦!

补充:那你可以的。

病退军官不可以评为“残疾军人”的。

一、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10月1日实施)第二十三条规定: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对于军队(含武警)中的职业军人:干部、中级以上士官,因病不能评定为残疾军人,只有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才有评定“因病残疾军人”的。

二、对于已经病退的部队干部而言,此前在部队联勤部门、已经按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办法》 (后卫[2011]844号)进行过鉴定,并评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人,所以才有以“病退”的方式退役、并由地方民政部门安置的。退役后,所有的退役军人只有因战因公受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才可以新评定残疾军人的,没有因病(职业病除外)予以新评定残疾军人的。

依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认识肩关节中的这个盂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国运动损伤知识不普及,许多“盂唇”损伤而导致肩关节疼痛的患者都被笼统地诊断为“肩周炎”,甚至采用按摩、冲击波等治疗,结果反而使病情加重,损伤范围增大。不少病人都只在伤后数月,甚至1~2年以后才得到正确的治疗。这样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痛苦,有的还留下了肩关节功能障碍。这个问题已得到运动医学界的重视。

实际上,我们在日常门诊诊治肩关节病损时,20~50岁的青、中年人盂唇损伤的比率很高,早期未能明确诊断的患者也大都在这个年龄段。因此,中青年人如果有肩部外伤史,休息与对症治疗十余天后仍不见好转,尤其是经过理疗、按摩等治疗后疼痛仍不见好转,甚至反而加重时,要考虑肩关节盂唇损伤的可能,应及时到运动医学(创伤)专科请相关专家会诊,及时治疗,避免拖延。

绝大多数肩关节盂唇损伤都可以采用关节制动,康复治疗辅以一定的镇痛消炎、理疗,即可治愈。由于肩关节盂唇和膝关节半月板一样,血供较差,组织愈合缓慢,往往要治疗4~6周才行。对于盂唇损伤范围大,特别是不恰当的治疗后加重损伤者,就需要手术缝合修复了。近年国际上采用的关节镜微创手术治疗,创伤小,出血少,愈合快,能有效地改善盂唇损伤的治疗效果。

评残级别也不高,赔不了几个钱,要抢时间治疗使神经再生修复恢复运动功能才是上策。

断裂的神经手术吻合只是为神经恢复创造了条件,但不能恢复神经,(神经不能恢复的原因是神经吻合术后神经吻合之处会形成新的神经终板),神经功能的恢复关键是神经纤维和神经细胞能不能再生穿过此神经终板,如吻合后神经不能兴奋无力穿过此神经终板既为手术失败当然也恢复无望。治疗方案,治疗恢复本病须采用中药西复合增强改善神经受伤局部血液循环软化瘢痕预防粘连,增进微循环血供,并兴奋激活术后神经穿越神经吻合终板获得再生才能以支配肢体各种功能获得早日康复。能否恢复的关键在于早期的治疗。需指导请发详细病历,肌电图为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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