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健美操满分300。山东高考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120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12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答案
一、
动作编排原则
1、
健身、娱乐原则;
2、
安全、无损伤原则;
3、
全面发展身体原则。
二、
创编要求
1、
动作符合健美操特点和年龄特点
2、
应针对健身的针对性、全面性
3、
动作要具有多样化、独创性
4、
动作应包括(踏步、开合跳、弓步跳、提膝跳、后踢腿跳、高踢腿跳、弹踢腿跳)
5、
队形变化不少于6次
6、
应均衡使用场地
7、
集体操每队
6-8人,每队男生不少于总数的1/3(每少一人扣02分)
8、
时间:集体操2’15"-2’30"
;混双及三人1’45"-1’50"
(时间不符合规定的队,取消比赛成绩)
9、
场地:集体操12X12平米;混双及三人7X7平米
10、
音乐为22-24拍/10秒以上
三、
服装要求
健美操可穿连体紧身健美服、分体健美服、泳装(三点式除外),不得露肚脐,上下均不得露得太多,可穿紧身裤,可以带荧光,但不得带其它饰花、飘带、不雅观的图案、耳环、戒指、项链、脚链、手表、头花等装饰物。发式要简洁大方,不可以披肩或半遮面发。
四、
音乐要求
由大会统一播放,赛前将磁带交音响组,一般磁带只限录一个乐曲,录在A面的开始部分。(注:为减少播放误差,提高音质,最好刻CD,一碟仅限一曲,若一个系参加多项,可将所有乐曲可在一张碟上)在盒面上要标明系别、项目、组别、场次、出场顺序及运动员的姓名
健美比赛男子单人项目比赛规则
一、自选动作编排原则:
1
运动员的自选动作必须展示身体的各个面,如正面、背面即两侧的主要肌肉群;
2
运动员的自选动作要有艺术性;
3
运动员的自选动作之间的连接要流畅;
4
运动员的自选动作应与音乐的气势、节拍相一致;
5
运动员的自选动作应有鲜明的主题思想;
6
组别和颁奖办法详见竞赛规程
二、健美比赛服装要求:
1
深色三角泳裤(黑色或蓝黑色为最佳);服饰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比赛
2
不得戴耳环、戒指、项链、手表等物
三、音乐要求:
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每位选手需准备一分钟自选音乐(最好将音乐刻在CD上),赛前将磁带或者CD交给音响组,在盒面上标明系别、项目、组别、场次、出场顺序及运动员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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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舞蹈学(健美操)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一、报名及缴费
时间:2018年2月1日---5日,每天8:00-21:00
网址:wwwqfnuzsb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我校不招收啦啦操考生
二、考试
时间:2018年2月24日---27日(约)
考试时段为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
候考地点: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
考试地点:体育科学学院三楼体操房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
专项素质:形体气质、劈叉(纵叉、横叉)、直角支撑或分腿支撑、屈体分腿跳、依柳辛、俯卧撑。
成套动作:自编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
2分值
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专项素质占30%,成套动作占70%。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凭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者均为原件,缺一不可)考试。
2考生自带舞曲。
3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应考时段不到者以缺考论,不再安排测试。
4请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场内设有更衣室,请保管好个人物品。
6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凡有作弊者,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高三健美操学生想要参加报考本科提前批,应该首先了解相关的录取条件和要求。一般来说,学校会要求申请者具备良好的体育成绩、能够通过体能测试以及有一定的个人特长。此外,申请者还应准备好个人简历、成绩单以及相关的体育成绩证明文件。在此基础上,申请者还需尽快完成学校的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应材料,以便尽快实现本科提前批录取。
220分。山东体育大学教学环境好,其2022年健美操专业录取分数线为220分。山东体育学院(ShandongSportUniversity),简称“山体”,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所以体育学学科为主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
山东省健美操241分292名。
2022年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统一考试最高分是269分。山东全省考试成绩241分的同学排名292名。
2022年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其中,达到本科合格分数线(206分)的累计人数为2156人,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196分)的累计人数为2296人。
山东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7号)和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强化课外锻炼。通过考试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让学生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和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掌握1-2项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目的是引导学生上好每一节体育与健康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终生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引导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促进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兴趣培养与技能提高相促进。
(二)渐进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是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教学的一次新的尝试。各市和学校应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三)公平性原则。
公平公正是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考试要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正。
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申请同等学历人员不用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四、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
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专项运动技能评价”。
(一)运动参与。高中学校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课间体育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
(二)体质健康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每学年上学期,采用统一的测试设备、统一的测试软件,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由学校或第三方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
(三)运动技能测试。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由学校对学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等项目中的一项运动技能进行测试。
田径测试内容:100米、400米、跳远、跳高、铅球(任选一项)。
游泳测试内容:5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任选一项)。
篮球测试内容:运球+变向运球+上篮。
排球测试内容:垫球入框+定点发球。
足球测试内容:运球+变向运球+射门。
乒乓球测试内容:发球+正手攻球+反手推挡。
羽毛球测试内容:正反手发球+击高远球+劈杀。
网球测试内容:底线发球+正反手击球。
健美操测试内容:基本功(包括纵横劈叉、正侧高踢腿、下腰、屈体分腿跳)+自编成套动作展示。
武术测试内容:基本动作+套路+器械。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评分标准由各市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相关项目比赛规则统一制定。
五、考试对象与时间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过程性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学年和高三上学期,具体评价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确定。“运动技能测试”时间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三上学期末完成。
六、考试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学生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三项成绩呈现方式均为“合格”和“不合格”。三项成绩每次均达到合格标准,成绩视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视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书。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
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合格的成绩记为“合格”。
在高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和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山东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的学生;获得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均可给予免测专项运动技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是强化体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体质的重大举措。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市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高中学校负责实施的考试制度体系,并于2018年2月底前报我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过程性评价和运动技能测试成绩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教学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堂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
(三)建立结果公示与抽查制度。学校要在校内公布学生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在公示相关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组织的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结果进行实地、现场抽测,确保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有效。
(四)明确免、缓考及其它特殊政策。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和学校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免试手续,经核准后方可免试。免试分为全免和半免两种。经医疗单位证明,各考试项目均无法参加的学生,可以申请全免,全免考生成绩按合格等级计算;经医疗单位证明,无法参加部分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半免,半免考生免试项目成绩按合格等级计算,非免试项目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校应在考试前将享受免试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免试考生的证明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记录,原始材料存档备查。
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缓试应在考试结束1个月内进行。
本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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