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打 的故事
我已经让玩儿这种游戏,喜欢这位打 被羞辱其中,感觉真的很好玩。
二 挨板子的故事
宝玉挨打的故事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在家中也深受长辈回的喜爱,正因为答此,受到了同父异母的弟弟贾环的嫉恨,也因此挨了一番毒打,吃够了打板子的痛苦。
宝玉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蒋玉涵,此人是忠顺王府中王爷心爱的戏子,与宝玉交好,遂成朋友。宝玉与蒋玉涵有比较密切的私交,所以忠顺王府找不到蒋即来贾府寻人(他们的关系人尽皆知)。
宝玉在王夫人(宝玉母亲)处和金钏(王夫人的丫鬟)说话(其内容是王夫人不能容忍的),被王夫人听到,即要撵金钏出去,金钏羞愤难挡,自杀。
正值贾政(宝玉父亲)听说丫头自杀,问起此事,贾环(宝玉弟弟)背地使坏,说宝玉逼死母婢。贾政气极。忠顺王府又正好来人问贾政要寻蒋玉涵,指名要问宝玉。贾政又怕极。素来,贾政又最器重宝玉,连气带怕又恨铁不成钢,数罪并罚,将宝玉毒打。
三 古代宫廷打板子的故事
如果廷杖算的话,去《明史》里找找很多。
四 家法打丫鬟板子故事
比如物品:包装绳两根(这种绳子只能越套越紧,要想取下来只有剪开);
衣服一套(包括一件纯白短袖、一条纯白七分裤、两双白色的袜子、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这些衣物平时不让孩子穿,而让他每次受罚的时候穿)
藤条一根
胶带一捆(宽3CM)步骤!惩罚前:向他说明因为他做错了事,所以要受罚而且必须受罚。警告他不能逃避,如果逃避会遭到更加严厉的惩罚。然后让他自己换上受罚时穿的那套衣服2
惩罚时:第一,让他穿着白袜子但不准穿鞋做300个下蹲。然后,让他把袜子脱下来塞进嘴里,一点也不许留在嘴外边(让他自己塞,以增加耻辱感),塞完后用胶带封住他的嘴。再让他换上另一双白袜子,穿好鞋走到你面前来。把他的双手用包装绳反绑起来,既不要太松,也不能太紧。然后,让他到墙角去罚跪,时间在1-2个小时之间,其间,不允许乱动,乱动一下,就用藤条打一下手臂。1-2个小时之后,让他站起来,到自己卧室的床上趴着等着打 。当他趴好之后,用另一根包装绳隔着袜子把他的脚捆起来,因为隔着袜子,所以能适当捆紧一点。脱下他的裤子,开始打 。按照1岁20下的标准,五岁就打100下,十岁就打200下,依此类推。3
惩罚后:让他在床上趴1个小时,反省错误。一个小时后,用剪刀剪断他脚上的包装绳,撕掉他嘴上的胶带,允许他把嘴里的白袜子吐出来。把他带到家里的客厅,要求他在客厅中间站着认错(这个时候,他的手依然是被反绑的)。如果他认错,而且态度还不错的话,就把他手腕上的包装绳剪断。如果他不认错,态度又不好的话,就一直把他的手反绑着,直到他心服口服为止。最后,让他写一篇500字的检讨。在惩罚后的1个月,每天早晨跑步3公里,晚上睡觉前罚跪1个小时,每天站着吃饭,除了睡觉和洗澡之外都要绑5公斤的沙袋。并且不许玩电脑,不许出去玩,不许看电视,不许看课外书,不许吃零食,只许在卧室里端端正正地待着看课本。
五 宫妃被打板子的故事
清光绪的珍妃、瑾妃被慈禧太后下令杖责,就挨了板子,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慈禧的侄女是皇后,光绪却只宠爱珍妃,光绪又要搞改革,慈禧以为是珍妃的教唆,就要修理她,其实光绪并不宠爱瑾妃,但瑾妃是珍妃的姐姐,慈禧就连她一起打了
六 古代杖责故事
这种叫笞杖,指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 。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清代官府衙门所用的笞杖开始沿袭明代规定,后来该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头宽二寸,小头宽一寸。尽管各朝代对笞杖之刑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往往不按正式条文,官员使用笞杖常常只凭当时的主观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规定的标准。结果,现实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条文残酷得多,使笞杖完全丧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变为单纯惩罚人的手段本来,笞杖不属于死刑的范围,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毙于杖下,叫做笞杀或杖杀。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也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七 求一个公主被打板子的故事
很费解的问题
八 古代宫女挨板子的视频,故事也行
** 翁虹演的那个 满清十大酷刑 啊,那个是最真实,最还原中国古代女孩子衙门挨板子的剧情了。
九 妃子挨板子的故事
妃子地位是比较高的,不会随便挨打的,清光绪的珍妃、瑾妃被慈禧太后下令杖责,专就挨了板属子,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慈禧的侄女是皇后,光绪却只宠爱珍妃,光绪又要搞改革,慈禧以为是珍妃的教唆,就要修理她,其实光绪并不宠爱瑾妃,但瑾妃是珍妃的姐姐,慈禧就连她一起打了
需要具体的就查珍妃的资料
哦还有汉朝的戚夫人更是惨不忍睹·······
在古装剧之中,犯人被打板子的仗刑是特别常见的一种刑罚,这种刑罚对于群臣百姓、男女老少都是通用的。只要打板子的人使出全力击打屁股,就可以让犯人产生高钾血症,命丧当场。
01、造成受刑者死亡的医学原理:挤压综合征
由于屁股上神经比较少,脂肪厚,抗压打能力强,很多家长都会采用打屁股的方式,来教育或者惩罚孩子。很多人会疑惑,这种打屁股的方式真会让人毙命吗?答案是肯定的。古代的刑罚打屁股,只要力度足够大,照样是可以让人丢掉性命的。
按照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讲,使用木棍等钝器猛击屁股,会让人的身体造成软组织损伤。如果损伤的面积过大,或者程度较为严重,那么受伤部位的细胞会释放大量钾离子,而这些钾离子进入血液之中,就会产生高钾血症,让人体的肾功能下降,引发肾衰或者休克,更严重的就会导致死亡。
就算受刑时勉强挺了过来,后续如果没有及时进行输液或者药物治疗,降低体内的血钾,那么照样会导致死亡。
按照行刑者正常的打法,普通人估计承受20大板左右,这一生也就走到尽头了。
02、刑具另藏玄机,打板子的位置也不止屁股
在唐朝之前,仗刑打板子的时候,可不止打的是屁股,人的脊、背、臀、腿等部位,都是可以击打的。这时候如果打的是更为脆弱的脊椎部位、心肺部位、脾脏部位,都是可以轻松让受刑者当场殒命的,运气好的也得半身不遂,一辈子当一个废人。
另外,仗刑的刑具也分为大杖﹑法杖﹑小杖这3个等级,对待不同程度的罪行,使用不同的刑具。假如只是宫里的宫女不小心犯了错,那么用随意小杖打几下,让她长个记性,也就足够了。如果是十恶不赦的大罪,那肯定是用大杖铆足了劲儿,狠狠的击打上去,让他皮开肉绽,痛不欲生。
03、行刑人苦练打板子的功夫,收放自如
无论刑具是小杖、法杖还是大杖,打板子的数量是20、80、100还是200,最为关键的一环还是要看行刑人。他们执掌着板子,也就一定程度上执掌着受刑者的性命,只要他们愿意,同样是100大板,有的人可以毫发无伤,有的人会当场命归西天。
这是因为他们平时苦练打板子的功夫,在练习的时候把宣纸摆在豆腐上,可以打到下面的豆腐粉碎,而宣纸没有一点儿破损,或者是宣纸被击打的稀碎,下面的豆腐却完好如初。
有了这个功夫之后,犯人的家人给行刑者塞点儿银两,或者有人给他们些好处,他们就会做做样子,高起轻落,犯人的屁股表面上看着血肉模糊,特别的惨,其实啥事儿也没有。如果有人想让这个犯人赶紧消失,那么他们就会重重的打下去,几板子就可以要人性命。
1、打板子主要打的是背部到腰部,屁股比较少;
2、电视剧里边多是大屁股,因为人们日常见到的就是大屁股,已经习惯了;
3、大屁股不要紧,打坏了腰这一辈子可就完了,所以打腰时候很严重的;
4、不过要是上下打点第二天就能走路,要是不交钱得几个月,甚至造成残废,这在历史上很多。
相信不少朋友小时候都有被自己父母教训过的经验,一般爸妈动手都会选择拿屁股开刀。实际上打屁股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惩罚手段了,很多朝代使用杖刑都是把火力集中在臀部。不过为什么会选择臀部这个部位,而不是背部或者其它位置呢?主要是有两点原因,一是屁股上的脂肪比较多,就算打的比较严重一般也不会伤筋动骨;二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拖裤子也是件很羞耻的事情,这也给犯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第一个讲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荆条或者竹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早在春秋时期,这个刑法就一直存在了。但是可操作性实在是太强了,究竟用竹板还是木板?用大多力度?究竟打背部还是臀部,还是腿部?这都没有个准确规定。杖刑理论上比笞刑重一个级别。
从汉朝开始,对于打屁股的各种刑法的规格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
一直到了汉朝,汉景帝时,才在《棰律》里明文规定了笞刑的刑具规格(规定只允许用竹板,并且规定了长度5尺和厚度大头1寸,小头半寸),受刑部位(只准打屁股),以及施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为了防止力度不一样,从而对受刑人造成刻意伤害)。
隋唐时期,笞刑和杖刑虽然恢复打背部和腿部,但是在刑具上改用了荆条,因而缩小了尺寸,笞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小头15分;杖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7厘,小头1分7厘;50下以下为笞;100下以下为仗。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轻的。
到了宋朝以后,基本上不再打腿了,因为打腿容易致残。但是把打脊背和打屁股分得非常明确了,分为臀杖和脊杖。脊杖是相对较重的刑法,那么臀杖也就成了一般惩罚措施了。
元朝一直到清末,无论是笞刑还是杖刑,才真正又规定了只准打臀部。但是一直到了明朝中期才又恢复了小竹板。
明朝的皇帝最喜欢打官员的屁股,一开始用的是荆条打的,这一打皮开肉绽,但基本不伤筋骨。所以明朝的官员拿着小羊皮往鲜血淋淋的屁股上一贴,久而久之,长了个羊毛屁股。那就是身份的象征了,这些人就基本上不会再挨板子了。要打板子的衙役扯开裤子一看,立马跪了,爷,您请回吧。这就好比混江湖的混子,上门挑战,自己攮自己一刀,然后对方立马怂了类似。意思人家屁股都打了无数回了,都长羊毛了。还在乎你这一两次板子?
但是由于板子打的多了,打板子的人也长出了经验,为了打出节奏,也为了警示受刑人不要再犯法,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
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打屁股虽然是最轻的一种刑法,但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刑法。行刑人的岗前培训,可不不在于这些表面的调子,而在于苦练技术。
技术练好了,自然还有大把的银子赚。练打板子的技术很下苦工,用大板子打豆腐,声音巨响,豆腐却不能破;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练成了,可以=达到万无一失、炉火纯青了,才能去执法打人。可以一板子下去,皮开肉绽;也可以打一百下一点伤都没有;甚至皮肤完好,但是内脏已经破裂。掌握了这样的本领,就有大把的生意可做了。
经过2000多年的选择,打脊背、打腿被废除了,但是古人最终还是保留了打屁股。究竟是什么原因?
理论上应该还是屁股上肉多,怎么打基本上不大可能致残。即满足了惩罚的需求,又满足了不避男女老幼,当众脱裤子打屁股而带来的羞辱感。
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后人之爱不忍释,实非无因——鲁迅《突然想到》
当然了,此外还有很多文化因素在。比如:小孩子做错事情了,作为父母最手到擒来的教育小孩子的方式就是扒了裤子,打屁股。因为只有屁股上的肉打坏了,还可以长出来。
而2000多年来,官员们都自称百姓的父母官,既然是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还是要以打屁股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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